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至克拉玛依北站开通运营行车组织方案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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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至克拉玛依北站开通运营行车组织方案剖析

目录

1奎屯站至奎屯河间取送车作业办法2

2奎屯河至克拉玛依北区段行车组织办法2

2.1编组列车2

2.2工程列车开行及施工计划提报3

2.3行车闭塞4

2.4列车运行及接发列车4

2.5列车运行5

2.6调车作业9

 

奎屯站至克拉玛依北区段工程列车运输组织方案

为保证奎屯站至克拉玛依北区段行车作业安全及后期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运输组织方案。

1奎屯站至奎屯河间取送车作业办法。

奎屯站至奎屯河间取送车作业按照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屯车务段奎屯站奎北铺架基地取送车作业安全协议办理。

2奎屯河至克拉玛依北区段行车组织办法

2.1编组列车

2.1.1奎屯河站至克拉玛依北站工程列车除途中作业列车需开行有守列车外,其余均开行无守列车。

无守列车以吊起制动软管代替尾部标志。

2.1.2列车编挂补机和后部补机区间返回的补充规定按《技规》第197条执行。

2.1.3单机挂车的规定按《技规》第199条执行。

2.1.4货物列车编挂关门车的补充规定按《技规》第202条执行。

管内各站始发的列车编挂的关门车数一律不得超过现车总数的6%(尾数不足1辆按四舍五入计算)。

除确知列车在运行途中不调换首尾者外,尾部3辆不得编挂关门车。

2.1.5机车、车辆间及重联机车间车钩、制动软管摘结的规定

多机重联时,机车间车钩和制动软管的摘结,均由前位机车乘务组负责;在站内当列车补机挂于列车后部,机车与车辆间车钩的摘、接由补机乘务组负责。

制动软管的摘结有列检作业的车站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车站由补机乘务组负责。

其它规定按《技规》第206条执行。

2.2工程列车开行及施工计划提报

2.2.1月度施工计划提报

月度施工计划由工程部根据施工需要报路局施工调度。

月度计划报请批复后由中铁一局奎北项目部调度所根据实际施工需要提前安排车站提报工程列车开行计划。

2.2.2工程列车开行

奎屯河至克拉玛依北站区段工程列车开行及施工计划由中铁一局奎北项目部施工调度于每日17时向奎屯河车站值班员提报次日工程列车开行计划及影响行车的施工等,奎屯河车站值班员于每日20时向奎北项目部施工调度下达计划,由奎北项目部施工调度根据施工计划通知相关驻车站联络员。

2.2.3施工计划的实施

为确保行车安全,线路、桥梁相关施工必须由施工负责人会同驻站联络员向相关车站提出申请(内容包括作业时间、里程、施工项目、影响范围等),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由列车调度员下达封锁区间的调度命令后,方准进入封锁区间进行卸车和施工作业。

所有作业必须在调度命令下达的规定作业时间内完成,并在确认一切影响行车的人员和设备撤离或不侵限后,由施工负责人通知驻站联络员进行销点,确保区间行车安全。

2.3行车闭塞

2.3.1闭塞方式

2.3.1.1奎屯河至红旗镇区段按单线站间半自动闭塞办理,行车凭证为进出站绿色信号灯。

2.3.1.2在克拉玛依站设克拉玛依线路所,将克拉玛依站3道设装碴线,通过1号道岔与克拉玛依正线相连。

克拉玛依线路所与相邻站按照电话闭塞办理,行车凭证为路票。

进站信号为扳道员显示的接车(引导)手信号。

2.4列车运行及接发列车

2.4.1列车出发前的准备工作

2.4.1.1列车(包括车列)主管压力及每百吨闸瓦压力的规定:

全线各种列车的主管压力一律为500Kpa。

货物路用列车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得少于300KN;专列不得少于580KN。

2.4.1.2作业规定

2.4.1.2.1无守列车以吊起制动软管代替尾部标志。

尾部车辆制动软管的吊起,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调车组负责。

尾部车辆后端制动软管用铁丝吊起,牢固捆绑于钩托板或钩体上,制动软管连接器与车钩托板或钩体下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00mm。

