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协议书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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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协议书标准版
反担保协议书
〔本文本为word版,可修改编辑〕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反担保协议书
反担保协议书
甲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乙方:
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丙方:
向金融机构借款的项目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鉴于:
1、为位于的项目(下称〞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丙方于年月日与(下称〞贷款人〞)签署了编号为的《》(下称〞借款合同〞),由丙方向贷款人申请了人民币元(大写:
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2、为保证丙方能够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甲方于年月
日签署/出具了编号为的《》(本文统称〞担保合同〞,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由甲方为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之一,应丙方请求,同意向甲方支付年化利率%的担保费,总担保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元),担保费的收取方式为,收取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同时乙方以连带保证担保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老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那么,特签署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保证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合同项下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甲方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
二、保证方式
乙方应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不管是否有其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在其反担保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三、保证期间
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四、权利义务
4.1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甲方。
4.2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同意:
只要甲方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且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范围内,那么乙方承诺在甲方向其发出还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按照甲方书面通知文件中载明的金额和收款账户向甲方归还相应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措施,直至乙方清偿完毕为止:
4.2.1要求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中载明的金额,将乙方的待分配利润直接拨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归还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的所有欠款,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并自愿无条件配合;假设乙方的待分配利润不足以归还的,那么乙方仍应另行予以补足。
4.2.2甲方有权通过公众媒体、网站公告、诉讼、仲裁等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向乙方进行催收。
4.3只要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乙方(乙方为法人情形)应在以下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那么视为乙方违约:
4.3.1乙方经营活动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3.2乙方卷入重大(涉案标的200万以上视为〞重大〞)诉讼或仲裁、刑事处分、行政处分及其他法律纠纷;
4.3.3发生主营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架构调整;
4.3.4发生与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4.3.5发生停业停产、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解散、申请破产等情形;
4.3.6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情形。
4.4乙方(乙方为法人情形)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
经甲方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付诸实施:
4.4.1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等;
4.4.2乙方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等;
4.4.3乙方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4.4.4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4.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5不管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变更,乙方承诺仍按照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保证范围向甲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4.6假设甲方将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但乙方仍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证范围,向受让甲方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4.7乙、丙双方保证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决议,否那么,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乙、丙方自行承担,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协议项下责任的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假设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方式向甲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及支付其他一切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5.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和第4款约定的,无论甲方是否已经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先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提存乙方应付的担保金额,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假设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且甲方未承担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息返还预提存的担保金额。
六、合同解除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那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通知与送达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宜,须书面通知其他方的,应按本协议写明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
任何一方假设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那么,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擅自变更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8.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修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8.2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宜发生争议的,在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各方均同意按照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均指人民币。
9.2本协议的效力是独立于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无论任何情况,只要甲方履行或被要求履行担保合同项下义务和担保责任,乙方同意无条件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其他特殊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反担保协议书》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