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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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第八章、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考情分析
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属于程序法的内容,学习时注意与民事诉讼相关内容结合一起学习,各种题型都曾出现,考试多以小案例的形式考察。
本章的内容多数是由法律条文罗列而成,考试也是以考查对法律条文的掌握为主,因此在复习中要注意看与教材内容相关的具体法条。
今年的考试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
重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基本原则、仲裁基本制度、仲裁执行和担保、仲裁中的保全、仲裁裁决、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仲裁监督(撤裁和不予执行)。
最近四年题型题量分布:
题型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单选题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2题/2分
2题/2分
多选题
1题/2分
2题/4分
1题/2分
2题/4分
3题/6分
2题/4分
案例分析题
5题/10分
5题/10分
5题/10分
5题/10分
5题/10分
5题/10分
合计
7题/13分
8题/15分
7题/13分
8题/15分
10题/18分
9题/16分
第一节民商事仲裁制度概述
一、[了解]民商事仲裁的概念(P363)
民商事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仲裁协议,自愿将现在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约定的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居中进行审理并做出有约束力的争议解决制度。
(独立的、非政府的、民间性解决商事争议的机构)
二、[了解]民商事仲裁制度的种类(P363)
1、以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分: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2、以是否由常设的专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标准分:
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3、以做出仲裁裁决的依据为标准分:
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三、[熟悉]民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P363)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也称为仲裁法的效力,是指仲裁法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效力。
即对人的适用范围、对事的适用范围、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和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仲裁法对事的适用范围(P364)
1、合同纠纷:
《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相关民事、经济立法中规定的合同。
如一般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主要是指合同关系以外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其他任何纠纷。
主要是指有关财产的各种侵权纠纷。
如海事、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侵权纠纷。
(二)仲裁法对人的适用范围(P364)
对下列人有效:
(1)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中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企业组织。
(三)仲裁法对时间适用范围(P364)
自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四)仲裁法对空间适用范围(P364)
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活动,都适用我国《仲裁法》。
(五)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P364)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例题·单选】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
A.某公司与某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1.与身份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排除ABD,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四、[了解]民商事仲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P365)
(一)基本原则(P365)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具体体现在:
(1)是否仲裁由当事人自愿仲裁;
(2)仲裁机构由当事人自愿选择;(3)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择;(4)仲裁审理方式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自愿选择诸如仲裁地点、涉外仲裁中的仲裁规则适用等事项。
注意:
仲裁机构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理,这是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真题】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关于仲裁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08单25题)
A.实行级别管辖,但不实行地域管辖B.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
C.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D.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案件的管辖。
由于仲裁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所以仲裁的管辖既无级别的区分也不受地域的限制。
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2、独立公正仲裁原则;
(1)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仲裁机构独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3)仲裁员实行回避制度,这是仲裁公正进行的保障。
(4)仲裁员实行任职资格制度。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二)基本制度(P366)(四方面制度:
要记牢)
1、协议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前提和依据,也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仲裁庭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和基础。
2、一裁终局制度
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仲裁裁决做出后,该裁决因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申请不予执行而被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真题】甲公司就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该仲裁委员会依法组成仲裁经过审理后做出仲裁裁决。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08多55题)
A.该仲裁裁决是生效裁决B.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C.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D.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复议一次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做出后即刻生效,不能重新申请仲裁也不能复议,更不能另行起诉。
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3、或裁或审制度。
当事人一旦达成协议,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则该协议产生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件司法管辖权的法律效力。
4、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制度
对仲裁案件进行书面审理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书面审理的申请,否则,仲裁庭是不能对仲裁案件进行书面审理的。
(注意书面审理的条件)
第二节民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规则
一、[熟悉]民商事仲裁组织机构(P367)
(一)仲裁协会(P367)
1.中国仲裁协会的性质:
是社会团体法人,自律性组织。
具有民间性。
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职能。
2.中国仲裁协会的成立和组成。
设立仲裁协会,应向民政部申请登记;中国仲裁协会经民政部登记后成立,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中国仲裁协会实行会员制,各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法定会员。
中国仲裁协会以团体会员为主,也可以接纳个人会员。
3.仲裁协会的职能。
中国仲裁协会指导、协调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同时对仲裁委员会及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二)民商事仲裁机构(P367)
1、民商事仲裁机构的概念
是指依法有权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内的民商事争议并做出强制性裁决的组织。
2、民商事仲裁机构具有的特征:
(1)民间性
(2)管理性和服务性。
