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8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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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817
洛阳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根据中央综治委《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指南》和《河南省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分工实施方案》(讨论稿),结合洛阳具体实际,把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转化为十大方面,个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以具体项目的实施,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参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根据中央综治委《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指南》和河南省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分工实施方案(讨论稿),以实施社会管理项目创新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我市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福民强市”目标,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我市当前社会服务管理薄弱环节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政策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统筹协调、动员各方参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着力点,以实施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加强社会管理基础项目建设,促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三、主要项目
(一)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和维稳机制建设
按照“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把开展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多元调处机制,在全市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洛阳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1、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是“大调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大调解”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政策等保障;各级综治办负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
责任单位:
市、县、乡党委政府
2、完善市、县、乡、村(社区)四级调解组织。
调解组织健全,调解人员到位,解调经费落实,解调台帐规范。
牵头单位:
市综治办,责任单位:
各级党委政府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有机衔接。
牵头单位:
市综治办,责任单位:
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4、行业专业调解组织
市卫生、交通事故、交通运输、物业管理、劳动用工、教育、购物消费、社会保险、建筑工程、企业改制、土地资源、民族宗教、环保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都要建立专业调委会,并且指导县区建立本系统专业调委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行业、化解在内部。
牵头单位:
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
各相关委局
5、事企业单位调解组织
牵头单位:
工会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
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综治维稳工作实绩档案。
牵头单位:
市维稳办。
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党委政府牵头,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提高社会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妥善应对卫生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类灾害事故、暴力恐怖事件。
牵头单位:
市稳定办。
(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治安防范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多警联动,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的治安防控体系。
1、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
积极有序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保安、治安巡防、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人员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群众自愿筹集等各种渠道解决群防群治队伍的经费,确保能够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
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巡防体系建设,县区级巡防队人员60人以上,乡镇15人以上,城市社区6人。
牵头单位:
市综治办,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
2、加强技防全覆盖建设与应用机制建设。
按照政府组织、公安牵头、统一规划、市场动作的原则,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技防全覆盖。
城市区建立不低于20人、县(市)建立不低于15人专门监控员队伍,全天侯监控,提高技防应用率。
牵头单位: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
3、加强特种行业管理。
加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旧货市场、典当拍卖、机动车修理、房屋中介、物流等行业场所管理;加强旅馆业、网吧、留宿性休闲场所等特行管理,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上传,加强监管;完善危爆物品管理,确保不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4、大力开展基层创建活动,推进“平安乡镇(办事处)”、平安村(社区)、“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机关、团体”、“平安企事业单位”建设,确保全市大局平稳。
牵头单位:
市综治办,责任单位:
各县区、各相关单位
(三)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构建“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门的协管员队伍建设,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管理模式。
(1)、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办法,有效整合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开发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服务管理软件系统,建立集流动人口治安、消防、计生、食品安全、劳动就业、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办理等功能为一体的人口作息综合管理平台。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2)、公安、计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做到人口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市计生委
(3)、实行公安、计生、通讯、银行、信访、民航、车站等人口信息统一联网,共享信息,提高应用效率。
牵头单位: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4)、逐步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落实配套政策,解决流动人口入学、就业、保障等实际问题,让流动人口分享城市化带来的成果。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2、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1)、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完善安置帮教体系,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评估、衔接护送、安置帮教等工作“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
(2)、建立一个市级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
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
(3)、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组建司法所人员、社区民警、社区矫正工作者组成的社区矫正队伍,配备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
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系统,运用手机GPS定位等技术加强对服刑人员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各县区
(4)开展青少年群体帮助服务和违法犯罪预防试点。
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加强帮教。
责任单位:
团市委
(5)对具有肇事倾向的精神病人救治管控机制建设。
