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钢筋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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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钢筋工程
目录
第七节钢筋工程2
一、业务指导单2
1、施工前须编制的施工方案2
2、钢筋工程执行标准规范2
3、钢筋加工检查验收项目2
4、钢筋安装工程检查验收项目5
5、钢筋工程质量通病7
二、规范条文8
1、强制性条文8
2、验收规范9
第七节钢筋工程
一、业务指导单
1、施工前须编制的施工方案
1.1钢筋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1.2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专项方案
2、钢筋工程执行标准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北京市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01-46-2001
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J01-12-2004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3、钢筋加工检查验收项目
3.1对原材料的控制
3.1.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拉伸、冷弯、重量偏差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同一厂别、炉号、规格、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
每批取一组试件(拉伸、弯曲各2个,重量偏差1个)
3.1.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⑵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1.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3.1.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为了加强对钢筋外观质量的控制,钢筋进场时和使用前均应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弯折钢筋不得敲直后作为受力钢筋使用。
钢筋表面不应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以免影响钢筋强度和锚固性能。
3.2钢筋加工
3.2.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⑵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3.2.2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⑵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⑶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对各种级别普通钢筋弯钩、弯折和箍筋的弯弧内直径、弯折角度、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分别提出了要求。
受力钢筋弯钩、弯折的形状和尺寸,对于保证钢筋与混凝土协同受力非常重要。
根据构件受力性能的不同要求,合理配置箍筋有利于保证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特别是对配筋率较高的柱、受扭的梁和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更为重要。
3.2.3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3.2.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3.3钢筋直螺纹加工:
3.3.1所用钢筋必须经物资进场报验且试验合格的原材。
3.3.2所用套筒必须有供货单位提供的质保单,合格证,套筒上应标有生产厂家标识及保护帽上应标有规格,套筒内螺纹必须经通塞规及通止规检查合格且留有记录(记录表自制),滚扎施工须严格按《滚扎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规范进行加工。
3.3.3丝头加工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滚扎直螺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批准合格的方案进行加工。
2)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直螺纹加工,不准随变更换人员,培训后加工人员方可上岗,丝头调试须经厂家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3)滚扎机器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端头严禁用热加工方法处理,端面应平整,与轴线垂直,端头须经无齿锯切割成完整圆断面后套丝,严禁锻压口套丝,有毛茬的还必须进行处理。
5)丝头有效螺纹长度不小于套筒长度的1/2,安装套筒后螺纹外露应控制在1P-2P之间。
6)丝头滚扎完成后用环通规进和环止规行检查,合格后套上保护帽,不合格的丝头切去重新加工,并按要求填写丝头加工质量检验记录。
7)加工合格的丝头应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做好成品保护措施,避免遭受机械损伤。
3.3.4质量要求
1)连接套筒及锁母质量要求
a)外观质量:
螺纹牙型应饱满,连接套筒表面不得有裂纹,表面及内螺纹不得有严重的锈蚀及其他肉眼可见的缺陷。
b)内螺纹尺寸的检验:
用专用的螺纹塞规检验,其塞通规能顺利旋入,塞止规旋入长度不得超过3P。
2)丝头质量要求
a)外观质量:
丝头表面不得有影响接头性能的损坏及锈蚀。
b)外形质量:
丝头有效螺纹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规定,牙顶宽度大于0.3P的不完整螺纹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标准型接头的丝头有效螺纹长度应不小于1/2连接套筒长度,且允许误差为+2P。
c)丝头尺寸的检验:
用专用的螺纹环规检验,其环通规应能顺利的旋入,环止规旋入长度不得超过3P。
4、钢筋安装工程检查验收项目
4.1钢筋连接
4.1.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这是保证受力钢筋应力传递及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所必需的。
4.1.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4.1.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4.1.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4.1.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⑵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⑶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4.1.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⑵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⑶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4.1.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⑵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⑶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⑷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4.2钢筋安装
4.2.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钢筋直螺纹连接
4.2.1钢筋连接时应用工作扳手将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拧紧,之后用力矩扳手检查拧紧力矩值,不合格要求的必须返工处理。
4.2.2钢筋连接接头的性能检验按300个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的也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4.2.3钢筋接头的质量检验
⑴钢筋连接完毕后,标准型接头连接套筒应有外露有效螺纹,且连接套筒单边外露有效螺纹不得超过2P。
⑵钢筋连接完毕后,拧紧力矩值应符合表4.2.3的要求
表4.2.3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拧紧力矩值
钢筋直径(mm)
≤16
18~20
22~25
28~32
36~40
拧紧力矩(N·m)
80
160
230
300
360
注:
当不同直径的钢筋连接时,拧紧力矩值按较小直径钢筋的相应值取用。
5、钢筋工程质量通病
5.1钢筋加工:
5.1.1直螺纹丝头加工:
a)丝头有效螺纹长度过短,过长。
b)丝头端部未打磨,有毛刺和肚脐眼,要求须用角磨机磨掉毛刺,基本平整。
c)丝头端部偏斜,原因在端头马蹄切除时钢筋未垂直切片放置,检查切割钢筋堆的端头。
d)套筒及环通规、环止规检查。
e)丝扣出现断丝。
f)套筒进场:
套筒表面无标识。
5.1.2箍筋、吊筋加工:
a)弯钩角度不足1800或1350。
b)弯钩平直段长度不符设计要求或10d。
5.2钢筋安装
5.2.1止水带加强筋
a)端模保护层厚度、止水带保护层厚度过小或过大。
b)转角处加强钢筋绑扎错误,转角半径小于200mm。
5.2.2保护层厚度过大或过小
a)检查部位:
侧墙保护层厚度,底板底保护层厚度,底板顶保护层厚度,此三项需在钢筋绑扎过程中检查和提醒。
b)加腋处保护层厚度过大或过小,在加腋钢筋绑扎中量其外型尺寸。
30cm蹄克保护层厚度过大或过小。
5.2.3直螺纹连接检查
a)外露丝长度超过2丝(两端累加)
b)用力矩扳手检查,力矩不够(未拧紧),
c)少量外露丝过长的接头,同意将套筒卸下,采用帮条焊焊接,须检查其焊缝长度及焊缝质量。
5.2.4侧墙钢筋不垂直。
5.2.5加腋处加强筋伸入侧墙和底(顶)板尺寸有误、不规整。
5.2.6底层筋或顶层筋绑扣不足,应为满绑或梅花式跳绑。
5.2.7吊筋弯钩角度不足1350和未绑扎。
5.2.8中墙预埋筋伸入底板及腋角部分吊筋数量不足,不符合设计要求。
5.2.9角隅处加强筋、钢筋网间距、绑扎成型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5.2.10搭接接头钢筋的横向净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二、规范条文
1、强制性条文
《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
7.2.3检验要求
型式检验实验方法应符合JGJ107的有关规定,接头的性能必须全部符合相应性能等级的要求。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降级使用。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3.0.5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必须符合表3.0.5的规定。
表3.0.5接头的抗拉强度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抗拉强度
断于钢筋
或
断于接头
7.0.7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实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本规程表3.0.5中相应的等级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应评为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⑵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⑶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验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6.1.2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1.5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
2、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1一般规定
5.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5.2.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
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3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5.3.2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一般项目
5.3.3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5.3.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就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表5.3.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5.4钢筋连接
主控项目
5.4.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4.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5.4.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5.4.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4.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5.4.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
(
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5.4.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就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5.5钢筋安装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行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距
±5
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
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