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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福泉市城厢镇太平煤矿

 

顶板管理制度

 

2014年4月26日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顶板管理鉴定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当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

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靠,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同时,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

对掘进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把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

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

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

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2、所有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供货渠道,合格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四排,最小控顶距三排,采用见四放一的正规循环作业方式,初次放顶前的控顶范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4、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

5、新下井和修好后的单体,必须经过试压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单体及时升井检修,所有入井的单体使用8个月后,都要升井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单体初撑力必须≥90KN,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二次加压,泵站压力必须≥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系统完好,不漏液。

7、支柱全部编号管理,不缺梁少柱,工作面单体必须全支撑,严禁使用不合格支柱,支柱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

8、根据工作面顶板不同,矿、工区组织必要的矿压观测、地质预报,认真掌握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规律,在来压前,加强工作面的支护。

9、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放收尾顶及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必要时做到有工区干部、安监员现场跟班指挥。

10、切实搞好工程质量,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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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伪顶开采时,必须有专门措施。

顶板和煤邦必须插严、背实。

12、炮后及时挂梁,悬壁梁到位,端面距≤300㎜,煤壁平直垂直顶底板,伞檐最大不超过250㎜,严禁敞棚作业。

13、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两道超前支护,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打单排柱,其初撑力≥50KN。

14、工作面放顶前要做好修理,打好切断线,压力大时要用双排密集切顶,退路必须畅通。

15、放顶要放齐、放透,严禁提前摘柱,无空载和失效支柱,挡矸有效,放顶时出现压力增大时,应停止作业,进行修理,待压力稳定后,再进行作业。

16、工作面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并用小链与梁联接,支柱钻底≤100㎜。

17、工作面必须备用一定数量的单体和不少于1m3的扁木,以备急用。

18、矿组织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动态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验收,局每季组织一次安全质量验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对等奖罚。

 

掘进工作面支护设计规定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两个月由地测部门提供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将工作面的煤层、顶底板的地质条件全面阐述清楚。

2、支护设计前要进行巷道断面优化,巷道断面形状及尺寸应根据掘进设备、巷道的用途及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选择、确定。

硐室内配套设备时,应充分优化设计,包括设备的尺寸优化,使硐室宽度减到最小,同时必须对硐室的支护根据顶板条件进行专项设计,采取锚杆、锚索、钢带或半圆拱锚喷等支护措施,经矿顶板管理鉴定小组成员会审签字后贯彻执行,确保顶板安全。

3、支护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严格审查把关,充分考虑特殊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下支护的安全性,保证支护设计的科学经济、安全可行。

4、支护设计的依据:

工程地质的详细资料、预想地质素描图、详细的围岩类别分类及围岩特征,相关已掘井巷工程详细状况。

5、支护设计的一般原则:

优先采用单一锚杆支护方式,锚杆长度不得小于1.8米,锚杆的锚固力必须达到5吨以上,对于复合顶板或有特殊地质构造顶板则采用钢带锚杆、锚杆锚索或钢带锚杆锚索联合支护方式,各单位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6、对有片帮危险的巷道必须对巷道两帮采用帮锚杆加木托盘进行支护,受二次采动影响的巷道要用帮锚网或帮锚索加槽钢帮网进行加强帮支护。

7、开拓巷道及服务年限较长的准备巷道在上述支护方式的基础上采用喷砂浆或混凝土的方式进行补强支护。

喷层选择的原则:

服务年限3年以上的准备巷道一般采用30-50mm厚喷射砂浆,开拓大巷一般采用不小于50mm厚喷射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要加钢带或金属网。

 

巷道维修顶板管理制度

1、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签字后方可进行。

2、在巷道维护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确定施工方法,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施工人员及职责分工,并向所有施工人员贯彻。

3、扩大巷道原有断面和维护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能够安全撤出人员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护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面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

4、加强独头巷道和掘进工作面的维护,如出现歪斜、片帮、顶帮锚杆脱落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同时及时向当班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5、巷道冒顶处理时,应由外向里逐步进行,支护要牢靠,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倾斜巷道冒顶处理时,处理人员必须有可靠的护身柱和护身板。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规定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采掘支护安全可靠性。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加强采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的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接顶不实、帮部背设不实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4、掘进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硐室、遇老空、过断层以及巷道刷大断面等必须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矿生产科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6、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

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

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或构造变化带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7、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

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巷道设计确定开口位置,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附近10内的顶帮情况,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构造复杂等处掘进巷道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岩石掘进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3、根据顶底板岩性和观测数据选择合适的巷道支护材料,顶帮必须背紧背实。

