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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教人函127号关于做好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

 

苍教人函〔2012〕127号

 

关于做好2012年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12〕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度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教师资格

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

1.中级教师职务:

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2.初级教师职务:

按《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实验技术教师职务:

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资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研究生毕业的不少于2年),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的不少于2年),担任本学科教学3年以上。

担任两门及以上学科教学的,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进行申报。

申报实验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资历(其中中专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须5年以上)。

年资时间计算到本年度底(下同)。

2.申报中学二级、助理实验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中学三级教师、实验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

申报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聘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及以上。

3.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取得合格学历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4.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平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试聘1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5.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指灵溪一至四中、一至六小,县一小、县三小;龙港一至五中、实验中学、一至八小)教师在晋升中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任教1年的经历。

2013年开始,支教必须在满一年后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6.毕业生见习期1年满(即转正定级),须填写初定教师职务表格,由学校、学区统一报县教育局直接定级。

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在中学任教的初定中学三级,在小学任教的初定小学一级;本科、研究生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在中学任教的初定中学二级,在小学任教的初定小学一级。

(五)年度考核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实验技术教师职务的对象,任现职近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均需达到称职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任现职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需达到称职以上;申报初级教师职务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需达到称职以上。

(六)论文和业务测试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应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在县级及以上交流、获奖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课题研究、教学反思、教育随笔,学校行政领导可以是学校管理论文、班主任可以是德育工作论文,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必须是学生德育论文)。

发表、交流、获奖时间要在2012年9月底前。

申报实验师职务的任现职以来有2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及以上获奖。

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须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市级及以上一级学会颁发,并附论文评奖通知及获奖文件。

同时,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本学年度教育教学理论业务知识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具体名单已在苍南教育网公布)。

(七)班主任年限

1.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其中正班主任年限不得少于3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其中担任正班主任不得少于2年。

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和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2年。

副班主任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必须提供学校副班主任制度和考核材料)。

2.申报中学二级、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资格,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1年,或副班主任不少于2年。

3.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校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以及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程、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思品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实验、研究性学习课题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每学期组织6次以上活动,且有记录依据)的指导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对上列教师不要求正班主任年限。

4.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必须是现任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典型事例在县级会议上介绍宣传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

申报德育学科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任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满8年以上。

5.班主任工作经历须在本校内公示。

(八)教师教育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对象近4年必须累计达到192及以上学分,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近5年来必须累计达到240以上学分,申报初级教师职务对象任现职以来必须平均每年达到48学分。

获得学分时间计算到2012年6月30日止。

自2013年起,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相应提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九)教学工作量

职称评审要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教学一线教师要满教学工作量,学校中层干部不少于一线教师1/2课时,校级领导不少于一线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修选课,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纳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

(十)普通话

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任教口语课或语言课的教师,普通话测试要求为一级乙等及以上。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其余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实验师、在原139欠发达乡镇任教满20年的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十一)计算机应用能力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他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5.获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6.乡(镇)基层单位(特指除灵溪镇一至四中,一至六小,县直属中小学外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二)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而不满4年,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1.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专业论文、科研(课题)报告、教学经验总结、教育教学案例,并在县级及以上举行过公开课。

2.教龄在20年以上,其中本专业教龄和担任班主任都在10年以上,实践证明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效果一致公认良好。

3.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坛新秀或省级单项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称号),或获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及以上。

小学一级教师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十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与推荐

1.本年度没有承担学科教学工作的(不含教研室、教科所、学区教学辅导员)。

2.任现职以来连续病假半年以上,迄今仍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任职年限刚满,任现职以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

3.近两年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或不承担组织分配工作的,以及未经县教育局同意擅自借用的。

4.近年来,违背师德,歧视、排挤差生,有偿补课、带生、办班,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违反计划生育受处分未满五年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考试、考核、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办法,逐层推荐申报对象。

(一)组织教师申报

各学区、学校传达县职评文件精神,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教师组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学区、学校上报材料如下:

1.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二份,用A3纸由学区、直属学校把中一、小高及中二、小一等分开造册,按单位顺序汇总上报。

2.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一式二份,用A3纸由学区、直属学校把中一、小高分开造册,按学科顺序汇总上报。

3.教师个人申报材料,所有申报中初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按清单规定顺序要求组织材料上报学校、学区,由学校、学区统一上报县教育局。

每个人装1个档案袋,档案袋外注明申报类别、单位、姓名、学科。

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等所有职评有关表册均从苍南教育网下载。

(二)所在学校初审推荐

学校对符合申报条件对象的师德表现、教师资格、学历、年资、年度考核、论文、业务测试、班主任工作年限、教师教育、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根据《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附件3)进行逐项计分,审核《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表》(附件4),并进行公示。

