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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淄博市桓台县马踏湖

湿地生态修复蓄水工程水利部分

监理规划

 

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马踏湖项目监理部

2012年3月6日

审批人:

校核人:

编写人:

 

淄博市桓台县马踏湖湿地生态修复蓄水工程水利部分

监理规划

1、总则

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马踏湖位于桓台县境东北部,小清河南岸,桓台县与博兴县的交界处,其地理坐标东经117°49ˊ~118°00ˊ,北纬36°54ˊ~36°41ˊ。

地处鲁中泰沂山脉北麓山前倾斜洪冲积平原与黄河下游洪水泛滥冲积平原的迭交洼地,是由乌河、东猪龙河、孝妇河等7条河流汇聚而成的内陆淡水湖泊。

本项目是为了引进新的水源,对马踏湖湿地进行蓄水补源,保证湖区水量,维持湖区正常生态循环,涵养地下水,使马踏湖生态修复、水质能够得到改善,湖区生态环境得到提升。

推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人水和谐社会,本项目生态修复湿地总面积154.4万㎡。

本工程主要包括预备河改道工程、湖区工程、预备河引水工程、东猪龙河引水工程、排水工程、北部主山区、湖区骨干道路路基工程。

工程合同总额6100余万元。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工程计划2012年3月开工,2012年11月30日工程全部竣工。

1、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结算价款控制在施工合同总标的以内。

2、工期控制目标:

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施工任务。

3、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全面满足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质量要求,并且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单位工程质量创优良。

4、安全目标:

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机械、用电和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工程项目组织

发包人:

桓台县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设计人:

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监理人:

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淄博市临淄江霖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标段一)、山东省博兴水利工程公司(标段二)、淄博市黄河工程局(标段三)、山东省莱芜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标段四)、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承包有限公司(标段五)

1.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监理范围:

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主要工程内容有:

详见基本情况。

1.5监理主要依据

1、本工程监理合同;

2、本工程施工合同;

3、本工程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设计文件;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

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7、《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DL/T5129-2001);

8、《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

9、《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

10、《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1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12、《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

13、《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16、《橡胶坝技术规范》(SL227-98);

17、《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18、《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20、《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试行(SDJ249—88);

21、《水利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2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8、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布的其他有关现行规范、规程。

1.6监理组织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监理工作需要,淄博市桓台县马踏湖湿地生态修复蓄水工程水利部分设立项目监理部,本项目监理部由六人组成,实行总监负责制,由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赵宗凯同志担任总监,下设监理工作组和监理办公室。

注册监理工程师时玉强、张学刚、王相庚、毛云同志担任监理工程师。

郎贤波、巩道先同志担任监理员。

总监不在时由张学刚同志代行总监职责。

监理办公室:

由郎先波同志兼任。

1.7监理工作程序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的要求,主要监理工作程序有:

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安全控制监理工作程序、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和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

合同管理流程图

1、现场记录。

监理部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

监理部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证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

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查。

监理部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部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部对其检测人员、仪器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

监理部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20%,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协调。

监理部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8.2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部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原材料和购配件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和购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和购配件不得使用。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进行计量并经监理部确认。

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5、会议制度。

监理部建立会议制度,主要会议有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各方应派员参加。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监理部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7、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部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8、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调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1.9监理人员职责

1.9.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确定项目监理机构部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工作规程和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全面实施;

3、制定监理工作制度,并对监理人员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代表本单位与其它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联络与协调并作出相关决定,对其所作的决定负责;

5、审核招标文件并参与工程招标与合同谈判,为业主提供决策意见;

6、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7、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签发工程师图纸;

8、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9、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监理例会;

10、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申请开工报告并根据合同及时发布开工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行使质量监督权签发停工令和复工令;

11、定期或不定期到工地巡视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并要求子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

12、对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主持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设计变更、较严重的工期拖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纠纷和索赔事宜;

13、审核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移交证书、工程档案移交证书、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及监理月报等重要监理指令与文件,审核工程结算;

14、参加重要隐敝工程验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协助业主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5、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发现和改进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6、主持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工作报告;

17、定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监理情况。

18、定期或不定期向本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1.9.2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建子项目监理处,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与指导检查;

2、参与确定子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明确控制任务;

3、编制监理工作规程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实施;

4、对子项目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参加工程项目设计交底会议并落实子项目承包商对下属施工队或施工班组的逐级交底;

