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规划0914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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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规划09141

 

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规划

 

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一、云南省“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回顾1

(一)总体情况1

(二)取得的成绩1

(三)存在的问题4

二、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环境分析5

(一)国际环境5

(二)国内环境7

三、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发展目标9

四、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主要任务11

(一)建立与健全科技论坛机制11

(二)搭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家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基地11

(三)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11

(四)构筑面向西南开放的外向型特色产业基地科技支撑体系12

(五)强化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主体地位12

(六)启动并实施“云南与东南亚科技伙伴计划”13

(七)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人才培引14

(八)推动部门和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不断拓宽合作渠道和发展空间15

五、保障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的相关举措16

(一)营造科技对外开放环境16

(二)提供有力的政策和法律保障17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18

(四)创新国际合作计划与项目管理机制19

(五)建设支撑国际科技合作的服务体系20

(六)深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咨询、战略与政策研究21

“十二五”期间是深入贯彻《云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全面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抓住“桥头堡”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下促进自主创新,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努力提升对外科技合作对我省科技发展水平的拉动作用,按照《云南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文件精神,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云南省“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回顾

(一)总体情况

“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国际化水平为方向,坚持“引进与输出相结合,交流与合作相促进,平台建设与人才引培共同推进”的原则,通过组织实施部、省两级国际合作计划项目、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举办高层会议和论坛、合作开发国际人力资源等,与发达国家、东南亚及其他周边国家,在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和提高合作成效三个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逐步形成了“资源共享、信息沟通、政策配套、多方参与”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起到了支撑、引领的作用。

(二)取得的成绩

1.依托区位优势及传统特色产业优势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的合作战略格局

依托我省重点及传统特色产业,基于与周边国家长期合作积淀,在平台建设、新能源和农业科技合作等方面与东南亚及南亚国家达成了多项双边、多边重大科技合作协议,成功搭建了“中国—东盟科技论坛”、“中国—东盟农业新品种与种业国际科技合作论坛”、“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等合作平台,形成了滇老、滇泰、滇越、滇缅合作机制,有效服务于全省的经济和外交战略。

2.政府引导作用凸显,实施了一大批符合我省科技发展需求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配合“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八大创新工程的实施,围绕我省矿冶新材料、装备制造与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与环保、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87项省级国际合作项目,共投入政府财政经费近1亿元人民币,带动社会投入7亿元人民币;成功申报科技部各类计划和基金项目26个,资金投入达2755万元人民币。

此外,还通过厅州(市)会商工作机制,在滇中、滇西、滇南支持了一大批国际合作项目,促进了延边地区科技对外开放。

3.企业和研发机构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成效显著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锗业有限公司、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微生物研究所等一大批企业和研发机构,通过与美国、德国、比利时、乌克兰、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南非等国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带动了一大批项目“引进来、走出去”,在重点产业和行业重大技术改造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

4.建设了一批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我省4家企业和1家科研机构获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证。

一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通过项目合作、联合共建实验室等,在我省已形成锗硫系光学材料及锗产品、铁路大型养护机械系列产品、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及产品、系列碳产品等多个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国际产业技术转移基地。

5.国际科技人才交流日臻活跃,与周边国家合作开发人力资源形成特色及优势

5年间,云南省科技厅共组织出国(境)科技考察与交流团组50批332人次,审核审批232批814人次,利用“国际交流专项经费”遴选资助38个团组245人次,引进一批海外高端科技人才。

由省科技发展研究院作为云南省政府指定的参与湄公学院人力资源培训的中方协调机构,与GMS国家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截止2010年,先后派出71批272人次,参加农村发展、项目管理、公共机构改革、劳工移民、教育、旅游开发管理、区域合作等领域的培训。

我省围绕中国-东盟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及“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战略目标,面向南亚、东南亚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功举办多个高层次国际研讨班和论坛,以及有关沼气技术和设施利用、远程医疗诊治、杂交玉米良种选育和栽培等领域的技术培训班。

6.科技兴贸战略不断引向深入

自2009年省科技厅与省商务厅建立联动机制以来,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推动我省外贸企业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开展了务实合作,昆明经开区获国家科技兴贸光电子材料及产品创新基地认证。

