XXXX检测机构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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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检测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XXXX检测机构
管理制度
汇编
文件编号:
编写: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受控□非受控
版本号:
A/0
发布/实施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序号
文件名称
编号
备注
1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XXXX/GLZD-01
2
外协管理制度
XXXX/GLZD-02
3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XXXX/GLZD-03
4
仪器设备校准维修制度
XXXX/GLZD-04
5
检测方法的选定
XXXX/GLZD-05
6
抽样管理制度
XXXX/GLZD-06
7
样品管理制度
XXXX/GLZD-07
8
委托方机密保护管理制度
XXXX/GLZD-08
9
检验工作规程
XXXX/GLZD-09
10
检测的验证对比试验管理制度
XXXX/GLZD-10
11
检测结果差异或偏离的反馈和纠正
XXXX/GLZD-11
12
例外情况允许偏离的处理规定
XXXX/GLZD-12
13
检测设施、环境的建立和管理
XXXX/GLZD-13
14
申诉处理管理规定
XXXX/GLZD-14
15
新增测试项目管理规定
XXXX/GLZD-15
16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XXXX/GLZD-16
17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管理规定
XXXX/GLZD-17
18
复检管理规定
XXXX/GLZD-18
19
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检测数据管理规定
XXXX/GLZD-19
20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分解及考核管理规定
XXXX/GLZD-20
21
岗位职责及要求
XXXX/GLZD-21
22
实验室三废管理规定
XXXX/GLZD-22
23
节能管理制度
XXXX/GLZD-23
24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XXXX/GLZD-24
25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XXXX/GLZD-25
2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XX/GLZD-26
27
职工健康保护管理制度
XXXX/GLZD-27
28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XXXX/GLZD-28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XXXX/GLZD-01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人员培训、考核及上岗的管理程序。
通过多种培训、考核方式使工作人员达到上岗的要求和条件,以保证质量活动过程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测人员以及与质量体系要素有关的质量管理人员。
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几点:
2.1确定受训人员
2.2选择、确定培训内容及培训部门。
2.3确定考核内容、范围。
2.4上岗批准。
3职责
3.1公司技术负责人。
3.1.1组织办公室编制人员培训计划。
3.1.2审核培训计划,报公司批准公司内部培训项目。
3.1.3督促检查培训计划的实施。
3.1.4组织人员考核实施及结果评定。
3.1.5人员上岗的审核。
3.2办公室
3.2.1编制人员培训计划。
3.2.2了解受训人员的培训情况,向上级作书面报告。
3.2.3组织实施考核及结果评定。
3.2.4印发“人员培训记录表”及“检测人员绩效考核表”。
3.2.5将考核结果、记录及上述表格归档并保存。
3.3各专项试验室:
提出培训建议以及人员考核的意见。
4实施步骤
4.1培训计划
4.1.1公司技术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听取本年度培训意见或设想。
4.1.2根据公司技术负责人以及各部门意见,由办公室编写本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教育计划。
4.1.3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计划,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4.2公司送外培训的实施。
4.2.1试验室送外培训的依据来源是:
a.依据培训计划安排。
b.依据培训部门的来函通知。
4.2.2依据培训计划实施的培训:
a.由办公室通知受训人并填写培训申请表,由总公司各相关部门审批。
4.2.3依据培训部门来函通知实施的培训:
a.由办公室受理。
b.由技术负责人确定培训人员。
c.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4.2.4培训结束后:
a.受训人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受训情况:
是否达到受训目的,是否获证,确定是否要向有关人员传授或讲解。
b.根据公司技术负责人批示(必要时),由受训人为本次受训作传授。
4.3公司内部培训的实施
4.3.1公司内部培训的依据;
a.依据年度培训计划。
b.依据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意的、计划外的培训项目
4.3.2公司内培训的实施:
办公室根据培训项目确定培训教师、受训人员、培训时间、地点,准备培训资料。
4.4考核
4.4.1考核实施
a.自我考核。
b.由技术、质量负责人根据日常工作考核。
c.公司负责人考核。
d.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做为聘任依据。
4.5上岗批准
a.正式聘用的各类人员视为已获得上岗批准。
b.其余人员由办公室根据考核结论提出能否上岗意见,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公司负责人签署批准意见。
5记录
人员培训记录表
人员考核上岗审批表
外协管理制度
XXXX/GLZD-02
1目的
外部协助和供给直接影响到检测工作质量,因此检测工作用设备的购置、试剂、物资的采购供应和校准单位的选择应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仪器设备及消耗材料的购置的管理。
3职责
a.质量负责人负责外协和供给工作。
b.管理组负责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的年度计划的制订、仪器设备的订购、验收工作。
负责试剂、物资的采购的管理工作。
c.各专项试验室参与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及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d.办公室做好检定单位的选定工作。
4工作程序
4.1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的购置由管理组负责,校准单位的选择由计量室负责。
4.2各专项试验室根据工作需要,将所需仪器设备、试剂、物资按规定时间填写申请单报管理组。
4.3仪器设备的购置
4.3.1管理组根据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核后制订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
4.3.2管理组组织各专项试验室有关人员对购置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设备选型意见。
4.3.3供应商的选择:
应对仪器设备经销企业的考察。
a.企业应有合法的经营手续;
b.产品应经最终检测或试验合格;
c.产品应有合格证书。
经考察合格签订有质量责任的订货合同,管理组应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资料。
4.3.4设备到达后,由管理组及专项试验室检查设备的名称、型号、件数及包装情况,如有损伤缺件或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向运输部门交涉处理。
4.3.5设备到试验室后,管理组会同各专项试验室对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并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验收后交付各专项试验室。
有安装调试要求的设备,由计量室负责组织安装调试,待结束后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交付各专项试验室。
进口设备、国产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管理组、各专项试验室及质量负责人参加验收工作。
4.3.6计量室应保存购入设备的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验收交付记录等档案材料。
4.3.7常用工具、量具、试剂、物质、消耗性材料由实验室每季度制订采购计划,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3.8供应商的选择:
常用物资的采购应选择正规的销售部门。
4.3.9各专项试验室将采购的常用物资按计划核对后入库,并按各种物质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储存、搬运。
危险品及标准物质的控制与管理按相关质量管理手册文件执行。
4.3.10各专项试验室在领用和使用试剂、物资前,应核对验证。
4.3.11管理组应注意收集试剂、物资等的使用质量信息和供应商的情况记录,以决定继续选购或更换供应商。
4.4仪器设备校准或检定。
4.4.1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由计量室负责。
4.4.2校准单位的选择:
a.校准单位为相应的授权单位;
b.校准单位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4.3办公室根据试验室仪器设备的校准周期,提前一周通知各专项试验室,并按期送检。
4.4.4检定或校准证书由办公室保留原件,复印一份交各专项试验室。
4.4.5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意外损坏出现异常,由管理组负责维修后,重新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XXXX/GLZD-03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掌握其使用状态,对存在问题的设备、仪器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采购、使用、维修及仪器档案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主管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3.2管理组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台帐管理及报废设备的处置工作,并组织新购设备的验收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对停用设备进行标识,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维修及封存设备的确认,标识工作。
参与设备购置及验收工作,负责报废设备的鉴定。
