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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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
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实施年限:
2021年3月~2021年8月
2021年3月
一、项目概述
㈠项目名称: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㈡主管部门: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
张生福
㈢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责任人:
张广生
㈣实施地点:
大通县新庄镇尕庄村、台其庄村、新庄村,塔尔镇上旧庄村、下旧庄村、河州庄村,黄家寨镇杨家寨村、黄西村等。
㈤项目实施期限与进度
实施期限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
㈥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
383亩受灾温室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500元/亩,以PO棚膜物资发放形式补助(900平方米/亩),共计补助PO棚膜(规格:
0.12mm)344700平方米。
㈦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5.75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救灾补助资金。
二、编制依据
西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字[2020]1809号)。
三、受灾情况
2020年8月28日至29日,大通县受强降雨天气影响,造成新庄镇尕庄村、台其庄村、新庄村,塔尔镇上旧庄村、下旧庄村、河州庄村,黄家寨镇杨家寨村、黄西村等部分设施农业受灾,受灾温室422栋(亩),灾害主要对温室棚膜、墙体等造成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37万元。
灾害发生对大通县部分设施蔬菜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
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上报了受灾面积、受灾程度及损失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县政府等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对灾情进行了查验,并分配我县383亩受灾温室面积,资金95.75万元,涉及受灾户数243户、设施园区5家进行补助,要求积极开展灾后自救工作。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内容
㈠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大通县新庄镇尕庄村、台其庄村、新庄村,塔尔镇上旧庄村、下旧庄村、河州庄村,黄家寨镇杨家寨村、黄西村等。
㈡项目内容:
383亩受灾温室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500元/亩,以PO棚膜物资发放形式补助(900平方米/亩),共计补助PO棚膜(规格:
0.12mm)344700平方米。
五、补助原则、标准、对象及范围
㈠补助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公示公开即“救灾政策公开、补助面积公开、补助花名公开”,确保补助资金运行公开透明。
2、坚持谁受灾谁受益的原则。
按谁受灾谁受益原则进行补助,充分调动蔬菜种植基地、种植农户的积极性。
3、坚持分类实施的原则。
县财政局下达的救灾资金通知,召集受灾的乡镇、村委及基地负责人商议救灾补助事宜,确定采购PO棚膜(规格:
0.12mm)为救灾物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进一步量化补助面积,确定补助对象。
㈡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2500元/亩,以PO棚膜(规格:
0.12mm)物资发放形式补助(900平方米/亩)。
㈢补助范围
根据2020年8月28日至29日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本县受强降雨影响受灾的相关村镇为准,补助面积为383亩。
由于灾情上报面积422亩,上级部门分配受灾面积383亩,缺口37亩。
如在政府采购PO棚膜以最大数量中标时(采购数量大于383亩),对剩余部分棚膜将缺口的37亩酌情进行补助。
㈣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新庄镇、塔尔镇和黄家寨镇等受灾的5家设施农业企业和243户设施蔬菜种植农户。
六、补助程序
㈠根据乡镇实际受灾情况,结合争取的救灾资金,下达分配PO棚膜,补助面积、数量、标准详见附表1。
㈡在救灾物资发放过程中,做到乡镇村告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㈢补助过程中形成的补助发放表册、公示等资料上报并归档保存。
七、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㈠资金来源
项目总资金95.75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救灾补助资金。
㈡资金使用
383亩受灾温室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500元/亩,以PO棚膜物资发放形式补助,共计补助PO棚膜(规格:
0.12mm)344700平方米,执行政府采购制。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棚膜计划分配表
受灾地区
补助面积(亩)
物资名称规格(0.12mm)
补助标准
补助数量
单价
使用资金
备注
(平方米/亩)
(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
新庄镇
160.00
PO棚膜
900.00
144000
2.78
40.00
塔尔镇
101.00
PO棚膜
900.00
90900
2.78
25.25
黄家寨镇
122.00
PO棚膜
900.00
109800
2.78
30.50
合计:
383.00
344700
95.75
八、实施期限与进度计划
㈠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
㈡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2021年3月,项目方案编写等前期工作;
2、2021年4月至7月,采购物资、发放物资、建立档案等。
3、2021年8月,申请县级验收。
九、项目组织及资金管理
㈠项目组织管理
1、成立救灾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负责救灾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2、制定实施方案,对受灾面积、受灾程度、补助资金等认真核实,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㈡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18﹞1320号文件精神执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项目资金执行县级报账制。
