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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课件

刑法学

上编刑法总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

内容提要:

本章作为刑法通论部分,概括阐释我国刑法的基础内容。

重点: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A、罪刑关系指什么?

B、刑事责任与刑罚是什么关系?

C、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三种责任形式?

D、人为什么犯罪?

犯罪的根源是什么?

E、自然犯与法定犯

2、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刑法——刑法典

广义刑法——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

A、单行刑法与刑法的关系?

B、附属刑法与刑法的关系?

C、刑法的独立性和从属性

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刑法的任务

2、法律性质——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A、最后一道防线(附属刑法——刑法)B、刑法有关于公民的生杀予夺权力

C、刑法属公法(公诉案件、处罚权)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一、刑法的创制

1、1950年——1963年写出刑法草案33稿

2、1976年——1979在33稿的基础上修订

3、1979年7月1日通过第一部刑法典4、1980年1月1日施行。

A、简略粗陋B、受前苏联刑事法学影响

二、刑法的完善

1、1981年——1995年颁布25个单行刑事法律,107部非刑事法律中附设刑事条款:

2、1993年——1997年全面系统修改。

3、1997年3月14日通过修订的新刑法典。

4、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典施行。

A、192条——452条,413个罪。

B、罪状具体化

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一、刑法的根据

1、法律根据——宪法(第28条)2、实践根据——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二、刑法的任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1、保卫国家安全、政权和制度。

2、保护社会的经济基础。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

4、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1、刑法的体系——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A、刑法分——总则、分则和附则。

B、刑法划分——章、节、条、款、项。

C、总则(101条)——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的规范体系。

D、分则(350条)——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

2、但书——在一条款中用“但是”这个词来表示转折关系的,则从“但是”开始的文字,学理上称之为“但书”。

3、但书所表示的情况大致包括:

A、但书是前段的补充B、但书是前段的例外C、但书是对前段的限制D、法律逻辑学的知识——完整、严密

二、刑法的解释

1、刑法的解释:

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2、从解释的效力分类:

A、立法解释——由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三种情况)

B、司法解释——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a、司法解释的效力?

b、司法解释出现不一致怎么办?

c、司法解释的“立体解释”现象?

C、学理解释——由专家学者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学理解释的效力)

3、从解释的方法分类:

A、文理解释B、论理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内容提要:

本章阐述我国刑法典所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

重点:

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1、刑法基本原则——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2、刑法基本原则包括:

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

一、原则的含义

1、刑法典第3条

2、“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3、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

4、渊源:

A.1215年英国《大宪章》

B.理论基础:

三权分立原则,心理强制说,尊重人权的思想

C.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法》中较为明确的阐述罪刑法定原则

D.费尔巴哈让该原则真正成为刑法的基本原则

E.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罪刑法定从学说到法律的转变

F.清末该原则从日本传入中国,民国时期也有该原则的规定

G.1979年刑法没有该原则的规定,1997年明确规定

5、意义:

反对封建擅断,保障人权

6、派生原则(消极要求):

A、排斥习惯法B、排斥绝对不定期刑C、禁止有罪类推D、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7、积极要求

A、法定化——犯罪与刑罚法定B、实定化——罪状完整与具体C、明确化——条文明白与准确

8、罪刑法定原则的类型:

绝对、相对

二、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1、消极要求已完全实现2、积极要求还存在距离

三、原则的司法适用

1、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

A、罪与非罪B、此罪与彼罪

2、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A、扩张解释B、限制解释第三节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一、渊源

二、原则的含义——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典第4条)

三、原则的具体体现:

1、定罪上一律平等2、量刑上一律平等(平等的焦点)3、行刑上一律平等(监狱处遇)

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原则的含义

1、刑法典第5条2、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3、有罪当罚,无罪不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一罪一罚,数罪并罚。

4、罪——责——刑相适应。

5、渊源:

A、同态复仇、等量报复B、报应主义

6、意义:

等量地惩罚犯罪才能预防犯罪。

7、冲击:

A、刑事古典学派(贝卡里亚)B、刑事人类学派(龙勃罗梭)

C、刑事社会学派(菲利)D、行为中心论——对公共利益的危害程度

E、行为人中心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

二、原则的立法体现

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3、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三、司法适用

1、重定罪重量刑,反对重定罪轻量刑2、量刑公正,反对重刑主义

3、实现执法的平衡和谐调和统一。

A、实现罪责刑相适用原则的影响因素:

a、立法技术b、司法审判c、法治环境d、地区差别e、人的差别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相一致与不一致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2.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不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两人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聚众淫乱罪B.组织淫秽表演罪C.寻衅滋事罪D.无罪

3.轻罪重判的刑罚思想和下列哪一个刑法原则相违背()

A.罪刑法定原则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主客观相一致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对于甲在新刑法生效以前实施的某一行为,新刑法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法院宣告甲无罪,这在本质上坚持了()

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罪责自负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5.我国《刑法》第28条规定:

?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这一规定体现了刑法哪一项基本原则?

