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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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
集团资金管控
集团财务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内部门户
招
标
书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
xxxxxx年6月22日
1.投标邀请书
: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竞标。
经资格审查后,现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对象: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
用户: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投资企业。
2.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xxxxxx年月日
4.招标文件发放地址: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5.投标书递交时间:
xxxxxx年月日9:
30
6.投标书递交地点: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7.开标时间:
xxxxxx年月日9:
30
8.开标地点: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届时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二日内,将回函传真到我处,并说明是否有投标意向。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澄清者,请以书面形式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2.投标人须知
2.1概述
1.工程名称: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
2.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3.甲方:
项目招标人: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组
4.乙方:
本项目的中标人。
5.用户: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6.建设周期:
xxxxxx年8月3日-xxxxxx年12月30日。
7.招标范围:
具体范围见技术规格书。
8.截标日期
投标人必须在xxxxxx年7月17日9:
30前将投标文件递呈到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如果迟标,则投标人失去参加投标的资格,投标书将不启封并立刻返还投标人。
12.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保留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13.投标费用
投标人因为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当自行负担。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和定义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开发。
2.“招标人"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项目中特指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发商。
2.2.2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为《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
具体范围及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2.建设周期:
xxxxxx年8月3日-xxxxxx年12月30日。
2.2.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竞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发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4投标确认
被邀请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48小时内,按照下列格式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传真号码:
):
标题: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投标确认函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已收到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的投标邀请函,并且:
(l)我们已经收到了招标文件;
(2)所有文件完整无缺;
(3)我们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年月日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组成
由所有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招标文件发出的修改补充通知和标前答疑中的补充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协议商务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书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投标报价表
(4)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
(5)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6)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
(7)项目平台需求表
(8)网络拓扑图
(9)履约保证金保函
(10)系统设计与实施方案
(11)软件质量保证计划、售后服务、培训计划
5.项目总体目标、要求
6.本项目具体建设实施目标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任何疑问需要澄清,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将不标明来源的解答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由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3.3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或印刷版)发给所有投标人。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的修改内容考虑进去,在必要的时候招标人可以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2.4投标报价
2.4.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必须的一切费用。
2.4.2报价编制依据
1.本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
2.招标参考资料。
3.现行定额及相应的取费标准等。
2.4.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对所承包项目造价实行总价包干。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对所承包项目造价实行总价包干,包括:
实施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
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招标资料、开发周期内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市场的变化及其它可能影响项目造价的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
2.5投标文件
2.5.1投标人责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5.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编订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档一同密封)
3.项目实施方案及所涉及的产品投标应答表
4.软件所有人授权书
5.系统对服务器、客户机的软、硬件平台需求
6.总体实施进度计划
7.产品的简要说明
8.投标报价表
9.系统集成人员及开发人员名单
10.培训内容表
11.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13.其他授权证明文件
14.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投标人还应制定出一个包含合同规定活动的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应包括如下主题:
1.项目组织计划
2.安装计划
3.培训计划
4.质量保证计划
5.调试前和运行验收测试计划
6.保证服务计划
7.开发实施时间进度表
8.保证期后服务计划
9.技术支持计划
10.其它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和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一式两份),并随投标书正本一起封装,文档应采用OFFICE2000/2003格式。
2.5.3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人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但文件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复制。
2.5.4投标文件的标注
投标文件须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还须逐页小签。
