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血压计示波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修订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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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电子血压计(示波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6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电子血压计(示波法)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电子血压计(示波法)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以示波法通过袖带和腕带传感器取得的压力和脉搏信号来自动完成间接测量(无创)动脉血压的装置(以下简称电子血压计),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管理类代号为6820。

本指导原则范围不包含手指、胸阻抗、电子柯氏音法等方法测量血压的设备和动态血压监测设备,但在审查这些设备时也可参考本原则部分内容。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电子血压计产品的命名应符合国家关于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的要求,按“加压方式”(可选)+“测量部位(可选)”+“电子血压计”的方式命名。

例如:

手腕式电子血压计,上臂式电子血压计、全自动上臂式电子血压计、手动上臂式电子血压计等。

产品名称应为通用名,不应包括产品型号、系列。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电子血压计的主要功能为测量并显示人体的血压和脉率。

电子血压计的组成一般包括主机、袖带或腕带,某些机型还配有电源适配器、通信线缆。

电子血压计的主机结构通常包括气泵(或橡胶球)、压力传感器、放气阀、电源供应电路、按键控制电路、显示模块、CPU控制模块、嵌入式软件等。

产品的关键部件为:

压力传感器、袖带或腕带、嵌入式软件(用于血压监测过程控制、信号特征提取以及血压的计算)。

电子血压计按电源部分结构可分为:

交流、直流和交直流两用。

使用交流电源的产品一般会配有外置的电源适配器。

电子血压计的加压方式(充气机制)可分为:

手动加压和自动加压。

 

 

手动加压电子血压计结构框图

 

自动加压电子血压计结构框图

 

 

泵阀一体式(自动加压)电子血压计结构框图

自动加压包括直接加压和预判加压两种。

直接加压即在充气过程中,使袖带压直接上升到一个固定的压力值。

预判加压即在充气加压过程中预测量患者血压的大致值,并根据预测量的收缩压值来确定充气的袖带压力值。

电子血压计按测量部位可分为:

上臂式,手腕式。

产品图示举例如下:

 

上臂式电子血压计(筒状)

 

上臂式电子血压计

 

手腕式电子血压计

 

手腕式电子血压计

 

电源适配器(用于网电源供电)

(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采用示波法测量血压的电子血压计,其工作原理按测量方式可分为:

降压测量和升压测量。

降压测量法:

血压计使用气泵对袖带进行充气加压,利用充气袖带压迫动脉血管,使动脉血管处于完全闭阻状态。

随后开启放气阀,使袖带内压力缓慢下降。

随着袖带内压力的下降,动脉血管呈完全阻闭—渐开—全开的变化过程。

降压过程中,动脉内压力振幅大小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压力传感器采集大小变化的袖带内压力,将其转化为数字信号送入CPU,通过嵌入式软件辨别动脉血流受阻过程中相应压力点,根据经验累积的软件算法得出人体的舒张压、收缩压和平均压。

升压测量法:

血压计使用气泵对袖带进行充气加压,利用充气袖带压迫动脉血管,随着袖带压力的上升,动脉血管呈全开—半闭—完全阻闭的变化过程。

升压过程中,动脉内压力振幅大小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压力传感器采集大小变化的袖带内压力振幅变化,将其转化为数字信号送入CPU,使用嵌入式软件分析,辨别动脉血流受阻过程中相应压力点来确定人体的舒张压、收缩压和平均压。

不管是降压测量还是升压测量,软件算法中的参数需要根据血压计结构变化,袖带尺寸变化,临床数据收集等情况不断进行修正。

因该产品为非直接治疗类医疗器械,故本指导原则不包含产品作用机理的内容。

(四)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

电子血压计注册单元划分主要从产品的技术结构和性能指标来考虑。

1.技术结构:

产品的技术结构不同,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技术结构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测量部位不同的,例如:

手腕式、上臂式;

——测量方式不同的,例如:

升压测量法、降压测量法;

——关键部件不同的,例如:

影响血压测量控制、计算的嵌入式软件差异较大、压力传感器不同。

2.性能指标:

