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相关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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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相关要求

2016年工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相关要求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统计报表与去年相比的变化:

(一)退休(职)人员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事业单位不统计临聘人员,只统计在职在编人员。

(三)改革性补贴统计车贴。

(四)新增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统计(只涉及法院、检察院及各区县)。

1.表1“其中公务员”栏不含员额内法官检察官人数。

2.表7-表15不统计员额内法官检察官。

二、填报要求

报按省厅要求,县(区)需填报2份。

(一)第一套表:

按往年方法与今年指标解释填报,此套表不统计目标奖。

(二)第二套表:

统计目标奖。

(市级部门使用电子表格)

 

指标解释

一、主要指标解释

1.单位个数

指填报本报表制度的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单位的个数。

一般来说,一个部门只有一个机关法人,但也有部门下属有相对独立的二级单位,可能有多个机关法人;事业单位一般都是事业法人,应该按事业单位个数统计。

2.职工年末人数

指年末最后一天的实际人数。

已经招用但到年末尚未报到的人员和尚未用完的进人指标,不得作为年末人数统计。

3.正式职工

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国家有关部门分配、安排或批准招收录用的职工。

正式职工人数等于单位年末职工人数。

4.职工年平均人数

指报告年内每年平均拥有的人数。

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是:

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12求得,或四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或者年初人数和年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为保证职工年平均人数统计的准确性,一般要注意以下两点:

(1)坚持“谁发工资谁统计”。

不论在本单位工作还是临时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只要是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就应统计为本单位的职工。

“谁发工资谁统计”,不能简单理解为是谁把工资交到职工的手中,应该理解为“谁负担工资谁统计”,也就是说哪个单位确定他的工资标准,核算他的工资数额,并在单位财务账目上体现了对他的工资支付,才被视为“发”了工资。

(2)按照执行工资对应的职务进行统计。

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按执行工资对应的职务层次统计,如军转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后享受上一级待遇的人员等;二是在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按执行工资对应的岗位统计;三是在统计期内,由于特殊原因,岗位(职务)变动而所执行的工资标准未变时,仍按原执行的工资标准对应的职务进行统计。

5.工资总额

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现在的统计,一般指一年的工资总额)

机关中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和其他、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事业单位中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

统计工资总额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1)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要做到职工范围与工资总额发放范围相一致。

(2)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不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不论是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还是单位自筹的资金都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

(3)工资总额包括统计期内补发的前些年的工资。

补发的上年度工资应按补发工资的性质分别进行统计,如:

补发上年度的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列入“基本工资”统计,补发的上年度的各种津贴补贴均列入相应津贴补贴项目统计。

(4)各单位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公车补贴等应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工资总额不应包括以下项目:

(1)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具体有:

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

(3)发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4)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安家费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6.基本工资

在机关中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

在事业单位中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以及中小学教师、护士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

上述基本工资均含实发的高定和浮动工资。

7.绩效工资

指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自主决定分配的、体现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的工资。

填报绩效工资的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应有数。

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超过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8.津贴、补贴:

指除基本工资外,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补贴。

(1)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

是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

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如: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物价福利补贴(1993年工改保留的津贴补贴、回民伙食补助、老粮贴)。

(2)规范后津贴补贴:

是指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规定,归并地方和部门原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后设立的津贴补贴。

(3)改革性补贴:

是指根据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的需要,通过转化原有用于职工福利待遇的资金,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包括住房补贴、公车补贴等。

(4)奖励性补贴和其他:

是指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后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之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其中包括暂时保留的根据工作绩效向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和根据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规定发放的奖金。

如:

奖励性补贴有年终考核为优秀等级、记三等功等,其他补贴有下派干部生活补助、援藏干部生活补助等。

目标奖(绩效奖)单独统计到另一套年报中,具体统计到奖励性补贴和其他(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补贴(机关事业离休人员)栏目。

9.年终一次性奖金

指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向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10.离休费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人员的全部基本离休费和补贴。

基本离休费,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人员的基本离休费(含组通字〔2011〕29号文件规定增发的一至三个月生活补贴)。

