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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作管理制度重点

 

从江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

工程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1、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和使用期中的质量影响因素进行评估,做好建设项目的全部规划。

2、与承包商、监理、设计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涉及质量条款并明确责任。

3、做好对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工作。

4、做好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如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施工设备、材料、机械供应及施工中的宏观控制。

5、做好质量信息反馈,通过组织与协调手段,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6、对承包商、监理、设计等单位加强质量控制,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使设计质量、监理质量、施工质量最终凝聚为工程质量。

(二)工程部进度控制管理制度

进度控制的任务就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项目启动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1、主动协调全面的执行进度控制目标,在工程建设中起主导地位。

2、委托设计单位时要有清晰的思路,明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精确沟通,防止项目踏上繁琐的修改程序。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积极参与,根据项目特点及市场状况来确定主要材料的选用,避免开工后对主材的修改导致工期延误。

4、选用技术力量雄厚,专业人员齐备的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尽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项目开工后立即督促承包商编制合理经济的进度计划。

并且责任到人,建立严密的进度管理机构。

6、贯彻进度计划到位,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三)工程部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成本控制就是对建设项目的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投资费用进行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1、根据市场需要和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2、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制度,严格设计合同条款。

3、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施工单位资质审查,避免投标单位低价恶意竞标。

4、加强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

5、尽量减少工程变更,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6、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做到随做随签,真实有效。

(四)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要符合安全的需要,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1、建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立即督促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其公司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

2、建设项目安委会必须划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专职安全员为主要负责人。

3、公司各级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审核、批准技术方案、图纸等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运用和卫生技术的准确性。

4、实施完整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巡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6、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以文件通知等方式下达到司属建设项目。

7、公司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存档备查。

(五)工程部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增强工程部员工的廉洁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新时期工程人的风范。

2、不准接受与建设项目有业务关系和劳务协作单位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参加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应酬性宴请,必须经工程部部长同意。

3、不准以接待名义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参与任何娱乐活动和高消费活动。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禁受贿、索贿或收取回扣。

在涉外公务活动中,不准接受他人的礼品和物品。

凡无法决绝接受他人钱物感和回扣的,必须上缴财务并予以登记。

5、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开支。

(六)工程部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在项目建设中,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力争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要求设计单位树立环保理念,将一些成熟的环保技术和环保措施融入设计之中,从项目建设的源头上启动环境保护工作。

3、对设计、施工以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工程部合同管理制度

1、在合同拟定和执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等法律法规,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2、负责组织审核由公司直接投资建设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完善合同内容,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八)工程部预决算审核制度

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核,是有效控制基建工程成本,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的需要。

1、工程量计算要严格按计量规则和施工图设计进行计算,防止承包商多算、多报行为。

2、严格套用定额预算单价和预算定额,防止错套或高套现象。

3、合理记取各项费用,审核费率,取费基础及计算方法。

4、严格审核材料价格,材料规格品牌是否与设计一致。

5、合理保证设计变更,应具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相关单位审核同意。

6、核实完备的现场签证,是否有未进行核减,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等。

7、核查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图纸会审纪要、标底等书面材料,及时与我方现场人员进行沟通。

(九)工程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

工程部负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7)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公司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3、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公司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2)公司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公司应当在开展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的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申请资料、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公司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④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并签字。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工程部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从江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中资金管理的需要,保证计量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投资情况,促进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的计量支付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计量是指业主通过监理人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测定完成的工程量并确认质量合格的工作量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已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确认及综合评价,计量与支付是业主对工程投资控制的核心。

第五条工程计量与支付是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并影响工程建设最终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工程计量与支付的数量控制基础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的工程量和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工程量。

第二章计量的依据和范围

第七条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有:

1、合同条款、技术规范。

2、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或变更设计文件。

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4、有关计量支付的补充办法(协议)。

5、已批准的新增计量子目单价。

6、审核批准的经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7、已批准的工程变更令。

8、有关索赔、价格调整的审批表。

9、经有关审批机构审核同意的其他内容。

10、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工程计量的范围

1、合同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

3、工程变更令中的工程量。

第三章计量原则

第九条工程计量原则

1、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及单价进行计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计量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工程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标准和承包人《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内容的规定进行计算,并且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齐全。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都应认为是该支付子目全部作业的全部报酬。

4、工程计量遵循据实计量的原则,不得超前计量,不得重复计量。

5、合同外发生的工程量要严格按照工程变更令批复的工程数量及单价据实计量。

6、各项目所有计量支付的表格、装订款式等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上报。

7、每月计量金额原则上不能少于合同规定的最小金额。

8、保险公司对各施工合同理赔的直接工程费用,如果与变更项目相冲突,则必须以负金额形式在变更批复和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四章工程计量的主要资料