主要性能指标有较大差异的,应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五)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GB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GB/T14710—2009

《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6886.1—201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

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GB/T16886.5—2003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5部分:

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GB/T16886.10—200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

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0466.1—2009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YY0505—2012

《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

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YY0670—2008

《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

JJG692—2010

《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检定规程》

上述标准包括了产品研究资料、技术要求中经常涉及到的标准。

有的企业还会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一些行业外的标准和一些较为特殊的标准。

产品适用及引用标准的审查可以分两步来进行。

首先对引用标准的齐全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查,也就是在编写产品技术要求时是否引用了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引用是否准确。

可以通过对产品技术要求是否引用了相关标准,以及所引用的标准是否适宜来进行审查。

此时,应注意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是否完整规范,年代号是否有效。

其次对引用标准的采纳情况进行审查。

即,所引用的标准中的条款要求,是否在产品技术要求中进行了实质性的条款引用。

这种引用通常采用两种方式,文字表述繁多内容复杂的可以直接引用标准及条文号,比较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引述具体要求。

如有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产品性能指标等要求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产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禁忌症

该产品以示波法测量人体舒张压、收缩压、脉率,其数值供诊断参考。

根据临床评价资料,产品应明确适用的人群。

如:

适用于成人、小儿或新生儿。

禁忌症:

无。

(七)产品的主要风险及研究要求

1.风险分析方法

在对风险的判定及分析中,要考虑合理的可预见的情况,它们包括:

正常使用条件下和非正常使用条件下。

风险判定及分析应包括:

对于患者的危害、对于操作者的危害和对于环境的危害。

产品每项危害产生的伤害和侵害的定量或定性的风险评估。

风险形成的初始原因应包括:

人为因素(包括不合理的操作)、产品结构的危害、原材料危害、综合危害和环境条件。

风险判定及分析考虑的问题包括:

产品原材料生物学危害;产品质量是否会导致使用中出现不正常结果;操作信息(包括警示性语言、注意事项以及使用方法)的准确性等。

2.风险分析清单

电子血压计产品的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YY/T0316—2008)的有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

——产品定性定量分析是否准确(依据YY/T0316—2008附录C)。

——危害分析是否全面(依据YY/T0316—2008附录E)。

——风险可接收准则。

——产品风险评估。

降低风险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风险的可接受程度,是否有新的风险产生。

根据YY/T0316—2008附录E对“电子血压计”已知或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判定,产品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的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

针对产品的各项风险,企业应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电子血压计的危害类型及形成因素

危害

可预见的事件序列

危害处境

损害

电磁能量

在强电磁辐射源附近使用电子血压计测量,干扰程序运行,测量错误、测量结果误差过大

依据过高读数服用降压药物,导致药物剂量过量

低血压、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

依据过低读数减少药物剂量

高血压未经控制,严重时引起中风

电源线中有浪涌能量

设备故障、寿命缩短

设备无法及时使用

静电放电

干扰程序运行

导致测量结果误差过大、或数据擦除

漏电流

产品配用漏电流超标的电源适配器

使用者、患者接触适配器上的插头、或接触信号输入/输出插头

灼伤、严重时死亡

热能

使用负载能力较差的电源适配器

适配器中的部件过热

烫伤、严重时起火

机械能

用于成人的血压计被用于新生儿、

产品最高袖带压未作规定或限值过高、

测量周期过长、

放气阀门故障导致放气失败

过高、过长时间的压力作用于人体

淤血、感觉不适、外周血管阻滞

产品意外坠落

机械部件松动,液晶板接触不良

无法测量或测量误差过大,数据无法读取,严重时延误治疗

不正确的测量

压力传感器长时间未经校准,压力传感器测量偏差、

压力传感器超出使用寿命(公用血压计),传感器测量偏差

依据过高读数服用药物,导致药物剂量过量

低血压、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

依据过低读数减少药物剂量

高血压未经控制,严重时引起中风

生物学

使用生物相容性不良的材质制作袖带

人体接触

皮肤过敏、刺激

化学

长时间不使用的电池未经取出,造成电池漏液

电路腐蚀、设备故障,血压计无法工作

延误治疗

操作错误

使用不适当尺寸的袖带,袖带未扣紧

未能对被测部位的血管完全压迫

测量失败;测量值误差过大,见“不正确的测量”

