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不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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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不规范
企业合同,不规范
篇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合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通知所称“合同”不仅包括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还包括与他人(含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发生的存在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所有行为。
二、公司所签订合同必须主体合格,标的合法,手续完备,条款齐全,意思表达真实,约定明确,文字清晰,语言规范,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三、凡单笔业务金额达二十万元(含)以上或有抵押担保的合同须经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公司行政办及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报请法定代表人批准,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单笔业务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且无抵押担保的合同,由公司行政办及财务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公司行政办是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印鉴管理工作实行
专人负责制,若出现印鉴管理人员不在岗的情况,则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印鉴,特殊情况须报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
五、如需借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外出,经办人员须获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定的《用章申请表》和书面授权书,并将拟签订的合同交由公司行政办复印留底后方可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超越委托书的权限范围。
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需要改动的情况,则须将改动后的合同相关材料先传真回公司,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评审同意后,方可签字盖章。
六、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员上交合同如与已审核文本相符,相应审核资料按规定归档;如上交合同与已审核文本不符,则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须先由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交由财务部审核,并报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八、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通过方可办理。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九、公司严格执行谁签订的合同,谁负责追踪合同履行情况
并将追踪结果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十、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十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如出现不遵守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赔偿责任。
以上规定请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篇二:
合同文本不规范职工拒签单位不能免付双倍工资
合同文本不规范职工拒签单位不能免付双倍工资
:
山东工人报时间:
20XX-04-16
20XX年5月11日,徐某到威海某物业公司工作,12月2日离职。
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后徐某向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仲裁委裁决支持徐某的申诉请求。
物业公司不服,诉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物业公司诉称,单位曾多次催促徐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徐某拒绝签订。
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物业公司提交的录音证据,虽然能够证明物业公司于20XX年11月提出与徐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徐某不同意,但无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因此书面通知徐某终止劳动关系,故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法院于是判决:
物业公司支付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4391元。
物业公司仍不服,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庭审中徐某辩称,20XX年11月底,因为劳动部门要查保险缴纳情况,物业公司拟了一份形式和内容很不规范的劳动合同要他签,其中有很多霸王条款,他因此没有签字。
物业公司提交的录音证据也显示,徐某当时称合同“不正规”。
中院认为,从录音内容看,徐某系因物业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不正规而拒绝签订,物业公司当庭亦陈述其所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系从网络上下载的临时用工合同,故对徐某关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系因物业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不规范的主张,予以采信。
综上,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中院最终判决驳回了物业公司的上诉。
(记者高原)
篇三:
浅析企业经营中的合同管理
浅析企业经营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
企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修补合同管理漏洞,依法治企的关键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好企业。
因此,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好企业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的签约率不高、合同文本不规范、履约率较低等等;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某些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约现象,运用法律手段寻求自我保护的意识薄弱。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依法行事的基础和核心。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
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实现正常经济往来的“法典”。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企业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物的管理,一是对人的管理。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企业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是伴随着企业经营活动同步进行的,而合同本身就是重要的法律文书,内容涉及到企业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
但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
一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
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自身
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
2、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一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合同纠纷。
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
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
但恰恰因为这些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
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
3、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虽然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合同纠纷。
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
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
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既判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
4、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管理不到位,而使制度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5、合同履约率不理想。
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
企业一定
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三、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合同管理必须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部门、制度。
要清晰地认识到当前社会诚信度普遍偏低,合同履约的成本较高,同时效率也不高的现实,为有效规避各种因为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就必须有合理的制度作为支撑,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部门。
同时还应该积极的加强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让企业上下都拥有较强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培训,防微杜渐。
企业必须要通过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的途径,来规避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应该不定期的开展各种法务培训。
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中层助理、法务审计人员和经营采购等相关人员都应该积极的参加培训。
培训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避开理论说教的形式,必须要尽可能的通过列举发生在企业员工身边的案例,具针对性地对从争议地约定不明、违约金约定没设限额、知识产权概念缺乏、存在错误的降本理念、对待用户随意作承诺、依然潜伏的其他隐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法律案例,引起企业员工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
3.重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
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以此来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就不能够忽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
长期以来专职法律顾问人员都处于一种较为尴尬的地位,无法发挥其作用。
很多企业都将法律顾问当作是“灭火员”,没有认识到他们的预防的作用。
有很多法律顾问一年到头都是在打官司,而没有抽出足够的时间来为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抓好合同管理做出足够的贡献。
因此,企业必须要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使其能够积极的参与到企业的经验决策活动中去,提出各种具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
要让法律顾问能够大胆的行企业合同管理、参与商务谈判、做好诉讼、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4.签署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风险
合同内容必须要明确有效,合同内容约定要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合同各方履行合同。
同时,合同还必须要能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在合同之
中必须要对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条款进行约定。
世上不可能具备能够避免所有纠纷的完美合同,但是合同条款的
完善可尽量避免纠纷发生。
企业合同的管理与风险控制是我们必须要进行重视的,特别是如今这个诚信度令人感到担忧的社会。
企业以诚信为本,但是企业最终的追求是利益。
因此,不能够就断定签订了合同就不会产生风险。
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的降低各种风险,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利益,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合同风险通过合理的管理提前预知,做到防范于未然。
结束语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企业合同的管理是我们必须要进行重视的,特别是如今这个诚信度令人感到担忧的社会。
企业以诚信为本,但是企业最终的追求是利益。
因此,不能够就断定签订了合同就不会产生风险。
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的降低各种风险,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利益,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合同风险通过合理的管理提前预知,做到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