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硬质质量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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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硬质质量验收标准
环境硬质质量验收标准
环境硬质质量验收标准
一硬质铺地
(一)水洗石面层
一般规定
1.1水洗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
面层厚度除有特殊要求外,为30mm或按石粒粒径确定。
水洗石面层的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1.2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水泥。
同一色彩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的颜料;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
1.3水洗石面层的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
3,相应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水泥砂浆稠度(以标准圆锥体沉入度计)宜为30~35mm。
立面转角、异形处为防止水洗石面层开裂,要求施工时加一层15*15*1.2的钢丝网。
1.4水洗石面层应在面层为初凝前进行水洗,要求水洗出的石子达到设计或样板的要求。
1.5在水洗石完成后,应及时清洁表面,并作好成品保护和养护。
Ⅰ主控项目
1.6水洗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海底石子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按设计。
除特殊要求外应为4~10mm;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
1.7水洗石面层和料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为1:
1.5~1:
2.5(水泥:
石粒)。
检验方法:
检查配合比通知和检测报告。
1.8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一般项目
1.9面层表面应平整;无裂纹、砂眼;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
1.10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
观察和钢尺检查。
1.11水洗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表1.11的规定。
检验方法:
应按本规范表1.11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表1.11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项次
项目
水洗石面层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4
用2m靠尺和楔型塞尺检查
2
缝格平直
3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二)板块地面层铺设
2.1一般规定
2.1.1本章适用于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料石面层、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2.1.2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地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置水泥砂浆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2、配置水泥砂浆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
3、配置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1.3结合层和板块面层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1.4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3边长的边角料。
2.1.5铺设水泥混泥土板块、水磨石板块、水泥花砖、陶瓷锦砖、陶瓷地砖、缸砖、料石、大理石、和花岗石层面等的结合层和填缝的水泥砂浆,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当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
2.1.6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2.1.6表规定。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陶瓷锦砖面层、高级水磨石板、陶瓷地砖面层
缸砖面层
水泥花砖面层
水磨石板块面层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水泥混泥土板块面层
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面层
条石面层
块石面层
1
表面平整度
2.0
4.0
3.0
3.0
1.0
4.3
3.0
10.0
10.0
用2m靠尺和楔型塞尺检查
2
缝格平直
3.0
3.0
3.0
3.0
2.0
3.0
-
8.0
8.0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0.5
1.5
0.5
1.0
0.5
1.5
-
2.0
-
用钢尺和楔型塞尺检查
4
踢脚线上口平置
3.0
4.0
-
4.0
1.0
4.0
1.0
-
-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5
板块间隙宽度
2.0
2.0
2.0
2.0
1.0
-
-
5.0
-
用钢尺检查
2.2砖面层
2.2.1砖面层采用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2.2.2有防腐蚀要求的砖面层采用的耐酸瓷砖、缸砖的材质、铺设以及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的规定。
2.2.3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干待用;
2、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2.2.4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陶瓷锦砖面层时,砖底面应洁净,每联陶瓷锦砖之间、与结合层之间以及在墙角、镶边和靠墙处,应紧密结合。
在靠墙处不得采用砂浆填补。
2.2.5采用胶结剂在结合层上粘贴砖面层时,胶结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
Ⅰ主控项目
2.2.6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2.7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
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Ⅱ一般项目
2.2.8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
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2.9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2.10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2.2.11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2.12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2.2.13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2.1.6的规定。
检验方法:
应按本规范表2.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2.3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2.3.1大理石、花岗石面层采用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板材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2.3.2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9)规定。
2.3.3板材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混杂使用;在铺设前,应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按设计要求,试拼编号。
2.3.4铺设大理石、花岗石面层前,板材应浸湿、晾干;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时铺设。
Ⅰ主控项目
2.3.5大理石、花岗石层面使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2.3.6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
凡单块板块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3%可不计。
Ⅱ一般项目
2.3.7大理石、花岗石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按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