测量部位与心脏高度不一致,

被测者姿势不良

测量部位与心脏压力存在压差

测量时被测者活动,说话

压力信号中混杂噪声

在血压计规定的温度范围外测量

超出传感器温度线性范围

不完整的说明书

未对错误操作进行说明

见“操作错误”

测量失败;测量值误差过大,见“不正确的测量”

不正确的消毒方法

使用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消毒剂。

产品部件腐蚀,血压计无法工作

延误治疗

不正确的产品贮存条件

器件老化,部件寿命降低

产品寿命降低,导致测量值误差过大,见“不正确的测量”

未规定校验周期

传感器存在偏差,未对设备进行校准

见“不正确的测量”

3.产品的研究要求

3.1产品性能研究

申报资料中应当包括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3.1.1应提交YY0670—2008中要求的系统整体的有效性研究资料。

制造商应提供针对自动血压测量准确性的临床评估报告。

推荐的临床评估方案:

在这个临床过程中应确保被评估系统的整体性能的评价方法符合YY0670—2008中第G.1章(听诊法)或第G.2章(有创法)的要求,而且符合标识要求,并确保整个体系在上述临床评价的统计结论应满足:

——按YY0670—2008中G.1.1的方法,达到平均差不超过±0.67kPa(±5mmHg),标准偏差不超过1.067kPa(8mmHg);

——按YY0670—2008中G.1.2的方法,达到G.1的要求。

详细方法和要求,请参见YY0670—2008附录G。

除YY0667—2008中的临床评估方案,本指导原则中推荐的其他临床评估方案也是可选的。

3.1.2应描述所采用的国家标准标、行业标准中不适用条款的理由。

3.1.3如有附加的产品功能(如脉率)及检测方法,给出其制定的相关的依据。

3.2软件研究

软件研究应参见《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制造商应提交一份单独的医疗器械软件描述文档,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实现过程和核心算法,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的安全性级别和复杂程度。

同时,应当出具关于软件版本命名规则的声明,明确软件版本的全部字段含义,确定软件的完整版本和发行所用的版本

3.3生物相容性研究

生物相容性评价根据GB/T16886.1标准进行,企业的申报资料应描述电子血压计所用材料及其与人体接触的性质,如:

产品袖带(腕带)所采用的材料,与人体接触为直接接触。

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应给出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并对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进行评价。

建议电子血压计与患者接触部件至少考虑以下方面的要求:

细胞毒性0级(或依据ISO10993.5—2009Biologicalevaluationofmedicaldevices--Part5:

Testsforinvitrocytotoxicity不超过2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皮肤刺激应不大于1级。

3.4灭菌/微生物控制工艺研究

如产品声称具有无菌提供的部件,应提供灭菌工艺的研究资料。

3.5使用次数和包装研究

3.5.1使用次数的确定:

应当提供产品寿命信息及确定依据。

3.5.2包装及包装完整性:

应当提供产品包装的信息及确定依据,如产品声称具有无菌提供的部件,应提供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

(八)产品技术要求应包括的技术指标

本条款给出电子血压计产品需要满足的主要技术指标,企业可参考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企业自身产品的技术特点制定相应的要求,但不得低于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如有不适用条款(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企业在研究资料的产品性能研究中必须说明理由。

1.电子血压计产品应符合YY0670—2008中规定的要求(除

4.5.5系统整体的有效性)。

2.电子血压计产品应符合GB/T14710—2009中气候环境II

组和机械环境II组的要求。

3.电子血压计产品应符合GB9706.1—2007中规定的要求。

4.电子血压计产品应符合YY0505—2012中规定的要求。

(九)同一注册单元中典型产品的确定原则和实例

同一注册单元应按产品风险与技术指标的覆盖性来选择典型产品。

典型产品应是同一注册单元内能够代表本单元内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产品,应考虑功能最齐全、风险最高的产品。

