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054791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70.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x

高速公路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永宁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编号:

2011-DZ-90)

 

福建省闽中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二0一一年六月

 

永宁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编号:

2011-DZ-90)

 

拟编

 

林策

技术负责

 

甘亨俏

总工程师

 

吴军珍

总经理

陈金炼

 

福建省闽中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2011年6月

目   录

 

附图

图1、永宁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建设用地地形地质图

图2、永宁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工程地质剖面示意图

永宁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第一章概况

一、工程概况

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拟在本村汉口自然村进行新村点建设,征地面积为9.8791亩,见图一,建筑物概况大致为:

楼高3层,无地下室,砖混结构,拟用基础形式为浅基或墩基。

拟建场地整平高程约436m,场地局部需填方,最大填土厚约3m,无高陡边坡存在。

二、委托要求

受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村委会委托,我公司于2011年6月中旬组织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结合对已有地质资料的研究,对拟建场地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评估依据

1、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村委会委托书;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3、福建省区域地质调查大队《1/20万永安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1965.7);

4、现行有关标准;

5、本次现场踏勘、调查有关资料。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一、地形地貌

拟建场地及其周边微地貌属缓坡台地,场地内现地面高程约433-436m,高差约3m,场地及周边整体地形较平坦,平均坡度约20,地表因耕种改造呈阶梯状分布,台阶间高差0.2-1.0m不等,现为水田及空地。

拟建场地影响范围地形地貌与场地相近,南、北两侧均为已建物,东侧为空地及引水渠,渠侧已建砌石,西侧为已建公路。

二、地质概况

根据现场调查,拟建场地上部为第四系残坡积层,局部有少量杂填土,基岩为燕山期花岗岩,呈整体块状结构。

场地未见有影响其稳定的断裂破碎带通过。

三、岩土体特征

根据现场调查,场地岩土体特征自上而下大致为:

1、残坡积砾质粘性土(Qel-dl):

紫红色、黄红色,稍湿~干,可塑~硬塑,推测层厚约1.5~5m,厚薄不均,工程地质性能一般。

场地内均有分布,坡脚台地局部表层为杂填土。

2、花岗岩(γ52(3)):

灰白色、黄红色,组织结构清晰,呈整体块状结构,风化程度自上而下渐弱,工程地质性能渐好。

四、水文地质条件

拟建场地的地下水主要赋存于土层中的孔隙水及基岩中的裂隙水,富水性、渗透性均较弱,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及场地外围地表水的渗透。

五、人类工程活动

根据调查,拟建场地周边有已建民宅及道路分布,但对场地建设影响甚微。

六、地震烈度

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建设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

第三章评估等级

一、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拟建工程区地貌类型较简单,出露的地层岩性简单,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能整体良好,无影响场地稳定的断裂构造,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影响工程建设的人类工程活动微弱。

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中第5.8.1条《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有关规定,该建设用地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

二、建设项目重要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第5.8.2《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为一般建设项目。

三、评估等级的确定

拟建工程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属一般建设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第5.8条有关规定,本建设工程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三级。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一、现状评估

据现场调查了解,场地及周边未曾发生地质灾害。

拟建场地及其周边微地貌属缓坡台地,场地内现地面高程约433-436m,高差约3m,场地及周边整体地形较平坦,平均坡度约20,地表因耕种改造呈阶梯状分布,台阶间高差0.2-1.0m不等,现为水田及空地。

拟建场地影响范围地形地貌与场地相近,南、北两侧均为已建物,东侧为空地及引水渠,渠侧已建砌石,西侧为已建公路。

拟建场地及周边地表上覆土体主要为残坡积砾质粘性土(厚约3.5~6.0m),因地形坡度整体较缓,东侧引水渠已设有简易挡墙,地表水汇水区域狭窄,下伏岩体未见有软弱夹层及影响场地稳定的断裂通过,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因此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整体稳定的地质灾害。

二、预测评估

1、场地平整时:

拟建场地整平高程约436m,场地局部需要填方,估计最大填土厚约3.0m,由于填土结构松散,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2、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

拟建物楼高3层,无地下室,砖混结构,拟用基础形式为浅基及桩墩。

场地局部预计需采用深基,开挖揭露的岩土体主要为填土、残坡积土,其结构较松散,基础施工时易产生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三、综合评估

1、拟建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稳定的地质灾害。

2、拟建场地平整时:

填方地段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3、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

基础施工时,若采用浅基,施工不易造成坑壁坍塌;若采用深基,易造成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4、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该场地基本适宜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新村点工程建设。

第五章  结论

1、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新村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三级。

2、拟建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稳定的地质灾害。

3、拟建场地平整时:

填方地段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

基础施工时,若采用浅基,施工不易造成坑壁坍塌;若采用深基,易造成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4、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该场地基本适宜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新村点工程建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自然景观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