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继续推进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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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继续推进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
宝教[2009]227号
宝山区继续推进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高中: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5〕82号)的要求,我区自2005年启动了本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工作,现根据目前我区实施的情况,特提出继续推进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上海市高中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和激励普通高中努力实施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努力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改革实验,创新特色。
通过创建工作推进学校内涵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整体促进宝山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一)引导本地区普通高中通过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进一步扩大高中优质资源。
(二)以评促建,通过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引导学校形成有效的自评机制,提高学校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帮助学校不断改进工作,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和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创设良好的制度和环境,积极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鼓励和支持社区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三、评审原则和要求
(一)评审原则
1、注重学校自主发展。
增强学校的主动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
本区所有普通高级中学都可申请参加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评审。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评审注重学校主动发展的意识,通过对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引导学校通过规划制定和实施,形成促进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自评机制,提升学校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2、注重学校过程发展。
关注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积极引导学校通过反思现状,寻找和确定学校发展的生长点,使评审过程成为学校工作持续改进和发展的过程。
3、注重高中学校分类发展,培育特色。
根据“先实验,后示范”的原则,注重学校实验课题和特色项目的价值取向,学校办学成果和经验的示范辐射效应,对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整体提高的促进作用。
4、注重完善评估指标。
根据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要求和本地区普通高中发展的实际要求,制订本地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要具有可操作性。
评估指标要坚持“以软件建设为主,软硬结合”,关注学校内涵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关注学校能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立足现有条件,办出特色。
评估指标要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要充分体现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要求。
评估指标要充分反映发展性学校评估的价值取向,注重学校之间的差异发展。
(二)管理工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4〕76)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5〕82号)的要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工作由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委有关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本地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规划和操作方案,并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为加强对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楼伟俊
副组长:
陆荣林、刘伟国、陈振华
组员:
沈威、张润民、李铭祺、卢红英、赵美娟、张宝林、顾敏
专家小组组成:
组长:
陈振华副组长:
张步华、徐惠民、张雪霖、戴根祥
组员:
周志坚、汤一湘、陈明敏、张威兴、何光辉、周长兴、市专家若干名
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工作在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设立办公室。
(三)评审的条件、方法和操作步骤
1、审报条件。
本区实施素质教育取得一定成效的普通高中,凡具备下述条件,均可申报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学校具备合法的办学资格,校舍、场地、设施等硬件设备,能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2)学校办学有一定的积淀,实施素质教育有一定经验和成果;(3)近几年区教育督导评价在优良以上;(4)学校近期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纪违规现象;(5)学校已制定发展规划。
2、评审方法。
参照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评审方法,根据本区实际制订评审要求和方案,具体评审采用“政府指导、专家评审、社会参与”的模式,整个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将评审要求、评估指标和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操作程序。
(1)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发展规划和自评报告;
(2)区教育局在收到申请后,进行预审,安排评审时间,告知学校;(3)区教育局(或委托区专家组)组织专家进行规划评审与规划实施的终结性评审;(4)区教育局将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命名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并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
1、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注重评估专家队伍的结构合理性。
终结性评审工作将由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师进修学院,并聘请市部分市专家会同进行。
