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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维修项目招标文件

xxxxx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编号:

SS2018

 

招标人:

xxxx(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xxx(盖单位章)

联系人:

xx联系电话:

xxxxxx

传真号码:

xxxxE-mail:

xxxxx

二〇一八年四月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

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

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

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

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不得超过2人),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

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无投标邀请函原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2、未按规定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4、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

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到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8、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拒绝确认其信用等级、锁定状态和特定人员身份的。

注:

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件。

(二)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符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

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

注:

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

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

5、投标文件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清单项目子项的项目名称或清单工程量数量、项目特征及计量单位;

6、相关费用项目(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未按投标人须知或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费率、计费基础、金额计算;

7、投标文件附有明显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技术标(如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一、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发布公告,包括不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二)未经批准,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

(四)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

(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

(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如果在投标截止后被发现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

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三)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五)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九)投标人受到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

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

三、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换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第56条,以及《条例》第71条、第7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五)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

(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

(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4条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四)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内容的;

(六)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xxxxx项目已由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xxxxxx,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xxxxxxx

2.2项目建设规模:

xxxxxx,光棚面积约2600㎡(需将现有钢结构及玻璃拆除,重新制作安装钢结构,玻璃需尽量保持完整,以便再利用),外墙维修面积约:

4000㎡(具体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

2018年月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将对其收取合同价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由于施工工程在学校内范围进行,承包人必须接受学校约束和监督,所有施工人员按学校要求办理出入登记证,施工班组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居住。

施工材料及设备只能在学校非正常教学时间进出,并提前向学校报备,经学校方面同意后才能进出;施工期间尽量减少噪音以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

因教学期间及学生安全等因素而造成阻止误工、受损返工等,承包人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发包人将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2.4.1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xxxxxx维修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光棚面积约2600㎡的现有钢结构及玻璃拆除,重新制作安装钢结构,及教学楼外墙渗水墙面重新刷漆、维修等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4.2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本项目的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人民币xxxx万元。

2.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

//218.13.12.85/cxpt/)中本单位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附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未拖欠员工工资(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附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xxxxx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5.2报名指引:

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到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到xxxxx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收款单位:

xxxxxx;

②收款单位账号:

xxxxx;

③收款单位开户行:

xx;

④款项来源:

xxx光、雨棚维修。

缴款单上“缴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必须写,请填写“招标代理单位简称(自定)”。

时间:

2018年4月日至2018年4月日下午17:

00(北京时间)

地点:

XXXXXX公共资源交易所

电话:

XXXX联系人:

XXX

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XXXX联系电话:

XXXX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XXX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月日16:

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8年4月日8时30分,截止时间:

2018年4月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

2018年4月日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XXXX公共资源交易所。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

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2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时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

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3.3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人员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担保银行汇款凭证、社保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回执。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回执除外)放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详见附件三《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出示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具的报名回执原件,否则招标代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XXXXX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按各地规定填写)。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ÕбêÈË£ºXXXXX

Õбê´úÀí£ºXXXX

µØÖ·£ºXXXX

µØÖ·£ºXXXX

ÁªÏµÈË£ºXXXX

ÁªÏµÈË£º钟工

ÁªÏµµç»°£ºXXXX

ÁªÏµµç»°£ºXXXX

´«ÕæºÅÂ룺

´«ÕæºÅÂ룺XXXX

µç×ÓÓʼþ£º

µç×ÓÓʼþ£ºXXXX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Ìõ¿îºÅ

Ìõ¿îÃû³Æ

±àÁÐÄÚÈÝ

1.1.2

ÕбêÈË

名称:

XXXX

地址:

XXXX

联系人:

XXXX

电话:

XXXX

1.1.3

Õбê´úÀí»ú¹¹

Ãû³Æ£ºXXXX

办公µØÖ·£ºXXXX

ÁªÏµÈË£ºXXXX

µç»°£ºXXXX

传真:

XXX

电子邮箱:

XXXX

1.1.4

工程Ãû³Æ

XXXXX光(雨)棚维修项目

1.1.5

½¨ÉèµØµã

XXXX

1.2.1

×ʽðÀ´Ô´

自筹

1.2.2

³ö×ʱÈÀý

100%

1.2.3

资金ÂäʵÇé¿ö

已落实

1.3.1

Õб귶Χ

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内容。

1.3.2

¼Æ»®¹¤ÆÚ

2018年月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

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将对其收取合同价的千分之一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扣款额为合同价的10%。

1.3.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1.3.4

ÖÊÁ¿ÒªÇó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1.3.5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1.4.1

Ͷ±êÈË资格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4.2

ÊÇ·ñ½ÓÊÜÁªºÏÌåͶ±ê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9.1

̤¿±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Ͷ±êÔ¤±¸»á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

承包人如不具备本项目某些专业工程的承包资质,须将相应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且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

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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