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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依据《秦皇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与京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协同发展,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和服务保障,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沿海强市等战略大格局中,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正义。

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把握规律,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牢固树立公平理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回应公众诉求,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机遇和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服务。

发挥法治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决策支持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法治化、管理规范化、手段智能化、服务标准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4.坚持统筹兼顾,整体协调推进。

从实际出发,统筹城乡、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把握好法规与政策的衔接配套、管理与服务的共同推进、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突出工作主线和重点,促进各项工作整体协调推进。

(三)发展目标。

1.就业质量更高总体形势稳定。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功能更加完善,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得到有效安置,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明显提高,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更可持续。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金实现安全可持续运行,经办管理服务规范高效。

到“十三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2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7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万人。

3.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明显。

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

到“十三五”期末,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才总量达到12.5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5万人。

“十三五”期间,引进外国专家400人次,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出国培训150人次。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公务员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公务员专业、知识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有序、充满活力。

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5.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合理。

工资集体协商力度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发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更加完善,工资结构更加优化,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地区间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障工资支付工作更加有力。

仲裁机构标准化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有效推进,基层平台调解功能不断强化,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到“十三五”期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7.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县(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服务设施和服务条件更加完善,信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实现“人社信息化”向“信息化人社”转变。

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转移就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86万人。

8.与京津人社事业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

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重点工作方面,与京津两地目标同向、政策协同、信息共享、互惠互利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在技能实训、家政服务培训、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项目对接力度逐步加大,实现三地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与京津两地的社会保障工作对接融合机制逐步建立,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医保直接结算、社保“一卡通”等人民群众急切期盼的工作稳步推进。

专栏1“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主 要 指标

“十二五”规划目标

“十二五”

完成情况

“十三五”

规划目标

指标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3

24.68

24.1

预期性

2.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

——

90

预期性

3.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万人)

10

 

15.55

8.5

预期性

4.城镇登记失业率(%)

<4

<4

<4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6.4

77.83

94.24①

约束性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95%②

126.04

126.9

约束性

3.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95%③

279.67④

275

约束性

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5

44.7

47

约束性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2

32.81

35

约束性

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6

43.99

47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数量(万人)

9.5

10.1

12.5

预期性

2.高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6.4

6.55

8.5

预期性

3.引进外国专家人次(人次)

200

279

40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6

96

>96

预期性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

92

>9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200

210.2

286

预期性

备注:

①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7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5万人。

②“十二五”规划中,该指标为参保率。

③“十二五”规划中,该指标为参保率。

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达到97%,新农合参保率为达到95%。

④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97.11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为182.56万人,其中存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重复参保现象。

“十三五”规划中,需扣除重复参保人数。

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重点关注以高校毕业生为代表的青年就业,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全力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积极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二)调整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大就业政策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性。

研究制定灵活就业、网络创业就业等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政策。

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作用。

加强城乡各类群体就业政策的协调,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公正。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创业就业行动计划,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落实创业扶持资金,加强各类就业创业园区建设,加强对创业活动的扶持和保障。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建立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筹资渠道,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务。

建立大众创业服务平台。

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加大对创业者资金扶持力度。

推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普及创业教育,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发并实施创业培训和实训项目。

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优惠政策。

在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扶持农民工等人员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

鼓励返乡农民工党员参加“双育工程”培训,带动群众参加创业培训。

开展“基层青年服务人员引创实践活动”,将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训融入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设,提供创业实习和实训服务。

(四)统筹做好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青年创业引领计划”。

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创业。

充分发挥援企稳岗政策作用,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等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

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和劳务协作,与京津等地共享劳务供求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平稳有序外出务工。

加强市县两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时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服务。

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与京津共建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加强基地建设和人员培训。

做大做强“满乡服务员”“昌黎能人”“卢龙技工”“骊城劳务”等劳务输出品牌及“光彩服务”“万家洁”等家政服务品牌。

加大对困难群体托底安置力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保持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五)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有形与无形两个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现场招聘与网上招聘协调开展。

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间合理自由流动。

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加强“海之冀”人才服务品牌建设,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深化与京津的人力资源市场合作,搭建与京津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

(六)强化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培训规模和质量。

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加强技师队伍建设。

实施重点人群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开展家庭手工业、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养老护理员定向培训。

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推动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深入实施技能扶贫工程,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技工教育或职业培训。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严格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管。

(七)加强和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加快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各类劳动者提供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开发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

