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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

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

(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招商公告

简阳两湖一山投资有限公司受简阳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为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的招商人,现将“三厂”作为一个项目以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投资人。

一、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简介

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总投资约7.65亿元。

(一)自来水厂项目。

简阳市三岔湖区域自来水厂选址位于简阳市三岔镇。

项目投资约3.85亿元(不含给水支管线投资),占地约86亩,规模10万m3/日,给水主管道47km(含配水主干网)。

项目给水支管线由中选投资人自行投资建设。

项目建设根据三岔镇的人口规模和区域发展需要分三期实施,实际规模和投资以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

自来水厂以张家岩水库为主水源,三岔湖为应急水源。

(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简阳市三岔湖区域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简阳市三岔镇和董家埂乡,投资约2.61亿元。

三岔镇污水处理厂投资约1.37亿元,占地约75亩,建成后日处理污水4.4万m3;董家埂乡高家湾村污水处理厂投资约1.24亿元,占地约60亩,建成后日处理污水3.6万m3。

该项目污水主干管16km,污水次干管32km,污水提升站8处。

项目的实际规模和投资以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

(三)垃圾处理厂项目。

简阳市三岔湖区域垃圾处理厂选址位于简阳市三岔镇。

项目投资约1.19亿元,占地约120亩,日处理垃圾225吨。

实际规模和投资以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

垃圾处理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资方式及投资金额

(一)自来水厂投资方式及投资金额。

1.采用政府和中选投资人共同投资的方式实施:

其中政府出资占总投资的55%,以锁定地块的拍卖收益作为出资保证;中选投资人出资占总投资的45%。

项目工程建设由中选投资人先行投入。

中选投资人直接工程投入达到1亿元时,招商人开始分期分批将锁定地块按规划用途和合法程序公开拍卖,拍卖收益按约定投资比例支付政府出资。

此项目争取到的各种补贴和扶持资金全部计为项目建设的政府出资。

2.招商人锁定的地块位于三岔镇区域,锁定的土地面积约为600亩,拍卖锁定地块的起拍价暂定为每亩48万元,最终确定起拍价以中选投资人的承诺价为准(确定起拍价时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导致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成本增加,起拍价相应增加)。

按中选投资人的承诺价拍卖产生的收益作为政府出资部分投入本项目建设;如实际拍卖价格超过中选投资人的承诺价格每亩在20万元以内,实际拍卖价和承诺价之间的拍卖收益作为风险投资回报支付给中选投资人;实际拍卖价超过中选投资人的承诺价格每亩20万元以上的拍卖收益全部归政府所有,用于支付政府对该项目的出资。

当土地拍卖收益(按中选投资人承诺价计算的拍卖收益加上实际成交价超出承诺价20万元以上部分的拍卖收益)和争取到的各种补贴及扶持资金达到政府在该项目上的约定投资额度时,政府不再拍卖土地。

锁定地块拍卖产生的各项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成交的地块,由拍卖竞得方在符合三岔湖区域的总体规划和锁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密度≤20%,容积率≤1.5,绿地率≥45%)的前提下,自行负责土地整理。

3.由中选的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并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中选投资人依法自主经营三岔湖区域自来水厂,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根据分期投入资金所占总投资比例分别计算经营期限,每一期最长均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自来水厂全部资产(含投资人自行投资建设的给水支管线)以及经营的所有资料无偿移交给招商人。

特许经营权未经政府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用于融资。

自来水单价执行简阳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价。

4.招商人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依规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由简阳市财政局按程序审定。

5.该项目总投资约3.85亿元(分三期投入),其中:

工程前期各项费用约3000万元由招商人据实支付,工程前期工作由招商人依法组织实施。

工程直接费用约为3.55亿元。

以上价款作为投资概算价,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以招商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进行预算,以简阳市财政局的评审价作为控制价。

若工程有变更,以招商人代表、中选投资人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和现场监理代表共同签证为准。

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定案的金额为准。

涉及的工程投入增减变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报审办理,由中选的投资人和政府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分别承担或核减。

(二)污水处理厂投资方式及投资金额。

1.由中选的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并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

投资人协助政府争取国债资金或扶持资金不低于核准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的40%,如投资人协助政府争取到无偿资金,投资人享受简阳市政府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奖励。

2.招商人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依规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由简阳市财政局按程序审定。

3.该项目总投资约2.61亿元,其中:

工程前期各项费用约1300万元由招商人据实支付,工程前期工作由招商人依法组织实施;工程直接费用约为2.48亿元。

以上作为投资概算价,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按招商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进行预算,且以简阳市财政局的评审价作为控制价。

若工程有变更,以招商人代表、中选投资人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和现场监理代表共同签证为准。

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定案的金额为准。

涉及的工程投入增减变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报审办理。

(三)垃圾处理厂投资方式及投资金额。

1.由中选的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并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

投资人协助政府争取国债资金或扶持资金不低于核准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的40%,如投资人协助政府争取到无偿资金,投资人享受简阳市政府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奖励。

2.招商人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依规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由简阳市财政局按程序审定。

3.该项目总投资约1.19亿元,其中:

工程前期各项费用约1000万元由招商人据实支付,工程前期工作由招商人依法组织实施;工程直接费用约为1.09亿元。

以上作为投资概算价,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按招商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进行预算,以简阳市财政局的评审价作为控制价。

若工程有变更,以招商人代表、中选投资人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和现场监理代表共同签证为准。

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定案的金额为准。

涉及的工程投入增减变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报审办理。

三、建设工期

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工期为六年,分期、分阶段建设。

(一)自来水厂项目。

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一年,二期工程建设工期为二年,三期工程建设工期为三年。

(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二年(分两阶段实施);二期工程建设工期为四年。

(三)垃圾处理厂项目。

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二年,二期工程建设工期为四年。

四、投资回报

中选投资人依法自主经营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最长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的收益作为投资回报(根据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分期投入资金所占对应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总投资比例分别计算经营期限,每一期最长均不超过30年)。

