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立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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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立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教改立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院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确保我院各级各类教改立项研究工作顺利实施,有序开展,使立项研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立项范围

第二条 立项范围指我院作为主持单位承担的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研究建设项目,包括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精品建设课程、网络课程及多媒体CAI课件立项等。

第三条 立项渠道须为教学(育)主管部门,课题方向隶属于严格意义的教研教改范畴。

第三章 申请人资格与申报程序

 第四条 申请人资格:

 1、须是从事第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的教师或有关管理人员,且原则上每位教师只能申请一项教改项目;

 2、已有在研项目且未结题的或近两年内主持的教改项目中期检评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报。

第五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1、学院根据教学改革需要,组织申报校部级以上项目;

 2、申报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拟定当年教学改革重点,在教师自由申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

 3、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申报的立项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候选立项项目或推荐项目;

 4、候选项目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确定立项项目或推荐项目;

 

第四章 管  理

 第六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教改立项的评审,教学办为项目管理的具体办事机构。

第七条 项目实行分级立项,分工管理。

项目单位(项目主持人所在系为项目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各级各类项目的具体管理,教学办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并对跨院系、跨学科的重大项目进行组织协调。

第八条 教学办主要职责:

1、组织申报各级各类教改立项项目。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各项目经费分配计划。

3、组织项目的中期检评,对国家、省级、校级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考核。

4、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和宣传推广,进行项目工作总结。

第九条 项目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对项目的具体指导和有效监督,定期开展项目建设研讨会,推广经验,解决问题,并制定有利于推进改革和建设的各项政策,吸引、激励高水平的教师投入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期检评时,项目单位必须组织检评专家组对本单位项目进行中期检评;积极配合学校组织本单位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及推广工作。

第十条 项目主持人主要职责:

教改立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定项目研究的整体方案,组织、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统筹安排项目经费,领导项目组按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确认书的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研究与实践(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教改会议),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接受中期检评,总结并形成项目的研究成果,积极配合成果验收工作。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主持人需更换时,由各系提出更换人选,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中期检评

第十一条 教改项目实行滚动制管理,所有教改项目均须接受教务处组织的中期检评,优胜劣汰,绩效挂钩。

中期检评时,项目单位须统一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检评,并明确检评意见(同意继续建设、终止建设)后报送教务处。

未接受检评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第十二条 中期检评内容:

在统一考核项目单位对本单位项目的具体组织管理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主要考核:

①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果;②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的各自分工的完成情况;③经费使用开支情况。

第十三条 经检评确认能够出色完成研究与改革年度计划的项目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并对项目主持人在今后各类教改立项中优先考虑;无故终止立项研究或项目实施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或应付工作而达不到预期成果的则停止后续经费的资助,若该项目为校级立项的还将撤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

第六章 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

第十四条 结题验收

 1、当校级教改项目研究建设期限到期时均须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由学校主持;

2、结题验收成员由本项目组以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3-5名专家组成;

 3、凡建设期限到期但还未完成建设计划的项目如欲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申报延期方案,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延期建设;逾期未报者视为结题验收不合格。

4、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结题验收按省或国家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成果鉴定

 1、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实践效果和特色的各级各类教改项目鼓励项目进行成果鉴定;

2、成果鉴定采取组织专家鉴定会或通讯鉴定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凡通过验收或鉴定且具有校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凡受益面大、效果特别显著、富有独创性、能反映我院特色,并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项目,学院进一步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第七章 经费开支

第十七条 教改立项研究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非本项目费用,一律不得在该经费中支出,不得超计划、超范围支出。

 第十八条 国家、省、校三级教改立项研究经费的开支范围:

 1、资料、印刷费:

指进行项目研究与实践所发生的书刊、资料、教材(或讲义)编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

 2、调研、差旅费:

指为项目研究与实践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含问卷调查费用)和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3、设备、材料购置费:

指项目研究与实践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及辅助材料购置和维修费用。

 4、劳务费:

指直接承担项目研究与实践的有关人员的加班费,加班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经费总额的20%。

5、论证、鉴定、验收费:

指组织教研项目立项论证和教研成果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6、其他费用:

指与项目研究和实践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 激励措施

第十九条 为加大对教改立项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立项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学院制定如下激励政策:

