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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标语

吊车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标语

篇一: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一、吊车作业安全保证措施的制定原则

为使---立交主线桥工程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施工,起重吊装施工过程有效控制,起重作业符合有关操作规程,重点是起重作业过程中安全保障工作到位,特制定本措施。

二、起重吊装作业施工部位及施工项目

1、进场钢筋、机械的卸车作业。

2、各墩位钻孔桩施工钢筋笼的吊装作业。

3、各墩位墩柱、箱梁施工模板的吊装、拆卸作业。

4、满堂红支架预压构件的吊装作业。

5、梁部施工各种小型机具及张拉设备的吊装作业。

三、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组织机构

1、成立起重安全作业领导小组,负责起重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认真审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做好安全把关工作,解决起重施工中可能影响安全的问题。

2、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起重作业施工中,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指挥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到位。

安全负责人在开始作业前认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标准作业程序作业,作业前要明确吊车性能状态、作业环境、人员配备等情况,保证作业安全。

四、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措施

1、制度管理

1)领导干部盯岗制度:

在每次起重作业时,起重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中组长和副组长必须有1人现场指挥。

2)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起重作业前,对所有参加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吊装作业安全的思想。

3)班前交底制度:

施工人员在作业前,由现场领工员进行当天起重作业安全交底,起重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4)作业前预备会制度:

钢筋笼、大型构件等起重吊装作业前,由起重吊装作业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召开预备会,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现场指挥由谁担任,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

2、设备管理

1)设备选择

a起重设备满足构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安装位置及吊车安置地点客观因素影响等;b考虑起吊工程量、工作面及施工进度要求。

c施工现场情况:

要满足吊车安置。

d起重机的技术性能:

起重量、作业半径和起吊高度。

2)设备检验:

a进场前检查起重设备的年度检测状况是否良好,必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b使用前检查有关安全装置的使用功能状况是否良好:

缓冲器:

用来减缓起重机运行到终点可能出现挡止时的冲击。

限制器:

包括行程限制器,吊钩起升高度限制器,起重臂杆回转角度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等。

制动装置:

其作用为支持、停驶、下降三种情况,即保持不动,使运动中的机构以一定减速停下来;制动力与重力平衡,使重物恒速下降。

幅度指示器:

起重臂上都装有幅度指示器,当变幅时,发送装置将动臂不断改变的位置发送给接收装置,这样臂架的幅度变化就可显示出来,并指示各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

3、安全操作培训管理

1)操作人员(包括起重司机,起重工)有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且年度审核手续齐全。

2)定期对现场指挥人员、专业工种操作人员、附属操作人员进行起重作业技术知识的讲解和施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的讲解。

4监督和检查管理

1)日常检查

a施工技术:

按照施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日常检查,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b现场安全员及机械工程师:

对现场起重操作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安全操作情况及

机电设备,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保险装置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操作者进行按章操作的日常安全检查。

c安检工程师:

经常深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作业班组和每个操作者。

d操作者:

经常自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情况。

自检对劳动保护用品爱护、保养情况,有不正常使用的要立即改正。

2)专业性检查

每旬、月、季安检部门会同机物、技术部门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等进行专业性检查,然后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予以停工。

五、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驾驶证及起重吊装特种作业证,参加吊装的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

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设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

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

吊装层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3、防物体落下伤人措施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

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

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一般情况吊装作业应避开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若特殊或紧急情况必须施做吊装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4、防止汽车起重机倾翻措施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

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

量的80%)。

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

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5、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7、防触电措施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吊车在电线旁进行作业或行驶时,吊车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6、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机械发生故障时不吊

篇二: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0XX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对重大起重作业方案以及起重工作所采用起重设备的技术规程、标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

2、须经过安装、试车、运行的起重设备及其电力、照明、取暖等接线,行驶轨道或路面、路基的状况及号志的设置等一切有关部分,均应由有关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试验,出具书面证明确认设备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起重设备的停置、燃料或附属材料的存放等一切有关环境及措施,应事先予以查验或提出规定要求,以确保安全。

4、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

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因历史原因,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

购置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从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中选购。

6、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起重指挥信号应规范。

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准施工。

(1)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3)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8、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9、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