第十条工程计量的主要资料包括:

1、《计量支付报表》、《中间计量表》、如果计量的是工程变更令则需要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核查的工程变更现场核查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有关的试验、质检资料(包括相关的各类原始记录、质检表格、试验资料、检测报告等,含承包人自检、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抽检(若有)、中心试验室抽检(若有)和检测单位检测(若有)的资料。

以上资料均要按章节单独成册)。

4、工程变更令。

5、中间交工证书,未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项目如需计量,则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出具项目建设办公室质检部门认可该工程项目质量为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经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参与的工程数量现场核查表。

6、工程音像资料(含工程照片、录像资料等能如实反映计量项目或部位的音像资料等)。

照片要能清楚反映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部位、事由、时间、拍摄者。

所有计量工程项目均需有相应的局部和总体照片,以证实所完成的工程完成情况,隐蔽工程照片上要求必须有能够表明工程结构尺寸的明显标志物。

录像资料要刻录成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标题或名称。

第五章计量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计量支付方式

计量支付的方式一般分为合同规定金额计量、设计图纸计算、现场实测三种方式:

1、按合同规定金额计量是指《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总则和总量包干的工程,这些工程只能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数额、技术规范条款的规定进行计量,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2、按设计图纸计算。

对于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无任何变更的工程项目,如果计量小组现场实测后填写的工程数量现场核查表上尺寸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可以按设计图纸所示可计量范围内的净尺寸数据进行计算并计量。

3、按现场实测计算。

如果出现工程数量现场核查表上数量比设计图纸所示可计量范围内数量少的,要按实计量;对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或因地形、技术原因部分(或全部)发生了变更的工程,申报计量资料时除必须有工程数量现场核查表外,还得附上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计量监理工程师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计量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和承包人一道现场核查的工程变更现场核查表,在不超过工程变更令批复数量的前提下据实计量。

第六章工程计量程序

第十二条工程计量程序

1、凡工程的每道工序在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必须要有监理人委派的计量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监理与承包人组成工程数量现场核查小组实地现场核查工程数量,填写并签认工程数量现场核查表,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驻地高监签发附有相应质检资料、检验申请批复令、工程照片及工程数量现场核查表的《中间交工证书》。

3、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实际确定科学合理的计量周期。

第七章工程暂定计量

第十三条暂定计量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产生变更的工程已实施完工,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变更令还未下发,为促进后续工程顺利开展而对已完变更工程进行的临时计量。

第十四条暂定计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能进行临时计量:

1、该计量子目是永久性工程,是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的一部分。

2、该计量子目开工前已从项目建设办公室处领到变更设计图纸。

3、该计量子目所涉及的变更工程已完工并且质量符合要求。

4、该计量子目所涉及的变更资料已由承包人上报监理人审核并已报至项目建设办公室。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变更工程由承包人、监理人、项目建设办公室共同对该项目变更工程的完工数量进行现场确认,在相关资料满足计量资料要求后,可对该项变更工程进行临时计量。

第十五条暂定支付的项目在工程变更令下达后,承包人应正常办理计量支付,暂定支付的金额在正常计量支付中扣回,或在正常计量中作负计量。

承包人的最终暂定支付累计值为零。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几个专项费用的计量

第十六条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几个专项费用的计量

1、税金:

对于工程量清单单价中未含税的工程子目,税金作为专项暂定金除营业税及附加税单独列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计量并按国家法定税率由发包人代扣代缴外,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其他税金,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均不单独计量,由承包人自行缴纳。

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以工程量清单小计为基数,按国家法定税率进行计算。

当工程最终合同额与签约有效合同价有差异时,差额部分产生的税金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以工程变更令的形式进行增减,该部份变更作为承包人在本工程的最后一份变更令,由承包人申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复核,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审批,项目建设办公室批复。

2、保险费:

保险费作为专项暂定金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分别单独列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中计量外,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均不单独计量,由承包人自行缴纳。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的合计金额,其费用按投保协议中确定的金额办理。

计量时必须在中间计量表后附上保险协议及保险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方能支付。

保险公司对各施工合同段理赔的直接工程费用,如果承包人在该保险理赔段落申报了变更费用,且与保险公司所理赔的项目冲突,则在变更时必须以负金额形式扣除保险公司理赔费用,工程变更令批复后在计量支付中扣除。

3、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以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金额为基数,按1%计,以固定金额形式作为专项暂定金列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中计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金额不随合同总价的变化而调整。