特许经营权未经政府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用于融资。

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单价均执行简阳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价。

五、招商方式

公开招商。

六、投资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该项目投资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境外注册成立的国有控股(控股比例不低于40%)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1.0亿元(含本数)以上。

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无亏损,如投资申请人成立不到3年,成立后年度无亏损。

(二)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以及自来水3万吨/日供水规模的运营业绩(至少具有一个,含控股比例不低于51%的控股子公司运营业绩),2.5万吨/日污水处理规模的运营业绩(至少具有一个,含控股比例不低于51%的控股子公司运营业绩),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承诺认可招商公告和比选须知中的基本条件。

(四)承诺认可中选投资人依法自主经营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其经营收益作为投资人的投资回报(根据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分期投入资金所占对应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总投资比例分别计算经营期限,每一期最长均不超过30年)。

特许经营权未经政府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用于融资。

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单价均执行简阳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价。

(五)承诺认可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中自来水厂政府出资部分以锁定地块的拍卖收益作为投资保证,锁定地块位于三岔镇区域,锁定土地面积约为600亩,拍卖锁定地块的起拍价每亩暂定为48万元,最终确定起拍价以中选投资人的承诺价为准(确定起拍价时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导致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成本增加,起拍价相应增加)。

按中选投资人的承诺价拍卖产生的收益作为政府出资部分投入本项目建设;如实际拍卖价格超过中选投资人的承诺价格每亩在20万元以内,实际拍卖价和承诺价之间的拍卖收益作为风险投资回报支付给中选投资人;实际拍卖价超过中选投资人承诺价格每亩20万元以上的拍卖收益全部归政府所有,用于支付政府对该项目的出资。

当土地拍卖收益(按中选投资人的承诺价计算的拍卖收益加上实际成交价超出承诺价20万元以上部分的拍卖收益)和争取到的各种补贴及扶持资金达到政府在该项目的约定投资额度时,政府不再拍卖土地。

锁定地块拍卖产生的各项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成交的地块,由拍卖竞得方在符合三岔湖区域的总体规划和锁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密度≤20%,容积率≤1.5,绿地率≥45%)的前提下,自行负责土地整理。

(六)承诺认可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项目协助政府争取国债资金或扶持资金不低于项目核准的概算总投资的40%。

承诺认可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争取到的各种补贴和扶持资金全部计为项目建设的政府出资。

(七)承诺认可项目投资人确定后三年内实现国债资金或扶持资金到账不低于核准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项目概算总投资的20%(含20%),中选投资人比选时承诺的比例与项目概算总投资40%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中选投资人和政府平均分摊全额投入,且此部分资金算作政府投资,中选投资人无回报;如因该项目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国债资金或扶持资金未按上述期限和承诺比例全额到账投入,使其不能按期建成投产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中选投资人全部承担。

(八)承诺认可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项目分期、分阶段建设。

第一年、第二年实际日处理污水和垃圾不能达到设计建成处理能力时,招商人按照设计建成处理能力的75%保底支付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费用;第三年、第四年实际日处理污水和垃圾不能达到设计建成处理能力时,招商人按照设计建成处理能力的85%保底支付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费用;第五年开始,实际日处理污水和垃圾不能达到设计建成处理能力时,招商人按照设计建成处理能力的100%保底支付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费用。

(九)承诺认可根据项目进度,后期到位资金能全额支付该项目全部费用,确保该项目按工期要求完成。

(十)承诺认可特许经营期满后,简阳市三岔湖区域“三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全部资产(自来水厂含投资人自行投资建设的给水支管线)以及经营的所有资料无偿移交给招商人。

七、投资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资比选保证金10500万元,投资申请人应于2010年12月20日17:

00前以转账方式将比选保证金缴纳到达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接受相关监督。

收款单位: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行。

账号:

51001687408051507122。

财务咨询电话:

(028)-27028987。

未按期缴纳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比选保证金到账后由收款单位出具收据,投资申请人应将收据复印件装入投资申请文件中,如果投资申请人在缴纳比选保证金后放弃参加比选,处500万元罚金(从比选保证金中扣除)。

若未中选,比选结束10日内比选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投资申请人如果中选,比选结束3日内中选投资人将比选保证金10500万元转到招商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简阳两湖一山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

740201040000324。

开户行:

农行简阳市支行红建路分理处。

),其中5300万元转为工程前期各项费用,42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转为中选投资人项目建设资金。

投资申请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另须到位资金6000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招商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简阳两湖一山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

740201040000324。

开户行:

农行简阳市支行红建路分理处。

),用于项目建设,逾期缴纳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中选后,其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担保期为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止。

履约担保期内,由于中选投资人原因不履行合同或给招商人造成损失时,用履约保证金赔偿。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以上款项均不接受担保。

八、资料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资申请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境外注册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办理的注册登记文件公证书),自来水3万吨/日供水规模的运营业绩原件(至少具有一个,含控股比例不低于51%的控股子公司运营业绩)、2.5万吨/日污水处理规模的运营业绩原件(至少具有一个,含控股比例不低于51%的控股子公司运营业绩)、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原件,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如投资申请人成立不到3年,提供成立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到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商文件(每份200元),或来人来函(电)咨询、考察。

(一)报名地点: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科。

注:

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原市委机关办公大楼4楼)。

(二)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

30时至12:

00时,下午14:

30时至18:

00时(节假日除外)

备注:

本公告及须知中关于金额的单价和合价全部以人民币计。

招商人:

简阳两湖一山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

641400

联系人:

钟建成联系电话:

(028)-27028987

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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