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519机组振动大跳机非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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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519机组振动大跳机非停报告
陕西某热电厂二号机组非停事故报告
一、事故前工况
2017年5月19日,某热电厂2、12号机组运行正常,1号机组C修,11号机组停备。
2号机组事故前纯凝工况运行,负荷272MW,主汽流量903T/h,主汽压力14.73MPa,主汽温度526℃,再热汽温541℃,A、B、C、D磨煤机运行,总煤量128吨,汽轮机轴振1X振动50µm,1Y振动57µm。
二、事故经过
2017年05月19日08时23分12秒,2号汽轮机轴振1X由50µm突升至252µm,1Y由57µm突升至240µm,2号机组ETS“轴振非常高”保护动作,机组跳闸,锅炉MFT,发电机解列。
三、事故后检查及处理情况(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
机组跳闸后,机组轴系振动恢复正常,检查机组惰走曲线正常,全面检查汽轮机本体及附属设备,无轴瓦及其它设备损坏的现象,同时检查热控各测点和逻辑均正常。
组织恢复。
08:
30,2号机组点火;10:
08,汽轮机挂闸冲转;10:
54,重新与系统并列,恢复原运行工况。
设备损坏:
无。
此间少发电量:
59万千瓦时。
对供热的影响:
无
四、原因分析
1.大负荷工况下高压缸汽流激振,引发机组振动保护动作。
2017年3月初,发现2号机组存在主蒸汽流量大于900t/h时1瓦、2瓦振动突升的问题,我厂邀请西北所、热工研究院、原汽轮机制造厂专家、西北调试所于2017年3月14日多次进行供热工况的振动试验,在试验中,在CV4阀门开启时机组振动有升高趋势,尤其是CV4开度大于25%时机组振动突增(额定工况下满负荷CV4开度最大为14%,仅当初参数低于额定值较大时,CV4开度会超过25%),根据试验结果分析振动的原因为:
一是大流量下汽流激振引发振动,二是2号机组1瓦稳定性不佳。
根据实验结果和原因分析制定的控制措施和消除方案为:
1)将2号机组CV4调阀最大开度限制在25%。
2)在4月份2号机组C修中垫高1瓦以增加其稳定性,在机组启动后观察调整效果,如果振动消除则无需揭缸处理。
若1瓦调整后机组振动未消除,利用2号机组下次A修机会揭缸检查处理。
在4月份2号机组C修时将1瓦垫高12μm,并于5月4日成功并网,按照规程规定单阀运行72小时后切换为顺序阀并进行2号机组纯凝工况下机组振动试验,试验结果表明主汽参数额定时,机组带额定负荷时振动均小于120μm,此时CV4不打开;之后进行多次变主参数试验,结果表明机组带额定负荷时,CV4最大开度14%,振动均小于180μm,运行调整可控。
2.运行人员对参数异常调整不及时
5月19日08:
02,2号机组AGC指令由189MW加至260MW,08:
21,主汽压力从15.2MPa开始下降,AGC指令继续增加负荷至277MW,机组实际负荷加至272MW,主汽压力持续下降至14.73MPa(滑压曲线对应主汽压力应为16.7MPa)、主汽温度持续下降至526℃(额定主汽温度为537℃),运行人员发现主参数偏低较大,但未及时进行手动干预调整,08:
23,因主汽参数低,CV3调阀全开,CV4调阀迅速开至24%,汽轮机轴振1X由50µm突升至252µm,轴振1Y由57µm突升至240µm,2号机组ETS“轴振非常高”保护动作跳机,保护动作正确(保护设定为任一轴振大于250µm,相邻轴振大于127µm跳机)。
五、暴露问题
1.设备管理存在问题。
在4月份2号机组C修中采用垫高1瓦以增加其稳定性消除振动的初步方案未能彻底解决2号机组大流量下汽流激振引发振动的隐患。
2.技术分析不彻底。
对纯凝工况下CV4开度对汽流激振的影响分析及预控不足。
2017年5月进行了2号机组纯凝工况下机组振动试验,在匹配额定负荷的变参数试验中,因CV4最大开度为14%,故对于原CV4开度限制值(25%)未修改,对于纯凝工况下CV4开度达到24%即引起气流激振的情况考虑不足。
3.运行管理存在问题。
发电部针对2号机组振动进行了多次试验,编制《机组运行期间若干注意事项》,用以指导大负荷期间机组振动控制,个别运行人员对措施中“不允许低参数大流量运行”等条款的学习掌握不透彻、执行不到位。
4.运行人员技术培训不到位。
运行人员在机组运行中过度依赖协调控制,在主参数偏离较大时,手动干预及调整的技术方法掌握不足。
六、防范措施
1.利用机组A修对2号机组进行揭缸检修,彻底解决设备问题。
2.经过2号机组多次试验结果表明,2号机组CV4调阀开度大于20%时,机组振动突升,目前将2号机组CV4调阀最大开度强制限制在18%。
3.发电部组织300MW机组全部运行人员对《机组运行期间若干注意事项》进行专题学习,并进行机组大负荷下参数协调及手动控制的仿真演练。
七、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1.设备部制定的技术方案未能彻底解决2号机机组大负荷出现汽流激振的问题,负设备管理主要责任,考核1500元。
2.发电部300MW二值2号机组主值班员,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不到位,运行参数调整不到位,负主要责任,考核1500元。
3.发电部300MW二值2号机组长负次要责任,考核1000元。
4.发电部300MW二值值长负管理责任,考核1000元。
5.发电部专工负运行技术管理责任,考核500元。
6.设备部点检长负设备管理责任,考核500元。
7.设备部副主任负部门管理责任,考核400元。
8.发电部主任工程师负部门管理责任,考核400元。
9.发电部主任负部门管理责任,考核300元。
10.发电部党支部书记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负部门管理责任,考核300元。
11.总工程师负领导责任,考核300元。
12.生厂副厂长负领导责任,考核300元。
附件1机组负荷、主汽压力、1瓦振动与调阀开度曲线
附件2主汽压力、滑压预设值与机组负荷曲线
附件3轴系振动变化曲线
附件4调查组成员签到表
附件1:
机组负荷、主汽压力、1瓦振动与调阀开度曲线
附件2:
主汽压力、滑压预设值与机组负荷曲线
附件3:
轴系振动变化曲线
附件4:
调查组成员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