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法律七进工作总结与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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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法律七进工作总结与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

上半年法律七进工作总结与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

上半年法律七进工作总结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2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省依法治省纲要》,市委制定了《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20**年工作要点》,今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率先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将其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重要抓手,强化举措,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全民学法用法,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认真部署,制定“法律七进”工作方案

迅速贯彻落全省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工作任务,由依法治市办印发全市贯彻落实。

3月20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法律七进”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与8县3区司法局签订《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以立军令状的形式推进“法律七进”工作。

3月26日,按照全省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部署,我局与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各县(区)、各市直部门、各级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宣传形式、责任分工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为推进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分别于4月11日、30日、5月16日三次召开全市“法律七进”工作暨法治建设推进会,并以加强工作督导的方式强力推进;4月22日-30日,我局派出6个督导组对各县(区)“法律七进”工作开展督导,及时掌握推进情况,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律七进”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举措,积极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以4月份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基层法律需求,多措并举,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

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结对乡镇(街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整合全市律师力量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在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的同时辐射乡镇(街道)企业、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及其他村(居)民。

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签约乡镇(街道)覆盖11个县区。

各县区司法局也加大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村社的力度,推进法律顾问进一步向村社延伸,长宁县司法局组织县律师事务所在全县新农村示范村结对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全市已有1823个村、243个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

二是组建法律服务队送法进基层。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组建法律服务队服务服务“七进”基层单位。

我局建立了由主要业务部门、直属法律服务单位为成员的“法律七进”宣传服务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送法活动。

4月30日,市司法局、县司法局两级法律服务队到县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举办法制讲座、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和走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的形式服务村民。

目前全市已组建209支法律服务小分队,已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活动373场次,为基层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编印法治宣传资料推动全民学法用法。

为加强对全市各级各单位普法工作指导,及时反映法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我局统一编印法治建设系列宣传读本和法制宣传栏贴图,根据依法治市进程不定期编印普法宣传读本,每两月推出一期法制宣传栏贴图,并与依法治市办就做好相关资料的征订和学习宣传工作联合发文,将普法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市直部门和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

宣传月期间,我市共印制发放第一期法治建设读本6850本,宣传栏贴图3455张。

三、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一)充分利用媒体营造法治氛围。

为加强依法治市舆论宣传,我市今年在日报、电视台、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分别开设法治栏目,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全方位宣传法治建设工作。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其上刊发了《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的基础》评论、《民工百万工资被拖欠法律援助帮忙讨回》、法律知识解读等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评论、通讯、专家解答等文章、视频。

全市利用电视、报刊建立法治栏目17个,建立各级普法网站18个,发布普法微博微信160条,为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与“法律七进”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

一是推进法律进机关。

根据我市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对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4月中旬,我市举行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依法治市培训会,举办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专题讲座,并由依法治省办、省高院、省司法厅有关专家对《省依法治省纲要》进行解读。

宣传教育月期间,我局组织各市直部门5000人参加“依法治省专题知识竞赛”。

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阳光法治、政法风采”知识竞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是推进法律进学校。

全面推进学校法制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全市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达到100%,其中推荐司法助理员担任222人,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29人。

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市已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个,有836个(约85%)学校建立法制宣传栏,有738个(约75%)学校建立法律图书室(角)。

坚持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以法制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送法进学校。

4月24日,我局与临港分局联合监狱在市第十初中举办了“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学校师生家长等共千余人参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是推进法律进农村。

大力实施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法制宣传队伍186支、法制辅导站4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95个,有2322个村、295个社区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有16110个村民小组培养了“法律明白人”。

全系统针对农村法律需求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通过集中宣传、送法上门等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以来已为10万余农户发放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

