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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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杨发(2011)71号
中共杨桥畔镇委员会
杨桥畔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
为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八次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省、市相关要求,以及靖边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改革创新,坚持把调查研究、分类指导、严肃纪律、解决问题、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分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证按照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意愿,真正把能够带头率先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政治素质提高、发展能力强的各类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选举出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得过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为实现全镇“十二五”的宏伟蓝图,加快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严格村“两委”职数。
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至7人组成(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设3人;1000人至3000人的村,设3至5人;3000人以上的村设5至7人,具体职数由村民会议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二)积极鼓励到村任职一年以上村民普遍认可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两委”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全镇要根据大学生村官队伍现状力争选出2名以上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班子副职以上职务。
(三)注重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妇女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力争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
(四)注意优化班子人选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结构。
力争通过换届使全镇村“两委”班子中45周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达到总数的60%和50%以上。
(五)继续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实现全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三、人选条件
各村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推荐条件。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委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认真贯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三)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致富能力;(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任职和提名年龄按选举日计算。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坚决不能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推荐提名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三)五年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四)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五)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以及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六)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群众微信的;(八)丧失行为能力或者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要严格把关,认真考察。
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条件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对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各村可结合实际,打破身份、行业和地域界限,积极鼓励引导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驻地企业员工、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农村致富能手、回村创业人员参与竞选,通过公开招聘、下派挂职、交流任职等方式解决。
四、时间安排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1月开始,到2012年2月底前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1年11月20日前,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前相关准备工作。
及时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指导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摸底,把村“两委”班子状况摸清,把村情、民情摸透,逐村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实行“一村一策”。
建立换届选举工作台账,有针对性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
特别是要开展以财务公开为主的村务公开,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要由包村领导干部协助进行清理整顿,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换届选举前。
要加强宣传引导、培训业务骨干、制作换届选举工作操作流程图等,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无缝衔接、推进有序。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先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后村委会换届的原则,2011年11月下旬开始组织进行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底,组织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主要任务是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切实提高党员群村参选率,及时做好选举材料归档工作。
各村要根据实际,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情好的可先进行换届,村情相对复杂的要积极化解矛盾,创造条件,确保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2年2月初,镇村“两委”换届各指导小组要及时总结各村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情况,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3日内,向镇党委、政府上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报表。
要求新任班子成员提出任期承诺,帮助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08]1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精神,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由党员、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候选人,然后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党组织委员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1.准备工作。
换届前,村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级党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
推荐情况上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级党委组织委员名额1:
2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批复的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
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村民代表的85%。
镇党委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预备人选。
预备人选确定后,再进行选举。
镇党委与预备人选进行集体谈话,重点强调换届纪律问题。
5.党内选举。
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镇党委批准。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和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精神,依法认真组织实施。
1.推选出村民的选举委员会。
(1)明确村选委会组成要求。
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具体到每个村的数额,应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提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在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可按推选时的得票数,依次递补。
(2)按程序推选出村委会。
在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本村村民小组会议,明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
要确保村民的推选权。
(3)公布村选委会及其职责。
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村选委会名单,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要制定符合本村的实际选举办法,经村民广泛讨论并通过后向村民公布。
2.组织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公告选民登记日期。
选民登记开始之前,村选举委员会应发布公告,公告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选民的年龄计算到本村选举日为止,应提前通知外出选民回村参加选举。
(2)按照规定登记选民。
做到“四登”、“四不登”,“四登”:
村民户口年满18周岁;有政治权利;有表达自己意志;有行使选举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人给予登记。
“四不登”:
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患有精神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不能行使选举权和有严重智力障碍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村民;外出一年以上,登记期间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
对有特殊情况的选民在本村登记时,其资格的认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可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3)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选民登记结束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果村民不服,可向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选举日前5日内作出裁定。
对已确认资格的选民,颁发选民证。
对确定不能回村的选民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委托投票,每人不能超过3人)。
3.推选村民委员会候选人。
(1)公布候选人提名条件。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该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候选人的具体条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让选民了解和掌握。
(2)依法有序提名候选人。
引导村民以公心,按要求提名候选人。
要做到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
提名时,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提名,也可以公告提名的期限由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名候选人。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
所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的正式候选人人数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由选民以无记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数由高到底确定正式候选人。
(3)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前分别按得到票数由高到底的顺序张榜公布。
依法确定的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更。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其进行集体谈话,重点强调换届纪律问题。
4.组织好选举日投票工作。
为了统一思想、统一指挥,全面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镇的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统一为2012年1月10日,有特殊情况的村,最迟不能超过1月13日。
(1)明确选举的双过半原则。
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选举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
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扎实做好选前准备工作。
选举前,要制定投计票办法,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印制选票、制作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准备好投票用品、布置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
(3)严格按程序组织好选举。
选举时,各村要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会场集中投票。
居住特别分散可设分会场,但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
投票选举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其主要程序共有20项:
1)宣布大会开始;2)移交村民委员会印章;3)清点到会人数;4)奏国歌;5)报告本次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6)宣布投票办法;7)推选选举工作人员;8)检查并封密票箱;9)启封清点选票;10)讲解选票,派出流动票箱;11)验证票箱;12)秘密票箱;13)投票;14)销毁剩余的选票;15)集中票箱、清点选票数;16)检验选票;17)公开计票;18)当场公布计票结果;19)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20)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
选举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委员会成立后,应在15日内组织村民推选或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5.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要在镇人民政府主持下,十日内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
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每个村进行验收。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明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6.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环节选举完成后,未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村,应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监督委员,实现全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六、组织领导
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
各村“两委”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务实工作责任。
为了加强对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以镇党委书记石帛为组长的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各包村领导任组长的各村“两委”换届指导小组。
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责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实施在村组”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全程指导监督检查各村换届工作。
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确保每个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及时协调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教育培训、正确引导群众。
要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重点对各包村领导、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把握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熟悉换届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推行镇党委和参选人员集体谈话制,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选。
要切实做好舆论宣传,采取召开村小组会议、进村入户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重要任务、程序要求、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大对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用榜样的力量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
要高度关注舆论传播,健全应对机制,及时处置出现的负面信息、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三)加强分类指导,选出优秀班子。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和谐稳定的原则,紧紧围绕“选出一个好班子、规划一条好思路、营造一个好风气、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的工作目标,先易后难,把握整体,做到成熟一个村,开展一个村,选举一个村,成功一个村。
对班子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要在候选人提名上多动脑筋,拓宽候选人来源渠道;对村级制度混乱、管理不善的村,要及时帮助建章立制,推行党务村务公开;对利益纠纷、矛盾冲突较多,上访多发的村,特别是涉园区村和土地开发村等,要以构建和谐村企关系为突破口,通过创新党组织设置、完善补偿机制等措施来化解矛盾;对宗族派性严重的村,要派出指导组驻村整顿,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对治安状况严峻的村,要结合派出所“冬季严打”活动,坚决打击影响换届工作的涉黑涉恶势力。
(四)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六严禁、三全程、四个一律”的要求,切实加大对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对拉票贿选、妨害广大党员和村民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始终保持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高压态势。
镇纪委要明确县纪委对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定、查处的具体程序。
镇党委、政府按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进行调查认定。
要完善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掌握换届选举动态。
要坚决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
对扰乱、破坏选举的,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要提前介入,依法查处。
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把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要求和措施教育到人、落实到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发生的重大、突发问题等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
中共杨桥畔镇委员会
杨桥畔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
村两委换届实施意见
报:
县民政局
送:
本镇各领导档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