3.4专项试验室负责对本试验室所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维修工作,参与设备的采购验收工作。
对设备的停用、封存和报废应及时向计量室报告,并配合处理。
4程序
4.1仪器设备的停用
4.1.1仪器设备在下列情况下应停用,试验室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a.仪器设备因过载、误操作或故障损坏;
b.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或校准周期;
c.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中,显示的结果可疑;
d.仪器设备经检定或校准不合格;
e.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
4.1.2办公室对停用仪器设备进行标识,并针对停用原因分别处置,处置包括:
a.对超过检定或校准周期者进行检定或校准。
b.对仪器设备的缺陷、损坏进行鉴定,并组织修复。
c.对修复不能完全恢复功能者,予以降级使用或报废。
4.1.3经处置停用仪器设备根据处置结果,贴相应的标志,纳入相应管理。
4.2仪器设备的封存
4.2.1凡因标准变更、检测方法改变而淘汰的仪器设备,由专项试验室提出,办公室会同试验室共同确认暂时封存。
4.2.2计量管理人员对试验室封存设备进行登记。
4.2.3淘汰设备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公司负责处理。
4.3仪器设备的报废
4.3.1仪器设备失去使用功能,由公司及试验室提出报技术负责人,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鉴定,确认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4.3.2报废设备的处置,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办理并记录。
5附录
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
仪器设备校准维修制度
XXXX/GLZD-04
1目的
仪器设备的校准对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十分重要,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故障维修可以确保其功能正常,防止产生不准确或不精确的结果。
故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检测工作所用的仪器设备的校准和维修.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主管仪器设备的校准和维修工作。
3.2办公室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的年度校准计划和仪器设备的送检工作,负责检定证书的管理。
审核各专项试验室自校仪器设备的校核报告。
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3.3各专项试验室负责所用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就近送检工作,并配合办公室编制年度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的检定和维修工作。
4工作程序
4.1办公室负责对试验室内仪器设备制定检定周期,并按周期进行送检。
4.2仪器设备如果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由计量室编制自校规程,校准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技术要求、校准项目、校准方法、校准周期等,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4.3检定或校准
4.3.1办公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原则,编制年度检定或校准计划。
并于一周前将需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名称通知各专项试验室,各专项试验室根据通知做好仪器设备的检定工作。
4.3.2自校仪器设备的校准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经批准的校准规程校准。
校准人员应为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该仪器设备检测工作五年以上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
校准后如果符合规定要求,应认真做好校准记录,并由办公室审核校准数据。
校准规程的编制按规定执行。
a.当自校仪器设备有相应的计量标准器和校准规程时,经校准合格后进行标识。
b.如果自校工作中计量标准器具量程不够,可以按下述方法处理:
(1)检测超出部分,经扩展其量程,其准确度能满足要求者,可以给出扩大量程后的检测结果,同时必须给出扩大量程部分的误差分析材料,被校仪器准予使用。
(2)计量标准器具量程虽然不能满足计量器具的全部要求,但能满足使用单位的部分量程时,可以只在这段量程内校准。
c.对于没有校准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可按下述规定之一的方式进行校准。
(1)用于综合检测的检测仪器,可通过对基本参数的校验来进行,如果这类仪器本身带有自校程序,还必须包括可自校程序进行自校。
(2)可以通过三台以上仪器的比对,判断其比对结果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3)国内同种仪器少于三台者,可以根据制造厂的技术条件进行校准。
4.3.3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重新检定或校准:
a.对设备的准确度表示怀疑时;
b.设备经维修后;
c.设备经拆卸或搬运后。
4.4仪器设备经检定或校准后,将检定或校准证书由计量室存档。
对于经检定或校准后不合格或失去部分功能而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由办公室通知各专项试验室,并在设备档案上进行记录,对仪器设备一览表进行修改。