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

(八)加大失业预防和调控力度。

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和成果运用,强化就业失业形势分析研判,对较大规模失业风险实施预测预警。

开展失业调控,完善失业调控预案,做好政策储备,有效控制规模性失业。

专栏2创业就业重点项目

1.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以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自主择业军人等人员为主的创业培训2.5万人,扶持创业1.25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200人),带动就业3.73万人;培育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客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25家以上;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返乡创业园区或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2.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行动。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见习培训等就业服务。

实施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融资支持,实现引领4150名青年成功创业,其中大学生2000人。

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

3.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项目。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设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扩大规模,解决青年创业融资难问题。

4.再就业帮扶行动。

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加大职业培训、引导和介绍力度,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及时接续社会保险,促进转岗人员尽快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5.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

支持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对在全市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6.家政服务基地建设。

建设10家以上省级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其中与京津共建5家以上,培训输出合格家政服务人员1万人以上。

7.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体系建设。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信息发布体系,逐步建立全市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

8.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

为1万名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帮助其在当地转移就业。

9.重点人群职业培训行动。

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力争使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劳动者都能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10.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项目。

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实绩突出社区建设力度,落实奖补资金及国家、省、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的奖励和措施,提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11.失业监测预警项目。

在市、县建立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完善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及预警模型,增加失业动态监测数量和预测失业数据,强化监测质量、数据分析和成果应用,基本形成市、县两级失业监测预警制度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三、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管理服务便捷高效,监督执法严格有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

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推行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探索实行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经办活力,提升经办水平。

探索建立与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障救助政策,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机制。

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适度扩大使用范围,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

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建立并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合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范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健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

探索开展以项目管理为主要方式的工伤预防机制建设,大力推动以职业康复为重点的工伤康复机制建设,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

(二)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集中和动态更新。

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

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人员长期持续参保缴费,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缴费率。

筑牢托底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贫困人员参保全覆盖。

(三)合理调整社会保险待遇。

适时调整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逐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完善重特大病保障机制。

合理调整增加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完善待遇结构和标准。

(四)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理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整合组建秦皇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推动“多险合一”经办。

加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化、便捷化水平。

大力推行网上社保,将服务向基层延伸。

全面推行运用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强化医疗服务协议管理。

加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力度。

(五)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持续运行。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

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收支挂钩绩效考核机制,制定扩面征缴奖励办法,提高参保缴费率和基金收入。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机制,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人大、行政、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强化依法监督和全过程监管,规范监督执法程序和标准。

专栏3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1.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市级集中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撑。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根据省厅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逐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建立健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3.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政策和管理的统一,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具体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4.同舟计划。

到2017年底,力争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建立建筑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参保可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

5.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

整合市级五大社会保险、新农合的经办机构、职能、编制和人员,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实现“多险合一”经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效能。

6.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

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视觉识别系统的开发和使用。

7.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项目。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建立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

四、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重点围绕我市休闲度假旅游、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粮油食品等四大产业,大力实施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大规模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业蓝领及企业转岗分流人员、重点群体、公务员等五类群体。

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决定性作用。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资本投入人才资源开发。

(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推动国内外产能合作、创新驱动发展、企业技术革新、品牌提升等内容,市、县两级分层次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国有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就金融、企业标准化建设、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轮训。

重点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球战略意识、资本运作水平、品牌建设和管理创新能力。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着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我市粮油食品、机械加工、玻璃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科技创新,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训。

利用秦皇岛市博士专家联谊会、专家讲堂等形式,开展高层次后备人才培训、重点扶持及跟踪培养。

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三三人才工程、百人计划等项目。

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改革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建设,打造京津秦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领域,利用互联网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举办市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常态化培训。

(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秦皇岛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建设。

实施产业蓝领技术革新及企业转岗分流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特别是对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开展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

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做好“燕赵金蓝领”培训工作,争取省新型学徒制试点城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调动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积极性,加大对专业化、实用型技能人才的培养投入。

围绕援企稳岗、化解过剩产能攻坚行动,支持企业利用现用培训资源或依托社会其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转岗职工技能培训。

加强与京津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合作。

加大突出贡献技师评选表彰力度,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五)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

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对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

加大京津人才智力引进力度,持续开展清华大学研究生秦皇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化校企合作。

加强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引智成果共享。

推进“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两证合一。

推进落实外籍专家在参加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及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

加强引智系统队伍建设,健全引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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