()

A.罪刑法定原则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罪责自负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2.下列哪种情形体现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A.对累犯从重处罚B.对自首、立功的从宽处罚

C.对中止犯处罚要宽大于未遂犯、预备犯

D.对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

?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平等的保护法益,反对地方保护主义

B.平等地认定犯罪,不因当事人地位、身份、职业、金钱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C.对犯罪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性相同的犯罪行为,应依据行为人财产状况的不同而判处不同的罚金

D.平等的裁量刑罚,对实施了相同犯罪的人必须判处相同的法定刑

三、案例分析

李某(男,22周岁)与陈某(男,18周岁)系同村人,李某在A市打工,某年春节回乡探亲,告诉陈某自己在外地打工一个月能赚5000元。

陈某听了心动,便要求李某带自己出去打工,李某表示同意。

春节之后,李某回A市找到一煤矿公司老板包某,二人商量好李某以2000元价格将陈某卖给包某。

后李某回乡就告诉陈某,已经在A市为其找了一份好工作,陈某欣然跟随李某前往A市。

李某将陈某带到包某处后,从包某处拿了2000元后走了。

问: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内容提要:

本章界定我国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效力

重点:

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1.刑法空间效力?

a?

a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A.对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如何适用?

B.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如何适用?

C.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实施了犯罪如何适用?

D.由犯罪地还是由行为人所属国管辖?

2.各国在解决刑事管辖权上的主要原则

A.属地原则?

a?

a地域B.属人原则?

a?

a国籍C.保护原则?

a?

a本国利益

D.普遍原则?

a?

a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a.上述原则的局限性b.对恐怖分子如何适用

E.综合原则

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1.基本前提?

a?

a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A.领域?

a?

a领陆、领水、领空B.拟制领土?

a?

a船舶、航空器、驻外使领馆

C.行为或结果只要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

a?

a隔地犯

2.法律特别规定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a?

a外交途径解决

B.民族自治地方?

a?

a变通或补充规定,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

C.特别刑法?

a?

a特别法优先D.香港、澳门?

a?

a司法独立

A.普通外国人在我国犯罪如何适用?

?

a?

a驱逐出境

三、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1.一般情况?

a?

a我国公民在域外犯罪适用我国刑法

2.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在域外犯罪?

a?

a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3.普通人在域外犯罪?

a?

a有条件适用我国刑法

A.适用条件?

a?

a最高刑为3年以上B.不适用?

a?

a最高刑为3年以下(重婚)

4.刑事主权观

A.我国刑法对中国公民拥有刑事管辖权B.虽经外国审判,仍可依照我国刑法追究

C.在域外已受刑罚处罚,可以免除或减轻

a.属人原则受到属地原则的阻碍b.中国公民犯罪逃亡国外,如何适用?

c.双重国籍人如何适用?

四、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限制条件)

1.外国人在域外对中国或中国人犯罪2.最低刑必须在3年以上

3.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到刑罚处罚

五、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1.前提?

a?

a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

a?

a公害犯罪2.跨越属地、属人和保护3.打击恐怖犯罪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生效时间

二、刑法的失效时间

三、刑法的溯及力

1.刑法的溯及力?

a?

a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2.原则?

a?

a从旧兼从轻原则

A.旧法不认为犯罪,新法认为犯罪?

a?

a旧B.旧法认为犯罪,新法不认为犯罪?

a?

a新

C.新旧法都认为犯罪?

a?

a适用轻法D.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四、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

a?

a司法解释

1.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件?

a?

a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2.行为继续或连续到97年10月1日后?

a?

a新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当开往A国的我国国际列车行驶于B国境内时,A国公民甲某与C国公民乙某发生斗殴,甲某愤怒之下,将乙某捅死。

对甲的行为()

A.依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B.依据属人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C.依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D.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可以不予追究的情形是()

A.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B.法定最低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C.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D.法定最高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某国驻日大使馆武官甲在乘坐中国民航北京至美国旧金山的航班上与我国留日学生乙接头,收买我国国家秘密,对甲应当()

A.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

C.由日本有关方面处理D.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4.某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阿姆杜拉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

对阿姆杜拉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96司考)

A.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走私的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其本国的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04司考)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

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

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

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7司考)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3.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05司考)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4.试分析我国刑法对下列各行为人的行为有无适用效力以及具体的适用原则:

(1)甲是美国公民,一日我国一艘货轮停靠在美国港口,甲某向船上射击,将船上的朝鲜公民乙射死。

(2)中国留学生汪某从日本向美国境内寄炸弹想炸死自己的异国情敌,但在日本邮寄时被日本警方抓获。

(3)A国人杨某在中国某医科大学留学期间,与境外黑社会组织3S党勾结,想制造冰毒,杨某负责从我国某省提供制作冰毒的原材料,邮寄至国外,由3S党制成成品,在境外销售。

(4)国际大毒枭老K(哥伦比亚国籍)来我国旅游,老K在我国以前从未进行过什么犯罪活动,但现在国际刑警接受哥伦比亚警方的请求在全球范围内对其发出通缉令。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内容提要:

本章从抽象意义上阐释犯罪的本质、概念和犯罪构成。

重点:

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

一、犯罪的界定

1、犯罪的本质

A、中国:

社会危害性——结果(阶级性)