4.5仪器设备的维修
4.5.1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公司负责,当因检测工作需要搬迁或环境条件变化影响到仪器设备的有效性时,各专项试验室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经采取措施达到技术要求时方可使用。
4.5.2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正常使用磨损后的修复及易损件的更换,由办公室负责。
4.5.3仪器设备非正常使用损坏,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切断水、电,加停用标志。
专项试验室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专项试验室填写修理报告单,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请专业人员进行修复并重新检定或校准。
4.5.4仪器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时,由质量负责人主持处理。
经查找原因,分清责任,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办公室请专业人员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修复、降级、报废等,鉴定意见为修复降级的,由专项试验室填写维修报告单,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修复。
鉴定意见为报废的,按规定程序执行。
5、记录
仪器设备修理报告单
检测方法的选定
XXXX/GLZD-05
1目的
检测方法是为测定材料或产品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而采取的技术方法。
检测方法的选定是检测活动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为尽可能采用适合的检测方法以提高报告结果的信任度。
减少检测结果的错误、误差或抱怨而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测、试验工作所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的选定与控制。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法的技术性归口管理工作。
3.2各专项试验室负责检测方法的选定和实施。
4工程程序
4.1默认方式
凡试验室使用或接收的合同性文件(如抽样单、协议书、委托书等)。
明示的方法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式)中所含检测方法完整且适合于检测工作,即为检测方法的默认选定方式,不需另外确认。
4.2确认方式
4.2.1下列情况或至少是下列情况需履行确认:
a.明示的产品标准中没有规定检测方法或规定不完整的;
b.明示的产品标准或方法标准非标准最新版本的;
c.明示的方法标准不适用的。
4.2.2被确认的方法应尽可能选用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经公布或由权威机构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发表的方法。
4.2.3确认的方式可以是检测细则、合同性文件的补充、更正或委托方的便函、传真等书面形式。
确认必须通知委托方。
4.3协议方式
4.3.1当需要采用非标准方法时,应征得委托方同意,在必要情况下签定协议。
4.3.2协仪可由本试验室起草、委托方确认或委托方同意,本试验室确认的方式进行。
4.4当抽样作为检测方法的一部分时,应使用抽样程序和适当的统计技术去抽取样品。
抽样管理制度
XXXX/GLZD-06
1目的
抽样是质量检测工作的第一个步骤,也是整个检测活动中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保证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规范抽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试验室对批量产品的特殊样品(仲裁检测、质量鉴定的个样)质量做出判定的检测样品的抽取。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抽样工作的计划、组织和检查。
3.2各专项试验室负责抽样工作的实施。
3.3仲裁检测、质量鉴定等特殊检测类别抽样方案,由管理组组织有关试验室共同确定。
4工作程序
4.1准备工作程序
4.1.1抽样人员的确定:
抽样人员的组成必须与工作内容相适应。
抽样人员应是熟悉标准,掌握一些正确抽样方法、技术,工作认真、负责。
4.1.2文件资料的准备:
抽样必须携带完整的文件资料,包括抽样的文件依据、产品标准、抽样标准、抽样单、协议书、封样单、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明等。
4.1.3抽样工具的准备:
抽样工具包括取样工具、随机抽样用具、样品包装物、封条、封样胶带(水)等。
4.1.4抽样方案的确定:
抽样方案的确定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b.抽样的地域范围;
c.抽样的企业名称;
d.产品标准、检测项目;
e.批量规定、样品数量、备份样数量;
f.抽样方法;
g.封样方式、标识标签收集或移载方式;
h.运输安全措施;
i.其它注意事项。
4.2现场工作程序
4.2.1出示抽样工作依据:
抽样人员到达抽样地点,首先应主动向受检方出示抽样依据文件(任务来源文件)和抽样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介绍信、工作证等),介绍有关情况和工作要求。
4.2.2填写文书:
抽样单、协议书、封样单必须逐项认真填写,字迹公正、准确。
抽样单缺漏或不能表达的内容应在其备注栏或空白处注明。
上述文件经抽样人员共同核对无误后,必须由受检单位经办人或主管领导签名、签单。
4.2.3随机抽样:
产品抽样一般须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不应人为的有意选择哪个或哪部分产品。
