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807611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docx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程序

第一章总则

以下简称本行)审计作业流程,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工作合规、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程序。

指审计部门实施专项审计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时应当遵循的工作流程。

程序适用于本行系统内部赋予审计职能的各级机构及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

(二)审计准备;(三)审计取证;(四)审计报告;(五)审计追踪;(六)档案整理;

(七)项目考评。

第五条审计组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前款规定的审计流程中的某些步骤,但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同意。

审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项目程序,按照审计方案的具体要求完成每个步骤的工作。

第三章审计立项

(二)审计委员会确定的项目;(三)监事会委托的审计项目;

(四)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重大风险示警事项;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审计项目;

(六)其他委托的审计事项。

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如确有必要调整,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一)经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备案的审计项目调整,由本级审计部门提出意见,经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批后予以调整;

-3-

(二)授权审计项目的调整,由本级审计部门提出意见,经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报授权单位审批后予以调整;

(三)其他委托的审计事项,在本级范围内报批、调整。

审计部门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2月向本行审计委员会提出上半年及全年计划执行情况的综合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计划内容及执行进度、审计的主要成果、计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建议等。

准备

本部门专职技术人员修改、审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审定,报审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定。

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

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的目标;

-4-

(四)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五)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止日期;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相关要求及其他内容。

门负责人根据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事项,选定审计组组长,由审计组组长选择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聘任主审人,主审人履行审计组组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

实行项目负责制。

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的整个项目负总责;本部门专职技术人员对审计项目中的质量控制负全责;主审人对所主查的分项负全责。

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申请回避。

的审计组成员,需向审计组组长执行承诺制度,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审计中保持严谨的职业态度,对审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保守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三)取得的相关资料不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四)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

两个或两个以上审计组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指定项目总经理。

只派出一个审计组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审计组组长同时履行项目总经理职责。

项目总经理负责组织协调整个审计项目的实施,指导各组主审的工作,审核各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组织撰写审计项目汇总报告。

可根据工作需要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两名审计人员组成,以保证每个审计人员的工作均有人复核。

审计组根据审计人员的经验和能力确定分工,落实责任。

组长应当召集审计组成员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人员和时间,广泛收集被审计单位的背景资料,以便对被审计单位管理状况做出初步判断,为编制具体审计方案提供依据。

审计组收集下列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背景资料:

(一)被审计单位的文件、资料,包括规章制度、组织结构、经营情况、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分工及授权、账务组织体系、信贷管理体制、财务会计报表等;

(二)被审计人的资料;

(三)业务管理机构及内、外部监管机构的文件、资料,包括内、外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有关机构的监管报告、专项检查报告等;

(四)举报材料;

(五)其他与审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收集背景资料可以有下列方式:

(一)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

(二)向被审计单位发出调查问卷;

(三)组织被审计单位职工座谈交流,了解有关情况;

(四)走访有关监管机构、其他相关机构以及相关人员;

(五)其他方式。

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审计方案:

(一)审计组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测评后,认为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的;

(二)审计组人员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审计实施方案执行的;

(三)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需要改变审计内容和重点的;

(四)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的;

(五)其他需要调整的。

审计方案的调整应当报经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

(二)重要性水平及审计风险水平;

(三)重要的审计步骤和方法;(四)审计组成员。

项的调整应当报经审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组组长;

(三)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四)审计组所在机构认为需要报审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的其他事项。

前,由审计组组长或本部门专职技术人员组织对参加审计项目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统一审计标准和要求。

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特殊情况下,可以先以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组进入审计现场后再向被审计单位交验审计通知书。

书统一编制文号,加盖公章。

审计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期间、审计事项、审计开始时间和预计审计工作日;

(三)审计组组长、主审人和其他成员名单;(四)被审计单位需要配合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五)签发日期。

第二十五条审计部门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其他相关情况做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要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承诺书纳入审计档案管理。

取证

第一节审前会谈

驻审计现场后,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举行会谈。

会谈记录或会谈纪要经双方确认,记入审计工作底稿备查。

进点会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计组说明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和被审计单位的配合事项;

(二)介绍审计人员及分工,确定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方法,并向被审计单位公开举报方式、审计进点公告和审计工作纪律公告;(三)听取被审计单位介绍其整体运作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被审计人在进点会谈上述职,并由审计组将述职报告纳入审计项目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审计人员应当直接考察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员工及业务经营管理情况,进一步收集和研究更多更新的文件资料。

第二节审计调查、测试

员审计调查可采取下列步骤:

(一)询问被审计单位,并查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记录;(三)观察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业务和环节进行穿行测试。

本程序所称穿行测试,是指审计人员针对易发生错弊、需加以控制的环节,重新执行某些控制过程的测试方法。

审计人员应当对调查了解的内部控制状况做出相应的记录备查。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可以直接采用经过核实确认后的其他内部或外部审计的结果。

员应当根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状况,判断其内部控制系统的风险水平,针对符合性测试中所确认的控制弱点,选取被审计单位具体业务活动进行实质性测试。

第三十一条实质性测试包括重新评估风险、调整具体审计方案、进行审计抽样、收集审计证据四个步骤。

第三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审计人员可以不进行符合性测试,而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

(一)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

(二)相关的内部控制虽然存在,但审计人员调查发现其并未有效运行;

(三)符合性测试的工作量可能大于进行符合性测试所减少的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四)对规模较小或者业务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

第三节审计发现

所称审计发现,是指审计人员记录的审计事项与审计依据对比产生的差异,以及差异所造成的影响、差异产生的原因。

主要包括状况、依据、差异、影响和原因五个组成部分。

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经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后的所有审计发现恰当地记录全部执行过程,妥善保存可供核实的审计轨迹,并对审计发现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审计人员逐事逐项编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条理清楚、用词恰当。

第三十六条审计人员同时承担多个审计事项,应当在同一审计工作底稿中依次记载;多名审计人员共同承担同一审计事项,应当在各自的审计工作底稿中分别记载。

第三十七条相关底稿之间应当具备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当注明索引号。

第三十八条本程序所称审计证据指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说明审计事项真相,形成审计结论基础的证明材料。

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

(二)以实物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

(三)以录音影像或者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或者电子数据资料;

(四)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口头证据;

(五)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六)其他证据。

员收集的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客观性指审计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之间有实质性联系;

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足以证明审计事项并形成审计结论;

合法性是指审计证据的取得种类与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员收集的有关违反国家规定与行业规定的经营行为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计证据,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等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审计取证单中,并由被审计单位、人员签章,审计证据附相应的审计取证单之后。

员可以收集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拍照、转储、下载等方式取得审计证据。

在审计取证单之后的实物证据、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等,应当编制书面材料,附在相应的审计取证单之后。

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难以实施或者实施后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应当由审计组组长确认,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和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员应当对取得的审计证据按照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相关程度排序;对审计证据进行比较判断,决定取舍,剔除与审计事项无关、无效、重复、冗余的证据;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确定审计事项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审计

结论。

第四十五条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审计人员对证据提供者拒绝签章的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拒绝签章的原因和日期。

拒绝签章但不影响事实存在的,审计证据有效。

第四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第四十七条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取证单的对应关系,应当通过审计取证单的索引号来体现。

审计取证单对应多个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将审计取证单附在与其关系最密切的审计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上予以注明。

第四十八条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取证单应当在编制审计报告前进行复核,并由复核人签署复核意见。

复核人员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电大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