同一注册单元中,若辅助功能不能互相覆盖,则典型产品应为多个型号。

举例:

具有不同辅助功能的上臂式电子血压计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同一注册单元中的两个型号一个具有一种辅助功能,一种具有两种辅助功能,应选取具有两种辅助功能的型号作为典型型号。

(十)产品生产制造相关要求

1.应当明确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注明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并说明其过程控制点。

电子血压计产品通常的生产加工工艺:

外购/外协件/自制件→半成品组装→程序烧入→静态压力校正→动态压力校正→功能测试→成品组装→包装→出厂检验→入库。

关键工艺及控制:

静态压力校正、动态压力校正。

校正前应校准测试工装的气压,并应用不良样品检测正常后才可进行。

应定期对测试工装进行压力校准,并做记录。

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生产加工工艺、关键工艺及控制可以有所不同。

2.产品若有多个生产场地,应当概述每个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

3.提供产品主要元器件清单,清单中包括所用主要元器件(如:

压力传感器、袖带、CPU、电源适配器、气泵、气阀)所用原材料或规格型号、制造商等信息。

若主要元器件发生实质性变化时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的,其信息应列入注册证“其他内容”栏中。

(十一)产品的临床评价细化要求

1.产品可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提交临床评价资料,通过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进行临床评价。

提供与已上市电子血压计产品进行同品种判定的综述和相关证明资料。

进行对比的项目均应包括但不限于:

适用范围、产品结构、工作原理、测量部位、测量方式、使用环境、主要技术指标、关键部件(嵌入式软件、压力传感器、袖带)、产品风险(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内容。

(可参照本指导原则的附件《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比对表》提交)。

提供同品种产品临床试验的资料。

同品种临床试验资料包括:

其原始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或者已经公开的,取得广泛认可的临床试验结果并在技术文献资料或医学学术杂志中刊登和记载的,能够证明其安全使用的资料;或者国外同品种产品的原始临床试验资料(如果是外文资料,需要译文和原文同时提交)。

2.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进行临床评价不足以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需进行临床试验。

进行临床试验的产品,申请人应当提交临床试验协议、伦理委员会批件、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

临床试验要求:

2.1临床试验机构应在已取得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内进行。

临床试验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临床试验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2.2临床试验方案应合理、科学,能够验证产品的预期用途。

方案中的临床病例数的确定理由应充分、科学;选择对象范围应明确,涵盖产品的预期用途;临床评价标准应清晰明确,且得到临床公认。

2.3临床试验报告应符合方案的要求。

临床试验结果应明确,计量或计数结果可靠,并进行统计学分析;试验效果分析应明确统计结果的临床意义;临床试验结论应明确该产品的预期用途,符合临床试验目的。

2.4临床试验方案可选用本原则推荐的方案,企业自定临床试验方案时,如用于特殊人群例如儿童、孕妇或者针对特殊情况,或者产品声称具有除血压测量以外的其他预期用途的,临床试验方案中不可缺少产品安全性、有效性验证的内容。

2.4.1推荐选用YY0670—2008标准附录G中评估方案或ESH(欧洲高血压协会)评估方案或BHS(英国高血压学会)的评估方案。

(BHS需B档以上)。

2.4.2自定临床试验方案的,应考虑下列要素:

∙临床对照需采用人工听诊法或有创压法。

∙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应由厂家、临床专家和统计学家共同完成。

统计分析人员应全程参与临床试验(包括:

方案设计、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及统计分析报告)。

∙确保受试人群具有代表性,充分考虑成人、小儿、新生儿的差别。

∙如应用于特殊人群例如儿童、孕妇或者针对特殊情况(比如运动)需有符合统计学意义的特殊人群入组。

临床试验方案应当证明受试产品基本结构、性能等要素的基本情况以及受试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十二)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

2013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报告显示,全国电子血压计不良事件报告数为2033,占总报告数0.9%,其中严重伤害报告数为60,占血压计类产品报告数数的3%。