2、今后凡申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必须通过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评审。
附件:
1、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估方案
2、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基础情况评估表
3、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综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
4、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实验示范水平评估指标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意见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12月17日印发
拟稿人:
唐建核稿人:
张宝林
(共印25份)
附件1: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估方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根据“评”“建”分离的原则,依据《宝山区继续推进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的自主发展动力,形成我区高中改革与发展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引导学校确立现代教育理念,通过开展教育改革与实验,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提高课程教学改革成效,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高中办学特色的发展,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二、评估程序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估工作自2009年11月继续启动,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评估程序如下:
(一)学校申报
本区范围内的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的高中部均可申报(含公办、民办)。
申报学校应制订创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填写“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
(二)申报条件
1、学校具备合法的办学资格,校舍、场地、设施等硬件设备,能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2、学校办学有一定的积淀,实施素质教育有一定经验和成果;
3、近几年区教育督导评价在优良以上;
4、学校近期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纪违规现象;
5、学校已制定发展规划。
(三)组织预审
区教育局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经预审符合要求的学校正式列入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估名单。
(四)分段评估
1、规划评估: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分期分批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
规划评估采用专家评估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群众评议参与对象包括社区代表、家长代表以及同行学校代表等。
通过规划评估的学校进入规划实施阶段并按时接受中期评估。
未通过规划评估的学校继续修改发展规划,修订后重新进入预审程序。
2、中期评估:
规划实施中期(一般为规划实施一年后),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中期评估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学校进入终结评估,中期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延期重新进行中期评估。
3、终结评估: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通过中期评估的学校进行终结评估。
通过终结评估的学校,将提交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命名。
各阶段评估主要采用书面报告、学校汇报、实地考察、观摩教学、调查问卷、座谈会、个别访谈、走访同类学校、走访社区等方法。
三、评估指标与认定标准
1、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坚持“以软件建设为主,软硬结合”,关注学校内涵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评估指标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基础性评估指标、综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和实验示范水平评估指标。
(1)基础性评估指标,以统计表的形式对学校申报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基本条件进行事实评估,涉及基本信息、领导班子、骨干教师、教育教学基础管理、教育科研与实验项目、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教学业绩、教育经费、设施设备等内容。
(2)综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对学校发展规划的达成度和综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估,涉及规划制定与实施、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师资源开发和教育环境建设、学校德育工作等方面。
(3)实验示范水平评估指标,对学校承担的实验项目成果以及学校在本地区同类学校中发挥的示范辐射作用进行评估。
2、评审重点与认定标准。
(1)规划评估的重点是办学的基础水平、发展规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和师生对于发展目标的认可度、学校是否有能引领学校整体发展的实验项目或课题等。
规划评估的认定标准分为“同意”、“基本同意”、“不同意”三类。
(2)中期评估的重点是学校对规划实施的监控机制、阶段性目标达成度、在师生中的贯彻、在区域内的示范效应等。
中期评估的认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3)终结评估的重点是规划总目标达成度、办学经验总结情况、改革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社会示范效应、对未来发展的思考等。
终结评估的认定标准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两类。
3、经教育局审定,对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学校上网公示,在广泛听取意见后,经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估领导小组审核,由区教育局育命名为“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并予以公布。
被命名的“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要进一步加强内涵发展,办出特色,要积极发挥实验、示范作用,并制定新一轮的学校发展规划,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四、时间安排
1、2009年12月起接受学校申报,申报学校规划上交至2010年2月19日截止;
2、2010年6月底前安排对申报学校的规划评审;
3、2010年12月底前安排对罗店中学、宝山中学、通河中学的终结评估
4、2011年6月底前安排部分申报学校的中期评估;