其中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包括人退发〔1992〕10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各项费用以及之后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离休费;1993年工资改革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包括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计发的离休费以及之后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离休费。

补贴,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人员的各种生活性补贴。

二、审核内容和要求

填报工资年报,主要是按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应该说,只要是如实填报的,报表就不会有问题。

我们审核报表,主要是审核填报过程错填的情况。

表1、2(机关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全国机关职工分职务层次人数和工资情况)

审核内容:

1.单位个数和上年对比出入较大,要有情况说明。

2.上年末职工人数要和去年报表职工年末人数完全相等,职工年末人数等于正式职工人数。

3.注意审核存在空项的情况(尤其注意审核其中公务员数);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为空,要有情况说明。

4.年平均工资与去年比较变化幅度大于20%

5.年终一次性奖金约等于基本工资总额除以12。

表4、5、6、7(省、市、县、乡机关职工分职务层次人数和工资情况)

审核内容:

1.注意审核高职务层级人员数。

如市级表表5中省部级副职及相当者、厅局级正职及相当者。

2.审核是否级别越高,年平均工资越高。

即是否存在工资倒挂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在所有报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3.司局长、副司局长两行不应该有数。

☆特别注意:

表2、4、5、6新增员额内法官、检察官栏目,需要单独统计员额内法官、检察官。

表10、11、12、13(省、市、县、乡机关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人员级别工资档次人数情况)

填表说明:

1.表10、11、12、13各层级人员分布情况与表4、5、6、7应该完全一样。

2.一般情况下,如果职务正常晋升,每一职务的人员分布情况,在以工资级别为纵向坐标和以工资档次为横向坐标的二维表格中,应该大体呈向右上倾斜的平行四边形,数量分布情况应该是周边数据较小,中心数据较大。

这在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四级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另外,存在于四周的个别孤点一定要核实清楚。

当然,并不排除非正常晋升、军转干部、人才引进等特殊情况对这个平行四边级的干扰,即在其他表格中出现数据。

这可能是真实情况,也可能是填报错误,填报时要注意。

3.表7、13中,乡(镇)机关不应存在警长、警员,因派出所都是县公安局直属机构。

警长、警员职务系列均为非领导职务。

表11、12中,警长、警员栏的领导职务栏中不能填数。

表14(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工资标准人数情况)

填表说明:

了解开展机关高级技师考评情况。

目前只有成都市开展了高级技师考评。

审核内容:

重点审核高级技师一行中的数字。

表15(机关工作人员工龄任职年限情况)

填表说明:

要看清楚纵向是任职年限,横向是工龄。

审核内容: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工龄是大于或者等于任职年限的。

职务越高,工龄应该越大于任职年限,尤其是厅局以上。

每一级职务上,在工龄小于任职年限的栏里,不应该有数据;如果任职年限等于工龄,应该加强审核,问清情况。

根据经验,如果省部级以上(工龄-任职)小于20年,正厅(工龄-任职)小于15年,副厅(工龄-任职)小于10年,正处(工龄-任职)小于5年,一级警长(工龄-任职)小于5年,会有问题,要加强审核。

表16(参公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

填表说明:

参公单位的情况与机关的情况相似。

审核内容:

1.上年末职工数要和去年报表职工年末人数完全相等。

2.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为空,要有情况说明。

3.年终一次性奖金约等于基本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4.高职务层级人员数。

5.年平均工资与去年比较变化幅度大于20%。

6.审核是否级别越高,年平均工资越高。

表17、18(事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事业单位分行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

填表说明:

1.第7教育一栏的逻辑关系是,12项≥13项+14项,14项>15项。

2.各市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部分以各单位实际发放情况填报(只要人社、财政两家认可即可纳入年报填报)。

补发在2016年度的绩效工资部分要纳入工资年报统计。

3.临时用工不统计。

4.事业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栏目不填数据。

审核内容:

1.职工年末人数等于正式职工人数。

2.津补贴存在空项。

3.年平均工资与去年比较变化幅度大于20%。

4.事业单位类型的填报要准确。

5.绩效工资。

所有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均应该填报绩效工资,且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应有数。

