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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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贵港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积极运用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覆盖全市、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

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分步组织实施。

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发共享,提高运行效率。

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

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县区和企业间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并与自治区和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全面落实上级颁布的追溯管理制度、办法、规范标准;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明显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明显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七大类重要产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联互通。

(一)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

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本实现全过程追溯追溯管理。

具体措施:

1.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履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全市推行农产品产地证制度、进场检测制度和产品登记制度。

全面实施家畜标识佩戴,开展农业部指定农产品品种的追溯试点。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强化追溯系统应用推广。

(牵头部门:

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

2.加快推进肉菜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全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肉菜质量及保障水平,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保障城乡居民肉菜消费安全。

(牵头部门:

市商务局;配合部门:

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3.支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

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结合追溯体系建设,发展电子结算、智慧物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务。

(牵头部门:

市农业局、商务局;配合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

4.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

从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先期试点,逐步实现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指导监督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组织建立完善生产记录档案,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用林产品生产全过程,建立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牵头部门:

市农业局、林业局;配合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局)

5.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重点,推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环节与流通环节、团体采购消费环节、上下游环节追溯系统对接,实现全过程追溯管理。

(牵头部门:

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

(二)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

实现重点食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通直至销售终端的全过程、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具体措施:

6.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系统建设。

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重点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流通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牵头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商务局)

7.推进建设进口乳粉和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

督促指导进口食品进口商依法建立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制度。

依托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推动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制度和进口商落实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实现进口食品全程可追溯,防范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牵头部门:

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部门:

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贵港海关)

(三)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

实现药品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

具体措施:

8.建设完善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在药品制剂类企业完成品种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

加强对特殊药品的全过程管理。

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药品追溯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链条。

(牵头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

9.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实现对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的全过程追溯与监管,确保群众用药(疫苗)安全。

(牵头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

(四)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

实现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全程追溯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

具体措施:

10.推动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以农药、肥料、种子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品种,以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以推广电子追溯码标识为手段,实行入库扫码、认证编码、流通使用全程管控,规范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质量管理。

实行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的追溯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

农业局;配合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11.开展兽药经营环节追溯体系建设。

开发兽药经营环节信息化管理软件,与国家数据库衔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加强兽药经营进销存信息管理,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录入批准文号,自动与国家数据库对比,有效识别真假兽药,把好源头质量关。

(牵头部门: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开展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

试点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动态监管。

具体措施:

12.开展电梯、车用气瓶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以电梯、车用气瓶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车用气瓶产品生产、安装(改装)、充装、使用、检验检测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追溯和动态监管。

(牵头部门:

市质监局;配合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开展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

实现我市重点危险品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监管。

具体措施:

13.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

(七)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

实现我市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

具体措施:

14.推进稀土产品追溯管理与企业监管相融合。

指导市内稀土企业建立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立稀土产品追溯指令性计划管理体系、台账数据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三大系统,建立稀土产品采购、生产、销售及库存等信息库,形成集采购、生产、销售、库存、税务专用发票、海关出口等数据于一体的体系平台,通过产品唯一追溯码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实现对生产计划控制及产品信息跟踪的智能化、动态化、实时化,强化稀土产品市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牵头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贵港海关,市国税局,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八)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目标任务:

实现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相协调,各部门各追溯系统全面对接,追溯信息互联互通,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统一的对外展示窗口和查询服务。

具体措施:

15.配合建设完善追溯地方标准规范。

全面对接自治区有关追溯体系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配合自治区协调做好推进健全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执行的相关工作。

(牵头部门:

市商务局;配合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网信办)

16.推进追溯系统信息互联互通。

建立完善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充分利用市政务云平台,整合各部门已有或在建的追溯系统资源,建立统一管理平台,推进各类追溯系统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

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建设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并与各级政府或部门建设的追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政府和社会追溯数据融合。

推进各大类、各环节产品追溯数据的汇集、集中和本地储存,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和决策支持水平。

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开展信息安全保护测评,确保重要产品追溯系统畅通、融合、稳定。

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牵头部门: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网信办)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2018年10月底前)

(二)建立部门追溯系统平台。

各相关部门统筹部署本行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并建立部门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子平台。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底前)

(三)建立全市重要产品追溯数据统一平台。

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

依托市级政务服务总线,推进部门追溯系统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并推动企业数据和系统接入,实现政府追溯数据和社会追溯数据相融合。

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依托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建立产品追溯大数据平台。

(完成时限:

2020年底前)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统筹推进工作。

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各有关部门加大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

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基于统一编码技术、线上线下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和引导外贸企业兼顾国内外市场需求,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信息化追溯体系。

(三)完善制度办法。

实行依法溯源,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细化明确生产经营企业责任和义务。

研究制定追溯数据共享、开放、保护等管理办法,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

(四)落实资金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做好经费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等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进行支持。

推动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

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宣传活动,传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

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入追溯体系的生产经营企业名单,鼓励、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质量可追溯产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注追溯、支持追溯、参与追溯的良好氛围。

附件:

1.贵港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

2.贵港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表

 

附件1

贵港市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录

序号

重要产品分类

重要产品品种

1

食用农产品

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粮食、食用林产品

2

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预包装白酒、进口奶粉、进口红酒、肉制品

3

药品

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中药材

4

农业生产资料

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5

特种设备

电梯、车用气瓶

6

危险品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7

稀土产品

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

附件2

贵港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表

主要任务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1.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2018年底前

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

2.加快推进肉菜流通体系

建设

2018年底前

市商务局

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3.支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信息化建设

2019年底前

市农业局、商务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

4.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试点

2018年底前

市农业局、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5.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2020年底前

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食品药品监

管局、供销社

主要任务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二、推进食品追溯体系

建设

6.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系统建设

2018年底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

7.推进建设进口乳粉和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

2019年底前

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贵港海关

三、推进药

品追溯体系

建设

8.建设完善药品质量安全追溯

体系

2020年底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

9.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

(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2018年底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

四、推进主要农业生产

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10.推动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2019年底前

市农业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11.开展兽药经营环节追溯体系建设

2018年底前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开展特

种设备追溯

体系建设

12.开展电梯、车用气瓶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2019年底前

市质监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主要任务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六、开展危险品追溯体

系建设

13.开展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追溯体系建设

2020年底前

市安全监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境

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

七、开展稀土产品追溯

体系建设

14.推进稀土产品追溯管理与经营管理相融合

2019年底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贵港海关,市国

税局,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八、推进追

溯信息互通

共享

15.配合建设完善追溯地方标准规范

2018年底前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

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网信办

16.推进追溯系统信息互联互通

2020年底前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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