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类企业统一标准化统一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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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类企业统一标准化统一标准

酒店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适用于旅游饭店、通常旅馆等企业,其它住宿服务企业参考实施。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28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依据“考评内容”和“考评措施”相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累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以下:

最终得分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考评年度内未发生轻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考评年度内未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考评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酒店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关键组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措施

自评/评审描述

空项

实际

得分

1.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和指标制订、分解、实施、考评等步骤内容。

2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乏制订、分解、实施、绩效考评等任一步骤内容,扣1分;未能明确对应步骤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对应责任,扣1分。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制订文件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不得分。

1.2监测和考评

依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并制订实施计划和考评措施。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评措施,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不得分;每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指标实施计划或考评措施,扣1分。

根据制度要求,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并保留相关监测统计资料。

2

无安全目标和指标实施情况检验或监测统计,不得分;检验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要求,扣1分;检验和监测资料不齐全,扣1分。

定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定和考评,依据考评评定结果,立即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

评定结果、实施计划调整、修改统计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留。

2

未定时进行效果评定和考评,不得分;未立即调整实施计划,不得分;调整后目标和指标和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扣1分;统计资料保留不齐全,扣1分。

小计

10

得分小计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4

未设置或配置,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设置或配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扣满4分,追加扣除10分。

依据相关要求和企业实际,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未设置,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扣1分;组员未包含关键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扣1分。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三个月应最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留。

3

未定时召开安全专题会,不得分;无会议纪要,不得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或未制订新工作要求,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方法,每一项扣1分。

2.2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4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每缺一个部门、岗位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和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每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扣1分。

企业关键责任人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给予职责,全方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推行安全生产义务。

3

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不得分;未按要求推行职责,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3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每人扣1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3.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步骤、范围、检验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

未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扣1分。

制订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置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验。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抢救援器材、装备配置及应抢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它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物品或活动。

8

无该使用计划,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每次扣2分。

3.2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3

未缴纳,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不得分。

保障受伤害职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相关保险评定、年费、赔偿等资料不全,每一项扣1分;未进行伤残等级判定,不得分;赔偿不到位,本项目不得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4.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步骤要求和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每缺乏一项扣1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扣2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时、立即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公布清单。

5

未定时识别和获取,不得分;不立即,每次扣1分;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时识别和获取,扣1分;未立即汇总,扣1分;无清单,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文本或电子版,扣1分。

立即将相关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5

未立即融入,每项扣2分;制度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符,每项扣2分。

立即将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评。

5

未传达,不得分;未培训考评,不得分;无培训考评统计,不得分;缺乏培训和考评,每人次扣1分。

4.2规章制度

按摄影关要求建立和公布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定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拆除管理、危险作业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验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安全生产考评及奖惩制度、消防管理、女职员劳动保护管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安全值班检验巡查管理、租赁承包安全资质审查及管理等。

15

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其它考评内容中已经有不反复扣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和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1分;无制度实施统计,每项制度扣1分。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职员应掌握相关内容。

5

制度未发放,扣2分;发放不到位,每处扣1分;职员未掌握相关内容,每人次扣1分。

4.3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每缺一个扣2分;内容缺乏没有风险分析、评定和控制,每个扣1分。

向职员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员应掌握相关内容。

5

未发放至岗位,不得分;发放不到位,每处扣1分;职员未掌握相关内容,每人次扣1分。

职员操作要严格根据操作规程实施。

5

现场发觉违反操作规程,每人次扣1分。

4.4评定

每十二个月最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它要求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施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验、评定。

10

未进行检验、评定,不得分;无评定汇报,不得分;评定汇报每缺乏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定结果和实际不符,扣2分。

4.5修订

依据评定情况、安全检验反馈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0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每项扣1分;无统计资料,扣5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步骤、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留要求等事项。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或人员、步骤、形式、权限等,每处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留周期、保留形式等,每处扣1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效力。

5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实施,不得分;缺乏步骤统计资料,每处扣1分。

对下列关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资料实施档案管理:

关键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统计、隐患管理信息、培训统计、资格资质证书、检验和整改统计、职业健康管理统计、安全活动统计、法定检测统计、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练信息、事故管理统计、绩效评定统计、维护和校验统计、技术图纸等。

10

未实施档案管理,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2分;每缺乏一类档案,扣1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5.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5

无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乏一类培训要求,扣1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评管理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相关要求,每处扣1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时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订各类人员培训计划。

企业每名职员掌握安全消防基础知识和技能,碰到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安全地救援和逃生。

5

未明确主管部门,不得分;无培训计划,不得分;未定时识别需求,扣1分;识别不充足,扣1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定和改善。

做好培训统计,并建立档案。

20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扣2分;统计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定,每次扣1分;未依据评定作出改善,每次扣1分;未实施档案管理,扣10分;档案资料不完整,每个扣1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含有和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要求进行再培训。

10

关键责任人未经考评合格上岗,不得分;关键责任人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评合格或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每人次扣2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十二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所在基层单位(部门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0

操作岗位人员全教育培训人员未经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次扣2分;未达成要求课时数,每人次扣2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次扣2分;未按要求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2分。

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5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每人次扣4分;证书过期未立即审核,每人次扣2分;缺乏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每人次扣1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

5.5其它人员教育培训

义务消防员应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必需经过有资质专业培训单位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要求、可能接触到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安全教育和通知,并由专员率领。

15

抽查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证书,没有培训,每缺一人扣5分。

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扣10分。

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每人次扣2分;对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通知,每人次扣2分;内容和实际不符,每处扣1分;未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具,每人次扣1分;无专员率领,扣3分。

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个形式活动来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10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每项扣1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6.生产设备设施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不符合相关要求,每处扣1分。

严格实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依据项目情况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完工验收及立案等工作。

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15

未实施“三同时”要求,不得分;未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不得分;手续不全,不得分。

根据相关要求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完工验收及立案等工作,每缺乏一个扣3分。

6.2对客经营场所

1.客房:

(1)应在显著位置放置中英文对照“来宾安全须知”、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2)客房地面、墙面、天花板应无破损、无开裂、无脱落。

(3)配置电气用具完好、有效、安全、可靠。

(4)客房卫生间须采取有效防滑方法,浴缸应配置防滑垫,并有“小心滑倒”等警示标志;浴室扶手无松动、脱落;排风扇完好、有效。

(5)客房内应配置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

2.客房楼层

(1)楼层通道(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清楚。

(2)公共区域地面打蜡或拖地时必需放置警示牌。

(3)根据标准配置消防器材。

(4)疏散通道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保持关闭状态,不得上锁。

(5)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

3.餐厅及会议场所

(1)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检验全部烟头是否完全熄灭。

(2)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大宴会厅和大型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应含有两个以上安全疏散通道,客人数量不能超出核定范围。

(4)二层以上餐厅,营业面积大于80平方米,其疏散楼梯应不少于2个。

(5)根据标准配置消防器材。

4.娱乐场所(歌厅、舞厅、演艺厅等)

(1)卡拉OK厅及其包间内应该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确保在火灾发生早期,将各卡拉OK房间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大家安全疏散。

设置电源线路应该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该采取有效防护方法;电气设备应该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舞台幕布、银幕、窗帘等应该采取经过防火处理材料。

(2)娱乐场所应该确保安全出口通畅;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3)疏散门应该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取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4)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包厢,应该在房门上安装高度适宜、面积大于0.2平方米、能够展现室内整体环境透明窗口,不得设置内锁和套间、卫生间;设置长明灯,不得设置可调灯光。

(5)娱乐场所出入口、关键通道应该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确保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止。

(6)娱乐场所营业区域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关键部位应该设置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灯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7)娱乐场所核定人数根据营业区域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1.5平方米。

核定人数在500人以上歌舞娱乐场所,应该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8)娱乐场所应该设置报警系统,并在包间、包厢视频设备上设置开机安全提醒语。

(9)根据标准配置消防器材。

5.健身场所

(1)健身房健身器材应符《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GB17498)要求,器材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整齐卫生。