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

10、各种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检查、试验等,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并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1

11、当起重设备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下表1的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野外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再雷雨天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伸臂放下或收回。

表1机械设备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12、各起重设备的检查、试验等工作可参考附录J的有关资料。

二、各式起重机安全工作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

1.1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任何任部准登上起重机或桥式起重机的轨道。

1.2各式起重机的齿轮、转轴、对轮等露出的转动部分,均应安设保护装置。

1.3格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起重臂俯仰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连锁开关等安全装置;其起重、变幅、运行、旋转机构斗应该装设制动器,其中起升和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

臂架式起重机应设有力矩限制器和幅度指示器。

铁路起重机应安有夹轨钳。

1.4起重量在30t及以上的桥式起重机,其起升机构的每一套独立驱动装置应设两套制动器,且每一套制动器均具有能单独支持额定起重量的制动能力。

1.5各式起重机的驾驶室均应装有音响(喇叭、电铃)或色灯的信号装置,以备操作时发生警告。

1.6起重机上的配电盘、变压器及滑动环应有保护装置。

1.7起重机及起重设备上所有电缆,应用橡胶绝缘电缆;裸线只允许作为滑行导线。

电源电缆应有专人(电工)负责检查是否应磨损而有漏电现象,如发现胶皮损坏,应进行处理。

1.8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驾驶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1.9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除铁路起重机外都应在距轨道末端2m处设车挡和缓冲器。

轨道应接地,轨道间应有电气连接,每隔20m接地一次,接地电阻应部大于4Ω。

轨道上禁止涂油或撒沙子。

1.10未经起重机械主管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部的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

1.11对在起重机械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起重机械每使用一年,至少应做一次全面技术检查。

对于起重机的技术检查,首先,应检查其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以及这些装置是否完好;其次,再检查附件(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转动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及固定物(螺帽开口销等)的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2

1.12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

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见附录J。

1.13装有过卷扬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以及起重臂俯仰限制器等的各式起重机,在工作时,指挥和操作人员应在其限制范围内工作,禁止利用这些安全装置来代替正规操作动作,但属于自动化操作范围内的安全装置除外。

1.14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1.15起重重物品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中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

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做旋转动作。

1.16起重机在起吊大的或大规则的构件时,应在构件上系以牢固的拉绳,使其不摇摆、不旋转。

1.17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锁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

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由倾倒危险时,应立即停止起吊。

1.18起重机传动装置在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应经过停止稳定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禁止直接变更运转方向。

运转速度不宜变化过大,加速或减速均应逐渐进行。

1.19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1.20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

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1.21禁止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1.22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对于用油压或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

臂架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至40°-60°,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切断主电源。

如遇天气预报风力将达6级时,应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风力将达7级时,应将臂杆放下。

1.23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但不得在运行中进行调整或修理工作。

起升机构进行调整或修理时,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动臂式吊车变幅机构进行调整或修理时,应将伸臂降至地面或采取措施将伸臂可靠固定。

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件物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1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2.2每台起重机的荷重均不准超过该机80%的额定起重量;当厂房内采用专用吊具两台桥式起重机抬吊发电机转子时,每台起重机的荷重不准超过该机的额定起重量。

2.3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均能看清的地方。

2.4各台起重机的起重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协调一致。

3

2.5应在工作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由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3.电动起重机应执行下列安全规定:

3.1电气设备应由电工进行安装、检修和维护。

3.2电气装置应安全可靠,熔丝应符合规定。

3.3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时,应先切断电源。

3.4作业重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将所有的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工作完毕或休息时,也应切断电源。

3.5电气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3.6漏电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禁止用水浇泼。

4.桥式、门式起重机安全工作规程

4.1大型机组汽机房内的桥式起重机,应装有可靠的微量调节控制系统,以保证大件起吊时的可靠性。

由厂房台架登上起重机的部位,宜设登机信号。

4.2任何人不得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特殊情况需在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与桥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桥式起重机应停止运行。

4.3起重机在轨道上进行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在作业区两端的轨道上用钢管夹夹住,并设标水牌。