然后经本人述职、群众民主测评、课堂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学校评审组评审等程序,乡镇中小学向学区推荐评审对象,县直属学校向县教育局推荐评审对象。

各学区、直属学校向县教育局推荐按以下办法测算的结构比例控制数。

具体推荐办法如下:

1.现有专技人数比例少于设岗比例,且两者差值在10%及以下的,其推荐指标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60%(其中139欠发达乡镇放宽到70%);

2.现有专技人数比例少于设岗比例,且两者差值在10%以上的,其推荐指标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70%(其中139欠发达乡镇放宽到80%);

3.若以上推荐指标超过设岗人数与现有专技人数的差值,则按不超过差值的80%推荐;

4.现有专技人数比例与设岗比例满岗或超过的单位不予推荐。

(三)学区(直属学校)评审小组审核初评

县教育局向各学区、直属学校下达推荐指标,中级职称指标分配以业务考试合格并经审核后符合中级职务资格条件的申报人数为基数,根据适当照顾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和对中级岗位已满或超额的学校从严控制的原则,将推荐指标分到各学区、直属学校(具体指标另行通知)。

各学区在推荐评审时也要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严格控制岗位已满或超额的学校指标。

县教育局向直属学校测算的推荐指标数如大于按第

(二)点结构比例控制的指标数时,则以按结构比例控制的指标数下达。

各学区、直属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认真逐项审核推荐对象资格材料,核对综合评价成绩。

同时,各学区、直属学校必须对申报对象的教学水平能力(上课、说课)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区、直属学校自定)。

再根据综合量化分数和教学水平考核结果做出综合评价,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原则,按县教育局分配的指标拟定推荐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县教育局。

(四)县学科专业组教学评估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对象进行说课,由学科组对申报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评估。

(五)县评审委员会评审

县教育局组织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核申报对象资格材料,核对综合评价成绩,并把综合成绩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A1、B1、C1、D1;同时对申报对象教学能力评估成绩也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A2、B2、C2、D2。

评审会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结合申报材料对申报对象分类进行评审。

评审时对农村、山区学校给予倾斜(原则上原139欠发达乡镇通过比例不低于原其他乡镇学校)。

(六)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在苍南教育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前各学校、学区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10月15日前统一将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10月19日前县教育局对申报对象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再次核实符合资格条件人数,并下达推荐指标。

(三)10月30日前各直属学校、学区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和推荐评审。

(四)11月5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将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明表和申报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作下年度评审。

(五)11月中下旬县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推荐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对象。

(二)评审工作要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

各学区要关注长期在山区、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职称评定,积极为其职务晋升创造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

(三)做好教师职务评审小组成员的遴选和调整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威信,组成人员中专家、教师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做到评审条件、推荐名额、考核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为教师搭建公平竞争平台。

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和学区在材料上报前,必须将申报者的《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综合表》在本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并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

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经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材料真实,符合中级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方可推荐上报县教育局。

(五)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学区主任、学校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评审过程要亲自把关,相关证书、表册材料要亲自签名。

分管领导、人事干部、教研组长等有关审核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核,学校(单位)人事干部对群众的反映意见要详细登记建档,对被公示人员的有关原始材料、证书、证件等妥善管理,以供查询。

学校(单位)纪检干部要对公示进行监督。

群众对公示对象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反映,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六)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各学区、学校必须遵守评审纪律,县教育局要建立职称评审责任追究制,对审核把关不严和违规操作的学区、学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科组成员,将取消其资格。

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现象,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伪造证件、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即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

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或单位弄虚作假推荐的,经查实后,除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外,还要追究学校(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切实提高认识,形成正确导向。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区、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强化政策导向,提高评审质量,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班主任工作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真正把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推荐上来。

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八)根据农村小学小班制、包班制的情况,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

为鼓励小学教师一专多能,使小学全科教师具有担任国家规定的小学多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晋升职务(职称)材料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附件:

1.中一、小高、实验师及初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2.关于申报教师职务评审论文要求的说明

3.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

4.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考核综合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12年9月20日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1

中一、小高、实验师及初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内容

中一、小高、实验师(份)

初级(份)

材料要求

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

5

用A4型号纸打印(单独用夹子夹上)

教师职务评审表

2

2

网上下载,双面骑马钉中间装订,页码不能改动

三申报资格材料(册)