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主,村、社区配合,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对具有现实危害或有危害倾向的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建立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分类管控。
政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提供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和评估的经费,对具有肇事倾向的精神病人提供治疗费用。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滚动排查、滚动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力争通过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效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建设,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1、要采取切实措施和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了解和掌握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查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真正把问题底数摸清、摸全、摸透,并认真核实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实行动态排查控制。
责任单位:
各县区
2、各地、各部门对排查梳理出的治安重点地区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制,查找原因,按照“一个乱点、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提出工作对策,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人,逐级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整治措施,限期解决。
责任单位:
各县区
3、加大对高发案社区、重点企业和在建重大工程项目周边等重点地区、黑势痞突出等群众反映强烈、安全感低的部位的排查和治理环境的治理,创优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
(五)网络信息监管体系建设。
把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管理统筹结合起来,以“善待、善用、善管”的原则,高度重视虚拟社会的社情民意,积极回应虚拟社会的网民关切,妥善引导虚拟社会的舆论导向。
1、加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转载、发贴等行为。
牵头单位:
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2、建立完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处置机制。
在网上形成并快速传播积极、正面、建设性强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地发布政府决策和涉及经济民生的各类权威信息;设立网络问政平台,通过及时交流和互动,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引导百姓提出意见并参与决策。
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
3、以建网安警务室为载体,加强宣传、通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对网上有害信息的快速封堵或删除,最大限度减少负面报道和恶意炒作,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能力,管好网上网下,打击网络犯罪。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
4、推进社区绿色网吧建设,加强阵地建设。
按照属地原则,每个社区(村)建立一所绿色网吧,免费供辖区内青少年上网。
责任单位:
各县区
5、兼职网宣网评队伍建设
市、县、乡要建立兼职网络宣传评论员队伍,给予适当津贴,强化正面主导力量。
同时,要加强与网络管理员、论坛版主、博主群主等网络管理带头人的联系,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
(六)社区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以政府部门派驻力量为依托、以物业公司和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体系,实现社区组织健全,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内外关系融洽,硬件设施配套,工作队伍过硬,真正把城乡社区打造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群众安居乐业的保障。
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县区、市民政局
(七)110城市服务联动平台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进一步扩展110服务内容和范围,完善联动机制,真正把110应急平台建成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服务群众的平台、展示形象的窗口。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八)两新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管理,促使其健全制度,规范发展。
1、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对敏感类社会组织,要建立由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和公安、国安等部门内部会商机制和监管机制。
既为新社会组织提供良好的服务,又严格依法规范新社会组织从事所登记的各项活动。
责任单位:
市工商局、民政局
2、要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综治组织,推动其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委综治委
3、一方面要着眼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要着眼于提高劳动者的地位,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并大力扶持、全力支持和鼓励这些组织真正发挥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社会地位的作用。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九)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建设
1、政法综治培训基地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法综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建立培训中心,加大对政法综治干部的培训,提高正政法综治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
市政法委、市财政局
2、推进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人员,经费保障到位,统领各综治成员单位,一个平台统揽,一个窗口服务,共同做好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管理联抓,打牢平安创建的基础。
责任单位:
市综治办
3、完善重点人口信息库建设,加强对重点人员监督、管理、服务。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
4、建立涉法涉诉救助和司法信访救助制度和基金,及时化解疑难信访问题。
责任单位:
市政法委、市信访局、市财政局
(十)住房、就医、求学、困难群体救助等民生工程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入手,大力实施城乡安居工程,基础教育提升工程、优质医疗倍增工程、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工程和一批创业就业示范项目、扶贫济困重点项目,不断完善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和保障,落实“福民强市”部署,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责任单位:
住建委、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发改委
四、加强督导落实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社会管理创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十二五”规划之中,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各县区、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县区、本单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第一责任人,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五个一”推进模式,即每个项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包、确定一个部门牵头、建立一个专门班子攻坚、完善一套具体方案实施、保障一项配套资金支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合力推进。
各个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责任单位要具体落实实施,要加强对所负责的项目调查研究,细化实施落实意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每月25日,市综治办要组织召开例会,听取各县区、各单位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的实施,资金保障是关键,财政部门要予以优先支持,纳入财政预算,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经费支持,通过各级财政的投入,确保社会管理创新项目顺利完成。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市委市政府将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6+1”考评体系,一季度一排名一讲评一通报。
市综治办要加大日常督查检查力度,及时通过有关情况,对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卓著的,可以破格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群体事件、刑事治安案件、重大信访事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并将记入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