4在巷道贯通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做好一切测量工作,准确掌握预透位置及距离,对贯通处的顶帮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5、采用锚杆锚、杆网、锚喷等形式支护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执行。

采用锚杆、锚喷、锚网支护的巷道,锚杆、锚索的材质、拉力和预紧力、喷层厚度和强度,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明确。

使用锚杆支护的巷道,要对锚杆锚固力进行监测,同时使用顶板离层仪对顶板进行观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修改完善锚杆支护参数。

6、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

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

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7、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定临时支护方式,绘制施工放大图,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后实施。

施工时,要有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进。

锚喷巷道顶板管理制度

1、锚杆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间排距施工,锚杆至迎头的间距必须小于锚杆的设计排距。

当班验收员逐排检查并做好施工记录。

2、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撬掉活矸,并架设好临时支架。

钻眼应按事先标定的眼位钻进。

钻完后应将眼内的岩粉和积水清理干净。

3、锚杆眼必须当班打当班锚,做到打一个眼锚一根杆。

4、锚杆眼必须按照规定角度打眼,不得顺层面、裂隙打眼,其与井巷轮廓线或岩面夹角不小于75°,当班验收员检查并做好记录。

锚杆孔深度按设计长度打眼,当班验收员逐孔检查并做好施工记录。

5、锚杆锚固力达到设计值的要求,巷道每10m必须对锚固力检查一组,每组检查不少于3根锚杆,并做好检查记录。

6、巷道喷射砼前必须检查其掘进断面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欠挖部分必须修整好。

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要符合设计要求。

7、喷射砼前必须冲洗岩面,并在巷道拱顶和两帮安设测定喷厚的标志。

喷射砼支护时,必须设墙角,墙角深度不得小于100mm。

 

过断层、裂隙带和岩性突变地段

巷道顶板管理制度

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

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11号工字钢支架,棚距比正常段要缩小。

5、必须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6、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

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

7、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8、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

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注浆锚固的方法。

9、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

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

岩石巷道掘进顶板管理制度

1、岩石巷道掘进支护形式一般以锚喷锚网喷、等复合支护形式。

2、支护设计以工程类比法为主,以理论计算法为辅。

对处于软岩中,变形较大的巷道要进行必要的巷道矿压观测,不断优化同类条件下的巷道支护参数。

3、在巷道交叉点、巷道断面变化处、巷道轴线变化段等特殊部位的支护设计要根据情况加强支护。

4、进行支护设计时,围岩较差地段的支护,在向围岩较好地段延伸时,持续支护长度不小于5m。

5、对于矿井内采用锚喷支护的永久巷道及工程,喷射砼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砼配置强度不应低于C25;一般工程喷射砼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砼配置强度不应低于C20。

配置砼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应与砼的设计强度等级相适应,一般水泥标号为砼强度等级的1.5-2.0倍。

6、严格执行光面爆破有关技术要求,光面爆破参数的确定必须和巷道围岩条件相适应,并要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光面爆破参数。

7、掘进巷道在灰岩坚硬、完整条件下可采用裸巷掘进,掘进过程中及时要掌握灰岩变化情况,一般情况下灰岩坚硬、完整时每15米向顶板探灰岩一次,灰岩破碎、出现裂隙时每10米向顶板探灰岩一次,生产技术科要收集资料,进行分析,及时调整巷道支护形式。

巷道巡查维修制度

为确保井下在用巷道能满足矿井通风、行人、运输的需要,符合安全使用各项安全标准,现特制定矿井在用巷道巡查、维修制度。

 

一、巡视检查办法

本着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集中检查由安全副矿长带队,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共同参加,对矿井在用巷道进行全面详细检查,每旬检查1次。

二、具体要求

1、检查范围:

矿井在用巷道。

3、检查人员必须带好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隔离式自救器、检查记录表,多人组队进行检查,不得单人进行检查。

4、巷道检查期间,发现支护失效且现场又不能立即处理的隐患,必须记录具体巷道名称、现场支护情况、失修巷道位置、需维修巷道的长度及施工方法等,升井后记录由通风科科长记录,技术负责人安排维修队及时维修处理。

5、通安组建立专门记录台账,每次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对问题有落实、有整改、有复查。

6、检查人员不按时参加检查,每次罚款50元。

7、检查人员检查不认真或记录不准确,每次罚款30元。

 

三、安全措施 

1、所有检查人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隔离式自救器。

 

2、在进入总回巡查时,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3、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每组,不得单人进行检查。

 

四、维修 

1、对需要维修的巷道,技术组必须按失修巷道情况及工程量,有计划地组织维修。

2、生产技术部负责做好矿井巷道失修记录并填图,上好台帐,并监督巷道维修的工程质量及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及矿领导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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