(三)存在的问题

1.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观念滞后、意识薄弱

目前,虽然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取得进展,但对外科技合作范围较窄,合作主体对当前国际科技合作发展趋势、新的合作模式等缺乏了解和认识,严重制约了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的有效开展;企业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拓展国外市场的意识薄弱。

2.合作层次低、领域窄、规模小、水平低

目前,云南与西方发达国家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不多,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中南半岛五国,与南亚国家的合作较少,且合作基础薄弱,水平不高,面临诸多障碍。

3.缺乏高素质的科技与管理人才

我省普遍缺乏高水平、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在一些国际科技合作中只能担当辅助角色或提供资源供应。

既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且精通外语及掌握国际法规、贸易、金融、惯例等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十分稀缺。

4.网络平台建设滞后

目前,我省还没有建立起直接为企业提供面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进行科技信息交流的网络平台,存在由于与国外的科技信息不畅通、不对等,没有及时可靠的信息渠道来源而失去合作机会的问题。

二、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环境分析

(一)国际环境

“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将处于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

从短期来看,全球经济、贸易、投资等将会保持较低增长水平,在原有框架背景下的复苏也将呈现缓慢、曲折的过程;从中长期看,随着危机后有关各国结构、体制和政策调整的深入,全球产业分工格局、贸易格局、经济力量对比和全球治理结构等都有可能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机遇大于挑战。

1.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将在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逐渐复苏,全球贸易和投资还会继续增长,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将出现新格局。

这将有利于我国继续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和要素配置,释放增长潜力,加快发展进程;有利于我国充分吸收国际资本、国际技术和国际人才,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竞争优势;也有利于我国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获取重要国际资源和技术。

2.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正处于启动期,若干重要领域正在酝酿新突破

为应对气候变化和金融危机,发达国家大幅度增加了科技投入,抢占未来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在新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信息技术等若干重要领域,正在酝酿新的突破。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发达国家在技术上占优势的局面尚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其创新能力可能还会进一步增强。

3.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将不断增大

随着全球减排责任体系和制度安排的逐步形成,以及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迅速发展,低碳经济有可能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发展趋势或发展模式。

减排将促进能源和环保领域的技术创新,增强全民的节能减排意识,有利于我们发挥后发优势,转变发展方式,在新技术的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

4.国际产业分工和贸易格局将在新的背景和条件下出现较大幅度调整

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将会改变各国的比较优势和国家之间的竞争关系,并对全球产业分工及贸易格局产生影响;成本上升压力的加大,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促使发达国家部分资金相对密集、技术含量较高的制造业,以及某些原来不可转移的服务业,都有可能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从而为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带来新的机遇。

5.全球治理结构将会出现调整和重构

金融危机之后,随着世界经济格局、政治力量对比的变化,全球治理框架将会进一步调整和重构,多极化趋势也将进一步加强。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会相应增大。

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对我国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的期望也会相应提高。

在此背景下,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以促进本国经济科技发展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界的共识。

(二)国内环境

1.“桥头堡”战略地位明确

2011年5月,国务院批准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确立了云南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地位,明确了云南在国际区域合作中的区位优势。

云南是中国惟一可同时与东南亚、南亚、太平洋、印度洋相通相连的省份,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我省在国际合作中要充分发挥云南地缘优势,在中国向西南开放中先行一步,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门户,我国沿边开放的试验区和西部地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先行区,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

2.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

2010年5月国家提出了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目标任务,主要侧重于西部地区自身的经济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网络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是国家政策扶持向西部地区倾斜。

云南独特的区位优势,决定了云南必须高度重视从陆路融入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3.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

2010年9月,《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为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明确了方向,同时也在政策支持上再度强化。

意见明确强调,中西部地区将重点大力承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等七大特色产业;并将从财税、金融、产业与投资、土地、商贸、科教文化等六个方面强化支持政策,以进一步改善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有序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