承包人获得支付的额度取决于承包人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条件的改善等。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措施,改善安全条件,对不主动投入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直接为其追加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计量方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计量时要在中间计量表后面附上经项目建设办公室工程质安科签认的惠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支付申请表和相应附件。

第九章《合同文件》中几个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

第十七条《合同文件》中几个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

1、履约保函:

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各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和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待全部工程完工,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退回。

2、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总监理工程师应从第一期中期支付开始,在进度付款中按已完成价值的10%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到工程最终合同总额的5%为止。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的金额。

3、开工预付款: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预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交开工预付款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开工预付款金额相同。

银行保函的正本由发包人保存,该保函在发包人将开工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有效,担保金额可根据开工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工程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工预付款占签约合同总价的比例以及支付方式。

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果发现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或者将以其他任何形式向上级单位或总公司划转款项,业主将要求其限期归垫被挪用或划转的动员预付款,承包人逾期不归还的,业主有权停止办理其计量支付,并有权立即通过向担保银行发出通知收回开工预付款保函的方式,将该款收回,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被挪用或划转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4、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

材料预付款:

是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用于承包人支付购进一定比例的材料预付款,以供购进将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之用。

(1)支付材料预付款的条件:

①材料供应商在项目建设办公室批准的供货厂家范围内,且符合规范要求并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②承包人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③材料已运至施工现场,且储存良好,监理工程师认为材料的存储方法符合要求。

④承包人必须出具材料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报告、驻地监理试验室抽检的试验检测报告及中心试验室抽检的试验检测报告。

(2)材料预付款的支付

①监理工程师应将上述预付款计入下一次的中期支付证书中,这种支付不应被视为是对上述材料的批准。

②业主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材料预付款占材料费用的比例。

③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所报的钢材、水泥发票复印件(核对发票原件后,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计量监理工程师在发票复印件上写上“与原件相符”、签上自己的名字、日期并盖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公章)及材料预付款汇总表的真实性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实完毕,通过材料预付款申请审批表报项目建设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支付。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停止拨付材料预付款:

①涂改发票内容。

②重复报送发票。

③用其他工地或其他施工合同段的发票充当材料预付款拨付凭证。

④在预计交工前3个月。

⑤现场已完成工程总额的80%。

⑥材料预付款待扣金额已超过剩余工程款的一半时。

(4)材料预付款的扣回:

当材料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性工程之中时,材料预付款应从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已经支付材料预付款的材料所有权属于业主,工程竣工时剩余的材料所有权属于承包人。

第十章工作职责和其他

第十八条各单位工作职责

1、施工单位对所申报数据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已完工程的质量等负直接责任。

2、监控、检测、中心试验室等单位对所申报数据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检测结果等负直接责任。

3、监理单位对上报及批复的数据、资料负全面的、直接的负责,按要求向软件导入计量支付所需要的计量节点(节点不允许重复)。

施工、监控、检测、中心试验室等单位按要求向软件输入基础数据,对基础数据录入的正确性、准确性直接负责。

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审核,对节点和基础数据录入负全面的、直接的责任。

4、项目建设办公室对上报计量支付数据及资料进行审定,主要是对资金的总体控制,有权对计量项目进行抽查。

如果抽查后存在虚报数量,则该细目所属的分项工程,全部按项目建设办公室抽查的结果进行数量调整,如果发现质量也不满足要求,则不予计量,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和处罚条例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5、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承包人必须配备相应专职计量工程师,为了计量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计量工程师原则上不能变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动时,替换人员必须报业主审批,并办好交接手续。

计量支付报表须由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计量监理工程师负责上报并配合项目建设办公室的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直接报送项目建设办公室的计量支付报表项目建设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

6、承包人要按规定时间要求准时提供资料,因拖延时间当月不能计量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各级监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要求抓紧审签,不得拖延。

为明确责任,监督审核效率,各承包人在报送计量支付报表时,应单页附上月份计量支付资料交接表,各审核部门(人)在收到、交出时均应写明时间。

7、承包人必须加强内业资料的管理。

质检资料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严格填报,所报资料及数据必须准确、及时、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必须认真对质检资料进行签认,项目建设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质检资料进行抽查。

8、计量审核时,若有修改,对应人员必须在修改处签名,若修改较多,应返回重做。

9、承包人申报计量工程项目,数量必须真实、准确,不能多报、重报。

驻地办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认真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数量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10、所有报送到项目建设办公室的《计量支付报表》、《中间计量表》必须签字齐全、加盖公章。

所有签名一律是本人手签,不准出现代签。

凡监理单位上报项目建设办公室的资料,必须签署明确的处理意见或措施,用语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严禁使用套话。

否则,项目建设办公室不予接收此类资料或返回要求重报,监理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的,按相关合同条款和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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