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一下学期思修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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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一下学期思修题库
一、简答题
1、请根据我国的宪法原则论证:
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
答:
参考:
P131
2、偷听、偷拍他人隐私只是道德问题吗?
答:
(1)偷听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规范,而且还是违法行为;
(2)偷拍偷听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只不过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
犯罪属于违法,但违法不只是犯罪。
3、一个人呆在自己的房间内过的就是私人生活吗?
答:
私人生活安宁,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与公共利益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扰、破坏。
故、、、不属于私人生活。
4、从“执政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析,城管应该如何对违规的小商贩进行执法?
答:
(1)执政为民理念: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学校制定的《大学生奖惩制度》就是这个学校通行的法律吗?
答:
不是。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违背,做到职权法定和不抵触。
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教育目的、教育方针的精神和教育的客观规律及学校各类成员的特点;提出的要求必须合乎情理,合乎学校的实际情况。
学校规章制度要有相应的救济制度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利,否则就不能有效实施。
1、原始社会有法律吗?
为什么?
答:
不存在。
P120-法律的历史发展
2、封建制法律庭审官员和今天法官有什么区别?
答:
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皇帝是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司法大权。
地方的审判权完全归属行政机关,中央虽设有专门审判机关,但其活动为皇帝所左右,监察、行政机关也可审理案件,审判机关往往不能独立行使职权。
封建社会并无独立审判权,审判机关只是皇帝及受皇帝控制的行政机关的附庸。
这种行政兼理司法的制度,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
基于古代社会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的合一性,地方司法权由地方行政长官行使,司法受制于行政,而无独立的地位和权限,故无纯粹的司法官员。
现代法官就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
这一特征决定了法官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主体。
3、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庭审参加人员有哪些?
答:
(1)、审判庭组成人员。
(2)、公诉人。
(3)、被告人,即被指控犯罪之人。
(4)、辩护人,即为被告人依法提供辩护服务的人,包括律师或其他依法可以担任被告人辩护人的公民。
(5)、被害人,即遭到被告人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6)、诉讼代理人。
(7)、证人。
4、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如何处理?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解决?
答:
《劳动法》就劳动争议的解决问题作了下列规定: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途径:
1.调解。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中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此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提起仲裁申请。
3.诉讼。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为什么说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
答:
我国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在内容上,我国宪法规定最根本的最主要的问题
二、是在法律效力上,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三、是在指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2、你同意“法无明文不处罚”的理念吗?
请说明理由。
答:
认为罪行法定原则就是法律对犯罪和刑罚有明文规定而不论内容的观点,表达了罪行法定原则形式的侧面,表达了法官遵循法律的基本要求,有其合理性。
罪行法定原则的现代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立法机关来制定刑法,体现人民的意志。
刑法一经制定,便由司法机关适用,适用过程也是实现人民意志的过程。
如果不是这样,对什么行为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完全由司法机关自行决定,就违背了民主主义原则。
当然违背了罪行法定原则形式侧面的法律主义。
由于刑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司法机关不能随意解释刑法。
司法机关的任务是忠实的执行法律,而不是评价或篡改法律,这反映了形式法治的要求。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是什么?
答:
(1)、建立了完备的居于核心统帅地位的宪法制度。
(2)、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符合国情。
一是依法治国作为治国基本方略写入宪法,推动了国家法治建设。
二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推动和加强了保障人权的立法。
三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四是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法律监督制度。
如2006年制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五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也提高了司法执法水平,保障了法律的实施和法律体系的建设完善。
“
4、“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思维方式在今天是否一定可行,为什么?
答:
不一定。
通常情况之下,这句话是符合法律效力的。
但我国法律规定:
正当防卫杀人不必偿命、过失杀人不必偿命、18岁以下杀人不必偿命。
债主超过诉讼失效的就不必还钱。
5、作为一名大学生,你认为胜任一份工作需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答:
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
(1)较高的政治素质。
(2)事业心和责任感。
爱岗敬业.(3)艰苦奋斗精神和务实作风。
在科学文化素质方面:
(1)要有广博精深的知识贮备。
(2)要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
(3)要有更新知识的能力。
1、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答:
本质: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功能:
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
其主要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
作用:
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
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
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
2、如何认识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答: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
而认真、全面分析和归纳宪法的基本原则,对于了解宪法发展的规律性,特别是资本主义类型宪法与社会主义类型宪法间的历史联系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列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实践经验的总结。
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4、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
权利义务相统一、重证据、讲程序。
另可参考P159
5、法治与人治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答:
区别: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人治,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
联系:
人治是法治的灵魂;人治的样板形成法治。
法治相对人治是静态的;人治相对法治是动态的。
法制约束限制人治步伐,人治创新优化法制建设。
社会秩序需要法制,社会发展需要人治。
1、什么是爱情?
你是如何看待大学生婚前同居行为?
