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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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分别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0.4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
1.0.5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灌区、泵站和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运行、观测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0.6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1.0.7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确定。
1.0.8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0.9管理多个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运行、观测类岗位按需要设置。
1.0.10管理多个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及水政监察等五类岗位定员总数,按单个工程上述五类岗位定员总数最大值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为1.0~1.3;运行、观测类岗位定员按各工程分别确定后相加。
其中,管理多座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单位,其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三类岗位定员总数,按单个工程上述三类岗位定员最大值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为1.0~3.0;运行维护类岗位定员按各工程分别确定后相加。
1.0.1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
2.1岗位类别及名称
2.1.1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2.1.1。
表2.1.1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类别及名称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1
单位负责类
单位负责岗位
2
技术总负责岗位
3
财务与资产总负责岗位
4
行政管理类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
5
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6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7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8
技术管理类
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9
水工技术管理岗位
10
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岗位
11
机电和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
12
信息和自动化管理岗位
13
计划与统计岗位
14
水土资源管理岗位
15
水库调度管理岗位
16
水文预报岗位
17
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岗位
18
财务与资产管理岗位
19
会计岗位
20
出纳岗位
21
水政监察类
水政监察岗位
22
运行类
运行负责岗位
23
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
24
电气设备运行岗位
25
通信设备运行岗位
26
防汛物资保管岗位
27
观测类
大坝安全监测岗位
28
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岗位
辅助类
2.2单位负责类
2.2.1单位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2)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5)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类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对于大型水库工程,取得相当于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对于中型水库工程,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并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
2.2.2技术总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工程运行状况,保障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
(3)组织制定、实施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4)组织制订调度运用方案、工程的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扩建建议方案;组织制定工程养护修理计划,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指导防洪抢险技术工作。
(5)组织工程设施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或审查有关技术报告;参与工程设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职工技术培训、考核及科技档案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土木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水利规划及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的科技动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技术决策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2.3财务与资产总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金融、经济等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和财务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财务与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资产运营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
(1)财经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会计师或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财经方面的有关法规及专业知识;熟悉水利经济活动的基本内容;具有指导财务与资产管理方面业务工作的能力。
2.3行政管理类
2.3.1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管理行政事务、文秘、档案等工作。
(4)负责并承办行政事务、公共事务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5)承办接待、会议、车辆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等工作。
(6)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熟悉行政管理专业知识;了解水库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3.2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文秘、档案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承担公文起草、文件运转等文秘工作;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3)承担收集信息、宣传报道,协助办理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具体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或文秘、档案类中专或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掌握文秘、档案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3.3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负责并承办人事、劳动、职工岗位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申报评聘、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
(1)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人事、劳动、教育及行政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本单位的人事、劳动、教育和工程管理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3.4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承担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工作。
(3)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参与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
(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监督整改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一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具有分析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2.4技术管理类
2.4.1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
(2)负责工程技术管理,掌握工程运行状况,及时处理主要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并落实工程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及工程度汛方(预)案。
(4)组织编制和实施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负责水文预报及有关资料的整编工作。
(5)负责工程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及扩建项目立项申报的相关工作,参与项目实施中的有关管理工作。
(6)组织工程的养护修理并参与有关验收工作。
(7)负责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修复等技术管理工作。
(8)参与工程设施重大隐患、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技术分析工作。
(9)组织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工作。
(10)组织技术资料收集、整编及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土木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水利工程管理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水利现代化管理的科技动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4.2水工技术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承担水工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
(3)参与工程管理规划、养护修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4)承担工程养护修理的质量监管工作。
(5)参与工程设施一般事故调查,提出技术分析意见。
2.任职条件
(1)水利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库工程管理、运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术标准;了解水库现代化管理的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水库工程管理技术问题的能力。
2.4.3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大坝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2)承担大坝安全监测的管理工作,处理监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承担大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和分析工作,并提出工程运行状况报告。
(4)参与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5)参与工程设施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技术分析意见。
2.任职条件
(1)水利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运行和大坝安全监测的基本知识;掌握常规的水工观测设备、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工程的运行情况和特点;了解国内外大坝监测技术的动态;具有分析处理监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4.4机电和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承担机电、金属结构等的技术管理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3)承担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的检查、运行、维护等技术工作,并承办资料整编和归档。
(4)参加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的事故调查,提出技术分析意见。
2.任职条件