3、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的概念
是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设立的,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争议案件的常设性仲裁机构。
(2)仲裁委员会的特征:
第一、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
第二、仲裁委员会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仅限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纠纷)
第三、仲裁委员会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以及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只能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裁定并执行)
第四、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对于当事人具有强制约束力。
4、仲裁委员会内部机构
(1)管理机构: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2)办事机构:
秘书处。
(3)专家咨询委员会
(4)其他机构
注意:
根据《仲裁法》第10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三)仲裁员(P369)
1.仲裁员的条件
(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2.仲裁员的法律地位
(1)仲裁案件的管辖权;
(2)对有关程序事项的决定权;(3)调查取证权;(4)当事人不出庭的裁决权;(5)对争议案件的裁决权。
3.仲裁员的解职
(1)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熟悉]仲裁规则
(一)仲裁规则的概念(P370)
仲裁规则是指仲裁所应遵循和适用的程序规范。
仲裁规则是任意性较强的规则,但是不得违反《仲裁法》强制性规定。
(二)仲裁规则的制定(P370)
国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由中国仲裁协会统一制定,在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之前,各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暂行规则;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由中国国际商会制定。
(三)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P370)
内容主要包括:
仲裁管辖;仲裁组织;仲裁申请;答辩和反请求程序;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审理和裁决程序;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仲裁语言、翻译、送达、仲裁费用等等。
(四)仲裁规则的作用(P370)
四个作用:
(1)为当事人提供一套科学、系统、明确的仲裁程序规则,便于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程序中使用和遵循,以迅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2)为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受理、审理和裁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纠纷提供使用的程序规则,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解决。
(3)为仲裁员和当事人提供程序上的权利和义务规范。
(4)为支持、协助和监督仲裁提供依据。
第三节仲裁当事人与仲裁代理人
一、[熟悉]仲裁当事人(P370)
(一)仲裁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P370)
1.概念:
仲裁当事人是依据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特征: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3)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依法具有仲裁性。
(二)仲裁当事人的称谓(P371)
仲裁当事人有其特定的称谓。
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人,被称为仲裁申请人。
对方当事人被称为被申请人。
(三)仲裁当事人的权利(P371)
1.申请人有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
2.被申请人有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的权利。
3.仲裁当事人有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4.仲裁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二、[熟悉]仲裁代理人(P371)
(一)仲裁代理人的概念和特点(P371)
1.仲裁代理人的概念:
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
包括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2.代理人的特点
(1)只能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
(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
(3)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自己本身与纠纷无利害关系。
(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
(二)仲裁中的法定代理人(P372)
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
仲裁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
(三)仲裁中的委托代理人(P372)
1.委托代理人的概念。
是依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2.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特别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请求,需要由仲裁当事人特别授权。
特别授权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具体写明。
第四节仲裁协议
一、[了解]仲裁协议概述(P372)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及特点(P372)
1.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者已发生的特定争议事项提交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的书面意思表示。
2.仲裁协议的特点
(1)仲裁协议的要式性;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仲裁协议有三种类型:
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的间接性;仅仅是确认解决争议的方式,并进而通过对当事人之间所发生争议的解决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
(3)仲裁协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同一性;即双方均享有提交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权利和义务。
(4)仲裁协议效力的广延性;协议不仅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且对仲裁机构与法院也产生约束力。
【真题】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08案79题)
A.诉讼中止B.诉讼终结C.继续审理D.驳回起诉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
由于仲裁排除诉讼管辖,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诉的被告为建华公司,其与天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管辖,建华公司可以仲裁协议对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诉。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5)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不因合同无效、解除、终止而失效。
【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包含仲裁条款的不锈钢件的加丁合同。
合同履行一部分后因甲公司内部结构发生重大调整,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乙公司同意,但就终止合同给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
此时,下列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08单26题)
A.仲裁条款自合同终止时无效B.仲裁条款继续有效
C.由仲裁庭决定仲裁条款的效力D.由人民法院裁定仲裁条款的效力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仲裁条款达成后,不因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以及合同的终止而受影响。
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真题】下列各案涉及的仲裁协议或条款有效的是()。
(07多56题)
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后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并约定原乙公司的权利义务由丙、丁两个公司继受
B.甲、乙两公司在合同中约定: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C.甲、乙两公司在双方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法官均不满意,双方商量先撤诉后再仲裁。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此后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约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D.甲、乙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内容齐全的仲裁条款,但该合同其他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协议的效力。
