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土地整理项目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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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土地整理项目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土地整理项目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9.1.1文明施工的目标

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标志之一,是今后工程施工的主题之一。

我公司在以往工程施工中的实践,充分认识到文明施工在基础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文明施工改变施工现场面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是文明施工不仅可以保质量,保安全,而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文明施工注重规范,各基础上施工管理工作较严谨,减少了工、料、机无效投入的浪费;文明施工讲究工艺,开挖规格严格控制,超挖较少,减少了大量原材料的消耗。

三是文明施工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施工水平发展,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和国际接轨,尽快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

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防止水土流失,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本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目标为:

以“均衡施工、文明施工、科学管理”指导工程建设,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9.1.2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和实施措施

为了实现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目标,我项目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⑴、在工程开工的同时,组建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分管安全副经理亲自主抓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由综合部负责,质量安全保证部负责监督检查。

各作业队及生产班组安全员同时兼文明施工监督员,负责本队、本班的文明施工监督。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见下图: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

分管项目副经理

 

直接管理监督检查

综合环保部质量安全部

作业队、班组安全员

⑵、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实施布置管理,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均按平面布置图布置,使施工现场处于整齐有序状态。

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相互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保护或覆盖措施。

⑷、现场的钢材、水泥等能入库的尽量入库,不能入库的进行遮盖、防雨淋、日晒等处理.

⑸、施工环境派专人经常清扫,施工道路由专人养护和洒水,保持现场干净、整洁的施工条件。

⑹、施工风、水、电管线路,按照规划布置,整齐有序地铺设,固定牢靠。

⑺、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严格按照有关的规程规范作业,杜绝野蛮施工和盲目施工。

⑻、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标识牌,标识牌应标明姓名、职务、身份编号。

⑼、重要施工场地应设有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和安全标志。

⑽、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认真作好施工记录,不得与闲散人员玩耍。

⑾、值班人员遇到业主、监理检查工作时,应主动介绍情况。

⑿、主要施工干道应经常保养维护,为文明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机械设备严禁乱停乱放,必须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保证施工场内外道路畅通,并对车辆设备经常冲洗擦拭,确保设备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率。

⒀、项目部对自检和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但要立即纠正,而且要针对文明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和完善,使文明施工不断优化和提高。

⒁、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所有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9.1.3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⑴、文明施工管理系统实行分层管理,项目经理对整个工程文明施工进行宏观控制;综合部对实施全过程控制,作业队、班文明施工监督员自我控制。

⑵、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机构依据本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将文明施工的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作业厂队、施工班组逐级评定。

⑶、每周由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机构按实施细则进行详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⑷、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一经发生无论是否造成损伤,一律给予经济处罚。

⑸、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机构每月进行一次文明施工评比,设月文明施工活动红旗,对得到流动红旗的作业队、班组进行奖励,对文明施工做的较差的施工队、班组进行经济处罚,限其改正。

9.2环境保护措施和办法

9.2.1环境保护项目

本工程施工期间,将给施工区附近的植被暂时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施工产生的扬尘等也会影响当地的环境质量。

在此基础上本工程施工的主要环境保护内容如下:

⑴、施工弃碴的利用和堆放;

⑵、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⑶、防止饮用生活水污染措施;

⑷、施工中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治理措施;

⑸、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

⑹、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⑺、施工区内外自然生态环境野生植物及动物的保护;

9.2.2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和办法

⑴、环境保护的目标

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土石弃碴料、扬尘、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得污染自然环境和破坏施工区内外自然生态环境,野生植物及动物,并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⑵、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设置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自然生态环境、野生植物及动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的组织机构。

①领导小组组长:

由项目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经济师担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制定规章和制度,并负责监督贯彻、执行,项目经理与发包人就其环境保护签定责任保证书。

③办公室主任:

由分管项目副经理担任

副主任由总工程师、经济师担任

成员:

由各施工队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领导与领导小组组长签定责任保证书,各成员与办公室主任签定责任保证书。

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宣传和对全员干部职工培训教育。

⑶、环境保护措施、办法

①、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条例,遵守业主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建立相应的环保机构,配置专职人员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本工程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

我们承诺:

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植被地貌

防止油气泄露降低综合能耗

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循环发展

②在工程开工的同时,建立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机构,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层层落实。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出现的环境与各项施工、经营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协调,达到工程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③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对施工活动界限内的生态环境加以认真保护。

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环境意识,并建立健全施工中环保责任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自觉接受当地环保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活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积极改进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问题,提高环保水平。

④土石方施工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土地水土流失。

设置必要的排水沟和挡护建筑。

开挖碴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严格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弃碴堆置,并做好弃碴场的保护工作。

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的净化,减少污染源(如掺柴油添加剂,配备催化剂附属箱等),配置对有害气体的监测装置,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进入工区。

加强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管理不善而导致环境事故的发生。

⑥为防止施工废水和工区生活污水污染周围上地,所有建筑物周围及设施均设有排水沟或污、废水排放池,污、废水通过排水沟汇集进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

⑦在办公及生活区配备足够的垃圾池,污物和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堆放点距水源和食堂应不小于50m。

设置专人对施工场地内的路面、排水沟、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进行定期清扫、运输,保持环境清洁。

⑧在施工人员活动相对集中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厕所,建一半封闭式粪池与厕坑相通,在施工人员较少场所也设置厕所,定期定人清扫,处理后运至弃土场挖坑掩埋。