请说明理由。
答:
定义:
P192
看法:
婚前同居三思而后行
理由:
婚前一起生活会逐渐蚕食人们对婚姻制度的责任和信心,使人走向不利于建立长久忠诚关系的趋势。
2、“一个人要求得进步,就必须下苦功夫,郑重其事地去进行自我修养。
”自我修养的途径是什么?
答:
自我修养的途径就是进行自我修养的方法或手段。
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有三: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二是勤于实践,积善成德;三是严格要求,知错就改,做到“慎独”。
3、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答: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关系密切的概念,应当以相互联系的眼光看待它们的基本性质,而不应当孤立地理解它们各自的性质。
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
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
权利的行使要合法。
第一,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
第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义务的履行要自觉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4、什么是法治思维方式?
它的特征是什么?
答:
方式:
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特征:
(1)重心在于依据法律来进行合法与非法的预判,即把合法性当作思考问题的前提。
(2)法治思维的培育,不仅是观念养成,而且需要实践制度的保障。
(3)法治思维的培育和确立,离不开良好法治环境的保障。
(4)培育法治思维,必须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和选拔任用机制,将法治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参考:
P159
5、什么是职业道德?
它涵盖了哪些关系?
答:
定义:
P180
涵盖关系:
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1、拾得遗失物不归还的人只会受到人们道德上的谴责吗?
答:
不是。
在物权法中,遗失物原则上由权利人领回,及物归原主。
还有遗失物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言论自由”就是每个人可以随意发表个人的见解和意见吗?
答:
言论自由要除去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并不是随意发表,言论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3、凡是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答:
不一定。
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统称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又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犯罪是一种特殊的违法行为。
例如:
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将威胁自己生命之人杀死是不构成犯罪行为的,是属于正当防卫。
4、试分析“按照法律精神,恶棍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就是公正。
”?
答:
法律的精神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其内容包括: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
从此角度看的出恶棍受到应有的惩罚是为公正。
但关于正义到底是实质正义还是形式正义存在不同的认识。
如辛普森杀妻案,最终以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确定其无罪。
5、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结婚了吗?
答:
不是。
我国《婚姻法》规定:
结婚的必备条件为:
一、必须是那女双方自愿。
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1、如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答:
总的来说,应该是批判的继承。
批判与继承是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之;要在按社会主义的要求和建设的需要,做好取舍和创造性的转化之;要通过分析、鉴别、取舍和改造,剔除那些带有明显的阶级和时代局限性的成分,继承那些反映普遍性、共同性和一般性道德要求,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
答:
(1)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2)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一项本要求。
他要求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要诚实劳动、实事求是。
(3)诚信既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为人处世应当遵循的准则,也是一个社会维持正常秩序和有效运行的必然要求。
3、法律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那么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律体现了哪个阶级的利益?
答:
工人阶级。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位于亚欧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从公民宪法权利的角度出发,如何理解“风可进(指进入公民住宅)、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这句话?
答: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包含:
公民的人身权利;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等,说明公民住宅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5、为什么要维护有序的公共生活?
答: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1、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有哪些?
答:
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
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
参考:
P136-140
3、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基本特征:
(1)、.基础性。
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层次,是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进行而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2)、全民性。
社会公德是社会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最广泛的群众性和适用范围。
(3)、相对稳定性。
(4)、4.简明性。
社会公德大多是生活经验的积累和风俗习惯的提炼,往往不需要做更多的说明就能被人们理解。
主要内容:
(1)、文明礼貌;
(2)、助人为乐(3)、爱护公物;(4)、保护环境(5)、遵纪守法
4、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答:
(1)、爱岗敬业。
讲的是如何看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和岗位,是否认同自己职业的社会价值,关系着愿不愿意在职业岗位上尽职尽责,确立强烈的职业责任感,这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本前提。
(2)、诚实守信。
即诚实劳动,守信用,讲信誉,信义为重,信守承诺。
(3)、办事公道。
即对人对事出以公心,办事公正合理,平等待人。
(4)、服务群众。
满足群众要求,尊重群众利益。
(5)、奉献社会。
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
5、从宪法原则分析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答:
参考P131
论述题
1、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有哪些?
他们有何异同?
答:
一方面,一些在长期公共生活中形成的、得到社会成员广泛认可的规范以民间风俗、礼仪和宗教教规、戒律等形式继续发挥着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公共生活中的基本秩序及其规范开始以成文法的形式出现,以强制的方式对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行为作出限制和规定,以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
道德和法律逐渐成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
异:
内容不同。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
同:
都是通过一定的手段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维护公共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2、什么是法治?
