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条例按照五个是否查摆出问题 61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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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条例按照五个是否查摆出问题61个

对照条例按照五个是否查摆出问题61个

 

三、对照条例,按照五个是否,重点查摆出问题61个

  

(一)是否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

共查摆出问题20个。

  1.对某些不当言论的错误原理深入分析和思考不够,对其可能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了解不够。

  2.面对不当言论缺少直接指出问题、纠正错误的斗争精神。

  3.对分管领域或单位广大党员是否发表过不当言论了解不多、要求不够、提醒教育不及时。

  4.在日常生活中观看西方读物及电影时,对其中传递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缺乏警惕性。

  5.虽然没有公款吃喝,但在参加同事聚会、同学会、老乡会时偶尔也会进行工作资源的交流,尤其对在同一个单位的亲友,心理上仍有照顾、帮助的倾向。

  6.虽然能做到在实际工作中对分管领域或单位一视同仁,但是在心理上仍有亲疏远近的分别。

  7.在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时,对能够立竿见影的工作比较重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关注不够。

  8.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较为重视,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顽疾性问题有过不愿干、不想干的想法。

  9.对于党和中央没有完全明确的问题,有时会将自己的片面理解加入党课内容中进行宣讲。

  10.在本单位某些重要工作举措正式出台前,有时会因为其不涉密而在某些场合公开谈论。

  11.在巡视巡察谈话中,有时会对并不十分严重的非原则性问题有所隐瞒,没有彻底做到襟怀坦白。

  12.对分管单位广大党员是否有人参加过反对党的方针政策集会的情况了解不多、要求不够。

  13.对分管单位组织的培训班,外请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是否有过质疑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缺少审查和监督。

  14.虽然没有加入宗教,但有时会对某些宗教思想表示认同,也曾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过相关文章。

  15.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缺少识别和处理机制。

  16.在海外工作期间,没有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言行进行明确规范和约束。

  17.作为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缺少耐心和决心。

  18.作为纪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力度不够。

  19.作为党组(党委)书记,有时会为了保护其他同志,而对其所犯的非原则性问题私下教育,没有按要求及时上报。

  20.有时会以结合实际为由,对党内法规的某些规定进行选择性执行,规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

共查摆出问题10个。

  1.虽然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有时会为亲友正常办理业务更快捷、更顺畅而打招呼。

  2.虽然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在开展业务督查检查中,会因亲友关系对某些单位放宽尺度。

  3.虽然没有收受过礼品、礼金等财物,但对下属非贵重物品的赠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4.家中操办婚丧喜庆没有做到严格保密,对下属的到访和“份子钱”没有严肃对待。

  5.虽然没有经商办企业,但一直长期持有并买卖股票。

  6.在本单位采购办公用品等小额物资时,对员工亲属的公司有照顾行为,虽然中间并没有利益输送,但对其赠送的非贵重礼品也没有拒绝。

  7.对从本单位离职的党员干部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的情况,缺少有效的约束机制。

  8.有时以工作忙、便于加班为由,会将分配给本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长期放在家里使用。

  9.虽然没有在公务出差时旅游的行为,但有时会接受分管单位的安排,前往并没有国家认定及备案的所谓红色景点参观游览。

  10.异地任职期间,所居住的公款支付住房的标准过高、居住时间过长。

  (三)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共查摆出问题5个。

  1.对于某些特定工作,在向群众筹资筹劳时,有过标准和范围略有超出的情况。

  2.在劳动纪律考核中,对迟到早退情况的处罚过重。

  3.去年因单位效益下降,为满足投资需要,曾经连续两个月拖欠员工工资,虽然事后补足,但对部分员工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4.本单位所属的居民小区物业费、停车费,2018年有过超标准收取的情况。

  5.虽然没有故意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情况,但对于一些老旧物资的更新迭代还不到位,降低了为群众办事的效率。

  (四)是否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

共查摆出问题20个。

  1.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表态较多,对如何落实落地缺少具体有效的措施。

  2.对落实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虽然能够全部为本单位的工作安排,但其重点、节奏的把握还不够精准,落实过程中有时会有脱节的问题。

  3.在参加或出席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时,虽然不再专门安排,但下属单位跟踪报道已经形成常态,自己也没有明确制止。

  4.开展工作检查考核时,过于依靠痕迹化资料,对于如何考评出真正水平办法不多、思路不新。

  5.虽然没有处于私利对本单位市场经济相关活动干预和插手,但仍旧以支持兄弟单位为由提出意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本单位利益。

  6.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本着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从轻的原则,没有完全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7.在确定评选表彰的人选时,没有完全以工作成绩为依据,有平衡照顾、避免矛盾的情况,伤害了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8.对于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有时会碍于熟人关系而提前透露人选。

  9.部分涉密资料没有做到及时清理,有的存储在硬盘中,存在一定风险。

  10.公务出国时,有时会以时间紧张为由使用因私护照。

  11.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

  12.开展工作重形式、轻实效,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空对空”;推进工作落实重调度、轻督查,满足于工作报告上的“材料政绩”,搞材料、抓工作本末倒置,工作落实变成文来文往。

  13.推进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习惯当“二传手”,善于移花接木,将工作任务一分了之,只牵头不负责,把责任推给其他人。

  14.扶贫工作不扎实、不精准,发生“被脱贫”和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15.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对下级、对群众摆“官架子”,办事难、效率低、程序繁琐、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

  16.不作为、乱作为,冷横硬推;机关工作人员脱岗串岗,玩游戏、看视频、炒股票以及吃拿卡要。

  17.向基层安排工作、调度情况、征求意见时,习惯于行政命令式,不考虑基层实际和困难。

  18.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兼职取酬以及挪用公款谋取私利。

  19.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谋取私利。

  20.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单位(企业)食堂,在居民小区安排“一桌餐”,违规持有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会员卡。

  (五)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问题。

共查摆出问题6个。

  1.个人爱好有娱乐化倾向,对其可能会产生的思想滑坡重视不够。

  2.随着年龄增大,拼搏奋斗的精神有所减退,和同事一起加班越来越少,工作标准有所降低。

  3.对子女管教不严格,去年在学校发生的某某事情,导致本人不得不请假较长时间,对正常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

  4.虽然本人家庭关系处理较好,但很少与同事及下属交流经验和想法,帮助解决问题不够。

  5.生活中有时会有侵占他人车位、违规倾倒垃圾等有损社会公德的情况,虽然都是小事小节,但也应该引起应有的重视。

6.在日常生活中往往讲排场,比阔气,动不动就挥金如土,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的行为,或者情趣低下、不健康,缺乏休养,且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党和党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县财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自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来,县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勇于担当、积极有为的精神全力做好扫黑除恶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全力支持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上来。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常务副局长xx任副组长,其他副职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措施,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要领导切实担当起责任人的职责。

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二、加大投入,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

2018年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596.2万元,其中,政法雪亮工程资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维护社会稳定)资金、见义勇为基金、应急分队经费、国内安全保卫经费、大要案经费、维稳及防范反邪教经费、看守、拘留所羁押经费、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等资金530.7万元,均按要求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保障水平。

扫黑除恶经费资金性质特殊、意义重大,更要管好用好。

县财政局将会同公安、政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

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四、加强宣传,弘扬正气。

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强力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XX县财政局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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