5、审核子项目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6、参加监理例会,在会议上就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个人意见;

7、检查子项目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监理指令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8、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对于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审核子项目承包商报送的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在承包人自评质量的基础上,对已完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初评并在有关质量签证上签字;

10、审核子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合同(外)工程月(期)计量申报书,并在计量申报书上签字;

11、参加隐敝工程验收和分部工程验收;

12、参加子项目监理处监理人员工作总结,对于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按要求及时改进;

13、记好监理日记和监理大事记,参加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14、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1.9.3监理员职责

1、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质量。

2、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3、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4、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工艺、进度计划施工,并及时解决纠正发生的问题。

5、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

6、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

7、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8、记好监理日志。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工作。

2、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原则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实现质量控制总目标。

2.2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达到优良标准。

2.3质量控制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2.4质量控制措施

2.4.1组织方法及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

质量控制的责任。

2.4.2开工前的质量控制工作

1、制订质量控制措施。

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完成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完善各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并贯彻执行。

2、签发设计文件。

开工前监理部应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及时发现施工图中的缺陷、差错,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

3、组织设计交底

4、监理部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形成以总监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施工现场监理员紧密配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5、监理部应监督、协助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使其与监理的质量控制体系相衔接。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6、监理部应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7、监理部应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检查承包人现场检验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况。

8、监理部应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需要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的人员,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或禁止在本工程中工作。

2.4.2材料和施工设备的检验

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2、对于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监理部应参加工程设备的交接验收,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监理部应会同承包人参加交货验收。

3、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能进场,对进场的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应督促承包人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4、监理部如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承包人进行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部应进行平行检测。

2.4.3施工设备的检查

1、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

2、监理部若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时,应及时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撤换。

3、监理部应对承包人在开工前实施的施工放线测量成果进行审查,并进行抽样复测或与承包人进行联合测量。

4、监理部应检查开工准备情况,及时签发开工令。

2.4.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

1、设立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点是指为保证施工质量必须控制的重点工序、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

实践证明,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

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各环节或部位的重要性、复杂性、精确性,全面、合理地选择质量控制点。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设置质量控制点的情况和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进行审核。

必要时,还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或旁站监督,以确保控制点的施工质量。

质量控制点设置的主要部位如下:

(1)关键的单元、分部工程。

(2)关键工程部位、隐蔽工程。

(3)薄弱环节。

即经常发生或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环节或施工承包商施工质量控制无把握的环节,如砼浇筑中的振捣环节、堤防填筑、路基填筑、土山填筑环节。

(4)关键工序。

钢筋、砼浇筑、铺土厚度、压实度、浆砌石砌筑、基坑地基工序等。

控制点的选择要准确有效,满足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

工程上常见的质量控制点的设置部位及控制要素详见下表。

常见质量控制点的设置部位和控制要素

工程项目

质量控制点

地基工程

地基开挖

开挖轮廓尺寸和底高程

土石

筑填工程

土石料

土料的粘粒含量、含水率、铺土厚度、压实度

砌筑工程

石料砌筑

轮廓尺寸、砌筑工艺、砌体密实度、砂浆配比、强度

护坡工程

护坡

石块或者混凝土预制块尺寸、砌筑方法、砌筑孔隙率、垫层级配、厚度、孔隙率

砼工程

砂石料

砂石料杂质含量、级配、细度模数、超逊径、含水率。

混凝土拌和

原材料配合比、称量精度、拌和物的坍落度、温控措施、外加剂比例。

模板

位置、尺寸、平整性、稳定性、刚度、预埋件埋设位置、安装稳定性。

钢筋

钢筋品种、规格、尺寸、搭接长度、焊接。

浇筑

浇筑层厚度、振捣、浇筑时间间隙、埋设件的保护。

河道土方开挖工程

断面尺寸

够宽、够深、够边坡。

弯道处、河道与建筑物连接处

河道连接平顺,弯道圆滑。

与现有河道连接处及工作段之间不应留界墙。

测量控制及放线

质量控制点

控制方法及控制内容

测量设备

要求承包人提供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对测量仪器进行周期检定的合格证和有效期,督促承包人测量人员对仪器使用状态进行检验。