为此,云南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升产业技术转移的承载力。

三、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十七届五中全会“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支撑”及“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大动力”的精神,紧扣《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与要求,抓住国家实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契机,配合全省经济、科技和外交战略,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不断开创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未来5年,我省将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战略机遇,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体现云南地方特色为原则,以提高国际化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方向,紧紧围绕国家实施国际科技合作的总体战略,进一步提升开放促发展的认识,不断扩大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合作,继续深化东南亚、南亚合作,使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具备较强的国际产业技术转移承接力,建立双边、多边及区域、次区域合作的新格局,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桥头堡”以及我国沿边科技开放的示范窗口。

2.具体目标

(1)国际科技合作产业优势显著

未来5年,我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累计突破120亿美元,保持10%以上的年均增长率,高新技术产品在全省外贸进出口、出口和进口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上升;培育一批高技术产品出口骨干企业,国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升,大型高技术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有所增强;实施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烟草、冶金、矿业、水电开发、生物资源开发、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形成具有突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群。

(2)国际联合研发体系建立

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创新型企业为载体,到2015年建成15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争取成功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各1个;吸引5-10家世界级大企业、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或研发型分支机构,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研发体系。

(3)国际科技合作区域布局成熟

以昆明为枢纽,以25个边境县为纽带,到2015年,滇中、滇西、滇南形成产业聚集化程度高、对外科技合作资源优势显著、国际科技人才支撑力度强的三大国际科技合作特色片区。

(4)国际科技合作范围不断扩大

重点与周边的南亚、东南亚国家合作,拓展与欧美发达国家合作,探索针对亚非的科技对外援助方式;合作领域由以资源型、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优势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过渡。

(5)人才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国际科技交流渠道不断拓展,国外开展高层次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的长效机制建立,与周边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机制趋于完善,培养和引进一批顶尖科技人才和优秀团队。

四、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主要任务

(一)建立与健全科技论坛机制

在我国政府即将启动“中国与东南亚科技伙伴计划”和“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机遇期,应该不失时机地再次向中央政府提出正式建立“中国—东盟科技论坛”的机制,并尝试搭建“中国-南亚科技论坛”机制,为推动我国技术输出与转移,搭建一个政府间的长期合作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二)搭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家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基地

紧紧围绕我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的战略机遇,集聚全国科技创新资源,面向东南亚、南亚经济社会发展广阔的技术市场需求,孵化一批面向东南亚、南亚出口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壮大一批科技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大幅度提升云南省的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和开放水平,将基地打造成为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集科技创新研发和成果转移于一体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三)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

根据我省科技发展需要,依托有优势、有特色的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强化在前沿技术和基础科学领域的对外合作研究。

推动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向实质性合作研究发展。

依托我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国外基金会项目、国外政府合作计划以及大型跨国公司的对外合作科技项目,采取项目带动方式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吸引世界级大企业、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分部、研发中心或研发型分支机构。

搭建国际科技合作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形成“项目-人才-基地”信息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

(四)构筑面向西南开放的外向型特色产业基地科技支撑体系

结合国家产业布局及云南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我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引导支撑作用,增加对与外向型出口加工贸易基地、可再生清洁能源基地、石化和清洁载能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发展基地有关的产业技术研发与改造的支持力度。

以基地化发展为方向,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为主体,以产学研合作为手段,大规模集聚创新核心要素,大力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五)强化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主体地位

抓住金融危机下国际科技资源整合的机遇,鼓励企业紧跟国际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到海外收购、并购、设立研发机构,建立跨国技术研发机构。

一方面学习、引进国外发达地区的技术和设备,另一方面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输出,获取资金作为进一步发展、创新的积累。

积极发挥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主体作用,重点加快“走出去”的战略步伐。

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支柱企业到国(境)外独资或合作建立研发中心。

充分利用国际智力和科技资源,推动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向国际靠拢。

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应积极向其它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走出去”,进行技术输出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并积极创造条件到国(境)外创办实体,抢占国际市场;企业的科技人员也应该“走出去”,到国外去交流、培训、合作研发,从事研发外包活动等等。

(六)启动并实施“云南与东南亚科技伙伴计划”

根据我省与东南亚各国科技合作的基础,可优先启动“云南与周边国家科技合作伙伴计划”,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推广至东南亚各国。

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共享科技发展的经验、信息、知识以及其他有形和无形资源,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充分尊重东南亚伙伴国的需求,结合中国科技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围绕民生领域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相关适用技术,开展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