5、2011年12月底前安排通过中期评估的学校进行终结评估。
附件2: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基础情况评估表
——学校基本情况(表1)
学校:
办学性质:
创办年月:
地址:
邮编:
电话:
(一)2006年以来获得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情况:
(二)校舍面积
学校占地面积
(M2)
生均占地面积
(M2)
体育用地总面积(M2)
生均体育用地面积(M2)
跑道
(M)
绿化总面积
(M2)
生均绿化面积
(M2)
学校建筑总面积(M2)
教学
用房
教学辅助用房
行政办公用房
生活
用房
间
间
间
间
M2
M2
M2
M2
注:
计算生均时,学生数指填表时学年度的学生数
(三)教师基本情况
在编教师人数
任课教师人数
任职资格达标率%
学历
年龄结构
技术职称
特级教师人数
学历达标率%
高一层次学历人数
正攻读高一层次学历人数
50岁以上
35-50岁
35岁以下
中级教师人数
高级教师人数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高中
初中
总计
(四)生源情况
学生人数、班级数
学年度
高中
初中
全校人数
高一
高二
高三
小计
预备
初一
初二
初三
小计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2006
2007
2008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基础情况评估表
——学校领导班子情况(表2)
学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任职时间
党派
学历
职称
分管工作
兼课情况
社会兼职
说明:
填写次序为现任校级、中层干部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基础情况评估表
——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表3)
(一)骨干教师
(二)初中学科带头人(区级)
教师数
年段
骨干教师人数
序号
姓名
学科
序号
姓名
学科
市级
区级
校级
高中
初中
合计
(二)高中骨干教师所任学科分布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计算机
劳技
音乐
美术
体育
其他
骨干教师
市级人数
区级人数
校级人数
合计
(三)市、区级高中学科带头人概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党派
级别
职务
职称
所任学科
主要业绩与成果
市级
区级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基础情况评估表
——学校教育教学基础管理(表4)
(一)领导参与、指导教育教学活动
姓名:
职务:
学年/学期
听课节数
参与评
课节数
参加教研组活动次数
参加年级组活动次数
教育教学分析报告、专题讲座
内容
次数
2007学年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2008学年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说明:
此表要求校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以及中层干部分别填写。
(表格请自行按人数复印)
(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网络
德育管理制度
德育管理网络
(三)教研情况
教研活动
教研组活动
周一次
主要活动形式、内容
备课组活动
周一次
主要活动形式、内容
教师听课情况
教研组长
每学期规定听课节数
实际人均听课节数
教师
每学期规定听课节数
实际人均听课节数
公开教学研究课统计(节)
市级:
区级:
校级:
2007学年
2008学年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基础情况评估表
——教育科研与实验项目(表5,2006学年以来)
学年度
课题(项目)名称
课题(项目)负责人
级别
时间
是否独立承担
进展情况
阶段性(终结性)主要成果
全国
市
区
校
立项
结题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基础情况评估表
——学生社团活动(表6)
社团名称
范围(√)
成立
时间
社团负责人
参加人数
每学期活动次数
社团活动内容与成果
指导教师
校级
年级
姓名
个性特长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基础情况评估表
——学校教育教学业绩(表7,2006学年以来)
(一)教师论文著作
教师论文发表统计
国家级期刊
省、市级期刊
区级期刊
区级及以上论文集
(篇)
(篇)
(篇)
(篇)
教师出版著作
著作名称
作者
出版日期
出版社
(一)教师教学评比获奖统计
国家级
省、市级
区级
备注
课堂教学类
信息技术作品
其他类
教师获省、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情况
姓名
性别
获奖时间
获奖级别、等第
学科
主题名称
(二)学生获奖统计
团体
个人
国家级
省、市级
区级
全国级及以上
省、市级
区级
科技类
学科类
艺术类
体育类
其他类
高中学生考入高一级学校情况
学年
毕业人数
本科人数
本科率
专科人数
专科率
高职人数
高职率
2006学年
2007学年
2008学年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情况评估表
——教育经费(表8)
年份
收入
支出
收入
合计
(1)
教育财政拨款
其中:
专项
经费
(2)
事业
收入
(3)
其他
收入
事业支出合计
生均教育经费(元)
(1)
人员
经费
占事业支出比(%)
(2)
公用
经费
生均公用经费(元)
占事业支出比(%)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说明:
1、人员经费由事业支出表中“人员支出”与“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组成
2、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用“元”表示,其余均以“万元”表示
3、所有数据均取报表期末累计数
4、完全中学必须按规定将初、高中经费分开统计高中部分。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情况评估表
——学校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表9)
(一)实验室的设备及使用情况
设施设备
演示实验
学生实验
备注
间数
面积(M2)
设备是否达标
实验次数
开出率%
实验次数
开出率%
物理
化学
生物
劳技
说明:
实验次数是指2007-2008学年的平均实验次数
(二)专用教室的设备及使用情况
多媒体
语言
音乐
美术
史地
科技
填表说明:
使用情况是指每间每周使用节数。
间数
面积(M2)
设备是否达标
使用情况
2006学年
节
节
节
节
节
2007学年
节
节
节
节
节
2008学年
节
节
节
节
节
(三)图书馆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
设施
设备
阅览室
学生
间座M2
电子
阅览室
电脑台
图书
总册数
册
教师
间座M2
面积M2
其中学生用书册
藏书库
间M2
设备是否齐全
报刊
种
使用
情况
年
年生均阅览人次:
年生均外借图书册书:
开放
时间
阅览室
外借
年
年生均阅览人次:
年生均外借图书册书:
年
年生均阅览人次:
年生均外借图书册书:
(四)计算机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
设施
设备
计算机专用室
电脑台(其中教师用机台)
校园网
校园网终端点
学校
生机比
间M2
设备是否齐全
使用
情况
2006学年
节/周、间
开放
时间
信息技术使用率
年
%
备注:
2007学年
节/周、间
年
%
2008学年
节/周、间
年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情况评估表
——学校办学条件存在的主要困难(表10)
项目名称
需求情况
实际条件
改善要求
估计预算
说明:
办学条件指学校建筑、场地和设施
附件3:
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综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
A级指标
B级指标
评估要点
A1
规划制定与实施
B1
现状总结与反思
1、清晰了解学校历史,能清楚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