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外语学院团学规章制度 新职责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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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外语学院团学规章制度新职责修改

前言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学)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由外语学院在校优秀学生所组成的学生群众组织。

团学,它是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办实事并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代言人。

我院团学本着诚心、热心、细心、耐心的工作态度,引导学生正确学习,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文化素养及思想道德修养,以培养学生成为高素质人才为目的开展工作,其职责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旗帜,使全院同学更深入的了解党、团的各项知识,使全院学生拥有一个多姿多彩、有意义的大学生活。

在几年的工作中,院团学形成了一系列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与工作准则。

现就如何加强管理,做好服务,进一步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责任到岗,我们总结了一年多来院团学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做了些补充,分一下几部分汇编成册。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手册难免有疏漏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组织建设............................4

第三章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5

第4章人事制度............................11

第5章考核制度............................13

第六章例会制度............................14

第七章工作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应用外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以下简称外语学院团学)的管理体制,保障学生活动的顺利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各成员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深圳信息技术学院外语学院团委章程》的原则制定。

外语学院团学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深圳信息技术学院外语学院团委章程》。

第三条应用外语团学是在外语学院党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外语学院在校生组成的大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外语学院团学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团结互助”为方针围绕院部的工作中心,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同学课余的文化生活,领导同学走健康成长的道路而努力学习和工作。

第五条应用外语学院团学的基本任务:

(一)积极引导同学树立远大的成才理想,支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社会荣辱观。

(二)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为同学提供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舒适的学习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

(六)积极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做好本会和其他学生会的联系、信息交流等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六条应用外语学院团学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团学各级组织和成员要自觉执行团学的各项决议。

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团学各级组织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应用外语学院团学组织机构:

团总支下设四个部门分别为:

组织部、权益部、宣传部、监察部

学生会下设八个部门分别为:

秘书部、公关部、演艺策划部、宣传部、学习部、女生部、生活部、体育部

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九条应用外语学院团学工作任务:

(一)外语学院团学在院党委、院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开展各类的学术、科技、文化等校园文化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三)做好学院、校、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院部教学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及时传达贯彻学院学生会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理论联系实际的成才之路。

(五)外语学院团学全体成员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六)注意集体荣誉,团结合作,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

(七)团学各成员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感,有团队精神。

(八)在各方面应起表率作用,利用课余时间和休息时间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并且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九)平时应该注意思想道德的培养,应该学习党建,团的各方面的知识。

(十)指导各班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十条应用外语学院团学工作制度: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二)热心团学工作,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五)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三章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内容

第十一条应用外语学院团学实行责任制:

团学各项工作由具体部门或具体人员负责,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追究负责部门或人员的责任。

负责情况如下:

1.团总支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分团总支书记负责。

2.团总支各部部长对团总支副书记负责。

3.学生会各部部长、主席助理对学生会主席负责。

4.团学各部副部长对各自部长负责。

5.团学全体部员对所在部门的副部长负责。

6.各班委对相应部门的正、副部长负责。

第十二条应用外语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1、在院团总支书记领导下,负责院团总支的全面工作。

定期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情况。

2、在团总支书记受权的情况下可负责召开各班团支部书记及团总支委员会议,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指示、决议精神。

3、协助团总支书记起草总团支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各种决议。

并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

及时向团总支书记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工作。

4、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监督、考核、反映各委员的工作情况。

5、了解青年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并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6、在工作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团队活动。

7、完成院党支部、团总支交办的其它事务。

第十三条应用外语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工作职责:

1、在院团总支的具体领导下,对组织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各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团员档案管理、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发展新团员。

3、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对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团队活动的指导和评估。

检查各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情况。

4、负责对各班团干部的培养、考核评定工作。

5、负责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向团总支提出新团员的发展计划及意见,具体办理接受新团员手续。

6、负责检查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的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的情况,提出团员奖惩的建议。

7、负责团总支所开会议的考勤工作。

8、负责完成团总支交办的其它事务。

第十四条应用外语学院团总支权益部工作职责:

1、定期组织院义工队参加学院及市义工联开展的义工活动。

2、管理好院义工队的义工时登记情况,经常在院内部组织院的义工活动。

第十五条应用外语学院团总支宣传部工作职责:

1、在院团总支的具体领导下,对院团总支宣传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学院派发下来的收集稿件工作。

3、负责对院团总支学生会通知、新闻稿的书写工作。

4、负责每次活动的摄像工作。

第十六条应用外语学院团总支监察部工作职责:

1、统计全院人数,对院部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评;

2、抓好学院各院部日常和举办大型活动纪律;

3、贯彻执行学院行为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例会,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听取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检查、总结。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3、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4、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5、代表学生会参加校内外有关会议,积极参与外部的交流,树立本学院的良好形象.