2.4.1.2.2铺架基地站列检人员确认风压达到标准后,对列车进行全部试验,调整车辆空重阀位置、车辆鞲鞴行程,发现旁承压死及车辆技术状态不良时,应及时会同车站处理;前方返回列车由前方爱车点进行检车。

关门车的编挂必须执行《技规》对列车编组的规定。

列车自动制动机作用必须良好。

2.4.1.2.3直接由铺架基地站发出的列车,由货运人员检查货物的装载加固、有无偏重、偏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钉联工程队进行整理。

2.4.2.2.3发车前准备工作做好后,由基地车站值班员联系奎屯河车站,征得车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奎屯河车站进入待发线。

2.5列车运行

2.5.1车站值班员、扳道员必须严守岗位接发列车,到达列车由扳道员确认列车尾部吊起制动软管的车辆过警冲标后,向车站值班员显示过标信号并汇报列车完整到达;通过列车由车站值班员确认列车尾部吊起制动软管车辆,视为列车整列通过。

接发列车人员应认真监视列车运行状态及货物装载,发现问题及时用通讯工具与司机联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2.5.2司机应严格按《机车操作规程》操纵机车。

在运行中发现非正常紧急制动、风压异常时,机车司机应立即采取措施检查原因。

2.5.3运行途中运转车长应加强了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显示,发现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2.5.4特殊情况下的行车办法

2.5.5天气不良时的行车办法

2.5.5.1遇暴风、雨雪、大风天气时,车站值班员、运行中的司机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应立即了解情况后,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克拉玛依站车站值班员必须亲自到岗监控车站作业情况,检查车辆防溜措施。

2.5.5.2降低行车速度,使用夜间信号,并以音响信号辅助

2.5.5.3接发列车时,应提前检查、准备进路,进路准备妥当后,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应报告列车调度员批准后方能变更)。

提前派引导员出务接车;发车时,提前办理闭塞手续。

2.5.5.4管内一切电话中断时,任何列车都必须在既有车站及新铺道岔前一度停车,确认信号开通、道岔状态良好时方准通过。

与奎屯车站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任何列车。

2.5.5.5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处理办法

2.5.5.5.1列车在停车超过20分钟,必须由车站值班员(可指派调车长或运转车长)负责进行制动机的简略试验;区间被迫停车超过20分钟时,由副司机或运转车长负责在列车尾部进行制动机的简略试验。

2.5.5.5.2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通知两端车站和列车调度员,报告停车原因及位置;同时由司机负责做好防溜措施;遇制动机故障时,司机还应按百吨列车重量拧紧不少于1.2个手制动机轴数。

2.5.5.5.3应及时做好防护,并向调度员汇报,调度员接汇报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做好防护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

2.5.5.5.4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得进行分部运行。

在确定原因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列车运行方法。

2.5.5.5.5列车全部牵引运行,遇特殊情况必须推进运行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a必须经列车调度员同意,推进运行距离按列车调度员的指令办理。

b推进运行前必须进行试拉。

c由副司机或由调度员同意的胜任人员站在列车尾部领车,发现危及行车或人身安全时,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使列车停车。