其他起重机不得进入检修区。

4.4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的机身上不得随意安设增加受风面积的设施。

其驾驶室内,冬天可装有电气取暖设备,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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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用煤火炉或电炉取暖。

5.流动式起重机安全工作规程

5.1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5.2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

不得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载力。

5.3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和表3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

表2与架空输电线路及其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4

表3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拦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5.4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5.5履带起重机行驶时,回转盘、臂杆及吊钩应固定住,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

5.6履带起重机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走;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起重量的70%。

5.7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收紧。

上车操作室禁止坐人。

5.8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

汽车式起重机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得吊物行走。

5.9铁路起重机在接近允许负荷时应夹好夹轨钳,支好支撑并进行试吊。

带负荷向弯道内侧旋转或带负荷行走时,其负荷量不得超过当时允许起重量的80%。

起重机在坡道上停留时,应在车轮下安设止轮器。

6.卷扬机使用安全规定

6.1基座的设置应平稳、牢固,上方应搭设防护工作棚,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视野。

6.2旋转方向应与控制器上标明的方向一致。

运行中改变旋转方向,应待卷扬筒完全停止后进行。

6.3制动操纵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其他障碍物。

6.4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或滑轮切线)相垂直。

卷筒轴心线与导向滑轮轴心线的距离:

对于平卷筒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对于有槽卷筒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

6.5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作业时钢丝绳卷绕在卷同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小于5圈;回卷后最外层钢丝绳应低于卷同突缘2倍钢丝绳直径的高度。

6.6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个试车,确认卷扬机设置稳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一切合格后方可使用。

6.7作业时禁止向滑轮上套钢丝绳,禁止在卷筒、滑轮附近勇手扶运行中的钢丝绳,不得跨越行走中的钢丝绳,不得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

吊其的重物必须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应用棘爪锁住。

7.扒杆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7.1选用扒杆及其缆风绳应经过计算。

扒杆一般应有四根缆风绳;人字扒杆应有两根滥风绳;向前倾斜的扒杆如不能设置稳定缆风绳时,应在其后面架设牢固的支撑。

所有缆风绳均应固定在已经计算过的地锚或建筑5

篇三:

安全教育培训试卷及答案(起重吊装)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渝黔铁路土建1标二分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试卷(起重吊装)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45分)

1、塔吊在级风级风天气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2、吊索具由负责检查。

3、吊具包括、、及附件、平衡梁。

4、在高处拆卸、修理或检查起重机时要佩戴。

5、当发现塔式起重机基础有沉陷、溜坡、裂缝等情况,应立即。

6、吊钩应有防脱钩的装置。

7、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对任何人发出的均应听从。

8、起重吊装作业中若用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进行抬吊时,应按吊车额定起重能力的计算和分配载荷。

9、在起重吊装中,钢丝绳捆绑点的选择主要依据是构件的。

10、夜间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要有足够的。

11、起重机吊钩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时需要报废。

12、吊物水平移动,必须高于所跨越的障碍物至少米时,方可发出转臂信号。

13、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必须有才能起吊。

14、在与营业线并行地段进行吊装作业时,不论是任何作业或停留过程,均不得铁路限界。

15、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的施工机械都必须,保持禁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

二、判断题(对打√、错打×,每题3分)

1、信号工可以帮忙挂钩。

()2、吊运大模板时可以用小钩挂住大模板。

()

3、起重机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时,要报废。

()4、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5、吊运大模板,风力达到五级时,还可以继续进行作业。

()6、起重作业中可以同时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等不同的索具。

()7、信号工必须监督、纠正挂钩工的安全操作。

()8、塔式起重机顶升时可以回转臂杆。

()9、在吊运易损、易滑、易倒物品时,禁止使用起重机抽绳。

()10、零散碎料如果没有容器装载,只要绑扎好就可以吊运。

()11、卡环出现裂纹,补焊后还可以使用。

()

12、吊装使用卡环时,应使环底和轴销受力。

()

13、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圈数外,不得少于3圈。

()14、在吊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吊物下停留和在吊物下行走。

()15、吊运重物时,吊物下降到1米时,应及时发出慢就位信号。

()三、问答题:

(每题5分,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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