A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有效;B选项约定不明确,无论是仲裁还是管辖约定都无效;基于仲裁协议的独立性,D选项有效。
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二)仲裁协议的形式(P373)
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仲裁协议和其他有关书面文件中包括的仲裁协议,其他形式如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形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注意:
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
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一台设备;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丙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双方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设备的部分配件。
甲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乙公司认为配件的质量不合格,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下列乙公司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09单23题)
A.不能就配件问题申请仲裁,因为配件是双方存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而补充协议中没有仲裁协议
B.只能就该配件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C.可以就配件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就配件问题与甲公司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仲裁条款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或称可分割性或可分离性,即作为主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条歉,尽管依附于主合同,但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可以分离而独立存在。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包括增补)、解除、终止或者尤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本案中,甲、乙公司在主合同中约定:
对相关争议提交丙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受主合同的变更、增补或解除的影响,并且支配整个合同的争议解决;后来,甲、乙公司就合同履行增加了部分标的(配件),签订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应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因此主合同的仲裁协议也适用于该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分析,就补充协议的履行出现争议后,乙公司应根据主合同中仲裁协议的约定向丙仲裁委申请仲裁。
因此,正确答案为D。
(三)仲裁协议的内容(384)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不存在当事人被胁迫、欺诈等而订立仲裁协议的情况,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中当事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要明确。
2.仲裁事项。
约定时应当注意:
第一、所约定的仲裁事项必须是《仲裁法》允许仲裁的事项;
第二、仲裁事项的明确性。
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注意:
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必须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名称。
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提示:
根据《仲裁法解释》对这类仲裁协议及其效力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1)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2)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
(3)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4)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试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
丙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
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双方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并且就仲裁协议问题自己在丙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前已向人民法院提出,但丙区人民法院未接受。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乙公司所述属实。
此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 )。
(08多57题)
A.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重审
B.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c.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D.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发现案件属于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真题】杭州碧溪公司与上海红光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约定杭州碧溪公司向上海红光公司购买钢材100吨,总价款40万元。
合同约定: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上海红光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后,杭州碧溪公司到期未能支付货款。
上海红光公司遂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杭州碧溪公司认为钢材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从而导致仲裁协议无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该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定;而上海红光公司向仲裁机构递交了申请,要求仲裁机构对该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
此案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10案76题)
A.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B.由仲裁机构作出决定
C.先由仲裁机构作出决定再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D.由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中先受理的机构作出处理
【解析】考企的知识点是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
仲裁协议有效成立后,即具有效力的独立性,不受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变更的影响。
因此,杭州碧溪公司与上海红光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有效。
仲裁协议有效成立后,相对于法院而言,就产生了排斥司法管辖权的效力。
因此,正确答案为B。
二、[掌握]仲裁协议的效力(重点)
(一)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P374)三方面效力要记牢
1、对当事人的效力:
约束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
【真题】委员会申请仲裁。
交付后,问天公司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
如果仲裁中,海塘公司提出家具不是红木是因为木材公司提供的木材不是红木,则该木材公司在仲裁程序中的身份是()。
(08案例82题)
A.证人C.鉴定人B.第三人D.协议只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拘束力,不涉及第三人。
【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2、对法院的效力:
排斥司法管辖权;
(1)人民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除非该仲裁协议无效或者无法实现。
(2)有一种例外情况,即法院在当事人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起诉行为受理案件后,被告当事人在法院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视作双方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而接受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真题】 杭州甲化工厂与南京乙化工公司在苏州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杭州甲化工厂用灌装车向南京乙化工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50吨,货到付款。
没有约定合同争议管辖地。
南京乙化工公司又将其中的30吨转让给武汉丙化学品公司,而承运该批货物的南京丁运输公司驶往武汉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戊轮船公司正常行驶的客轮,部分化工原料泄漏至江面,污染了沿江水产养殖场。
如果杭州甲化工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南京乙化工公司应诉答辩。
在庭审中南京乙化工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相应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