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维修证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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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维修证明书
压力容器维修证明书
篇一: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范本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安装单位:
容器名称:
产品编号:
日期:
年月日
压力容器安装合格证
工程名称: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产品编号:
制造单
位:
竣工日期:
年月日
本压力容器经质量检验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察视程》、设计图纸及相关标准要求。
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质量检查专用(公章)年月日
压办容器安装技术特性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2、该质量证明书一式两份。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检查记录一览表
注:
1、在相应检查项目的序号栏中划“,”
(1)压力容器安装技术资料审查记录
篇二: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固定式压力容器
安装质量证明书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安装单位
安装日期
编号: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
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基础复验记录
表
错误!
未定义书签。
设备安装记
录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压力容器压
力试验报
告
......错误!
未定义书签。
无损检测报
告
.5〜附录: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基础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复验记录表
篇三: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一)
独狼(煤化工114特聘设备专家)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压力容器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完成反应、换热、贮存、分离等作用的一类特种设备,具介质一般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危险及危害性大等特点。
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适用范围
1.2.1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厂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
度为一20—450C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与修理。
1.2.2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
1.2.3化工厂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
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与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推、规程和规范。
1.2.4化工厂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
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
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
察规程》。
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1.2.5GB150《钢制压力容器》。
f.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完好标准
2.1零、部件
2.1.1零、部件齐全、完整,各紧固件及零、部件材质符合要求。
2.1.2安全附件齐全、安装正确、灵敏、可靠,且在有效检定期内。
2.1.3各种控制仪器、仪表、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有效。
2.1.4附属管件、阀门、支架等安装合理,印固可靠,
所有螺栓伸由长度符合要求。
2.1.5防腐层、绝热层及护壳完好,保温及防冻设施完
整、有效且符合要求。
2.1.6基础、支座稳固可靠,无异常倾斜和下沉现象。
2.1.7容器表面适当位置应有压力容器铭牌和注册登记牌。
2.2运行性能及安全状况等级
2.2.1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必须达到3级以上,对新投
用的容器应达到2级以上。
2.2.2工艺指标能达到设计要求或查定的要求。
2.2.3无跑冷和超温、超压现象。
2.2.4无明显变形、豉包、凹陷和倾斜。
2.2.5无异常振动、声响等现象。
2.3技术资料
2.3.1容器应具有下列资料:
a.登记卡。
b.竣工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
c.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及容器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现场组焊的容器还应有现场组焊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d.使用登记证。
e.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f.检修及事故处理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g.容器变动和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
h.容器安全附件校验及修理、更换记录。
i.容器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2.3.2容器图纸应符合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并满足使用要求。
2.3.3技术档案、资料填写及时、正确,保管符合要求。
2.3.4当容器不具备2.3.1条b、c款规定的技术资料时,应具有相应的检验及技术鉴定资料,对八六年以前投用的容器不具备上述资料者,企业应结合容器定期检验逐步补齐上述相应资料,对因历史原因一时难以补齐的,至少应通过容器定期检验补全有关技术数据和容器简图并满足容器取使用登记汪的要求。
2.4容器及环境
2.4.1容器无跑、冒、滴、漏。
2.4.2容器及附属设备的外表清洁、无油污、积灰和积水现象。
2.4.5环境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3.管理及维护保养
3.4使用管理
3.1.1容器投用前,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1.2容器使用单位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虽在厂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a.建立和健全容
器技术档案
b.贯彻执行有关容器的技术法规和文件。
c.编制和修改企业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d.参与容器检验、修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e.参与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f.检查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工作。
g.负责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h.编制容器年度定检计划和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i.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上报本企业容器管理年报、定期检验计划和实施情况。
j.负责容器安全等级变
更工作.
k.负责容器过户审查工作.
l.负责工艺参数提高的审批工作.
