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006004 上传时间:2023-01-2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6.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docx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投资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根据财务工作量需要设置综合部,适当配备专兼职的财会人员,经全体股东同意,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也可以实行财务外包或者委托代管。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规范扎实,原始记录完整、真实、及时、合法、手续齐备,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财务活动必须通过会计核算。

三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规定的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费并接受各主管机关的检查监督。

四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接受监事的监督,股东的检查,内、外部的审计。

第三条财务管理任务

一依法、合理地筹措资金,保证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和正常经营的需要。

吸收投资人的资本金和债权人借入资金,必须认真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性,考虑资金的风险和资金成本等因素,从中选择最有利的筹资方案。

二合理地投放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做好资金的控制、调度、核算和分析工作。

三做好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核算工作。

四正确处理公司与投资者、被投资者的所有权关系;公司与债权人、债务人、往来客户之间的债务关系、合同责任关系;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分配关系。

五进行公司的建立、合并、分立、合资、联营以及清算过程中的财务活动。

第四条财务管理主要方法

一财务预测。

包括资金预测、成本费用预测、利润预测。

要详细收集资料,掌握准确数据,根据公司财务活动的规律和理财环境的变化,运用正确、可靠的方法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财务成果及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选择最优方案供公司决策。

二财务计划。

在财务预测的基础上编报财务收支计划。

包括财务收支、成本费用、利润、投资计划等。

编制财务计划既要积极先进又要切实可行,适当留有余地。

三财务控制。

要将财务计划指标分解下达,按计划、定额、目标进行检查监督。

四财务分析。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提出财务分析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并进行财务预警。

财务分析要通过各项财务指标来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重点分析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资金、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投资余额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变动情况、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利润构成及分配情况、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化情况、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分析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评价全面。

通过财务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财务分析的方法可采用对比法、因素分析法等。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权责

一公司董事会主席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

1.贯彻并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执行股东的决议,接受内外部检查、监督。

2.根据股东会批准的财务管理权限行使财务管理权。

3.负责组织资金的筹措和调度。

二财务经理的权责

1.负责资金的筹措。

2.审核重要财务事项。

3.协调各部门与财务部的关系。

4.组织制定财务预算,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

5.定期检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公司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

三综合部财务人员的权责

1.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

2.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3.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费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

4.负责资金的调度、筹集,监督财务收支,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按照国家规定负责财务原始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的保管。

四各部门的权责

1.落实各部门财务预算,检查分析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2.填报各项原始记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六条财会人员

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公司主要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或从事与货币资金直接相关的会计岗位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由董事会主席提名报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由董事会主席聘任。

第八条财会人员调离财会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不能办理交接手续的要通过有关人员的认证。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九条公司要根据经营目标,编制财务预算。

第十条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

(一)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长期规划提出年度财务目标,并采用上下结合的办法制订规划指标。

(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的收支预算。

(三)财务负责人将各部门的收支预算汇总、平衡,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批准后的财务预算,下达各部门执行。

第三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一条所有者权益是公司出资人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十二条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享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并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在公司经营期间,不得任意抽逃挪用资本金和所有资产。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发生增减变化时,必须按制度办理。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按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股东会批准接受外部机构投资,其资产必须委托有权威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确认后的价值与吸收的投资认定各自的投资比例。

第十五条公司接受投资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能以货币计量的实物、无形资产。

现金出资不得低于总投资额的50。

以现金取得的资本金,属于外币的应折合人民币入账,同时以原币记录;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取得实收资本金的应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第十六条在筹集资本金的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接受损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

第十七条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发生变化按下列规定原则办理。

(一)实收资本增减由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盈余公积的增减法定盈余公积金从税后利润提取,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之后,一般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5;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公司不再提取。

(三)资本公积金的增减资本公积金的增加,包括投资者缴付出资额超过规定资本金的差额、资产评估增值、按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部分、接受捐赠的财产折价入账、资本汇率折算等。

