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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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
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
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一号工程”,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根据《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6号)有关精神,市经信委组织开展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
为规范试点(示范)项目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杭州市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企业信用良好,最近一年未被列入杭州市企业征信系统黑名单。
(三)企业信息化基础较好,有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意愿和计划,企业有投资预算。
(四)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
二、项目范围
工厂物联网是物联网技术在制造工厂中的应用,就是通过感知技术,将工厂中的人员、机器、物料、产品等进行联网,实现生产过程实时感知、实时监控、实时指挥,并以此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工业互联网是在工厂物联网的基础上,以具有较完善的安全防护技术为保障,整合传感网络、工控网络、宽带互联网,使制造资源、人、产品之间无缝联接和信息共享,进而支撑企业内部、企业间、企业与用户之间更高层级、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协作优化,实现工业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进而实现工业全领域、全产业链的协同制造和柔性生产。
市经信委将根据以上总体建设要求,分年度公布具体试点方向。
三、工作程序
(一)试点项目
1、项目征集。
每年年初市经信委发布试点项目征集通知,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时间、申报要求等具体信息。
2、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提交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
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对本地企业申报的材料初审和汇总后行文报市经信委。
3、项目入库。
市经信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列入试点库项目名单;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视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增补和调整。
4、组织验收。
市经信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批下发通知开展项目验收,明确项目验收范围、验收时间及要求等具体信息;项目承担企业需提交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书(见附件2)。
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对本地企业申请验收的材料初审和汇总后行文报市经信委。
5、项目评审。
市经信委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
评审采用企业答辩、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对评审中有疑义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
最终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和拟验收通过项目名单。
6、项目审定。
对拟验收通过项目名单提交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7、网上公示。
对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8、发文公布。
对公示通过的项目发文予以公布。
(二)示范项目
对项目成效显著、在区域和行业中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试点项目可推荐为示范候选项目;示范项目应当基于公共云或混合云架构。
1、推荐申报。
每年三季度末市经信委发布示范项目推荐通知,按当年通过验收试点项目数的15%比例确定各区、县(市)拟推荐数额;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提交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初审和汇总后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2、项目评审。
市经信委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专家质询答辩和实地审核两种方式进行,分别占权重的40%和60%,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和示范项目拟认定名单。
3、项目审核。
对拟认定示范项目名单提交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核。
4、网上公示。
对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的示范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5、发文公布。
对公示通过的项目报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管理措施
(一)全市每年认定的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数不少于100个;认定的示范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示范项目企业应积极配合市经信委组织开展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项目的示范推广工作。
(三)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材料初审、项目跟踪服务、示范推荐等相关工作。
(四)对经认定的杭州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助。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市有新政策出台的,按国家、省、市政策执行。
附件:
1.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2.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书
3.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1
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地址
所在区域
企业性质
□国有□民营□三资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职务
电子邮箱
所属行业
□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及零部件
□电子信息□纺织化纤□服装鞋帽□原材料(建材冶金)
□新能源□仪器仪表□其他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上年度利润(万元)
试点项目名称
试点方向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计划投资额
(万元)
技术服务企业
上云需求
□公共云□混合云□私有云□无(请打√选择一项)
企业信息化现状
□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过程信息化□企业管理信息化
□市场营销信息化□其他系统:
□建立首席信息官(CIO)信息化技术人员数:
人
试点项目简述
(简要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预期目标,字数不超过500字)
区、县(市)
经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二、企业概况
主要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员工数量、相关资质、行业影响力等。
(不超过500字)
三、项目情况
1.建设内容;
2.技术解决方案;
3.预期目标;
4.计划进度;
5.计划直接投入(软件、硬件、云服务等)
四、与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合同书扫描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附件2
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
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书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验收申报书包含五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第二至四部分需围绕所要求的内容撰写详细的文字材料,第五部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请如实填写申报书各部分内容,力求逻辑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精炼、详略得当。
3.请用A4幅面编辑。
除申请表以外,验收申报书正文字体为4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4号黑体。
4.请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建议页码不超过60页。
目录
一、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页
二、企业简况…………………………………………()页
三、项目实施报告……………………………………()页
四、项目投入清单……………………………………()页
五、其他证明材料……………………………………()页
一、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所在区域
项目负责人
职务
手机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所属行业
□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及零部件
□电子信息□纺织化纤□服装鞋帽□原材料(建材冶金)
□新能源□仪器仪表□其他
企业经营情况
(上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税收(万元)
利润(万元)
项目名称
试点方向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投资额(万元)
项目上云情况
□公共云□混合云□私有云云服务机构:
技术服务机构
项目概况
请简述项目实施概况、投入回报及实施成效,字数500字内。
实施成效
指标
实施前
实施后
指标
实施前
实施后
生产成本
产品合格率
劳动生产率
研发周期
设计周期
订单交付周期
万元产值能耗
个性化订单占比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盖章)
年月日
区、县(市)经信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二、企业概况
主要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员工数量、相关资质、行业影响力等。
(不超过500字)
三、项目实施报告
1.项目技术方案
2.项目实际进度
3.项目实施成效
四、项目投入清单
投入内容
金额
(万元)
付款
时间
收款单位
硬件
软件
云服务
合计总金额(万元)
注:
1.项目投资额是指在上年度1月1日以后投入的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硬件、
软件、云服务等费用,须单独设账核算。
2.硬件:
指对“人机料法环测能”等生产要素实现管理和控制的硬件,主要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显示终端、读码设备或视觉识别设备、仪器仪表、网络相
关硬件、服务器相关硬件等。
3.软件:
指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应用软件、定制开发软件以及与软件集成相关的技术与服务。
若为自行研发,须附研发团队名单。
4.云服务:
指从云平台服务商或云应用服务商购买的云计算、云存储、云应用等相关云服务。
五、其他证明材料
1.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2.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按杭财企〔2010〕897号执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
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
示范项目申报书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月日
一、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所在区域
企业性质
□国有□民营□三资
项目负责人
职务
手机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所属行业
□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及零部件
□电子信息□纺织化纤□服装鞋帽□原材料(建材冶金)
□新能源□仪器仪表□其他
企业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税收(万元)
利润(万元)
上年度
当年上半年
项目名称
实施方向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项目上云情况
□公共云□混合云云服务机构:
技术服务机构
项目概况及
实施成效
请简述项目实施概况及实施成效(字数500字内)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盖章)
年月日
区、县(市)经信部门
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二、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规模、主营业务、员工数量、相关资质、行业影响力等。
)
三、示范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建设背景;2.项目总投资额;3.项目建设时间;4.技术服务机构及云服务提供商;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实施范围。
)
四、项目建设成效(根据项目实施方向,重点描述项目实施前后在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生产效率、产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服务平台接入数量、个性化订单占比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综合描述项目实施的投入产出情况。
)
五、示范作用(突出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对行业和区域开展同类项目的可复制性和示范价值。
)
(请如实填写申报书各部分内容,力求逻辑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精炼、详略得当;请用A4幅面编辑,除申报表以外,申报书正文字体为4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4号黑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