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261323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0.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docx

水利农田整治建设合同

副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荷塘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发包人(全称):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局

承包方(全称):

广东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局

承包人(全称):

广东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修建3~5m宽机耕路长约6300m、机耕路浆砌石挡墙长约4400m、和400~1000mm净宽排水沟长约10300m、500mm*1200mm跨渠搭板420块、7件混凝土闸工程、708.6m长的水沟清淤及杂草清除工程、直径¢400~¢800mm总长约232m钢筋混凝土过路管工程等。

工程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莲塘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花都区花东镇

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图纸。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叁佰肆拾万零柒元贰角肆分(人民币)

¥:

3400007.24元

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花都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局    承包人:

(公章)广东省**市建筑工

总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签订机关(章)

经办人:

200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的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茖质量管理条例》等。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按行业标准执行。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十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四套(包含招标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同,按通用条款4.2执行。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国家的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内容及权限,发包人将另函通知承包人。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驻现场代表。

职权:

代表发包方行使发包方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罗泽楚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本工程现场可保持车辆通行。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协助承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地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三天。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具体时间由监理工程师通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承包人负责直辖市并承担相关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图纸上说明的要求,保证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包括按合同工期完成,保证竣工验收。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第9.1条(3)款执行。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须负全责保护所有成品,直至工程移交为止,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有关规定。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工序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操作。

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在施工场地外作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施工图会审后15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后14天内审批(监理方审批7天内完成,建设方7天内批复)。

10.2群体工程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由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证顺延。

14、工程竣工:

按通用条款第14.1,14.2,14.3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5.1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安全施工:

/。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即大包干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固定合同总价内,已包括施工设备、劳动、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调价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文件绘述的本工程时需要克服困难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经发包人确认的变更项目,根据项目所属工程类别,分别均按土建工程部分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等有关规定;安装工程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综合定额(2006)》等有关规定。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的30日。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量完成60%,提供证明并得到确认后10天内,支付工程承包总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所有竣工验收资料并确认合符要求后10天内,支付工程承包总价的60%;余款扣除合同结算价款的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后,在竣工结算报告获批准后10天内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工程的材料、成品原则上由承包人按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应。

材料采购前,必须先送样板经发包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后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八、工程变更

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验收前五天;所有竣工图纸必须装成册,其他资料须按车家有关规定装订成册。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每日以延期付款款额的万分之一,向承包人支付延期赔偿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时:

(1)请调解;

(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不可抗力的约定:

/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施工人员人身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工程意外保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6、合同份数

46.2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二份,副本六份。

47、补充条款

47.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局

承包人(全称):

广东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为保证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莲塘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二年,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二年;

3、供热及供冷为二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5、其他约定:

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险费用从保险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同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同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十四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局承包人(公章):

广东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动态背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