2.5.5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中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2.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6.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三套)用牛皮纸袋密封,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封袋上不得反映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单位名称除外)。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4.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任何一家投标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决定取消其投标资格。
2.6.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在封面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递交。
2.投标人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
2.7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2.7.1开标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并签到,开标前不准时到会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拆封,按弃权论处。
2.投标人所有的到场人员均应签名以示出席。
3.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停止接受投标。
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到场,招标人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设计周期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5.“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
(1)逾期送达的。
(2)投标书及投标报价汇总表未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未签字或签章的。
(3)投标人针对同一投标对象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不填写投标报价的。
(4)违反招标纪律的。
(5)违反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
(6)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泄露投标人信息的。
(7)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
(8)经证实,有其他弄虚作假或影响招投标公正性行为的。
6.开标时如发现大写和小写数字有出入的,以大写数字为准。
7.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包括按规定递交的修改、撤消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返回投标人。
8.投标人应向专家组和评标组进行投标人情况、方案特点及技术优势和商务方面的说明,并对投标书中的内容做最后的承诺或修订(承诺或修订需提交书面材料),并接受专家组和评标组的询问。
2.7.2评标委员会
1.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根据自身需求组建。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将按照相同程序和同一评标办法进行。
2.7.3评标与定标
1.评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择优定标。
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同时将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招标文件中需求的响应和满足程度
②投标方案的内容和质量
③投标方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
④投标方行业应用案例
⑤投标方投标方案的合理性、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
⑥投标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承诺
⑦投标方的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
3.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
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不保证报价最低或设计周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1)产品及实施人员实施能力测试,16分
A.产品,8分
a)能够实现目标的程度;4分
b)所需软硬件环境代价;4分。
B.实施人员素质,8分
a)实施人员素质,4分
b)指导我方工作人员实施设置、变更的难易程度,4分。
(2)商务部分,38分
A.投标报价,25分
a)“标底”的确定
三家报价分别为N1、N2、N3;
标底=90%(N1+N2+N3)/3
b)评分规定
基础分值为25分;报价比标底每降低1%扣0.5分,最多扣5分;报价每高于标底0.85%减1分,报价得分减完为止。
B.资信,5分
a)企业资质与技术实力,2分
b)企业规模,1分
c)财务状况,1分
d)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1分
C.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8分)
a)技术支持方案,4分
b)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4分。
(3)技术部分,42分
A.方案,32分
a)系统功能完整性,功能满足度:
10分
b)适应管理体制和业务模式变化的灵活程度:
8分
c)功能进一步扩展的和开发平台:
8分
d)对所需软硬件环境代价:
6分
B.人员配置,5分
C.对乙方开发人员的培训、技术支持,5分
(4)现有系统扩展的代价,4分
在本次项目的基础上,实现全集团财务系统三算合一的报价(包括本次的报价,技术指标类似考察过的客户)
a)“标底”的确定
三家报价分别为N1、N2、N3;
标底=90%(N1+N2+N3)/3
b)评分规定
基础分值为4分;报价比标底每降低10%扣0.5分,最多扣1分;报价每高于标底10%减1分,报价得分减完为止。
4.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得出评标结论,按综合评标分数由高至低推荐一至两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最终审查确定中标单位。
说明:
投标人若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不对其进行评审。
如果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投标书中所报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按废标对其投标书进行处理;如果在定标后发现中标人投标书中所报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中标人。
2.7.4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
但投标人的书面答复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修改。
2.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必须有法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且该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有可能被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2.7.5投标文件的差错修正
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和价时,总价应以标出的和价为准,重新计算单价。
3.当各细目的和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按总价重新计算各细目的和价。
4.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
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7.6授予合同
1.定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乙方洽谈项目实施有关事宜并与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3.本项目的中标价为合同价的参考。
4.中标单位不按时与乙方洽谈项目实施有关事宜并与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备选单位将自动获取中标资格。
2.7.7履约保证金保函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缴纳金额为项目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这一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供,中标人在正式签署合同协议书前应按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经招标人同意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办理履约保函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在工程合同义务结束后十天内返还中标单位(不计利息)。
2.7.8其它
1.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工作联系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将姓名、联系电话、E-mail及传真号报招标人。
招标期间,应确保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必要工作联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通过招标,招标人旨在选择确保本工程质量、售后服务前提下的合理低报价的投标人。
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根据上述要求拒绝任何投标且无须作任何解释。
3.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参加有关招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4.招标人无责任和义务对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原因。