测量人员

要求承包人提供测量人员的上岗证,现场检验测量人员的专业技能。

坐标点

督促承包人根据总平面布置图上及发包人现场交验的坐标,提出测量放线方案,并依据基准坐标,逐次定出其它控制坐标。

要求对基准坐标,引测坐标统一编号和图示标定,经监理部复检批准后,建立坐标控制网络,以利今后测量和复查。

高程水准点

以发包人现场交验的高程控制点为基准,建立高程控制网。

对承包人引测的加密水准,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量规范的要求。

监理部在承包人完成控制网和引测点工作后,必须审查书面成果,并现场复检,经监理部批准后,使用并督促承包人加以保护。

施工测量

审批施工测量前报送的施工测量措施报告,督促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测量放线工作,包括地形测量、放样测量、断面测量、支付收方测量和验收测量的等;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测量数据和放样成果进行检查,必要时抽样复查。

试验检测

质量控制点

控制方法及控制内容

试验设备

要求承包人提供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对试验设备进行周期鉴定的合格证和有效期,督促承包人试验检测人员对试验设备使用状态进行检验。

试验人员

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人员的上岗证,审核其试验人员的专业技能。

试验环境

要求承包人按规范规定完善试验室的温度、湿度等试验环境要求。

试验水平

督促承包人的试验人员严格按相关试验规程、规范进行试验检测。

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试验资料

管理及归档

督促承包人试验人员严格按相关试验规程、规范进行试验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可信的试验资料。

材料试验

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送材料试验计划,送监理人审批,督促承包人对工程使用材料按规定取样数量进行取样试验,并将实验报告报送监理人。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以及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

(如围堰土料碾压实验、混凝土实验等)分项报送试验计划给监理人审批,承包人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考数据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实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后方可用于施工。

2、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

(1)本工程位于桓台县马踏湖湖区,地下水位比较高,地下水非常丰富,所以施工排水降水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为了解决本问题,应在本工程新开挖的湖区内,设一条主排水沟,多条支排水沟,形成网络排水体系,首先以自排为主,自排不流时采用泵排。

边开挖湖区土方,边加深排水沟,使湖区水位始终降至土方开挖面1米以下,形成湖内干挖施工条件,保证各部位有序施工。

(2)各建筑物基坑土方开挖,根据以往周围建筑物建设时的开挖情况,均出现流沙问题,所以基坑开挖应首先解决排水降水问题,最好的办法采用井点排水,井深不小16米,地下水位降至开挖基础底面以下1米多时,才能开挖基坑土方,并采取措施减小基坑周围的震动,防止基坑坍塌。

(3)主山区最大堆土高度达30米,距预备河比较近,堆山填土时要分层回填土,确保压实度,按照设计要求铺设土工格栅。

随着填土高度的不断增加,要及时观测周边地面的变化情况,特别是靠预备河处,防止向预备河方向滑坡。

(4)汛期和冬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措施。

2.5质量控制制度

1、原材料和购配件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和购配件应由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和购配件不得使用。

2、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3、工程进度控制

3.1进度控制的原则

始终坚持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原则,实现进度控制总目标。

3.2进度控制的目标

按照合同工期,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3.3进度控制的内容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3.4进度控制的措施

1、组织方法及措施

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技术方法及措施

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

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3、经济方法及措施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条款执行。

4、合同方法及措施

按合同要求监督施工单位配备合理的施工资源,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5工程进度控制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工程开工建设之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开工以后应及时编制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网络计划法和横道图法是两中最常用的进度计划表示方法。

2、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制

施工单位编制的各种施工进度计划,均需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

审核后的进度计划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制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实施后,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对工程进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地、经常地收集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必要时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落实。

当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发生偏差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及时发布进度指令,责任单位应根据指令要求及时采取相应赶工措施,以把落后的工期抢回来。

施工进度检查结果的表示方法有:

横道图检查法、标图检查法、前锋线检查法、割切检查法、列表检查法和横道图--工程进度曲线检查法六种。

4、施工进度报告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日期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进度报告可单独编制亦可结合施工月报编制。

5、施工进度协调制

当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发生偏差以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及时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以找出进度偏差发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进度偏差。

工程进度协调会可单独召开亦可结合监理例会进行。

6、工期拖延和工程延期审批制

当实际施工进度发生拖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进行赶工。

若经过赶工仍落后于计划工程进度,而且将影响工程按期竣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进行重新审核和实施;如果由于施工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

4、工程投资控制

4.1投资控制的原则

始终坚持据实计量的原则,实现投资控制总目标。

4.2投资控制的目标

工程结算价款控制在施工合同价款以内。

4.3投资控制的内容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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