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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第二实验小学

 

滦县第二实验小学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2018年6月20日

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滦县第二实验小学概况

1、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滦县第二实验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滦县第二实验小学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三、国有资产信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滦县第二实验小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滦县第二实验小学是滦县教育局的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本单位预算、决算、报账及记账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滦县第二实验小学是滦县教育局的下属教育管理机构,办公地点位于滦县新城育才街7号,截止到2017年底教职员工55人,在校学生800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见附表)

 

第三部分滦县第二实验小学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认真按照《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方法制度,严格评价标准,准确把握绩效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确保评价质量。

在财政的具体指导下,按方案规定的步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认真按照《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方法制度,按照教育局和财政局的指示办理报账记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2、绩效评价结果。

在教育局和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校能够圆满的完成财务工作任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4、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单位:

万元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

542.6

542.6

542.6

人员经费

505.2

505.2

505.2

日常公用经费

37.4

37.4

37.4

二、项目支出

0

0

0

基本建设类项目

0

0

0

行政事业类项目

0

0

0

三、上缴上级支出

0

0

0

四、经营支出

0

0

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0

2017年总支出为542.6万元,基本支出为54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2017年初预算无增减;项目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初预算无增减;上缴上级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初预算无增减;经营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初预算无增减;对附属单位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初预算无增减。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一、年度收支情况(单位:

万元)

1.本年收入

542.6

433.63

108.97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42.6

433.63

108.9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0

0

*事业收入

0

0

0

经营收入

0

0

0

*其他收入

0

0

0

2.本年支出

542.6

433.63

108.97

其中:

基本支出

542.6

433.63

108.97

(1)人员经费

505.2

387.58

117.62

(2)日常公用经费

37.4

46.05

-8.65

项目支出

0

0

0

(1)基本建设类项目

0

0

0

(2)行政事业类项目

0

0

0

经营支出

0

0

0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

0

0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

0

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0

0

2017年收入为542.6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108.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2017年决算支出5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108.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6年决算支出无增减,比2017预算无增减。

(二)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基本支出5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日常公用经费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

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其中:

办公费13.2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0.1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5.5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4.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9.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0元,比2017预算无增减,比2016年决算无增减。

其中:

2017年公务接待费0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比2016年决算无增减。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比2016年决算无增减。

2017年公车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比2016年决算无增减。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比2016年决算无增减。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2017年支出数

2016年支出数

2017与2016年决算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0

公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0

0

0

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中央或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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