(1)机械、电气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机械、电气、金属结构专业的基本知识;熟悉机械、电气设备及金属结构的性能;具有分析处理机械、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能力。
2.4.5信息和自动化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和自动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承担通信(预警)系统、闸门启闭机集中控制系统、自动化观测系统、防汛决策支持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管理工作。
(3)处理设备运行、维护中的技术问题。
(4)参与工程信息和自动化系统的技术改造工作。
2.任职条件
(1)通信或计算机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熟悉通信、网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了解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有关知识;了解国内外信息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动态;具有处理信息和自动化方面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2.4.6计划与统计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计划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承担计划与统计具体业务工作。
(3)参与编制工程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4)承担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5)参与工程预(决)算及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类或统计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计划、统计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2.4.7水土资源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编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林、木渔业等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工程管理范围内水土保持措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农林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土资源管理相关知识;熟悉林草种植和病虫害防治的技术知识;了解水库养殖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4.8水库调度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水库调度、供水方面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令。
(2)参与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3)按规定实施水库调度,并传递有关调度信息;整编水库调度资料,编写技术总结。
(4)制订供水管理、水费计收办法等规章制度。
(5)承办供水计量、水费计收管理的日常工作,结合调度指令适时供水。
2.任职条件
(1)水利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库管理、调度等方面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熟悉水库工程管理、水利经济、调度和运用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处理水库调度运用技术问题的能力。
2.4.9水文预报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水文预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承担水文和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编制水文预报方案。
(3)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及天气形势,做出实时预报。
(4)参与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2.任职条件
(1)水文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文预报方面的有关技术标准;熟悉水文、气象及调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5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2.5.1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经济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4)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决算报告。
(5)负责有关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
(1)财经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经济师或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财会、金融、工商、税务和投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水库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5.2财务与资产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经济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承办财务和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3)参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
(4)承担防汛物资的管理工作。
(5)参与有关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
(1)经济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财会和资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的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5.3会计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
(2)承担会计业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相关管理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进行。
(4)参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承担会计档案保管及归档工作。
(5)编制会计报表。
2.任职条件
(1)财会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熟悉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水库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能解决会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5.4出纳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
(2)根据审核签章的记帐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
(3)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4)管理支票、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
(5)参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
2.任职条件
(1)财会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会计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了解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水库工程管理的基本情况;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细致。
2.6水政监察类
2.6.1水政监察岗位
1.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2)负责并承担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及水利工程或设施等的保护工作。
(3)负责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配合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5)受水行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2.任职条件
(1)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水利专业知识;具有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的能力。
2.7运行类
2.7.1运行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运行作业。
(2)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运行作业,保证工作质量和操作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运行工作原始记录的检查、复核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机械、电气类中专或技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能按操作规程组织运行作业,能处理运行中的常见故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7.2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严格按调度指令进行闸门启闭作业。
(3)承担闸门及启闭机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处理常见故障并报告。
(4)填报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1)技校(机械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闸门启闭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技能;了解闸门安装、调试的有关知识;具有处理运行中常见故障的能力。
2.7.3电气设备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承担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操作。
(3)承担电气设备及其线路日常检查及维护,及时处理常见故障。
(4)填报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1)技校(机械、电气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电工基础知识和电气设备操作技能;熟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的基本知识;具有及时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2.7.4通信设备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承担通信设备运行工作。
(3)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常见故障。
(4)填报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1)技校(通信类专业)或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通信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技能;具有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2.7.5防汛物资保管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承担防汛物资的保管工作。
(3)定期检查所存物料、设备,保证其安全和完好。
(4)及时报告防汛物料及设备的储存和管理情况。
2.任职条件
(1)技校(相关专业)或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熟悉防汛物资和器材的保管、保养方法;能正确使用消防、防盗器材。
2.8观测类
2.8.1大坝安全监测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
(2)承担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和观测工作。
(3)填写、保存原始记录;进行资料整理工作。
(4)承担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任职条件
(1)技校(水利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观测设备、仪器的性能及其日常保养方法;了解水工建筑物及大坝监测的基本知识;具有处理观测中常见问题的能力。
2.8.2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
(2)承担工程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工作。
(3)填写、保存原始记录;进行资料整理,参与资料整编。
(4)承担水文观测仪器和水文自动化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5)参与水污染监测与防治的调查工作。
2.任职条件
(1)中专或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水文观测设备、仪器的性能及其使用和维护方法;了解工程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的基本知识;熟悉水质监测技术标准;了解水环境、水污染防治基本知识;具有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3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
3.1定员级别
3.1.1大中型水库工程定员级别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