表19、23(全国、地方(省、区、市)事业单位按岗位等级分层次情况)

审核内容:

1.审核各类人员中是否存在工资倒挂情况。

2.审核管理人员高职务层级人数和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及以上岗位人数。

表24(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级工资人数情况)

填表说明: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来说,级别越高,对应的薪级也越高。

按照2006年工资改革政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0级岗位的薪级为1级,9级岗位为4级,8级岗位为8级,7级岗位为12级,6级岗位为17级,5级岗位为21级,4级岗位为26级,3级岗位为31级,2级岗位为39级,1级岗位为46级。

薪级每年进一级。

按此推算:

各级职员当年的薪级为套改时的薪级加套改以来的年数。

如果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薪级与这个数不符,就应该有问题。

审核内容:

1.审核各类人员中是否存在薪级倒挂情况。

2.一般来说,职级越高的薪级越高。

审核是否存在级别低、薪级高的人员。

表2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人数情况)

填表说明: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来说,级别越高,对应的薪级也越高。

按照2006年工资改革政策套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级岗位的薪级为1级,12-11级岗位为5级,10-8级岗位为9级,7-5级岗位为16级,4-2级岗位为25级,1岗位为39级。

薪级每年进一级。

按此推算:

各级职员当年的薪级为套改时的薪级加套改以来的年数。

如果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薪级与这个数不符,就应该有问题。

审核内容:

1.审核各类人员中是否存在薪级倒挂情况。

2.一般来说,职级越高的薪级越高。

审核是否存在级别低、薪级高的人员。

表26(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工龄任职年限情况)

填表说明:

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工龄、任职年限情况,一般来说,工龄是大于或者等于任职年限的。

职务越高,工龄应该越大于任职年限,尤其是5级职员以上。

每一级职务上,在工龄小于任职年限的栏里,不应该有数据;如果工龄等于任职年限,应该加强审核,问清情况。

审核内容:

1.审核各类人员中是否存在倒挂情况。

2.审核是否存在三级职员(工龄-任职)小于15年,四级职员(工龄-任职)小于10年,五级职员(工龄-任职)小于5年。

3.审核专业技术人员五、六、八、九、十一级,是否存在(工龄-任职年限)超过6年(按照工资政策,应该不超过6年)。

审核1-4级专业技术人员(工龄-任职年限)小于6年。

审核技术工二级(工龄-任职年限)小于11年人员。

4.学徒期熟练期工人工龄10年以上人员。

表27(事业单位工人薪级工资人数情况)

填表说明:

事业单位工人薪级工资,一般来说,岗位越高,对应的薪级也越高。

按照2006年工资改革政策套改,事业单位工人普通工岗位的薪级为1级,5级岗位为2级,4级岗位为8级,3级岗位为14级,2级岗位为20级,1级岗位为26级。

薪级每年进一级。

按此推算:

各级职员当年的薪级为套改时的薪级加套改以来的年数。

如果事业单位工人的薪级与这个数不符,就应该有问题。

审核内容:

如高级技师行有数字,应确认本市已开展高级技师的考核(目前我省只有成都市开展了高级技师考评)。

表28-表32

审核内容:

1.级别高的年平均工资应该高。

2.离休人员人数逐年递减。

3.离休人员各层级年末人数小于年平均人数。

小结及说明:

1.注意与上年底数的校核。

2.注意检查工资“倒挂”情况。

一般情况下,职务高的人员(包括在职和离休人员)平均工资或离休费要比职务低的人员稍高一些。

不排除由于人员数量偏少、新调入等原因出现特殊情况。

3.注意核实职务、级别较高人员的具体情况。

比如:

厅局级副职及以上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五级及以上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四级及以上人员。

4.注意核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年限与工龄之间的政策规定界限和数据填报的逻辑性、合理性。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只填一张参公人员和工资情况表,离休人员填在离休表中的事业栏。

6.按照国家规定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如果尚未完成转制工作,仍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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