第十八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1、协调主席做好学生会全面工作。

2、主持所分管部门的全面工作,及时向主席和相关领导反映工作进度。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做好主席的参谋。

4、加强与主席、其他副主席和所分管部门部长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和工作进度。

5、负责督促检查所管部门的工作,妥善圆满地处理好各部门的关系。

6、遵守学生会的组织纪律,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支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7、完成领导老师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主席助理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指导、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各项工作。

2、根据学院相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拟定学生会工作计划,把握学生会的发展方向。

3、积极加强与院团委的交流与配合。

4、负责召开主席团会议,协调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工作,协助主席召开学生会例会,协调各部工作、协助主席指导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5、搞好对外联系及公关工作,搜集、掌握有关信息,当好主席参谋。

第二十条应用外语学院秘书部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副主席做好日常事务及各部门任务分配,安排会议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做好工作总结与汇报,各类信息整理汇总。

2、掌管学生会档案、财务及完善日常规章制度工作,并监督落实情况。

3、协助学生会组织每学年的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4、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和奖惩情况,协助主席、副主席对学生会各部门及干部进行考核。

5、负责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和安排部门值班,检查值班情况

6、做好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学生会换届工作

第二十一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公关部工作职责:

1、筹集院学生会活动资金,策划、组织学生的对外实践活动。

2、加强与各有关单位、机构的联络与交流,促进与其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外部环境。

3、加强、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社交技能的培养与提高。

4、为院的学生活动组织寻找合适的赚助商,为院的精品活动提供资金,一方面锻炼了同学的口才,社交能力,另一方面也给赚助商做相应的宣传。

第二十二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演艺部工作职责:

1.为热爱文艺的同学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

2.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3.发掘并培养音乐、舞蹈、小品、相声等文艺人才。

4.协助院文艺部开展活动,选拔优秀节目,参加院级演出、比赛。

第二十三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策划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院大小型文艺活动的组织和落实,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校园生活。

2、在重大节日开展一些庆祝性的文艺会演,丰富同学们的文化,娱乐生活。

3、负责各项活动项目的定位与策划报告的撰写。

4、负责活动的创意与推广策略的制定。

5、负责各部门策划书审核。

第二十四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工作职责:

1、配合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学生活动,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橱窗、刊物等形式,做好校院中心工作的海报宣传,宣传教育同学,引导鼓励同学参加学生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学生会各类设计制作任务。

第二十五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工作职责:

1、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情况,经常同教师取得联系,及时向他们反馈教学信息,为教师的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2、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组织搞好英语角活动。

4、负责组成各种学习小组、兴趣小组,不定期地开展各种知识竞赛。

第二十六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女生部工作职责:

1、成立礼仪队,并进行指导和培训

2、积极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活动。

3、积极参与校学生会女生部的工作。

4、及时反馈女生思想动态、信息,便于综合管理。

5、需及时处理的女生日常事务,请示领导后机动处理,必要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七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工作职责:

1、抓好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卫生工作,并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给予公布。

3、每周对院卫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选文明示范寝室,并纳入评选文明寝室的重要部分。

4、具体组织和实施宿舍"美化"、"达标"等一系列的评选工作。

5、经常深入寝室了解同学们对寝室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帮助同学们解决寝室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或上报。

6、负责学生会物资置办及物资管理。

第二十八条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工作职责:

1、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及院内举行的一些有意义的体育活动,如体育课、运动会等。

2、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3、成立我院篮球、足球、排球队,并组织各队队员参加集训,与外院、外校球队开展友谊赛。

4、针对实际情况,组建各种运动队或兴趣小组。

5、制定体育制度、训练制度、严肃纪律。

6、定期汇报工作。

7、负责指导班组织开展日常体育活动。

第二十九条应用外语学院团学与各班班委对应。

为加强团学在老师和学生间的纽带作用,现根据团学各部以及各个班委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将团学各部分别与各个班委相对应。

工作中各部门有任务则直接下达到对应班委,由班委向全班学生传达。

班委将班内情况反映到对应部门,以便团学及时掌握全院学生信息并开展相应工作。

对应情况如下:

团总支:

1.分团副书记——团支书

2.组织部——组织委员

3.宣传部——宣传委员

4.监察部——纪律委员

5.权益部——副部长

学生会:

1.主席——班长

2.学习部——学习委员

3.体育部——体育委员

4.演艺部——文娱委员

5.策划部——文娱委员

6.生活部——生活委员

第三十条班级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班委会和团支部是处理班级事务的决策和执行机构。

主要内容有:

班级的日常工作;班风、学风建设;为同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反映同学的有关情况及要求。

班干部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班长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全面搞好本班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及班风建设,处理班级日常事务,组织、协调班级委员会全体成员开展工作;

2.与团支部书记一起组织制定班级集体奋斗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与实施;

3.定期主持班会和班级干部例会;

4.及时向辅导员汇报班级工作情况;

5.全面组织班级的各项活动;

6.协助任课教师维护好班级课堂纪律。

(二)学习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班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班级创建优良学风的具体工作;

2.督促、检查同学的学习情况,经常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学习互助小组,帮助学习困难的同学提高学习成绩;

3.协助任课教师做好上课考勤、作业的手法、教学意见反馈、学习成绩统计公布等工作;