根据东南亚国家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科技领域,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有步骤、分阶段予以实施。

在政府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下,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共同出资,形成合力。

具体内容包括:

(1)政策研究。

与东南亚国家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研究方面开展合作,完善东南亚国家的科技政策体系、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政策在调控和激励科技发展方面的作用。

(2)技术服务。

派遣我省科学家和工程师到东南亚国家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鼓励发挥退休专家、工程师和科技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到东南亚国家传授经验。

(3)人力资源开发。

围绕东南亚国家的需求和特点,帮助开办各种针对东南亚国家科技人员的培训班与研讨会,支持和鼓励东南亚科研人员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鼓励东南亚国家科技人员到我省科技园、孵化器、研究机构和企业参观或短期工作,鼓励我省科技园区与东南亚国家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4)合作研究。

鼓励我省的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与东南亚国家合作,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合作培养和指导东南亚国家科研人员,鼓励共同建立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通过合作研究提高双方科研水平。

(5)技术示范。

将政策、技术、管理、服务和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在东南亚国家开展全面的适用技术示范。

通过办展、建立云南东南亚科技伙伴示范基地及其它合作形式,支持云南先进适用技术在东南亚国家开展技术转移、示范推广和应用。

(6)实物捐赠。

向东南亚国家捐赠适用技术产品、科学仪器、实验设备、示范装置等,支持东南亚国家提高科研能力。

(七)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人才培引

实施“创新2020”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重点是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在鼓励我省科技人员赴海外进行短期培训、考察与交流的基础上,要加大支持赴海外进行中长期学术与技术交流的力度。

将我省科技人员赴海外交流的重点放在参与国际性的重大科研项目、在国际知名创新机构内部工作与学习,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和科技援助等方面。

把选派我省科技人员赴国外发达国家进行短期访问常态化,由省财政给予持续的资金支持。

把支持的重点放在基础科学领域科研人员、企业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或与企业合作从事研发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努力培养一支熟悉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

(八)推动部门和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不断拓宽合作渠道和发展空间

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关部门和州市设立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或专项资金),持续增加对国际科技合作的经费投入。

有关部门和州市应根据自身科技发展的需求和发展重点,制定自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积极探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方法。

各有关部门和州市应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开展高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自身国际化水平。

各地区应高度重视国际科技合作对科技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不断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开辟更广阔的合作空间,搭建不同层次的合作平台,加快实现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合作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工作。

五、保障云南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的相关举措

(一)营造科技对外开放环境

1.创新发展思路,构造多元化合作的制度环境

改革对外合作体制,从以政府为主体的合作,向政府、研究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多元化主体参与的合作转变,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国际科技合作的规模、层次和水平。

2.鼓励对外科技交往,增强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

加大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效整合国内外各类科技资源,拓宽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实现产业化合作;重点发挥对南亚、东南亚国家人力资源、文化背景、产业聚集化程度高等方面的优势,依托“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增强我省国际科技合作主体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及影响力。

3.强化政府宏观调配作用,对不同主体进行分类指导

省级各部门及政府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完善平行及上下级协调机制,对国际合作主体给予有效的分类指导。

提高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研发活动的国际参与度,突出企业技术引进和产业合作,加强地方科技部门开展国际科技活动的能力建设,促进提高民间科技外事机构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能力。

4.完善对外科技合作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鼓励技术收益权、有利于合作双方增大科技研发投入的政策意见,强化技术合作的激励机制,推动我省对外科技合作蓬勃发展。

(二)提供有力的政策和法律保障

1.制定出台指导全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办法

根据云南对外科技合作活动需求及发展状况,出台系统的、指导性的、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细化实施办法,研究部署产业及区域合作布局,推动我省提升产业技术对外开放程度。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对外科技合作保驾护航

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优化技术市场环境,鼓励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实施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拓展国外市场,为技术“引进来”和“走出去”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制环境。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1.强化财政引导职能,鼓励多元化的国际科技合作资金投入

加大政府财政对国际科技合作的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国际科技合作的投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国际科技合作投入体系。

2.进一步健全投融资机制,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做大做强

搭建多种形式国际科技合作的金融平台,探索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商业性金融投资资金以及民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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