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体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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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体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宁波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水利部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精神,加大水体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及市政府办公厅《宁波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提出我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4~2016年)水利部分工作方案。

一、水体环境现状

宁波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降水较为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1517毫米,年际变化、年内分配、面上分布都有很大差异。

全市年地表径流量73.4亿立方米,年平均水资源总量75.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990立方米(人口数采用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只有全省人均水平的六成,属水资源紧张地区。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6座大型水库、26座中型水库和389座小型水库,总库容18.5亿立方米。

全市11个县(市)区有各类河道4528条(宽度在5米以上),总长9680.2公里,水域面积247.71平方公里,其中跨界河道90条。

(一)饮用水源现状

全市县级以上供水水厂原水来自27座大中型水库(其中城市供水区的原水主要来自白溪、周公宅、皎口、横山、亭下等五大水库),35个乡镇水厂原水取自48座中小型水库,仍在运行的1006座村级水站的原水基本取自小水库、山塘及山溪。

2004年以来,全市加大水源地治理投入力度,通过建设垃圾清运体系、综合整治水源地农村环境、加大对水源区污染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等重要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水源涵养林补偿和经济发展补偿等措施,有效地改善了水库上游的生态环境。

根据《2012年宁波市水资源公报》,全市参与评价的27个主要饮用水源地,有21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占78%),4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占14.8%),向市区供水的5座大型水库水质基本保持在Ⅱ类。

其他乡镇水厂水源地现状水质基本保持在Ⅱ~Ⅲ类。

目前全市农村自来水覆盖人口为378万人,其中由城市或乡镇水厂大管网供水人口为312万人,约占全部人口的82.5%,由村级水站供水的人口约为66万人,占17.5%。

近年来通过扩大大网覆盖面、改扩建小型水源、配套消毒净化设施,农民饮用水水量和水质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至2012年底,全市农民饮水安全覆盖率约93%左右。

(二)河道现状

全市4528条河道中,按等级划分:

省级河道3条,分别为甬江、奉化江和姚江,全长101.2公里;市级河道16条,全长432.6公里;县级河道共221条,全长1665.8公里;其余均为乡镇级河道,总长7480.6公里。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2年底,我市共采取清淤、拓疏、护岸、绿化等综合治理措施,整治各类河道4600公里,治理率为47.5%。

根据《2012年宁波市水资源公报》,20个主要江河水质监测断面中,有9个断面水质保持在Ⅱ~Ⅲ类,其余11个水质劣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比例为55%;35个平原河网水质监测断面中,有8个断面水质保持在Ⅱ~Ⅲ类,9个断面水质为在Ⅳ~Ⅴ类,比例为25.7%,其余17个水质断面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比例为48.6%,水质总体情况较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紧紧围绕改善水体生态环境这个核心,按照综合治理、全面提高的要求,以控源截污为前提,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强化水体环境长效管护为抓手,扎实推进水体环境综合整治,为全面建设“美丽宁波”提供坚实的水环境支撑和水生态保障。

(二)整治原则

1、自然协调。

遵循区域水系特点及其变化规律,与区域环境功能定位相匹配,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努力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2、突出重点。

以解决与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防洪排涝安全、饮用水源安全、河道水环境美化为重点,突出抓好当前老百姓呼声高、怨言多的防洪排涝薄弱、水环境恶劣地段的水体环境整治。

3、综合治理。

水体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之道重在治本治源、防治并重、依法治理,要综合考虑各方面需求,切实采取截污治污、清淤疏浚、活水调水、生态护岸、景观绿化等多种措施,努力做到新账不欠、老账多还。

4、建管并重。

水体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建设与管理两手都抓,监督与考核双管齐下,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整治,狠抓管理。

(三)整治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市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的水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生态市建设考核要求。

到2016年,全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7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5%;平原河道治理率达到65%(新治理河道不少于2000公里),保洁率达到90%以上;河道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平原河网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努力打造“城水相拥,绿水相融,文水交辉”的水生态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上述整治目标,结合市政府分解的水源安全保障和河道综合整治两大工作任务,今后三年要全面推进“九大行动”,落实“五项措施”。

(一)全力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全市27个县级以上供水水源地要围绕饮用水源质量提升和水源地水生态环境改善,着力在加强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其他48个乡镇供水水源地及村级水站水源地要根据水质目标要求,并参照县级以上供水源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县(市)区及乡镇开展水体环境治理工作,具体计划由县(市)区组织编制并负责牵头实施。

1、推进水源地生态保护行动

加强库区生态截污,通过各项措施的综合运用,减少和过滤入库及库内污染物,保障湖库健康。

开展人工生态湿地、水源涵养林、生态林等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三年内完成总治理面积670亩以上。

开展生物减污工程,加强主要饮用水水库保水渔业和生物质处理技术研究试点和推广,加强水库养鱼管理,实施生态养鱼和食物链操纵工程。

继续开展水土保持项目建设。

将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划为宁波市的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平方公里。

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市政府严禁四明山区域毁林开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督促相关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开发区、控制开发区和提升发展区的有关要求。

支持各地在控制开发区等区域开展以香榧、红豆杉等为主的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2、推进水源地生态治理行动