2.3.8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2.3.9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5mm。
检验方法:
观察和钢尺检查。
2.3.10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2.3.11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2.1.6的规定。
检验方法:
应按本规范表1.11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2.3.12对光面施工的面层要求打蜡移交。
(三)墙面饰面板安装工程
3.1一般规定
3.1.1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3.1.2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2、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3.1.3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连接节点。
3、防水层。
3.1.4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饰面板(砖)工程每50~500平方米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平方米特殊饰面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1.5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3.1.6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师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的规定。
3.1.7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饰面板(砖)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3.2.1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3.2.2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2.3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
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不报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3.2.4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
观察。
3.2.5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2.6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2.7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
观察。
3.2.8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16的规定。
表3.1.16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材
瓷板
木材
金属
光面
剁斧石
蘑菇石
1
立面垂直度
2
3
3
2
1.5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
3
-
1.5
1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2
4
4
2
1.5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2
4
4
2
1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2
3
3
2
2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6
按缝高低差
0.5
3
-
0.5
0.5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7
按缝宽度
1
2
2
1
1
1
用钢直尺检查
3.3饰面砖粘贴工程
Ⅰ控项目
3.3.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3.3.2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3.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
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3.3.4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一般项目
3.3.5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
观察。
3.3.6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3.3.7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3.8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3.9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作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3.3.10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外墙面砖
内墙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3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3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按缝高低差
1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1
1
用钢直尺检查
二、木结构制作
1.1木材的树种、材质等级、含水率和防腐、防水、防火处理及制作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329-2002)。
1.2木结构支座、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榫槽嵌合严密,连接牢固无松动。
1.3钢木组合结构所采用的钢材及附件的材质、型号、规范和连接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1.4木构件应表面平整,无明显戗槎、刨痕、锤印缺能,清水油漆制品修补用材的色泽、木纹与构件一致。
1.5木制品裁口、起线应顺直,割角准确,接头拼接严密。
1.6钢木组合结构的钢板、杆件应平直,螺帽数量及螺杆伸出螺帽长度符合规范规定,各钢件均应作防腐处理。
1.7木构件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接触处,支座垫木处均应作防腐处理。
三、小品、叠石及喷泉
1.1小品、叠石及喷泉基础开挖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水景喷泉工程技术规程》(CECS218-2007)等。
1.2小品、叠石主体工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面必须符合结构需要。
1.3小品、叠石必须符合使用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符合造型艺术质量。
1.4叠石用料的数量单块>200kg的应大于70%,50kg的应大于20%,堆叠搭接处应冲洗清洁,石料搁置稳固,堆叠纹理基本一致,石料应坚实不得有明显的裂缝、损伤、剥落现象,搭接嵌缝应使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缝,应平直光滑,色泽自然。
1.5喷泉瀑布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符合规范要求,出口水流和顺,水流不应漏渗其他部位。
附件二:
封样清单
1、封样完成时间:
2、材料展板制作要求:
2.1材料展板用硬质木板做成,板面为白色,展板尺寸:
1000*1200mm,展板正上方注明工程名称,右下方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展板上附样品材料实物,在样品材料实物下贴工程材料样品封样确认单(见下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厂家
产地
使用部位
供货厂家
全称:
(签字盖章)
承包单位
全称: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
全称:
(签字)
技术研发部
工程部
成本控制部
(签字)
(签字)
(签字)
2.2材料封样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主材、辅材、配件等所有部品。
2.3将所封样材料填写材料封样清单(见下表),粘贴于展板右上方。
注:
产品的地区准用证、合格证明、厂家及检测中心出示的检测报告等应作为本清单的附件,若缺少材料,不得封样。
项目名称
供方名称
编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材质
颜色
厂家
品牌
使用
部位
数量
单价
3、封样样品报送数量:
投标单位须报送2套封样样品,一套报送招标单位成本控制部留存,一份报送招标单位工程部留存。
4、报送时间为投标单位投标阶段,随同投标文件一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