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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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DOC
《工程建设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表1综合检查(各类建设工程相关特种设备可参照适用)
项序
检查内容及标准
目号
检查
情况
机构及人员:
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使用单位应设一
1
名负责人专管或监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会议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安委会和安全例会内容,问题归类列入安全
2
问题库。
规章制度:
1.岗位责任制;
2.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3.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3
5.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6.安全分析会议制度;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内
9.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业
检
查
安全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做到一台一档并统一保管):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
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
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监督检验证明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及信息档案。
事故应急:
51.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2.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年至少1次,并做好记录。
使用登记:
1.是否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办理了使用登记。
2.是否使用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由无许可单位安装、重大
维修、改造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未经监检的特种设备。
3.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的特种
设备,是否已停用报废,并且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6
4.特种设备拟停止使用3个月以上的,是否封存,是否按规定张贴停用公示并
向主管单位办理停用告知;重新启用是否经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是否向主
管单位办理启用告知。
5.特种设备产权发生转让,或产权单位不变,但异地重新安装时,是否按有关
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6.现场是否张贴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且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
运行管理:
1.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安全运行记录;
2.是否制定定期检验计划,是否隔月限时提前申报检验,并按期进行定期检验;
查阅定期检验计划,审查其申报和执行情况,并查看是否有超期未检的现象
现
场
管
理
检
查
3.是否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了定期校验、检修,并做记录;查阅安
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校验记录,审查其是否在校验期内;
4.是否擅自对特种设备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
查阅特种设备修理和改造台账,
审查重大修理和改造是否有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施工告知。
75.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自行检查且每月至少进行1次;查阅定期自行
检查记录。
6.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是否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实施检验;查阅定期检验
报告,审查检验单位是否具备相应检验资格;
7.对要求监控使用的设备,是否制定有效的监控使用措施;对要求整改后使用
的设备,是否在进行有效整改后才投入使用;查阅有关设备台账、使用记录、
检验报告等资料,针对监控使用和整改后使用的设备,审查其具体执行情况是
否符合要求;
8.特种设备发生故障和事故后,是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如实
向有关部门报告。
查阅故障、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操作安全: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后,方准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证必须随身携带,且不得超过有效期(一般
为每2年复审一次,焊接人员4年一复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劳保用品。
不准穿拖鞋、赤脚、
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8
现
场
作
业
3.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
具、材料等。
4.严禁任何人攀登在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电气安全:
1.熔断器瓷件不得有裂纹、接触应良好,以及熔丝应与负荷(或线路)相匹配。
2.开关电器(包括闸刀开关、铁壳开关、空气开关、磁力开关、主令开关等)外
露元件应齐全,接触应良好,禁止在闸刀上挂接电源线。
开关高度应为1.3-1.5m,
接线开关安装高度为2-3m.
与
环
境
安
全
3.架空线路、配线、电缆的安装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导线无破损或严重老化。
94.进户线采用绝缘导线,穿墙处应加套管保护。
5.照明灯具应按环境合理选用,安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室内灯头高应>2.5m,室
外高应>3m,灯头与堆垛距离>0.5m)。
6.所有用电特种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接地或接零,且接地或接零保护应符合
安全要求。
7.防雷装置应在每年汛前进行定期试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安全要求。
8.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机械安全:
1.离操作平面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般机械安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
节、齿轮、飞轮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102.设备动作时,操作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安全防护装置。
3.为防止运行中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4.若可动零部件(含其载荷)所有的功能或势能可引起危险时,则必须配置限速
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
设备管理:
1.在用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显著位置上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及下次检
验日期标识。
11
2.拟停用3个月以上的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应张贴停用公示。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应定期校验确保在检定有效期内,有定期校验合格标志牌。
许可资格(安装维修单位):
1.查阅许可证和产品档案目录,审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以及其产品是否在许可
范围内。
是否有涂改、转让或变相转让许可证等现象。
安
装
维
修
监
督
2.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发生更名、产权变更、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变更、地址变更
等应申报事项时,是否及时申报。
12
3.单位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装备条件、检测手段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要求;查
阅人员资质,审查人员资质、数量,查看其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
仪器,审查其条件情况。
4.是否有因施工质量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或由其实施施工后的
特种设备是否存在有严重事故隐患。
安装维修管理
1.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产品质量是否满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查阅质量
手册、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等,是否齐全、及时修订。
132.在施工前,是否书面告知铁路局安监室或(和)当地质检部门。
3.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是否接受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验,应无未经监
检交付使用的情况。