 1、教师从事教学改革立项研究,作为其考核、聘任、晋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2、立项研究取得的成果在参加各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3、根据国务院第151号令的精神,凡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视同相应的科技成果奖,在奖励、晋职、聘任、考核方面同等对待。

环境与资源学院

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避免教材重复建设和编印无实际需要的教材,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有组织、有计划地编写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具有我院特色的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立项条件及重点

第二条 新教材要求反映科技和教育发展的规律与趋势,力求做到结构新颖、内容反映学科发展的最新面貌,力争在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适用性上都达到高水平、高质量,选择教材内容时应注意体现素质教育、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 申报范围:

凡我校教师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而需编写或修订的教材,一般应具有完整的讲义,并经过两轮以上使用。

第四条 教材立项的重点:

1、列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

2、列入我省、我校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及其它教改立项建设的教材;

3、具有我校特色或优势的教材。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五条 选题。

教材题目应符合语法规则,文字规范、简练,并能体现教材的基本内容。

第六条 教学适应性。

符合本科人才培养及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深入浅出,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第七条 学术水平。

能够反应本学科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

第八条 思想逻辑性。

符合辨证唯物主义,符合认知规律;层次分明,条理清楚,逻辑结构合理,富有启发性。

第九条 语言文字水平。

语言流畅,通俗易懂,叙述生动,文字简练规范。

第十条 结构完整性。

正文、习题、思考题齐全,图文配合恰当,各类符号及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教材立项每学年开展一次,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并上报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或院学术委员会)审核。

第十二条 各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或院学术委员会(有条件的学院应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依据上述评审条件及原则对申报的教材进行审核,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如期报送教务处。

第十三条 教务处复审后报送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立项申请书,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综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第五章 项目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对准予立项的项目,待申请人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合同后从教材建设专项经费中拨出专款给予资助,教材立项资助经费分为三等:

一般0.5万元,次重点0.5-1万元,重点1-2万元。

第十五条 资助的经费可用于出版资助费、购置图书、复印、打印、差旅费及作者劳务费等。

第十六条 列入次重点及重点建设的教材在出版前,立项申请人可凭出版社出版证明到教务处办理部分贷款手续,所贷款项最高额为20,000元,由各学院负责担保,并于教材出版后一年内归还。

第十七条 各学院应对教材立项建设进行跟踪管理,对没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教材出版计划的,学校将撤消立项资格。

第十八条 教材出版使用后,编著者应主动收集反馈意见,以便适时修订,不断改进和提高教材质量。

 

福州大学

二OO五年十月修订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院本科教学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我院有关教学工作政策、规定、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推广教学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学院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总结我院开展多年教学督导工作实践与经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建立督导制度旨在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提高教师素质与教学水平,并向教学管理部门提供教学质量评估依据。

第三条 教学督导工作贯彻“客观、公平、公正”和“督为基础、导为方向”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督导组成员应由具备以下条件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在本专业领域里有一定的影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第五条 教学督导向院领导和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由教学办负责其日常协调工作。

第六条 院教学督导的选聘,由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学院颁发聘书,任期两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学院教学督导应注意与校督导组沟通,实现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互动。

第三章 主要职能

第八条 协助学院加强对全院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以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主要任务:

1、开展对课堂教学质量、考试纪律、实践性环节教学执行情况的检查;2、协助学院监督、检查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3、协助学院教学评估、评优的有关工作;4、接受院领导委托的有关教学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教学督导可通过一定程序召开教师或学生教学座谈会;监督学院对学校有关教学条例、规定的执行;对学校的教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督导反馈

第十条 教学督导组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学术委员会反馈教学信息,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定期将授课质量评价表及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存档,教师课堂测评成绩由教学办统一对外提供。

教学督导定期编制教学工作督导月报。

第五章 督导结果的应用

第十二条 对每位教师授课质量初步评价,原则上必须由教学督导通过听课测评后作出。

第十三条 教师授课质量最终评价成绩作为教师晋升、教学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 首次被评为授课质量不及格的教师,经讨论,可再次组织督导听课。

对同一学期中再次被评为不及格,教学督导可建议学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 教学督导应直接向任课教师提出改进建议,也可以通过教学办或学院(系)领导向教师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 教学督导的反馈意见及建议可作为修改教学管理条例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配合教学督导的正常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干扰。

允许对督导结果提出意见或向教学办申诉;不允许对教学督导进行无端的人身攻击。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学办解释。