201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报告数据为,全国电子血压计不良事件报告数为1809,占总报告数0.7%,其中严重伤害报告数为70,占血压计类产品报告数数的3.9%。

电子血压计常见故障为:

1.测量不准,包括:

(1)器械故障造成测量不准。

由于电子信号混乱、电路上电子元件老化、气管老化、管路漏气都会造成测量失准。

(2)操作失误引起的测量偏差。

2.电子血压计自身故障,如

(1)按钮无反应,主要由于机械接触的按钮内部弹片使用老化

(2)开机不充气,主要是由于气泵异常、管路漏气、系统自检异常。

(3)通电无显示,原因为电源模块异常或电池没电。

(4)显示界面异常,显示屏数字出现断码、缺笔、暗淡,通常的故障原因为显示液晶屏与线路板连接部分异常。

查询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网站TotalProductLifeCycle数据库,截至2015年涉及电子血压计的产品问题为:

“血压计读数过高”,仅基于此读数而服用降压药物可导致药物过量、引起血压过低及其他药物反应,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

“血压计读数过低”,服用降压药物治疗高血压的患者,基于过低读数而减少降压药物剂量,严重时导致中风。

其他问题还包括显示错误,电源适配器连接网电源时发生打火闪烁。

(十三)产品说明书和标签要求

电子血压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和YY/T0466.1—2009等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科学,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语种。

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中的文字、符号、图形、表格、数据等应相互一致,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标签要求

(1)应具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产品名称应符合本指导原则中产品名称的要求。

(2)应有注册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3)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许可证编号;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标注受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

(4)应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及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5)应有生产日期,使用期限。

因位置或者大小受限,未能对标签进行完整标注时,应在标签中明确“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2.设备标识

(1)设备本身要显示足够的信息,便于可追溯和识别;

(2)警告标识,包括声明需要请专业医师解释测量的血压值;

(3)如果提供了零点或量程控制,也要对其操作和确认进行适当的说明;

(4)适当的操作指示;

(5)与精度要求相关的性能参数;

(6)设备配套使用的袖带适用的肢体周长。

3.外包装(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对于直接销售给普通用户的设备,外包装上至少应包括:

适用的臂围;如果系统或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和YY0670—2008中4.5中说明的范围不一致时,设备限定的测量范围;对电池供电的设备的特殊要求。

4.说明书

每台设备都应附带说明书,说明书应符合GB9706.1标准中的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书中应包括对使用警告总结的章节。

(2)介绍如何拆包、安装、进行使用前检查,获取帮助服务的渠道、标准操作程序、常规维护、再校准及清洗频次建议。

(3)提供程序、简图和零件列表,以及如何联系制造商的服务中心。

(4)提示按照厂家指定的时间间隔对袖带压力传感器/指示器的精度进行校验。

(5)对于家用血压计指出:

详细测量方法,至少包括手臂测量位置、在血压测量之前恰当的休息时间、适合的袖带尺寸,并声明应有专业人士解释测量所得的血压值。

(6)提示用户,测量者的姿势以及身体状况会影响血压测量。

(7)声明如果在制造商指定的温度和湿度范围外储存或使用,系统可能无法达到声称的性能(制造商指定的温度和湿度范围应一并在声明中给出)。

(8)产品是否适用新生儿,若适用,则应提供以下信息:

●袖带可以施加的最大压力值;

●适用的血压范围值;

●可以用于血压测量的最大压力值;

●最初充气压力值。

(9)当气囊在持久过分充气时状态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0)确定显示装置故障的方法。

(11)推荐使用的消毒程序。

(12)关于本设备所得到的血压测量值和其他独立方法得到的测量值的相关性的声明。

(13)当有普通心率失常出现时,该设备是否能达到声称的性能。

(14)产品质保信息。

关于本设备测量血压有效性的声明应该采用合适的验证方法予以证实,并向使用者提供获得有关验证方法的信息途径。

对于使用听诊法(使用袖带、听诊器、压力计)验证的设备,应具备如下(或实质等同的)声明:

“本设备所测得的血压值和听诊法的测量值等价,其误差符合YY0667—2008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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