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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

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2

第一卷…………………………………………………………………………………3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第二卷………………………………………………………………………………34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三卷………………………………………………………………………………49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和招标提供的资料……………………………………………50

第六章合同条款……………………………………………………………………63

第七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4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请你单位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月日时分前,填妥附件确认通知书以传真方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招标人:

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工联系电话: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6层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邮编:

510100

联系人:

沈工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年月日

附件:

确认通知书

确认通知书

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为选择性条款,以■表示选用,以□表示不选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6层

联系人:

邓工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联系人:

沈工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1.1.4

项目名称

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行政中心西侧地块二(丰泽西路东侧)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2.3

项目概况:

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占地20418平方米,容积率4.0,计容建筑面积753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

本项目拟建2栋商业写字楼及一层地下室,其中一栋为甲级写字楼,高度为99.99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8159.46平方米,另一栋为乙级写字楼,高度为49.99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9692平方米。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条。

1.3.2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720日历天,其中:

勘察工期:

30日历天(勘察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勘察费1万元)。

设计工期:

180日历天(设计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5万元)。

施工工期:

510日历天(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工程款50万元)。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且必须确保工程获得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双优”工程、质量优良样板工程,争创市级以上称号。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17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疑问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1.10.3

招标人书面答疑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有效性审查标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月日时

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澄清,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4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高限价:

11021.09551万元(其中,勘察费14.50077万元;设计费405.12万元;施工费10601.4747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勘察费或设计费或施工费超过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3.2.5

投标报价的要求

(1)勘察费: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14.50077万元,最终结算时不予调整。

(2)设计费:

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405.12万元,最终结算时不予调整。

(3)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下浮后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10601.47474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

人民币30万元。

缴纳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缴纳凭证。

缴纳方式:

缴纳保证金事宜请自行电话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2

投标文件份数

(1)《设计标投标文件》

①文本文件:

1份正本,4份副本;

②商务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

(2)《施工标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①文本文件:

1份正本,4份副本;

②电子文件1份;

《经济标投标文件》

①文本文件:

1份正本,4份副本;

②电子文件1份;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检查

(2)开标顺序:

先到先开、后到后开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前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总价的10%

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递交。

9.5

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

中铁建南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邮编:

511400

电话: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6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10.2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0.3

承包方式:

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10.4

项目的监理、施工图审查、第三方检测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节能评估服务、造价咨询工作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11

电子招标投标

■否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一体化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建设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交纳中标服务费。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人要求和招标提供的资料;

(6)合同条款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须经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视为已收悉。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设计标投标文件》、《施工标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各部分的投标文件的封面(或扉页)应标明文件题名、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时间、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3.1.2《设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文本文件:

文本文件原则上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总体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

A、设计说明;

B、效果图;

C、设计图纸。

②主要实体材料选材材质、品牌一览表;

③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材料。

(2)商务文件:

文本文件原则上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目录。

②勘察设计投标书(按格式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果有,按格式2)、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按格式3)。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的由设计资质企业提供)。

④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⑤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人员配备表(按格式4)。

⑥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和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配合办理设计报建的措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

(3)电子文件:

包括与文本文件及商务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一套(文字部分使用MicrosoftWord格式、设计图形文件使用AutoCAD格式、图片文件使用JPG格式),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3.1.3《施工标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文本文件:

文本文件原则上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技术投标书(按格式5)。

②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果有,按格式2)。

③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按格式3)。

④投标保证金递交回执复印件。

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的由施工资质企业提供)、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⑥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机构配备表(按格式6)。

⑦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按格式7)。

⑧企业业绩信息表(按格式8)。

⑨获奖证书(如有)。

⑩项目施工组织实施方案。

⑪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

包括用MicrosoftWord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1.4《经济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文本文件:

文本文件原则上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经济标投标书(按格式9)。

(2)电子文件:

包括与文本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报价清单使用MicrosoftExcel软件、文字部分使用MicrosoftWord格式、设计图形文件使用AutoCAD格式、图片文件使用JPG格式),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投标担保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审通过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及份数

3.7.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3.1款的要求,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7.2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文件副本可打印或复印,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7.3联合体投标时,除投标文件的封面(或扉页)的投标单位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授权委托证明书需注明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只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而由主办方或联合体的其中一方盖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包封

(1)《设计标投标文件》的密封:

①文本文件、商务文件、电子文件分别先独自封好,再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为一包。

(2)《施工标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的密封:

①文本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单独密封)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为一包(文本文件不单独密封)。

(3)《经济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①文本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单独密封)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为一包(文本文件不单独密封)。

4.1.2每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上清楚标明以下信息,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公章: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及施工部分)。

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四章)提交投标文件。

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四章)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前一小时,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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