产品标准对抽样有其它方法需求的例外。
4.2.4抽样数量:
必须严格按抽样标准所规定的数量抽样,复查样或按标准须加倍的应与检测单一次抽取。
4.2.5样品加封:
各类样品现场抽取后均需封样。
复查样、加倍样亦应加封。
封样首先应确认样品上标识标志是否完整,不完整的应采取移植方式予以补充,然后粘贴封样单、封条。
4.2.6运输安全:
所有样品均需采用适当措施保证不因运输而损坏,并随同抽样人员带回;不便随行带回而由企业运输的须向其申明安全的各种事项;大型不便运输样品的复查样或加倍样亦可在确保封样安全的情况下,由企业妥善保存,待需要时再行提取,但须在抽样单中注明。
样品管理制度
XXXX/GLZD-07
1目的
样品的管理,包括样品的接收、检查、识别、流转、贮存、保护、保留和清理各个环节,直接关系到检测要求的适宜性和检测质量的保证,必须严格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于所有检测样品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专项试验室检测样品的统一管理、检查。
3.2各专项试验室对样品在检测流转过程中的检查、标识、保护、准备及清理工作负责。
4工作程序
4.1样品的接收和检查
4.1.1办公室接收检测样品时,应对样品的状态、签封完好性、品种、规格、数量(包括有备份样要求的情况),包括是否异常或是否与相应的检测方法中的描述的标准状态有所偏离进行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测要求认真检查样品、资料的完整性及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宜性,并在“委托检测协议书”上登记说明。
必要时请相应各专项试验室共同验收。
4.1.2各专项试验室在接收样品时,应检查委托单与实际样品的符合性,若不一致或错误应及时和委托单填发人联系予以修正。
4.1.3样品接收过程中,如果对样品状态与检测方法所要求状态的符合性疑问,或者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以及样品不完全符合检测的要求规定,各专项试验室应向办公室询问,并要求办公室向委托方进一步予以说明。
4.1.4各专项试验室在检测工作开始之前,应确认样品是否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准备,或委托方是否要求对样品进行准备或安排准备。
4.1.5当因检测任务时间要求紧,样品不入库,立即转到各专项试验室开始检测时,按例外允许情况处理,并补办接收入库登记手续。
4.2样品的识别和流转
4.2.1本试验室对检测样品实行与报告相一致的唯一标识进行全程识别。
4.2.2需要二个以上检测室共同完成的检测,视标准中检测方法要求,样品由管理组直接分成相应份数发至有关试验室,或由主检室根据要求将样品流转到协作方或分包方,做好标识转移,并负责样品的安全流转和及时返回。
现场检测样品必须得到如实记载。
样品整个流转过程应在检测业务委托单中得到记载。
4.2.3样品在管理组完成接收登记、检查标识、填发业务委托单后由业务接待人员分发至各专项试验室并由各专项试验室领取。
4.2.4检测完毕的残留样品各专项试验室及时退回管理组样品库保存。
4.3样品的贮存和保护
4.3.1样品按流转顺序流转,交接签署时应核查样品状况。
4.3.2样品库存和样品流转应采用下列措施避免样品在贮存、处置、准备和检测期间的非常变质和损坏:
a.遵守随样品提供说明的任何有关规定;
b.样品库样品应有适宜的样品存贮场所,指定专人负责、限制出入,样品应分类存放,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品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c.样品处理、准备或检测期间易相互影响、干扰的样品应采取行之有效措施,防止相邻工作区域间的不利影响。
4.3.3如果样品必须在特定的环境条件贮存或处置,则应对这些条件加以维持、监控和记录(如必要),此记录应是环境监控记录和检测原始记录的相互印证。
4.3.4当检测样品委托方有特殊保密要求时,样品或各专项试验室有贮存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护此类样品或其一部分的状态机密性和完整性。
泄密、丢失样品均视为严重的质量责任,一经发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3.5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各专项试验室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追查责任,必要时应立即与委托方联系。
4.3.6各份样和检测完毕的残留样均由样品库统一保留。
各专项试验室需要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由各专项试验室提取,留样期内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
残留样原则上检测完毕退回样品库保留,暂不能退回的可在各专项试验室保留。
无论残留样在何处保留均不得改变或破坏其检毕状态,并在业务委托单上记录其保留地点。
4.3.7对提供给分包试验室的样品,在交付前应检查样品的完好性,交付时应有对方接收凭证,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
4.3.8样品在本试验室的保留期为三个月,质量纠纷的仲裁检测和质量鉴定检测样品保留至有关各方均无异议或质量纠纷处理结束。
特殊样品根据要求另行商定。
5、记录
样品登记表
委托方机密保护管理制度
XXXX/GLZD-08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要求与试验信息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委托方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公司的其它人员)泄露委托方的机密和其它任何信息,以维护委托方的权益和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2职责内容
2.1取样员
a.妥善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