4.工程验收后应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应急预案及管理制度: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特种设备使用影响较小的单位,应指定兼职的应
急救援人员。
14
应
急
管
理
检
查
2.应急物资准备:
通讯、消防、救护、照明、破拆等救灾物资及检测仪器等。
3.应急资料准备:
技术资料、现场工艺流程图及平面示意图;
4.内、外部应急联络渠道:
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分包方、维护保养方,医院、消
防等部门及人员的联络方式和地址、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5.应急的流程:
,应急的启动与恢复,各机构和人员的现场应急响应,以及向有
关方面报告的程序。
15应急培训、演练、总结
1.对特种设备使用岗位的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使其熟知岗位上可能遇到紧急情
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2.根据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演练前应经过演练策划和批准,演练次数1年不得
少于一次,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工作以及应急响应规定的有效性、充分性
和适宜性。
3.针对应急预案、演练和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评审。
及时修订
相关的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表2铁路架桥机
项序
目号
检查
情况
检查内容及标准
作业人员与检查运转记录:
1.司机、指挥等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机组人员经过体检合格并经过架桥机操作运行、高处作业的技术培训,
熟悉和岗位操作要领及安全注意项;
1
2
3.每班班前须进行日常检查,并应填写“架桥机检查运转记录”;
4.每月应进行月度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架桥机检查运转记录”;
登记及检验标志:
1.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或检验
合格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2.架桥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可见的额定起重量标志。
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检
查
1.产品企业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验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
3.型式试验合格证、动、静载试验报告、安全检查合格标志;
34.安装验收检验报告;
5.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7.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维保状况:
1.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保养说明书定期保养。
4
2.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3.维保记录中是否记载吊钩、钢丝绳、主要受力件的检查内容。
基础、轨道
1.路基应坚实平整,应平顺,道床无沉陷。
2.移梁(或运梁)铺设的专用轨道应平顺,轨距正确。
轨道接头不得有错
台、错牙、道床无沉陷。
若用运梁车运梁,要求道路平整坚实。
5
3.架梁前应对桥头路基进行压道。
压道时,严禁使用已组装的架桥机压道;
当压道出现路基下沉严重时,应对路基进行加固。
4.枕梁及分配梁支撑处地基是否满足受力要求
现
场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5.架桥机通过地段的线路限界应满足架桥机的要求。
架桥机结构件
1.结构件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
2.导梁联接高强螺栓是否合格、有无经过检验
63.部件、附件、联接件安装是否齐全、可靠,位置是否
4.检查各支腿在支撑状态下垂直度
5.螺栓拧紧力矩是否达到技术要求(抽检频度5%)
6.部件、附件、联接件安装是否齐全、可靠,位置是否正确
绳轮及吊具系统
1.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整齐、润滑良好。
2.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架桥机的规定要求。
钢丝绳在卷筒
上应排列整齐,在工作中重物降到最低位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
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
7
3.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标准。
4.滑轮组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完整可靠。
5滑轮销、吊带销磨损量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6.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
定允许范围内;
传动系统
1.各机构转动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声;
82.各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制动轮连接销是否完好;
3.起升卷扬机固定是否可靠,齿轮箱有无裂纹;
4.各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制动轮连接销是否完好。
液压系统
1.液压元件齐全、压力表齐全有效;
2.液压管路无老化、损坏,管件接头无渗漏;
9
3.系统额定压力满足技术规定要求;
4.各支腿油缸、导梁纵移、横移油缸应分别同步,无内漏;
5.支腿油缸液压锁、各先导电磁溢流阀工作可靠。
安全限位以及保险装置(超载限制器、升降限位器、缓冲器、制动器、止轮
器等):
101.起升机构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2.小车横移、纵移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支腿纵移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4.导梁纵移、横移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5.紧急停机装置:
运梁车必须设置紧急停机装置。
6.故障报警:
架桥机应设置故障报警装置,显示故障类别和故障位置。
7.风速报警:
架桥机必须设有风速仪,随时显示高空风速情况。
非正常条件下的安全保护
1.雨、雪天气工作,为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
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2.架桥机在停工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放下,不得悬在空中。
3.架桥机通过高压线路时及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包括机上人员)与导线
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以下数值:
1~10KV>1.5m;35~110KV>2.0m;154~220KV>2.5m;330KV>3.5m。
如通过总高度超过4m,应先取得电力单位的同意。
11
4.架桥机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架桥机设备最
高点、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以下数值:
1KV以下
>1.5m;1~20KV>2.0m;35~110KV>4.0m;154KV>5.0m.220KV>6.0m。
5.每架完一孔梁后,要在两幅之间空档处设置2~3道专用通道。
通道应稳
固,宽度不小于1米,且有牢固的护栏。
两幅间设置安全警示绳,防止人
员高空坠落。
6.如遇有大雪、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
重作业,并将起重设备、起重物设于安全位置,要有防溜、防滑等可靠的
防护措施。
架桥机使用现场要求:
1.拼装式架桥机架梁前应进行静、动载试验和试运转,静载试验的荷载为
额定起重量的1.1倍。
试车正常后方可正式作业;
2.架桥机就位后,应使前后支点稳固。
用液压爬升(下落)梁体时,爬升
杆应同步,其高差不得大于90mm。
梁体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
缓进行;
12
3.拼装式架桥机到下一桥孔架梁时,台车及前后龙门天车的位置应符合设
计规定;当桥梁的一端在运梁台车上,而另一端在龙门天车上吊起准备前
移时,龙门天车与运梁台车应同步;
4.拼装式架桥机应定期对重要部件(如轮、轨、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探
伤检查。
5.施工单位每架设5孔梁进行一次提、运、架梁施工安全检查,并形成检
查记录。
13
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电气安全
1.供电系统电压正常;
2.各电缆、电线无老化、破损,绝缘良好;
3.各接触器、开关按钮、断电器触点良好;
4.仪表、警铃系统完好、可靠;
14
5.控制、操纵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6.电气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7.架桥机应做好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表3塔式起重机
项序
目号
检查情况
检查内容及标准
作业人员与运行记录:
1.现场司机、指挥等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3.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登记及检验标志:
1
2
1.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或检验
合格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2.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可见的额定起重量标志。
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
1.检验管理制度:
应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定期检验周期为每1年1次。