d列车推进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e遇天气不良,难以辩认信号时,禁止推进运行。

2.5.5.6区间卸车的规定

2.5.5.6.1在区间或站内施工地点的卸车,应纳入调度日班计划,调度员提前通知有关车站及卸车单位做好卸车准备。

开车前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站、司机、运转车长、卸车负责人发布调度命令。

命令内容应包括往返车次、卸车地点、时间、安全注意事项等。

2.5.5.6.2卸车单位应指派一名领导为卸车负责人,指挥卸车全面工作。

每辆车上应指定一名卸车组长,掌握安全事项,并负责开关车门和限界工作。

2.5.5.6.3组织卸车的有关单位应与有关车站、运转车长、卸车负责人共同研究布置有关卸车安全注意事项,配备足够的人力工具。

夜间卸车时还应配备充足的照明灯具。

2.5.5.6.4卸车的列车(车列)到达卸车地点前由运转车长负责指挥;列车到达卸车地点后的卸车工作,由卸车负责人指挥(信号为红黄两色)。

运转车长应密切监视卸车作业及列车运行情况。

2.5.5.6.5车辆未停妥前不准打开车门,严禁边走边卸(利用K13车卸石碴时可按5~10Km/h的速度边走边卸)。

在道岔、道口和明桥上禁止卸车。

2.5.5.6.6使用风动石碴车卸车时,卸车前各车辆必须充足风,卸车时禁止开放主管塞门充风,风压不足时应手动配合操纵。

2.5.5.6.7卸车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偏卸造成车辆偏载或堵塞道沿,并严守卸车时间。

2.5.5.6.8卸碴列车卸车时必须按下列办法联系

2.5.5.6.8.1第一次机车鸣笛一长声后,开始打开车门卸车;

2.5.5.6.8.2第二次机车鸣笛一长声后停止卸车,进行关闭车门和清道工作;

2.5.5.6.8.3第三次机车鸣笛一长声后,准备发车(发车前应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

2.5.5.6.8.4运转车长在显示发车信号前,应会同卸车负责人各卸车组长共同检查货物的堆放距离和车门关闭状态,车辆有无偏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准显示发车信号。

2.5.5.7管内施工要点的规定及路用列车的开行

2.5.5.7.1区间施工(机械化养路、人工起道、上碴、整修线路等)分为封锁施工和利用行车间隔施工。

2.5.5.7.2要点:

需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于每日16:

00前将次日施工计划(内容、区间、里程、起止时间等)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理部工调,工调审核后报列车调度,列车调度安排计划后于18:

00前下达次日计划。

2.5.5.7.3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时,以调度命令作为进入区间的凭证,原则上一个区间开行一列路用车,必须时,可开行两列,但每列路用车施工范围之间必须保持1000m的安全距离。

设置防护牌,并派专人防护。

停留的列车(车列)不得分摘,并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施工负责人应不间断地与车站保持联系,严守施工时间及时返回车站,必须将线路的限速、慢行地段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后报告列车调度员有关情况,列车调度员发布命令开通区间,同时发布限速等要求的命令于两端站及机车乘务室或列车司机、运转车长。

2.5.5.7.4利用列车间隔施工时,应做好防护,防护距离不得少于800m,插好停车牌与人工手信号相结合;线路养护应在前一日上报工调次日施工区段,便于行车组织。

2.6调车作业

2.6.1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机车乘务人员要认真确认信号,并回示。

2.6.2推进车辆连挂时,要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没有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2.6.3推送车辆时,要先试拉。

车列前部应有人进行瞭望,及时显示信号。

2.6.4当调车指挥人确认停留车位置有困难时,应派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

2.6.5调车人员不足2人,不准进行调车作业。

2.6.6在调车作业中,单机运行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机车司机负责;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指挥人负责,如调车指挥人所在位置确认前方进路有困难时,可指派调车组其他人员确认。

2.6.7没有看到调车指挥人的起动信号,不准动车,但单机返岔子或机车出入段时,可根据扳道员显示的道岔开通信号或调车信号机显示进行的信号动车。

无扳道员和调车信号机时,调车指挥人确认道岔开通正确(如为集中操纵的道岔,还须与操纵人员联系)后,向司机显示起动信号。

2.6.8非集中区调车作业时,要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扳道员之间的要道还道办法及集中区与非集中区间的作业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连续溜放和驼峰解散车辆时,第一钩应实行要道还道制度(集中联锁设备除外),从第二钩起,按调车作业通知单的要求扳动道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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