1、身份证

1

1

经验证件,统一复印在A4纸上,并标明证件序号

(一)……(十一);学区人事干部、乡镇中小学校长和直属学校校长、人事干部验证签名、单位盖章有效。

2、教师资格证书

1

1

3、学历证书

1

1

4、现任教师职务资格证书

1

5、按年份个人年度考核表

1

1

6、农村任教或支教证明

1

7、业务知识测试成绩

1

1

8、资格论文原著及相关证书、刊物

1

9、继续教育登记表

1

1

10、班主任年限证明材料、班主任工作经历公示表

1

1

11、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

1

12、普通话等级证书

1

1

13、师德考核表(2012年)

1

1

综合考核材料(册)

1、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

1

2、有关综合量化计分材料

1

按综合评价表内容顺序贴附件(与申报资格材料要求相同)

3、教学水平面试综合评价表

1

4、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保证书

1

其他材料

如:

破格申报对象审批表一式2份

二寸免冠近照

3

2

2张张贴在申报表,1张上交教育局

注:

1.第三、四材料装订成册,加上封面、目录、页码,封面写明申报中级职务材料、单位、姓名、学科。

2.职评有关表册均从苍南教育网下载。

 

附件2

关于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论文要求的说明

一、“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是指:

1.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及邮发代号(不含CN后面缀有NR或HK标识)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为准)。

部分期刊可查:

新闻出版网站(http:

//

国家级:

指全国性报纸、全国核心期刊。

即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创办的正式报刊。

如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主办的报纸、期刊。

省级:

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教育类报纸、期刊,本科院校学报、中国教育学会二级专业委员会会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

2.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研室、省教科院主办刊物,温州市教育局主办的《温州教育》、温州大学主办的《现代教育》。

二、在“市级及以上交流推广”是指:

1.在市教育局(不含处室、单位)组织的经验交流会上做大会发言,及有关部门审核的论文汇编。

2.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不含单一学科)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发言。

3.在市教育学会(不含二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发言。

4.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或市教师教育院举办的面对县城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班里交流的论文。

三、“获奖论文”是指:

1.在国家、省、市、县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2.在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3.在全国、省、市、县级教育学会(不含二级学会)获奖的论文。

4.在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教育学会等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以上获奖论文须附上评奖通知及获奖文件。

四、下列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1.凡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特别提示的非法刊物目录内同名同号的刊物发表的文章(请查http:

//

2.发表在论文集、增刊或学校专辑、专栏(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4.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稿、科普文章、教案、复习资料、习题集等;

5.工作研讨资料、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的材料。

五、申报高级讲师、副研究员、小中高对象的论文要求仍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注:

获奖论文和交流论文都要有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直属单位的评选通知和获奖文件及证书。

 

温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附件3

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综合评价标准

项次

考核内容

权重

评价标准

资历

(15分)

学历

5分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计5分,在读研究生、双学士计4分;高中教师本科计1分,初中教师本科计2分,小学教师本科计3分;大专计2分,

教龄

10分

⑴现任原省欠发达乡镇教师每满1年计1分,原市欠发达乡镇及其他完小教师每满1年计0.7分,其他学校教师每满1年计0.5分。

⑵中二教师职务满4年、小一教师职务满5年基础上,每超1年再加0.5分。

⑶县教育局备案的到农村薄弱学校全职支教满1年考核合格计1分。

思想

政治

师德

表现(15分)

职业

道德

8分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团结协助,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2012年师德考核优秀、合格分别计4分、2分,不合格一票否决。

任现职以来每个优职加2分,加满为止。

评先

评优

7分

学区(乡镇)、县、市、省级综合先进分别计0.5、2、3、5分;县、市、省级单项先进分别计0.5、1、1.5分,综合先进指劳模、优秀共产党员、春蚕奖、园丁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工作者、师德楷模等,单项先进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评选的各类奖项,文明班级班主任与优秀班主任同等计分,但不重复计分;市新闻奖教金、终身班主任、师德楷模奖计4分,同年度先进以最高项计分,不同年度可以累计。

教育教学能力

(40分)

教育

骨干

15分

(1)现任24个班级以上学校正校级领导4分,副校级3分,中层正职2.5分,副职2分,教研组长、年段长1.5分;24班以下学校正校级3分,副校长2.5分,中层正职2分,副职1.5分,教研组长、年段长1分;完小正校级2分、副校级1.5分、中层1分,工会主席以中层正职计分,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工会副主席以中层副职计分,团委副书记、妇委会主任、计生纪检专干等以教研组长计分,学区教研大组组长计1.5分,身兼数职的以最高职务计。

(2)县、市、省学科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分别计4、6、8分,县、市、省三坛分别计6、8、10分,县教坛新苗、巾帼能手计2分,县学科带头人计6分,县、市级拔尖优青人才和三名分别计10、12分。

(3)班主任每增加1年加0.5分(须正班主任,申报条件规定年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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