以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建设为抓手,提升水源上游生态环境质量。

示范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溪道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公厕、坡地绿化等,通过三年建设,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村庄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1%,完成县级以上供水水源地上游村庄环境综合治理54个,建成示范村9个,建设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34公里。

加大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开展大中型水库上游点源污染调查,加大对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搬迁整治力度(市环保局)。

严格控制旅游业发展规模,强化对农家乐的污水治理力度,规模以上农家乐污水进行处理或接入,处理或接入率达到71%(市农办)。

加大对规模畜禽养殖基地的搬迁整治力度,2016年前要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基地搬迁率50%(市环保局)。

推进绿色农业发展,严格限制农业特别是花卉苗木的种植,实施1350亩喷滴灌工程,减少农田面源污染。

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

继续开展以扩大大网覆盖率为目的的镇村联网工程建设,对不能大网覆盖的做好水源地的改扩建和生态环境保护,配套建设村级水站的消毒净化设施,加强对水站的日常运行管护和监管考核,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覆盖率。

3、推进水源地生态管理行动

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的长效管理,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库面保洁,各主要饮用水水库制定和完善库面保洁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应急事故的管理,确保入库漂浮性污染物能够及时得到清除。

积极开展主要水源地水质预警预测监测系统建设及原水元素化管理研究,通过对水质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估,加强水源地水质预警。

强化对示范村、清洁小流域等建设项目的长效管理。

开展中心城区“十区十镇”挂钩结对工作,落实用水城区通过资金或其他途径(逐年有所提高),帮助供水库区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探索山区“造血”发展,建设生态和水源保护的新型模式。

引导各地探索生态补偿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河道综合整治

4、推进控源截污治污行动

(略)

5、推进河塘清淤疏浚行动

实施河塘清淤疏浚,是进一步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蓄水供水能力,恢复河塘自然生命力,提升水环境容量的重要举措。

要按照“全面规划、重点突出、系统推进”的原则,以增强河道灌排能力,增加河水流动性,减少底泥污染为目的,对县级及以上河道以5~6年完成一轮全面清淤疏浚为周期,扎实做好河塘清淤工作。

今后三年内重点要完成各地淤积和污染比较严重的100条河道的疏浚任务,计划累计完成平原河道清淤疏浚1000公里。

6、推进河网互联互通行动

(1)重点加快市区鄞东南、鄞西、江北镇海、北仑等四大片区重点河道的互联互通工程的实施。

按照《宁波市区河网水系专项规划》,结合流域、区域防排涝工程建设,以全面整治和打通卡口节点等方式,针对规划内安排的鄞州、江北、镇海、北仑、高新区、东部新城等区域的38条近期治理的主干河道(部分为在建项目)进行综合整治。

根据建设条件,力争在三年内建成24条,完成整治长度160公里,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促进河道水系的互联互通。

(2)立足各地水系分区,通过打通断头河、拓宽卡口节点,形成以骨干防洪排涝体系为骨架、以城乡主要河道为大血管、以广大农村河道为毛细血管的“三级”河道水系循环网络,使河道水体真正循环流通,发挥水体的水质自我净化和生态自我修复能力。

全面摸排辖区内河道断头及卡口节点,集中力量加快实施影响行洪排涝、有碍水体流动的断头河打通和卡口点拓疏,确保大小水系相互贯通、引排自如。

到2016年,基本消除骨干防洪排涝工程和城乡主要河道两个层面的断头河,采用新开挖沟通河道等方式打通断头河50条,改造、拓疏骨干防洪排涝工程层面的卡口节点30个。

7、推进生态补水调水行动

继续以“活水工程”建设推动城乡河道生态用水的有效调配。

以防洪排涝河道工程和江河湖库连通工程为依托,加快推进平原河网联网联调工程建设,采取外江内河联动、加大水源补给、推动河道流速等措施,通过泵站翻水、河道输水、末梢取水、降雨换水等手段,实现生态用水的统一调配,努力提高平原河网的水动力条件,提高水体调控效果,提升水体质量。

(1)中心城区的鄞西、鄞东南及江北镇海三大平原河网,要以姚江、上游山区来水及雨洪资源为生态水源,进一步建设完善姚江~鄞东南输水、鄞西~鄞东南输水、奉化~鄞东南输水、姚江~江北镇海输水及东钱湖水库应急输水等“泵—闸—河道”输水工程体系,提高生态环境调配水能力,通过水资源的合理科学调配,促进河网水体环境质量提升。

2016年,力争实现中心城区河道生态调水1.5亿立方米(较目前增加50%补水量)。

(2)余慈地区应充分利用曹娥江引水工程,加快建设区内调蓄工程建设,以骨干河网为主体,实施区域引水环通工程,沟通平原水系,通过强化调度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

奉化、宁海、象山等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灌区改造、溪流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建设,实现江河湖库的互连互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区内河道水质。

(3)积极推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增大对工业、洗车业、绿化养护、水环境等需水户的再生水利用比例,研究探索小区、大型公共场所等有条件区域的雨洪资源利用,推广应用再生水对小区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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