4.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反映班级同学本课程的学校情况;

5.积极组织、参与学风建设调查活动。

(三)生活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搞好班级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好宿舍卫生的打扫和安全防范工作;

2.准确掌握班级生活困难同学的情况,并配合辅导员老师做好生活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3.搞好全班同学的生活服务工作,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伙食、住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班费收缴,班级资产登记与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

(四)文娱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班委会的领导下搞好班级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积极向上的班级文体活动,丰富同学的文化生活,提高同学的艺术修养;

2.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

3.负责学生课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抓好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考勤工作;

5.组织同学参加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6.协助任课教师上好体育课。

(五)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组织本班同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辅导员或校心理咨询中心反馈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3.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活动,普及心理科学基础知识,培训心理调试的技能,认识与识别心理异常现象,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

4.当出现紧急突发的心理危机事件时,应及时向辅导员或校心理咨询中心反映,并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及校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5.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专题学习、交流活动。

(六)团支部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搞好班级的思想建设,经常同辅导员及班委会干部沟通,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同学中存在的思想问题,为班级工作开展提供思想保障;

2.与班长一起组织制定班级集体奋斗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并协助班长落实与实施;

3.根据上级团组织的精神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团支部工作计划;

4.组织全部同学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全班同学的政治思想素质;

5.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和团员推优工作;

6.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七)宣传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和本班的工作重点,做好宣传计划并具体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同学开展政治学习,提高同学们的思想修养和政治觉悟;

3.与文体委员相互协作,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课余文体活动;

4.完成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组织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班级全体委员定期过团的组织生活;

2.做好团支部工作会议、团的组织生活会的记录和考勤工作,并保管、整理好所有团支部活动记录、上级文件及优秀团员的典型材料;

3.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4.做好班级的团员发展工作;

5.完成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一条团学各部门应该相互协助共同工作,各部部长有责任搞好各部之间的团结和交流,真正做到团结互助、共同发展。

第三十二条应用外语学院各班级作为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应具体落实学生会的决议;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思想状况。

并定期向学生会做工作总结,一般为期中、期末两次。

第四章人事制度

第三十三条凡是本学院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论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承认本章程的本科生,均可填写申请表加入团学。

通过部门面试及使用期(1个月)后,获得资格成为团学干事。

第三十四条团学干事、委员、干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团学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团学而向内部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文化娱乐活动的权利。

(三)按团学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团学的成员享有“优干”、“优秀部员”的申报权。

干部表现突出,学习上无补考或重修的申报“优干”;干事、委员申报“优秀部员”。

(五)干部在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发放“聘书”;干事、委员发放“证书”。

(六)享有升职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团学干事、委员、干部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维护应用外语学院和团学的荣誉和形象。

(二)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团学的决议,完成团学委托的任务,在工作中具有责任感。

(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团学干部除履行干事义务外,还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要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自觉接受外界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团学干事、委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二)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和团学名誉。

(三)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学习积极上进,在同学当中起表率作用。

(四)积极主动参加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五)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

(六)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协助应用外语学院工作,发挥团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团结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准确、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团学干事、委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组织管理能力;

(二)宣传发动能力;

(三)社会交往能力;

(四)学习及适应能力

第三十八条

应用外语学院团代会和学代会是应用外语学院团学的最高权力机关。

应用外语学院团代会和学代会每一年举行一次。

应用外语学院团代会和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应用外语学院团代会和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应用外语学院团代会和学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团总支和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章程;

(四)选举团学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团代会和学代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九条团学干事、委员任免细则:

团学干事

(一)团学干事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服从命令,履行义务,严守纪律。

(二)干事是新生招聘进入学生会的,在试用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可称为学生会的干事。

(三)干事表现突出的由部长提为委员。

(四)干事的罢免由部内讨论通过,且领导批准后,可罢免。

(五)干事自动离职,需提交申请,由部长同意后,可离任。

团学委员

(一)委员是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事,由各部部长提请经部长会议通过成为委员。

(二)委员的任职一般为半年,表现突出的可提请为干部。

干事表现特别突出的且工作需要时可提前任命为委员。

(三)委员的罢免由部长提请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主席、副书记批准后,可罢免。

(四)委员自动离职,需提交申请,由部长提请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后,可离任。

第四十条团学干部任免细则:

(一)团学学生干部通过公开招聘、班院推荐、自然增补及学代会、团代会选举等方式产生,并报送所在班、团组织审查后,统一填写《应用外语学院团学报名表》备案。

(二)学生干部的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学生毕业自然卸任。

干部的职务不是一成不变的,可应工作需要变换或解除。

(三)干部在工作中无任何差错,是不允许随意罢免的;当干部在工作中有疏忽、失误可罢免。

同时还需将其罢免文件送系团委备案并通知所在班、团组织。

(四)团学干部若在一学期内无故有两次以上不参加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者,免去其所任职务。

(五)干部自动离职、需提交申请,由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后,可离任。

第四十一条团学干部选拔制度

(一)团学干部选拔上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选拔。

在每学期期末我们将对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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