环境与资源学院

课堂教学质量检评标准

为了使我院的课堂教学检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使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课堂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特制定如下检评标准。

1、课堂教学检评成绩采用“优秀”、“良好+”、“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六个等级的评定制度。

2、课堂教学质量检评指标体系包括: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四个一级指标以及两个附加指标:

现代教育技术、双语教学。

其评价标准见附表

(一)、

(二)、(三)。

 3、评价办法: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为必查指标,四项指标均达到“优秀”、“良好”、“及格”等级标准者则评定为该等级成绩。

居中者分别评为“良好+”或“中等”。

未达及格标准者评定为“不及格”。

若有争议时经集体讨论(或再组织听课)后确定其评价等级。

2)现代教育技术(主要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多媒体技术的应用)的附加指标是为鼓励教师有效地应用多媒体技术,达到扩大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辅助学生加强对重点、难点的理解的目的。

在评定的成绩后加注标记“A”、“B”、“C”、“D”以体现多媒体技术应用状况。

3)双语教学的附加指标是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双语教学”而设置,以提高教学水平为目标。

在评定的成绩后加注标记“***”、“**”、“*”以体现双语教学的状况。

4)课堂教学质量评定成绩的表示举例:

“优秀A**”---表示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为“A”级,双语教学水平达“**”级。

5)为了便于实现新旧评价体系的平稳过渡,暂定:

≥88分

——

优秀

85-8分

——

良好+

80-84分

——

良好

70-79分

——

中等

60-69分

——

及格

≤59分

——

不及格

 

 

附表:

福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表一)

指标

等级

优 秀

良 好

及 格

内容充实精炼

教学深度适宜

内容正确充实

思路概念清晰

基本概念正确

讲稿完整规范

教学科研结合

反映最新成果

条理层次分明

重点难点突出

内容平铺直叙

重点难点不明

理论联系实际

拓宽学生视野

理论联系实际

案例应用得当

注重能力培养

融入素质教育

善于启发引导

师生充分互动

注意启发引导

师生有所交流

讲解基本通顺

缺乏启发引导

讲课声情并茂

激发学生求知

语言表达清楚

讲解节奏适当

方法手段呆板

板书画面凌乱

讲解节奏适当

板书画面工整

手段应用得当

板书画面工整

现代传统结合

提高课堂效率

教学准备充分

完全脱稿讲解

教学准备认真

基本脱稿讲解

教学准备一般

照稿照屏讲解

师德风范良好

教风科学严谨

注重为人师表

教风比较严谨

行为仪表端正

忽视课堂纪律

讲課精神饱满

关心爱护学生

严格课堂纪律

关心爱护学生

教学引人入胜

学生聚精会神

学生认真听课

课堂秩序良好

教学气氛沉闷

课堂秩序一般

学生积极参与

学术气氛活跃

说明:

1、评价处于“优秀”与“良好”之间可评定为“良好+”;在“良好”与“及格”之间可评定为“中等”;不达“及格”标准者可评定为“不及格”。

2、作为评定等级的指标控制要求暂定为:

“良好”者必须基本脱稿讲解、注意启发引导、师生有所交流;“良好+”者必须完全脱稿讲解、重视启发引导、并且有有效的课堂师生互动交流;“优秀”者必须善于启发引导、有充分的师生互动、课堂学术气氛活跃。

 

福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二)

等级

指标

现代教育技术

备 注

A

实现多媒体技术与教学内容的整合以及与传统优秀教学手段的有效结合,增大课堂信息量,形象生动,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了学生对重点、难点的理解,教学效果突出。

B

应用多媒体技术,有助于学生对重点、难点的理解、教学效果良好。

C

应用多媒体技术,有利于增加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有一定教学效果。

D

只是讲稿呆板地上屏幕,且又照屏宣科,无明显教学效果。

福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三)

等级

指标表

双语教学

备 注

***

采用英文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并熟练自如地完全应用英语进行课堂讲授、布置并批改作业、课程考试,而且注意培养学生应用英语的能力。

教学效果显著。

**

使用英文教材,各教学环节基本应用英文和辅以中文进行,并且用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

使用英文教材,课堂教学应用英、汉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有一定教学效果。

说明:

虽选用英文教材,但课堂讲授仅用中文讲解,这种状况暂不列入“双语教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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