5.招标工作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6.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哄抬标价,一经查出将丧失投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招标人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人员行贿,一经查出将丧失投标资格。
8.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贿,不得泄漏投标领导小组会议所商定内容及其工作情况
9.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工作期间不得出席由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10.违反招标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纪检部门按程序依法追究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协议商务条款
3.1定义
1.“甲方”:
项目招标人: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2.“乙方”:
是指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3.“中标人”:
指招标人选定开发本工程的软件开发商。
4.“合同”:
就是指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协议及所附的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和合同文件共同组成“合同”,“合同”这一术语在以下所有的文件中都是遵照这一释义分析。
5.“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6.“产品”指中标人在合同项下负责实施的应用软件。
7.“服务”指任何由中标人按合同项下的要求,进行的软件开发、定制、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技术服务、维护、修改和其他为正常安装和运行应用系统提供的必要的服务;负责安装并予以调试运行成功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逻辑性,管理性和其他服务。
这些服务可以包括,但不限制于安装,调试,培训,数据转移,维护和技术支持。
8.“源代码”指数据结构、词典、定义、程序源文件和其他任何为编辑、执行、维护目的而设的符号代码,以及开发系统使用的相关工具及组件等。
9.“技术资料”指按合同项下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印刷或者可印刷格式的文件和所有的其他形式(包括视频,音频手段和课本)的用于安装、操作、维护、管理和培训的全套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手册、开关机过程、系统错误及诊断手册、文件备份恢复过程,系统设计手册、数据库设计手册、程序设计手册、系统流程(功能流程、数据流程)、层次框架图、程序网络图、以及用于自身的任何其他资料。
10.“知识产权”是指:
任何或所有版权、知识权利、商标、专利和其他属于智力成果的世界性的所有权、专有权和利益,无论这种权力是既定的、偶然的、或是将来的;这种权利没有限制地包括复制、安装、改编、修改、翻译、创造派生作品、从原作品中摘录、重新利用数据、生产、引入流通、发表、分发、出售、许可、分许可、转让、出租、传送、提供电子版本、广播、展示、输入计算机;或者利用部分或复制件,无论是全部利用还是部分利用、采取何种形式、直接或间接授权或转让他人的独有的经济权利。
11.“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12.“项目现场”是指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13.“天”指日历天数。
14.“验收”系指招标人依据技术规范规定接受合同产品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15.“缺陷责任期”是指在整个系统通过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
对于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的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系统的缺陷和错误,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时间,迅速的修复该缺陷和错误,并自行承担费用。
16.“保修期”是指在整个系统通过最终验收后的免费维护期(不少于1年)。
对于在保修期内发现的任何系统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时间,迅速予以解决,并自行承担费用。
3.2合同项目
1.本工程受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2.由中标人完成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
其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六部分。
3.中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六部分的约定,完成系统的用户需求确定、系统提供、系统客户化设计开发、系统安装、数据转换、系统运行、系统测试及培训课程、系统保修(至少一年)、系统维护。
4.中标人须具备完成标的建设的专业知识和基本常识,能对用户提出的业务需求准确深刻理解,并能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对于招标人在系统验收日之前提出的,本招标文件及系统需求书中没有明述但属于业务基本常识或系统开发的基本要求,系统必须满足要求。
5.对于中标人关于业务有关信息的合理咨询,招标人将提供方便条件,使中标人能够获得系统开发所需了解的必要信息。
与此相应,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应与甲乙双方就当前工作进度、计划保持有效沟通,使甲乙双方能够随时了解工作进程,并参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6.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系统验收日之前中标人如果对于属于业务基本常识或系统开发的基本要求存在疑问,须征求项目负责人的意见后,方可进行。
7.在中标人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前提下,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
3.3义务和责任
3.3.1中标人
1.中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六部分要求制订合理的进度表,经招标人确定后,严格按照进度表完成并交付系统。
并且每周要向甲方项目经理和甲方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进度报告。
2.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时提供项目小组成员的构成及小组成员的专业背景和个人简历。
为保证项目开发质量,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投入足够的人力以保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如果需要更换项目开发人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任何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商家实施。
4.中标人按软件招标内容向用户提供系统软件部件,并保证上述部件质量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应用软件的需求。
5.中标人所提交的系统应符合甲方现行作业流程及招标人明确提出的特殊需求,且应在此基础上有所优化,保证在甲方今后5年内业务量正常增长的条件下,系统均能保持正常运行。
6.中标人负责将甲方的业务系统由现有的系统切换至中标人提供的系统上。
7.中标人于投标时应提供系统运行的平台及硬件设备配置需求。
招标人将据此提供并配置系统运行环境。
硬件设备及平台配置期间,中标人须应甲方要求就购置设备验收给予必要协助,并于全部硬件配置完毕时,出具系统运行环境满足系统良好运行需求的书面确认。
8.中标人保证原来的系统数据能够成功转换到新系统上,否则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9.中标人应保证足量的培训,以使甲方经过培训后有能力二次开发、推广和维护本系统。
10.中标人必须在系统交付验收之前提供用于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的书面建议。
11.中标人将承担系统保修期结束前有关系统修改、调试、维护、排故、恢复等一切相关义务、责任,并负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并确保招标人免受任何损失。
12.中标人保证系统在交付及保修期后,仍有责任免费向甲方提供关于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咨询。
并且,在系统运行期间,为满足甲方业务发展之需要,在招标人提出申请后,中标人有责任以合理、优惠且经招标人确认的费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系统升级、开发方面的经验技术和培训。
13.在软件系统正常运行后,中标人提供相应技术文档。
3.3.2招标人
1.负责提供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的设备和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并且该设备和软件已取得合法许可,适合于系统的安装、运行和维护,但该设备和软件中标人必须在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进行详细描述并且得到招标人同意。
2.承诺随时允许中标人进入安装地,免费使用必要的设备,但是不得在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影响正常生产和其他系统的运行。
3.负责提供中标人所开发系统运行所需的电力、照明、和其他辅助设备。
4.对于中标人关于甲方项目业务有关信息的合理咨询,招标人将提供方便条件,使中标人能够获得系统开发以及实施、切换所需了解的必要信息。
5.承诺只在自身业务需求范围内且在自身的营业地点、经营场所内安装使用项目系统,甲方有权为实现上述目的且仅为上述目的使用系统的源程序行使对系统的修改权。
3.4交货
合同签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人须按照用户指定地点安装测试完好通过的软件,其间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交货地点: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日期:
在项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