资本公积金的减少仅限于转增资本。

转增资本的审批与资本金增加的审批办法相同。

(四)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股东会批准。

公司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和权益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必需在年度会计报告中详细说明。

第四章负债

第十八条负债包括借入资金和应付未付的款项,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未付利润、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

第十九条根据经营的需要和资金需求量,公司可以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或公司内部发行债券,筹措长、短期借款。

第二十条公司借款要有明确的项目、用途和期限,进行可行性分析,经股东会批准,并取得合法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

公司要按期还本付息。

第五章流动资产

第二十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现金收入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的账面余额与库存金额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相符。

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公司应加强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并应严格按照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第二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计价。

其中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于年度终了根据账龄分析法按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规定比率提取坏账准备金。

公司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及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照本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

对财政部批准的部分设备也可选用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一般按照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100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的范围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按月计提。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

第二十八条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第二十九条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三十条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预付工程价款、未完工程支出等。

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七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其它资产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无形资产的计价及摊销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

(二)固定资产的装修、装潢净支出按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

(三)超过一年以上的其他摊销费用按照实际受益期限进行摊销。

第八章对外投资

第三十三条对外投资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规定,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第三十四条对外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购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能够随时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是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产期投资。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其他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占该单位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下的,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三十六条根据稳健性原则,公司设立“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用以备抵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为当期投资损失,逐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设立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照期末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其差额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九章成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管理费包括:

办公经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修理费、汽油费、房屋租赁费、会议费、电话费、工资、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项税费、诉讼费、咨询费、各项资产费用摊销、股东会费、其他费用(坏账准备金、印刷费、审计费、技术转化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及上述未包括在内按国家规定可以支出的费用等。

坏账准备金是指公司按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的规定比率提取坏账准备金,用于核销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

公司的坏账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办公经费是指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一次性小额办公用品、用具以及经常性的经费支出。

差旅费标准由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工资是指全员工资、奖金及各种工资性支出。

社会统筹是指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

各项税费是指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应在成本中列支的税金。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纳税鉴定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咨询费是指公司在投资业务过程中需要向外部咨询机构支付的费用及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性摊销。

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用于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的医疗保险及员工福利方面的开支。

固定资产折旧费。

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工会经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提取后转入工会经费专户储存,用于工会活动的开支。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计提,用于职工教育方面开支。

股东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在范围内)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四十条公司需要待摊和预提的费用,由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待摊费用的摊销期一般不超过1年。

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需跨年度使用的,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一条公司的下列开支不得计入成本:

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支出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在成本中开支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成本核算,要严格区分本期限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

第四十三条公司的成本核算,要以月(季),年为成本计算期,同一计算公司的成本核算,要以月(季)期的成本与营业收入核算的起讫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须一致。

第十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

第四十四条营业收入包括管理费收入、咨询收入以及投资收益等。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在各项业务合同签订以后,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应计收入的数额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或者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四十六条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投资收益包括公司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本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没收入、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本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的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经批准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在所得税前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四十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

(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顺序如下:

1.支付优先股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3.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十九条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五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以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

第十一章外币

第五十一条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用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存款、放款、外汇买卖及往来结算等业务。

外币业务较大应实行外币分账制,平时以外币记账,每期终了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业务较小时可不实行外币分账制,应随外币业务的发生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五十二条公司办理外汇买卖业务发生的外汇买卖差价,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三条公司收到投资者的外币投资,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与投入时的外汇牌价折合记账本位币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五十四条公司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交付使用前或办理竣工决算前,计入资产的价值;在资产交付使用或办理竣工决算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五条公司各种外币项目的期末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实行外币分账制的,按外汇买卖多缺余额计算,计入当期损益;不实行外币分账制的,按照期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二章公司清算

第五十六条公司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第五十七条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企业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五十九条清算终了,企业的清算净收益依法缴纳所得税,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出资比例或合同、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六十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有关附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