⑨食堂环境清洁整齐,配备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螂的设施或药品,配置洗涤、污水排放及垃圾存放设备;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作好食物中毒的调查与治疗。

⑩施工区设临时卫生所一个,配备医师1--2名,护士2--3名,配置常规药品和简单医疗器具,负责一般疾病的诊疗和工伤事故处理。

指定一地方医院作为施工人员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重病和急诊病人的诊疗。

(l1)在工程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林地进行伐木、采药、狩猎活动,合理堆放建筑材料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一切合同规定必须拆除的施工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并按合同要求进行植被或土地的有效回复。

(12)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野生植物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为:

植被保护目标:

开工前场地平整,扫线、开挖作业和施工中的植被破坏面积不超过设计或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指标:

植被破坏面积控制在设计或规范规定以内。

①生活区、辅助生产区、施工区活动范围,界定在发包方征地范围内设置.各临时设施占地面积严格控制在并小于施工组织手册规定范围内或发包人指定的范围内。

设置足够的厕所、垃圾池,并设专人每天进行清理至施工弃料场挖坑掩埋。

每处临时设施设置一个污水坑,对于机械使用拆卸下的废物进行集中堆放,废油由200升的油桶存积,到一定时期由专车拉至废品收购站进行处理。

②施工现场各类机车的行驶必须在场内设置的施工道路上行驶,严禁随意在施工区内外非道路上行驶,违者将按照规章和制度进行处罚,并进行赔偿。

各工作人员不论在施工期间或休息时间严禁踩踏野生植物区和不得进入。

③各临时生活区,施工区设置自然生态环境、野生植物及动物保护宣传牌,每月分片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讲座教育,并进行评比,优胜者给予挂红旗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此项工作计入年终考核指标内容。

每日的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都必须随时对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按规章和制度进行处理和纠正。

对于弃土严格按照发包人指定的区域堆置平整成顺坡。

④场地清理时,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物。

⑤场地清理中发现的文物古迹,发掘出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物,应立即把发现的情况通知监理,按国家文物管理相关规定及监理人批示来取合理保护措施,做好保护工作。

⑥堆存的有机土壤应利用于工程的环境保护。

⑦料场取料结束后,按监理人要求,进行必要的环境恢复和保护工作。

⑧防渗工程应做好报废材料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野生植物、动物保护法”,严禁各工作人员进行采伐狩猎、如有违者是党员干部的按党员干部管理条例处罚,是一般工作人员的进行法制教育并处处罚金或解除在该施工项目的工作回原单位,若以上各类人员不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构成刑事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4)油品回收措施

①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运输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操作手应事先准备好盆或桶,将废油进行回收到单位指定地点储存。

维修现场如果发生滴漏现场,及时进行清理。

②、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管理此项工作,施工现场严禁废油随处乱倒或燃烧,污染环境。

(15)固体废弃物处置

施工场和临设住地应有存放垃圾的场所(垃圾坑),并设有标识。

现场塑料瓶、一次性饭盒、塑料袋等应在每天下班后进行回收集中,住地做到卫生有专人管理和处置;对生产、生活废水进行处理,排放至指定地点,生产、生活区的卫生经常打扫,垃圾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16)各施工作业区段施工完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整平,恢复原状地貌。

各施工临时设施迁移时,拆除所有结构并进行清理、整平,恢复原状地貌,并经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结束。

(17)自觉接受建设监理人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测。

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防碍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的进行。

(18)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肇事者,必须采取措施,在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亦应及时向业主和监理人报告,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9)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都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20)承担砂石加工系统和拌和楼系统施工和生产的单位,应该配备相应的除尘装置和防尘设施,减少粉尘的污染。

(21)施工区安装的生产和生活用锅炉及炉窑,应安装消烟防尘设备,使其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2)为改善施工区环境,燃油车辆和燃油设备,必须加强设备维护和配备必要的尾气净化装置,使其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3)为防止道路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水泥、垃圾等运输采取封闭式运输;各施工单位场内临时路面和施工区进场交通路面定期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道路能见度不应小于100米。

(24)禁止在施工生活区焚烧的,应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环境污染。

(25)禁止向渠道、草场、耕地排放油类、酸液或剧毒废液;禁止在渠道排放、倾倒生产废渣、生活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26)采取减噪降振的技术措施,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应尽可能地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27)严禁在路边或向河道、草场、耕地、渠道弃。

如特殊原因不得已在路边弃渣,应在24小时内予以清除。

(28)施工弃碴及固体废弃物须送至指定的弃碴场所,承包人不得随意堆放。

贮存施工弃碴及固体废弃物的场所(含其它任何料场),必须采取工程保护措施,避免造成边坡失稳和弃碴流失。

(29)所有生活垃圾集中送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不得随意弃置、堆放,各单位必须设置垃圾临时贮存设施,防止垃圾的流失。

离开时必须覆土掩埋。

(30)注意保护沿线附近泉眼、河道、渠道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不得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至水源地、堆放垃圾在水源附近。

(31)施工车辆必须在指定的道路上行使,严禁任意碾压草地、耕地或任意修筑施工监理道路。

(32)维护好所属交通道路,做到道路平整并及时消除路障、定量安排洒水养护无尘飞扬,防止对沿途附近各村庄居民、耕地、草场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3)施工道路限速规定:

场内临时道路限速20km/h,进场道路限速3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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