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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食品安全知识测试题库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

姓名:

__________考号:

__________

题号

总分

得分

评卷人

得分

一、填空题

1.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2.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此种情形的召回为(三)级召回。

3.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5.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6.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7.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8.(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9.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1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3.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4.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1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

(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6.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7.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18.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19.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0.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延续。

21.(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22.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活动。

23.生鲜乳应当冷藏。

超过

(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24.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25.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

26.《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7.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由(最先立案查处)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28.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29.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3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

(1)到(10)岁和(10)岁以上。

31.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32.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33.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34.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行政执法机关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应当如实填写(涉案物品清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5.各有关部门接到有关单位检出“瘦肉精”的报告或通报,或在检查中发现有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的情况,或接到群众有关“瘦肉精”的举报并经初步核实,涉嫌犯罪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瘦肉精”牵头监管部门,并报告当地政府)。

36.人民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司法建议),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37.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书面通知(行政执法机关),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案卷材料退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

38.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39.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40.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4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4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22)条。

4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一年七月九日)起施行。

44.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5.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46.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47.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8.《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

(2)人。

49.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0.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51.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52.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53.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54.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55.《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56.《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57.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58.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5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6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3年5月4日)起施行。

61.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

62.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6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

64.抽样文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信息应当由(被抽样单位)盖章或签字确认。

65.抽样人员不得少于

(2)名。

66.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67.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

68.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69.山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延续。

70.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等信息。

71.山东省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

72.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但是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者。

73.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74.(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由医学.毒理.化学.食品.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为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7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7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3年5月4)日起施行。

77.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78.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9.(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80.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8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82.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83.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8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8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86.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87.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8.(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90.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91.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92.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93.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三位是(食品类别)编码。

94.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95.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96.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97.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98.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99.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10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10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02.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103.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104.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105.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106.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物品。

107.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108.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109.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110.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11.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112.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书面通知(行政执法机关),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案卷材料退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

11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114.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115.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1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117.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118.《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一年七月九日)起施行。

1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120.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评卷人

得分

二、单选题

121.同一集团公司已经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及生产许可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组织生产前,集团公司应当向(B)提交书面报告。

A.国家卫生计生委

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C.省级卫生计生委

D.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2.县(市.区)人民政府(B)应当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A.工商部门B.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C.城市管理部门D.质量监督部门

123.县(市.区)人民政府(C)依照城镇容貌.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

A.工商部门B.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C.城市管理部门D.质量监督部门

124.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生产经营的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由(A)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A.省B.设区的市C.县级D.乡镇

125.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C)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置。

A.部门规章B.食品安全标准

C.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省政府文件

126.违反《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未取得(A)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A.登记证B.生产经营许可证

C.营业执照D.备案证明

127.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在一年内累计(B)次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注销信息公示卡。

A.二B.三C.五D.十

128.《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B)制定。

A.省B.设区的市C.县(市.区)

D.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29.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A),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A)的活动。

A.注册注册B.登记登记

C.注册登记D.备案备案

130.申请保健食品注册应当提交(B)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

A.2B.3C.4D.5

131.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乳粉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有明显差异,并经科学证实。

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C)个配方系列(C)种产品配方。

A.24B.36C.39D.412

132.食品摊点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B),提供身份证明.住址.经营品种.健康证明和联系方式。

A.申请登记B.备案C.注册D.缴费

133.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格式为:

国食注字YP+(C)位年代号+(C)位顺序号,其中YP代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A.24B.33C.44D.34

134.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C)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A.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B.3万元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D.5万元

135.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A)从事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A.食品安全标准B.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C.农业部有关公告D.行业标准

136.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B),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A.食用农产品抽样规定B.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

C.市场管理规定D.入场销售者档案

137.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要求,可以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A)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监督销毁。

A.食品安全标准B.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C.农业部有关公告D.行业标准

138.特殊医学用途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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