B、大陆法系:

对法益的侵害—行为及对象

a、犯罪的本质同样是违法行为的本质c、犯罪与违法的界限——罪刑法定原则

d、刑法典具体化——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2、犯罪的特征:

A、中国:

a、社会危害性b、刑事违法性c、应受惩罚性

a——本质特征(严重程度)b——法律特征(罪与非罪)c——法律后果(法律评价——否定)

B、大陆法系:

a、构成要件该当性b、违法性c、有责性

a——法律特征(行为、对象、结果)b——规范评价(阻却违法性)

c——法律条件(年龄、精神、罪过)

二、犯罪概念的类型

1、犯罪的形式概念——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的实质概念——犯罪是危害某种社会关系制度的作为和不作为。

3、犯罪的混合概念——本质+形式

三、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1、刑法典第13条(分三个层次)

A、例举——例举侵害的对象——分则章名B、概括——三性——犯罪的特征

C、但书——排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节犯(情节是否严重)

2、犯罪的三性——犯罪概念

A、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如何理解?

B、犯罪——刑事责任,“惩罚”应作广义理解

第二节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历史沿革:

1、意大利——犯罪的确证(诉讼阶段)2、意大利——犯罪事实(诉讼阶段)

3、德国——犯罪构成(诉讼阶段)

4、德国———刑法分则关于犯罪成立的条件(刑事实体法分论)

5、德国——上升为刑法总论的理论体系的基干(刑法学总论)

6、大陆法系——犯罪成立的三个条件:

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7、前苏联——构成要件包括:

客体、客观、主体、主观

8、美国——构成要件的双层模式

A、犯罪本体要件——行为、心态B、责任充足要件——诸种合法辩护的排除

9、中国——以前苏联模式为现在的通说

二、犯罪构成的概念

1、总结:

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2、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抽象与具体

A、犯罪—什么是犯罪?

犯罪有哪些基本属性?

B、犯罪构成——犯罪是怎样成立的?

它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标准、规格

3、犯罪构成——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A、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B、只有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要件——构成要件

C、诸要件由刑法所规定或包含。

4、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包括:

A、犯罪客体要件C、犯罪主体要件B、犯罪客观要件D、犯罪主观要件

三、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A、为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提供根据B、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标准

C、为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提供法律保

第五章犯罪客体

内容提要:

本章具体分析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重点:

犯罪客体概述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1、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A、犯罪侵犯具体的权利、权益和制度B、权利、权益和制度——社会关系

二、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

1、社会危害性——侵犯的客体2、客体——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性质、

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

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分三类或三个层次:

一、犯罪的一般客体

1、一般客体——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整体

2、犯罪—某种社会关系受侵害—犯罪客体

二、犯罪的同类客体

1、同类——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

2、犯罪所共同侵害的客体——同类犯罪3、我国刑法典分则体系建立的依据

4、“次层次”同类客体(大类——小类)

A、第三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8节)B、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节)

三、犯罪的直接客体

1、直接客体——某一种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社会关系

2、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决定犯罪性质的最重要的因素。

3、一犯罪行为侵犯二个以上的客体

4、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

A、简单客体——某一种犯罪只直接侵害一种具体社会关系。

B、复杂客体——一种犯罪同时侵害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

5、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次要客体

6、随机客体——某一具体犯罪侵害的复杂客体中可能由于某种机遇而出现的客体。

它影响量刑——加重刑事处罚

7、物质性客体——财物、生命、健康

8、非物质性客体——名誉、制度、秩序

第三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一、犯罪对象的概念

1、犯罪对象——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A、有的犯罪并没有作用于具体的人或物B、有的犯罪——并没有犯罪对象

C、有的犯罪——犯罪对象本身并没有受损害

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

A、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B、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C、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物质载体

2、区别:

犯罪客体

1、决定犯罪性质2、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伤害4、是犯罪分类的基础

犯罪对象

1、未必决定犯罪性质2、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3、不一定受到损害4、不是犯罪分类的基础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展开讨论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

重点: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1、犯罪客观方面——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

2、特征:

A、为刑法规定而具有法定性B、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

C、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

D、是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因素

a、行为中心论——无行为即无犯罪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1、包括——行为、结果、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对象。

2、必要要件——行为3、选择要件——其他

三、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第二节危害行为

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行为——人的心理态度支配下的身体活动。

(最广义——广义——狭义)

2、危害行为——在人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A、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

a、排除动物的活动b、身体动静如何界定?

B、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由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

——下列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a、人在睡梦中或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b、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

c、人在身体受到强制情况下的行为

一是人在身体受到不完全或轻微强制?

二是人受到精神强制、威胁时危害行为?

C、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

3、言论能否治罪的问题?

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作为

1、作为——“不当为而为”

2、作为——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

3、作为的实施方式

A、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行为。

B、利用物质性工具实施的行为。

C、利用自然力实施的行为。

D、利用动物实施的行为。

E、利用他人实施的行为。

4大多数犯罪必须由作为完成,也有的犯罪可以既由作为完成,也可以由不作为完成

(二)不作为

1、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2、不作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3、不作为——应当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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