四是推进法律进社区。

组织法律服务队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1月底,我局与临港分局开展“开放法治港投资满意地”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和法制宣传工作者开展了居民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为社区企业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月公民道德宣传月期间,我局与市妇联组织市、翠屏区两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开展“温暖你我他,法律进万家”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制宣传资料5000多份,进一步推动“两纲”、“两法”的贯彻实施,增强了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在我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暨“培育良好风尚建设道德”活动中,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合力公证处法律工作者以及翠屏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开展了“道德、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5月23日,我局与市民政局在莱茵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宣传队为社区居民举办法制讲座,并现场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服务小分队已深入846个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

为给广大居民提供更多法制文化学习场所,我局启动人民公园法制公园建设项目,目前全市已启动建立法制公园3个、法制广场7个,法制文化景点3个、法制长廊20个。

五是推进法律进企业。

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5月16日,我市在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组织开展了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邀请省社科院专家讲解产品质量法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级相关部门和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260余人参加培训。

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江安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税务、安监、质监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集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屏山县司法局会同县经信局到县属重点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35场次,深入企业开展巡讲活动40场次。

六是推进法律进单位。

加强单位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在医院、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269个。

七是推进法律进寺庙。

各县区司法局联合统战部、民宗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兴文县举办了一期佛教协会普法知识培训,长宁县组织全县寺庙、教堂负责人开展了法律培训。

珙县、屏山、筠连等积极利用寺庙、教堂信徒祈福日等组织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

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法律进机关154次、进学校258次,进乡村396次,进社区224次,进企业40次,进寺庙22次,进单位192次,有效推进了各类群体学法用法。

(三)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

为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全市将“法律七进”与基层法治创建统筹结合,以深化“法律七进”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标准(试行)》,明确了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寺庙的法治建设内容和创建标准,并落实了每一进创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

为迅速、全面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4月30日,我局与依法治市办在县镇召开了法律进乡村暨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推进会,通过送法下乡推进农村(社区)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5月16日,我市在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召开了全市“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推进会,会上市委副书记吕晓莉就全面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打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作了进一步强调。

各级各部门按照会议部署,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任务和推进举措,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第一篇:

XX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第二篇:

XX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第四篇:

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第五篇: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正文

第一篇:

XX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

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

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

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

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

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

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

同时,还结合市局“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

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

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左志林

XX年6月6日

第二篇:

XX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

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

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

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

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左志林

XX年6月6日

第三篇:

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巩固办案的成果,全面提升我

县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为维护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2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未成年人6件、聋哑人1件),民事案件46件。

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业绩

(一)加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法律援助宣传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广大贫困群众申请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春节期间该中心利用外出打工人员陆续回家过年这一时机,针对以往宣传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我县社区及村居流动人口较多的场所开展宣传;在3月1日《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期间,中心又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等10余人在县城区内开展了纪念日活动。

活动现场异常热闹,前来咨询人员络绎不绝,主要都以《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为宣传重点,采取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其中共接待法律咨询520余人次,解答涉法问题120起,主要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纠纷、婚姻纠纷及赡养纠纷等)、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同时在醒目处悬挂出“维护弱者,法律援助在行动”横幅并出动宣传车在人群较为密集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

通过这个宣传日活动,既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又传播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

使更多的贫困群众真正地共享了法律援助。

(二)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中心已在法制轨道上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

根据《条例》的规定,中心始终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实行公示制度。

将“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承诺”、“法律援助操作流程”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上墙公示以方便群众。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

一次性告知制(请关注)度,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援助及时便捷。

三是实行接待登记制度。

对来信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新格式文书。

五是实行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从而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健康有序地运行。

(三)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化建设,不断扩大援助的覆盖面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促进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中心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便民服务,在县老龄办、妇联、残联、工会、团县委及全县所有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继续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在今年3月底前分别在8个社区及28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以此进一步方便弱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维护好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为了响应号召,中心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故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50余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办案经费缺乏有效保障,而支出费用仍较为颇高;

三、下半年的打算

(一)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切实担当起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

(二)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促进援助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力争使法律援助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

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上半年法律援助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

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

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情况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

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

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

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机构,构建法律援助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

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四统一”,即:

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一是注重各镇援助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

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

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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