m参与容器事故的分析与报告。
3.2日常维护保养
3.2.1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使用的容器做到“四懂三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3.2.2操作及维修人员应按“包机”制所要求的内容和项目对容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2.2.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容器操作规程启动、停止
和操作客器,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3.2.2.2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
点、定线、定项对容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当班记录。
3.2.2.3维修人员要坚持对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及时
消除跑、冒、滴、漏和处理故障,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向车间提由处理意见。
3.2.2.4认真填写岗位原始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2.2.5认真加强对容器外表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工作。
3.2.2.6对需定时排污和排空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
3.2.3容器在开、停车和试压时应按规定分级、分段升压和温度,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在低于规定壁温下升压,对于液化气体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充装速度过快壁温过低而发均脆断。
3.3定期维护保养
3.3.1使用单位应结合设备整顿和设备修理定期解决和消除容器的跑、冒、滴、漏以及密封不良等现象,。
并根据容器本身情况定期对容器进行防腐、保温工作,容器主螺栓应定期加润滑脂,其它螺栓和紧固件也应定期进行防锈工作。
3.3.2对停用封存和备用的容器应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和进行“四防”工作
3.4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见表IO
现象原因处理方法现象原因处理方法
1.操作控制
不稳定或热
量瞬时加入
量增大
2.仪表或控
3.制装置失
超温灵,产生误操
超压作
4.介质浓度
变化,反应剧
烈
5.系统压力
平衡破坏,安
全附件失灵1.调整操3.容器发生3.消除振容器渗作,使之振动,使紧动或停车漏稳定固件松动处理容器有
1.绝热层损l.修复绝过热、2.检查调整坏热层跑冷现2.偏流2.调整象3.调整介质浓度,1.容器发生稳定操作共振或气蚀4.修理或更换安全异常振附件,调动声响2.
操作不正整系统压常力1.查明原因,消除共振和气蚀2.
调整操作,恢复正常
3.紧固件松3.拧紧容器1密封元件损1.更换或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二)
独狼(煤化工114特
聘设备专家)
检验
检验单位、检验员、无损检测人员。
4.1.1从事容器和槽车罐体检验的单位和检验员均应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资格鉴定、考核和认可。
4.1.2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检验工作。
4.1.3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员,应在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由具的检验报告书有效末获得检验员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可在检验员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但无权签署检验文件。
4.1.4无损检测人员应按GB9446〈无损检测技术资格鉴定通则》的要求取得“技术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检验性质和检验周期
4.2.1容器的检验性质根据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的要求定为:
a.外部检查:
指专业人员在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
b.内外部检验:
指专业检验人员在容器停运后的检验。
c.耐压试验:
指压力容器在内外部检验或修理完成后,进行超过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或气压试验。
4.2.2容器的检验周期。
4.2.2.1容器的检验周期见下表。
注: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具体情况确定。
2符合本规程第4.6.13.2条规
定的容器可不做耐压试验。
4.2.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内外部检验周期应适
当缩短:
a.工作介质对容器材料的腐蚀状况不明,设计者未能提供或未能准确提供腐蚀速率以及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的容器。
b.材料的可焊性差,在制造或修复时曾多次返修的。
c.容器投入使用以来首次进行检验的。
d.容器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
e.容器使用超过15年,经检验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
f.持证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4.2.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内外部检验周期可以
适当延长:
a.非金属衬里在原定检验周期内使用完好的,但不应超过108个月。
b.工作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低于o.1mm
/a,或有可靠金属衬里的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基本无腐蚀的,但不超过120个月。
4.2.2.4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及装有填充物的大型容
器具定期内外部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4.2.2.5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进行容器内外部检验和
耐压试验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三个月以充分的理由提由中请经企业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三类容器还应报当地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方可延长,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容器安全状况
等级低于3级的一般不得延长。
检验的程序、计划和方案
4.3.1检验程序
4.3.1.1检验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和竣工验收三个阶
段,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和相互关系参见?
页图。
4.3.2检验计划
4.3.2.1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
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4.3.2.2容器年度检验计划应和设备检修计划同时下达。
4.3.3检验方案
4.3.3.1根据受检容器的重要性、结构复杂程度、施工
工作量的大小以及技术档案资料审查情况,决定是否编制检验和施工方案,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逐台编制检验和施式
方案:
a.中压以上中型反应容器、储存容器和较重要的分离、换热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