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答:
答:
法治即法的统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
只不过党的领导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而应该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治国;
(2)完善的法律体系。
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原则,形成高水平和高质量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在行使权力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运行、履行职责;
(4)司法独立。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据法律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其他权力干预;
(5)人民民主。
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保证人民群众能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3、请对“公共人物无隐私”的说法进行评论。
答:
公众人物与普通大众相比具有特殊性,其隐私权的界限应当比普通大众的要窄得多。
首先,权利与义务相等原则决定的。
公众人物与普通民众相比拥有更多的权利和更高的地位,其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并且主要借助于媒体的报道获得了日渐提高的声望而获得巨大的利益,因此其隐私权必然受到一定限制,才能使其权利义务达到平衡。
其次,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决定的。
公众人物的特殊性使其个人私事往往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相联系,公众也就有权了解他们的个人情况。
国外所谓的“高官无隐私”就是基于这一原因。
第三,社会责任原则决定的。
公众人物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常常成为人普通民众追捧和模仿的对象。
因此,他们负有引领社会风尚、教化民众的责任,应当成为道德楷模和守法的榜样,应该受到更严格的要求和监督。
当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不是说荡然无存,那种恶意侵害公众人物私人生活私事,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公众利益的界限,属于基于个人目的的恶意加害行为,故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律是体现了你的意志吗?
是怎么体现的?
答:
体现了我的意志。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的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
这种意志是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
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一定方式和渠道集中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形成的。
2、“两会”是指哪两会?
什么时候开?
有什么意义?
请列举今年两会关键词三个并简单介绍。
答:
两会”代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召开时间:
每年3月份先后召开。
关键词1:
雾霾问题
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
雾霾常见于城市。
中国不少地区将雾并入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现象进行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
雾霾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
雾霾会产生传染性疾病影响交通,农作物生长等危害。
关键词2:
简政放权
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
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
关键词3:
生态文明问题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
目前,我国出现人口多、资源严峻等生态文明问题
3、4月27日,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在南京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她表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记录了77年前在这个美丽城市发生的最黑暗的一段历史。
我们无法改变残酷的历史,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学到经验和教训。
今天,我们纪念他,不但要回顾过去,还要面向未来。
请结合你所去过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谈谈你的感想。
答:
北京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感想: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推动中国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培养四有新人的基本要求。
爱国主义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引导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
1、大学生应该如何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答:
(1)、大学生应当具备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
(2)、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
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3)、培养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
(4)、,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
2、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增强自身的公德意识。
答:
(1)、要注重社会公德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的当代大学生,必须注重社会公德的学习。
(2)、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首先要加强历史公德教育。
(3)、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科学素质,对宣传、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公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公德意识,努力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应当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4)、作为大学生,要多多升入社会,了解社会热点,新闻之类的,关注人与生活,走在社会的前沿,关注并发现解决问题。
3、如何看待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试述其与社会主义道德间的关系。
答:
看待:
在对待传统道德的问题上,要反对两种错误思潮。
一种是文化复古思潮,认为中国之所以落后,就是因为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传统文化的失落。
另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思潮,认为中国传统道德从整体上来说在今天已经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要通过分析、鉴定、取舍和改造,剔除那些带有明显的阶级和时代局限性的成分,继承和弘扬优良的道德传统。
关系: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是社会和时代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本身的发展要求。
(2)、加强道德建设必须承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道德从来就是现实性与历史性的统一。
1、谈谈大学生应怎样树立诚信品质。
答:
(1)、组织方面:
要注重辅导员、班主任环节的建设。
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接触多,交流多,对学生影响广泛;
(2)、思想观念方面:
要充分认识到诚信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道德要求;要把诚信作为高校和学生行为的基本规范,注重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要把诚信建设摆在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首位,将诚信视为一种文化在高校和大学生群体中传承发扬;
(3)、制度方面:
完善高校规章制度;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制度;将学生的诚信纳入学生的考核中去。
2、如何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答:
参考:
P124-128
3、谈谈如何加强个人品德与修养。
答:
参考:
P201-205
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是诚信问题?
请结合当前社会现实,谈谈你对大学生诚信建设的建议。
答:
原因:
参考:
P181“诚实守信”
建议:
(1)、大学生应树立以诚信为本的理想信念基础;
(2)、要树立诚信品质就必须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高度的自觉性是道德修养的一个内在要求和重要特征;
(3)、要树立诚信品质就要正确的认识自己和评价自己,并在实践中提升自己。
2、什么是法律及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请联系实际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法律本质:
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维护统治秩序的规范。
社会主义法律本质:
参考:
P124
任务:
(1)、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应得到充分保障;
(2)、国家政治权力的结构民主,如国家机构内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科学分工,并形成健全的监督机制;
(3)、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要有民主程序;
(4)、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民主方法。
3、试分析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难在哪儿?
并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就业是否就是由学历的高低和学识的多少决定的?
答:
难:
(1)、大学生自身择业要求过高,而其个人素质却参差不齐;
(2)、高校不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而一味追求课本理论知识的学习;
(3)、企业招聘要求过多,社会没有相应的政策帮助。
否。
原因:
(1)、高学历不等于好就业;
(2)、等于高能力;
1、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
它要求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请问我国的人民民主是怎么落实的?
答: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