十、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前,对于受灾的383亩(栋)温室棚膜遭受不同程度损坏,项目实施后,通过项目补助PO棚膜,减轻了受灾农户及园区的生产自救成本,保证了243户受灾农户数及5家设施园区共计383亩(栋)设施温室能正常生产,有助于提高受灾基地及农户生产自救的信心,减轻了生产基地和农户的经济负担,提高了种植户的积极性,通过更换新的PO棚膜,增强透光率及保温性,为下茬蔬菜种植提高产量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十、附表与附件
㈠附表
1、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棚膜分配表
㈡附件
1、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领导(技术)小组
2、青海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棚膜补助发放花名册汇总
4、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棚膜发放表
附表1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张生福
实施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广生
建设地点
大通县大通县新庄镇尕庄、台其庄、新庄村,塔尔镇上旧庄、下旧庄、河州庄村,黄家寨镇杨家寨村、黄西村等地区。
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6个月(即2021年3月-2021年8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
383亩受灾温室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500元/亩,以PO棚膜物资发放形式补助(900平方米/亩),共计补助PO棚膜(规格:
0.12mm)344700平方米。
预算投资
项目总投资95.75万元,全部为财政救灾补助资金。
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前,对于受灾的383亩(栋)温室棚膜遭受不同程度损坏,项目实施后,通过项目补助PO棚膜,减轻了受灾农户及园区的生产自救成本,保证了243户受灾农户数及5家设施园区共计383亩(栋)设施温室能正常生产,有助于提高受灾基地及农户生产自救的信心,减轻了生产基地和农户的经济负担,提高了种植户的积极性,通过更换新的PO棚膜,增强透光率及保温性,为下茬蔬菜种植提高产量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附表2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棚膜分配表
受灾地区
补助面积(亩)
物资名称规格(0.12mm)
补助标准
补助数量
单价
使用资金
备注
(平方米/亩)
(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
新庄镇
160.00
PO棚膜
900.00
144000
2.78
40.00
塔尔镇
101.00
PO棚膜
900.00
90900
2.78
25.25
黄家寨镇
122.00
PO棚膜
900.00
109800
2.78
30.50
合计:
383.00
344700
95.75
附件1: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领导小组
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小组职务
张生福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组长
谢小兵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副组长
张广生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成员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技术小组
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小组职务
刘国庆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艺师成 员
韩玉成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艺师成 员
李满财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艺师成 员
王文清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艺师成 员
赵裕民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艺师成 员
郭国寿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艺师成 员
赵兰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成 员
王新卫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成 员
鲍义瑞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成 员
李洪英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艺师成 员
附件2:
青海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专项名称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专项实施期
1年
市(州)级财政部门
西宁市财政局
市(州)级主管部门
西宁市农业农村局
县(区、市)级财政部门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县(区、市)级主管部门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实施期金额:
95.75
其中:
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
95.75
地方资金
总体目标
目标:
为383亩受灾温室大棚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500元/亩,补助以PO棚膜形式发放,共计补助PO棚膜344700平方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可维修温室(栋)
383
质量指标
指标1:
产品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
期限(年)
半年
……
成本指标
指标1:
设施农业补贴(元/亩)
25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农作物减产
降至常年
指标2:
农民减损增收
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民生改善
增强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防灾抗灾能力
增强
指标2:
蔬菜种植业持续发展
促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群众及企业满意度
≥90%
……
附件3: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棚膜补助发放花名册汇总
户数:
户
补助数量:
平方米
补助面积:
亩
村委会盖章:
时间:
年月日
附表4: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棚膜发放表
乡(镇)村(盖章)
序号
姓名
受灾面积(亩)
补助棚膜数量
(平方米)
中标单价
(元/平方米)
折合资金
(元)
身份证号
本人签名
备注
注:
每亩补助棚膜9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