(2)健身房应确保所提供健身服务符合保障健身人员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器材醒目处张贴有器材名称、具体用途、使用说明或图示;对使用不妥、轻易造成器材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器材、设施等应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说明正确使用方法。

6.洗浴场所

(1)各厅室须设置电源控制分闸,电源线和可燃结构安全距离>10厘米,或设非燃隔离层。

(2)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线保护。

(3)严禁拉临时电线;

(4)凡移动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需采取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电缆,并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载;

(5)应定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6)根据标准配置消防灭火器等消防器具。

(7)场所内设置中英文对照《来宾安全须知》及相关警示标志。

7.游泳场所

(1)水上救生员数量

类别

人工游泳池

天然游泳场

每增

每增

水面面积

250平方米

250平方米

360平方米

360平方米

专职水上救生员数量

≥2名

增加1名

≥1名

增加1名

(2)游泳池营业期间应配置经过专业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专职救生人员及救生设备;救生员应该持证上岗,并佩带显著标识。

(3)要有水深标志。

(4)按要求对次氯酸钠等消毒物品进行保留和使用。

8.其它娱乐场所

(1)多种设备设施应符合相关要求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状态。

(2)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

(3)保持疏散通道通畅。

(4)根据标准配置消防器材。

(5)按要求配置应急设备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50

现场检验,不符合要求,每一处扣2分。

6.3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内容或操作性差,扣1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订检维修计划。

10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不得分;资料不齐全,每次(项)扣1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时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10

未按计划检维修,每项扣2分;未进行安全验收,每项扣1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方法,每项扣1分;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每次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检维修完成未立即恢复安全装置,每处扣1分;未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每处扣2分;检维修统计归档不规范、不立即,每处扣1分;检维修完成后未按程序试车,每项扣2分。

 

建筑物:

1.建筑物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室内装修、装饰,应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装修、装饰施工应该符合消防相关要求。

3.不得在设有营运场所或仓库建筑内设职员宿舍。

4.楼层管道井应该封闭。

5.建筑物应按要求安装避雷装置。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应急照明和标志符合相关要求。

10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验相结合,现场不符合要求,每一处扣5分。

仓储设施:

1.库房房顶、墙壁、地面要坚固,门窗有防护装置,闷顶不得和其它房间相通;库房钥匙应该由专员保管使用;严禁无关人员入内;珍贵物品库房应该安装报警装置。

2.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及携带火种进入仓储房”警示牌。

3.仓储房内存放物品要分类、分跺码放、堆放整齐,码放面积要符合相关要求。

4.仓储房内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需完好,严禁乱拉临时线,超负荷用电,预防线路老化。

5.仓储房内电气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

6.电源开关箱应设置在库房外,不得使用闸刀开关。

7.仓库内除了固定照明外,不许可使用其它电器。

8.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设备。

9.酒品、洗涤和消毒用具、皮草间等储存应按相关要求实施。

10.库房内严禁留人住宿。

5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验相结合,现场不符合要求,每一处扣2分。

消防设备:

1.消防设备选择及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设备档案完整,安全状态良好。

2.建筑消防设施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应该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管理、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测,检测汇报存档备查。

3.消防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显著标志。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单独外线电话。

4.有完整报警统计和设备运转情况统计。

5.设备各项联动、操控及显示等功效运行良好。

6.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点,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设备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缺点。

8.应该配有汉字(涉外单位还应配有英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或书面广播词,广播应覆盖全部营业区域。

10

现场检验、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每发觉一处扣2分;有缺点,每发觉一处,扣2分。

注:

对设备抽查以在册数(H)按百分比抽取,抽查数量应覆盖全部种类设备,抽查数量按下列要求:

H≤10,抽查H台;

10

100

500

H>1000,抽查30台。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在酒店大堂、客房走廊等公共区域应安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对公共安全部位进行监控,闭路电视监控区域应覆盖关键出入口,前厅、电梯间、客房通道和珍贵物资集中场所(如收银处、仓库等),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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