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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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最新版
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应急救援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财产和设备的损失,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对于可能引起人员伤亡,甚至导致社会灾难的生产系统必须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平煤集团公司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翻车
汽、列车行驶在公路或山区急转弯时,发生翻车事故几率较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失,引起翻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高速行驶;刹车失灵等。
1.2碰撞
汽、列车在运行过程中与其他车辆人员易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引起碰撞事故的原因有:
超载;疲劳驾驶;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
1.3失火
汽、列车在行驶途中易发生火灾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堵塞。
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有:
电路系统、发动机故障、外部因素等。
1.4其他事故
汽、列车在运行途中,遭遇大雾、雨雪、冰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时,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救援原则,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安置等。
2.2以排险救人为主,做到轻重缓急、有序进行。
灾害影响范围较大或受灾人员较多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援助。
2.3遵照抢险与疏导交通相结合、防连锁事故的原则。
加强对事故现场人员和交通运输管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2.4要加强事故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监护肇事人员,保管现场物品,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条件。
2.5现场处置与事故责任认定紧密结合,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自救领导小组,作为集团公司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集团公司下属原煤生产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应急处置自救领导小组,作为本单位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集团公司应急处置自救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分管保卫、后勤、交通及铁路运输的副职
成员:
集团公司有关副总工程师及办公室、总调、保卫处、机电处、劳资处、卫生福利处、通信公司、房管中心、物资供应公司、救护大队、总医院等部门的负责人,安监局有关人员。
应急救援指挥分工:
(1)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2)副指挥长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集团公司领导及铁运处、总办室、生产处、地测处、物资供应公司、安监局、救护大队、宣传部、矿区工会等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员赶赴事故单位,成立前线抢险救援指挥部,并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3)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现场救援指挥部及时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对外新闻发布,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新闻报导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集团公司应急处置自救领导小组职责:
3.2.1分析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3.2.2教育和督促集团公司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2.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3.2.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自救处置程序,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3.2.5批准成立现场应急自救指挥中心,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2.6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和现场以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3.2.7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3.2.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3.2.9当采取应急自救处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或出现人员伤亡时,决定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
3.2.10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3.3现场应急自救小组及其职责
3.3.1指挥办公室
应急自救组织下设指挥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处理。
办公地点在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主任:
总调度室主任和保卫处、铁运处处长
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3.3.2现场指挥组
组成机构:
由集团公司分管副职任组长,分管处室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
职责:
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3.3应急救护组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本单位专业性强的救助人员组成。
职责:
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组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
3.3.4专家技术组
组长: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副组长:
集团公司有关副总工程师
成员:
保卫处、铁运处、办公室、安监局、环保处、机电处、救护大队、总医院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
职责:
(1)参加现场抢险救援,指导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组织实施工作。
(2)指导基层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
(3)参与事故调查和鉴定工作。
(4)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托的其它工作。
3.3.5人力资源组
(1)组织机构
根据集团公司抢险救援指挥部的安排,由集团公司人事处长、劳资处长任组长,人事处、劳资处、安监局地面处、铁运处、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救护大队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
(2)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发生后各专业组和专业救援队伍人员集结、调配;定期组织各专业组和专业救援队伍人员业务培训;建立集团公司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才库。
3.3.6财力保证组
(1)组织机构
由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和财务处处长、内部结算中心主任任正副组长,事故发生单位分管经营财务的副职以及财务处和内部结算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
(2)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各专业组和专业救援队伍人员业务培训费用的核定和拨付;各种应急救援设备购置资金的审定;年终专项考核兑现资金的筹措和发放。
3.3.7物资保证组
(1)组织机构
由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资供应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物资供应公司和事故发生单位分管后勤的副职以及专业管理人员为成员。
(2)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3.3.8医疗保证组
(1)组织机构
由集团公司医疗集团委员会负责人为组长,行政处、总医院、救护大队相关人员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职工医院院长为成员。
(2)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3.3.9警戒保卫组
(1)组织机构
由集团公司主管副书记任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保卫处相关人员以及事故发生单位武装保卫部门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周边地区的警戒保卫;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护秩序。
协助集团公司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指挥办公室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
3.3.10通讯及交通保障组
(1)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任组长,保卫处处长、平煤信通公司经理任副组长,通信公司、小车队、保卫处相关人员以及事故发生单位办公室、保卫科、信息通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2)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和救援人员的车辆保证;各种通讯设备和信号的灵敏使用和正确发送;协调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对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各种通讯设备和信号的日常维护和使用培训。
3.3.11善后处理组
(1)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组长,安监局、办公室、劳资处、保卫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局、办公室、劳资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安检科、办公室、劳资科、保卫科负责人为成员。
(2)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防和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控制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监测监控,并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增强责任心;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加强对车辆及运行线路的检修维护;保证可靠的运行环境。
4.2预警行动
当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首先必须对事故种类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预判,并将预判结果及时上报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指挥办公室。
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单位上报的事故预判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特殊情况可召集专家咨询组进行综合分析,在进一步辩识事故的可能危害程度的基础上,提出危害辩识意见书。
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5信息报告程序
5.1一旦发生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然后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本单位调度室如实汇报上述内容。
5.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问清事故地点、类型、严重程度及人员撤离情况,立即向本单位值班人员和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灾害情况,并由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启动本单位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救援预案。
同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有关人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汇报。
5.3公司调度室接到汇报后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到应急指挥部报到。
5.4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3)影响范围;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7)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8)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5.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对现有通讯资源的评估,集团公司各单位采用以下报警、通信联络方式:
5.5.1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
基层单位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固定电话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等无线电话)线路进行报警,需要向周边发布报警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信息。
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5.5.224小时内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24小时单位内部应急救援人员之间以及内部与外部的联系采用内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进行联系,遇到紧急状况发生时,除以上通讯联络方式外,调度室通过其它通讯工具与有关人员联系。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即现场响应、一级响应(矿、处、厂)、二级响应(集团公司)。
矿(矿、处、厂)级响应:
一次遇险9人以下的重大交通事故。
集团公司级响应:
一次遇险9人(含9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6.2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自救领导小组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现场自救,并参照有关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报警和相应应急救援级别。
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则发出“预警”报警,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
发出“现场应急”报警,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汇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当发生事故的单位确认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调度人员要立即向集团公司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集团公司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初步预判或危害辩识意见书向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指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相应启动集团公司二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集团公司二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图见综合预案附件。
二级应急救预案启动后,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成立集团公司抢险救援指挥部。
办公地点设在总调度室,公司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
6.3处置措施
6.3.1现场救援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联系、调集必需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
若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人员已在现场,则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若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人员尚未到达事故现场则以己方为主,在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1)伤员抢救
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
同时要立即与医院急救中心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联系政府部门或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搜寻抢救方案。
(2)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协助、配合交警、交管或公安部门处理疏散人群、护送同乘员工、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
(3)保护事故现场
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并写出书面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6.3.2事故调查
综合协调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交警、交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伤亡人员情况,按照交警、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6.3.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家属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6.3.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交警和交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公司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上级机关和当地交警部门、交管部门等。
7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7.1人力资源保障
集团公司组建以矿山救护大队为基础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队伍。
7.2财力保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
如:
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
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护用品:
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6)测量设备。
(7)图表:
包括组织机构图、通讯联络图、平面布置图等。
(8)有关名单表:
外部救援,机构联系表等。
(9)标志明显的服装或显著的标志、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