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
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2.使用单位应制定针对起重机械操作岗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起重机
械吊具、索具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检
查
3.技术档案包括:
(1)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至少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
3机械传动图、电气和液压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其使用维
护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整机型式试验证明等,以及安装(改造、重大
维修)过程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日常培训考核计划、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及证件;
(3)日常运行和常规自行检查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与主要部件的日常维修保
养记录;
(5)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6)设备故障与事故记录。
维保状况:
1.每班作业应做好例行保养,并应做好记录。
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
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
维保记录中应记载吊钩、钢丝绳、主要
受力件的检查内容。
4
2.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
一次,并应留有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3.使用单位没有能力进行维修的,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并签订
维修合同明确双方职并有维修保养记录。
司机室
51.司机室门有锁定装置。
2.司机室内应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
3.司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
4.司机室有便于司机操作的音响警示信号。
5.装有幅度指示器,便于司机观察。
基础、塔身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基
础混凝土强度及试压报告达标;基础承载力、排水措施符合塔式起重机说
明书要求。
现
场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2.塔式起重机安装到设计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
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4%;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
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2%。
63.塔身结构无变形、开焊、裂纹;螺帽、销轴、高强度螺栓等零部件配置
齐全、无松动、缺损,结构设施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爬梯设置防护圈应符合国家标准;平台、走道、护栏等的设置应符合规
范要求;开口销不得用金属丝等代替。
5.塔式起重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他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
不应小于0.6m;
6.各部位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护措
施,防护措施应达到电业部门规定要求。
载荷限制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
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
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
7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
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
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
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
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8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9安全保护装置(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行调试合格):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并应符合规范
要求;
2.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配备风速仪。
当风速大于工作
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风速仪应设在塔机顶部的不挡风
处。
4.塔顶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的塔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
红色障碍指示灯,该指示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的影响。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
定允许范围内,无裂纹、变形、严重磨损;钩身无补焊、钻孔现象;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
在规定允许范围内,滑轮应设有防绳跳槽装置,且与滑轮最外沿间隙不得
10超过钢丝绳直径的50%;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
3.钢丝绳完好、无断股;断丝不超过10%;型号、规格、长度符合塔式起
重机说明书规定;固定绳卡数量与绳径匹配,卡间距为6~7倍绳径;
4.吊具、索具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的,方可继
续使用;当发现有缺陷时,应停止使用;每半年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应做好记
录。
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
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有防碰撞措施。
11
2.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
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
(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臂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
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
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理单位批准
实施。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应有总承包、使用、
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人签字确认;
12
4.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
安装和使用:
(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13附着装置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
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
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4.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附着架框架、附着杆安装正确、牢固;无开焊、变形、裂纹;各处螺栓、
轴销齐全牢固;间距、数量、安装固定符合说明书要求;架体不得擅自改
动。
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
范要求。
14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
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表4施工升降机
项序
目号
检查
情况
检查内容及标准
作业人员与运行记录:
1.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无证操作。
2.使用单位应对施工升降机司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资料应留存
备查。
3.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施工升降机每日使用前检查
1表》;
4.多班作业实行实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填写《施工升降机交接班记录表》。
5.使用单位每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填
写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表》。
6.各种与施工升降机检查、保养和维修相关的记录纳入安全技术档案,并
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内在工地存档。
登记及检验标志:
1.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或检验
合格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2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检
查
2.明显部位应有清晰可见的额定起重量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