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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保险

中国人民银行

兰州中心支行

【金融运行】2008年,全省金融发展形势良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及经营效益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全省经济发展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

截至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长26.13%,全年增加983.23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长18.59%,全年增加454.42亿元。

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比上年末增加1136亿元,增长24.87%,全省金融机构实现本外币利润57.45亿元,同比增加14.16亿元。

(一)储蓄存款大幅增加。

截至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728.82亿元,增长26.29%,增幅同比提高13.32个百分点,创近年来的新高。

全年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各项存款984.36亿元,为上年增量的2.28倍。

受证券、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资金大量回流银行,全省储蓄存款增幅持续攀升,到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为2461.90亿元,增长28.60%,同比提高23.6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储蓄存款547.58亿元,是上年增量的6.10倍。

(二)贷款增量再创历史新高。

截至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731.89亿元,增长19.28%,同比提高5.4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462.36亿元,分别为2006年、2007年贷款新增量的2.44倍和1.59倍,贷款增量创历史新高。

一是中长期贷款持续稳定增长,主要投向支柱行业。

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7.68%。

二是票据融资波动明显,对调控政策反应灵敏。

上半年,按照从紧货币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压缩票据融资以控制信贷总量,使票据融资规模大幅下降。

全年票据融资量比上年多增加35.17亿元。

三是支农信贷明显增加,金融支农力度加大。

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888.82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32.11%,比上年提高4.65个百分点。

全年金融机构短期农业贷款余额增长38.96%,新增加79.42亿元,新增短期农业贷款占全部短期贷款增量的比重达到34.73%。

四是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上升,工业贷款增长迅速。

全年工业贷款新增115.94亿元,比上年多增加68.71亿元。

五是房地产开发贷款结构性调整,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增长趋缓。

截至年末,全省房地产贷款余额168.82亿元,增长13.12%,增幅同比回落24.15个百分点。

(三)金融市场运行状况。

一是货币市场运行平稳。

2008年以来,全省3家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改变资金营运思路,不断提高市场参与程度,主动从市场融入成本较低的资金,合理配置债券资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投活跃,全年债券市场成员累计成交金额736.41亿元,同比增长154.85%,成交量创历史最高水平。

债券市场利率呈现小幅上升走势,且明显高于上年利率水平。

隔夜拆借量明显下降,全年累计拆借资金3.54亿元,同比下降66.09%。

隔夜拆借利率对宏观政策反映灵敏,拆借利率在上半年呈上升走势,下半年呈下行趋势。

二是外汇市场交易小幅下降。

兰州银行作为甘肃省唯一一家外汇市场成员,因受自身条件所限,交易方式单一,交易币种较少,均为即期竞价交易、只有美元和日元两种,2008年累计交易金额1630万美元,同比下降29.75%。

三是证券市场持续低迷。

甘肃省目前共有21家上市公司(其中沪市10家,深市11家),占全国上市公司总数的1.29%。

截至年末,全省上市公司总股本81.22亿股,占全国A股总股本的0.33%;总市值449.46亿元,较2007年末下降0.37%。

2008年全省共有3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净额合计29亿元。

证券交易量明显萎缩,券商收益大幅下滑。

截至年末,全省股民开户数58.02万户,证券交易额3055.41亿元,同比减少30.08%;券商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同比减少23.71%;实现净利润4.58亿元,同比减少30.18%。

全省期货交易额377.17亿元,同比增加223.75%。

四是保险市场快速增长。

2008年全省新增保险机构223家,截至年末全省共有省级分公司19家、中心支公司118家、支公司236家、营业部63家、营销服务部553家,专业中介机构2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448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4.6万。

全年全省实现保险费收入增长38.51%。

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2.62亿元,同比增长20.41%;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68.82亿元,同比增长48.44%。

全省累计赔付支出增长8.80%。

保险总资产达到190.13亿元,同比增长20.85%,累计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额度1.3万亿元。

【货币政策】一是努力提高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判断和把握能力,准确传导货币政策意图。

探索建立了微观经济主体对宏观调控政策反应的快速调查机制,针对全省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了煤电油运企业融资、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投向、中小企业融资、重点出口企业融资等情况的专题调查,有效增强了监测分析深度,也为上级行和地方党政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年初完成的《2007年甘肃省金融运行报告》作为《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的组成部分,公布后得到广泛关注,泽巴足副省长作了肯定性批示。

加大货币政策传导力度,通过全省金融运行情况季度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传导货币政策意图,研究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政策导向。

多次在政府有关会议上宣传讲解金融形势与货币政策,并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积极支持扩大内需,努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文章,取得了较好的政策宣传效果,营造了执行货币政策的良好环境。

二是积极应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努力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绩效。

上半年,在物价上涨过快、信贷投放过多、流动性过剩、投资过热的情况下,认真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强对商业银行贷款工作的指导,建立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划执行情况监测预警制度,按季对贷款增长过快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调控。

年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适时适度调增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规划,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和灾后重建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

四季度,随着全球金融危机持续扩散和蔓延,为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大措施,牵头召开了由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全省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人民银行市州中心支行行长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金融系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具体措施。

与省政府金融办、金融监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承办全省重点项目银企对接会,为中央、省上确定的投资项目和银行信贷之间搭建了对接平台,签约项目金额1300多亿元。

三是认真落实各项信贷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年初,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研究制定了《2008年甘肃省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配合,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在继续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和支柱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等领域的信贷投入。

以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引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省”战略,加大对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产品研发、产业链整合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升级。

2008年,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工业贷款397.95亿元、基本建设贷款183.61亿元、技术改造贷款10.30亿元。

把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和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作为落实信贷政策的重点工作来抓。

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调整信贷结构,优先保证“三农”信贷需求,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订单农户、特色农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基地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1-12月,全省短期农业贷款增加47.3亿元,同比多增加36.8亿元。

积极探索运用再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大了对农业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地震灾区再贷款倾斜力度。

全年全省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28.30亿元。

合理运用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12月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565.9亿元,全年新增85.6亿元,为近5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贷款支持。

从改善民生的高度,继续深入开展“助学贷款进村镇,小额贷款进社区”工作,在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努力推进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

12月末,全省助学贷款余额7.59亿元,同比增长375.30%,全年累计发放4.22亿元。

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工程。

12月末,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62亿元,同比增长28.09%,全年累计发放9890万元。

四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和调查分析工作,为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绩效提供了有力信息支持。

按照先单项试点、再综合评估的思路,扎实推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全省4个试点地区全部完成评估,达到了预期效果。

认真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保证了全省金融统计双轨正常、规范运行。

建立了“甘肃省金融业统计数据报表”体系,实现了银行、证券及保险业的信息共享。

充分利用银行家问卷调查,建立了“甘肃省银行家论坛制度”,组织全省90多家银行机构开展了首次银行家访谈,获取了全省经济金融运行中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为全省银行家建言献策、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搭建了信息平台,得到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健身的肯定性批示。

【金融稳定】认真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从甘肃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出发,建立了《金融风险监测周报》制度,在重点关注虚拟经济的同时,加大对实体经济的监测力度,所反映的银行风险问题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

建立了1995-2008年金融稳定基础数据库,构建了区域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有效提升了系统性风险预警能力。

不断改进金融稳定评估手段,运用宏观压力测试法对金融体系脆弱性进行系统分析,增强了金融稳定报告的深度和解释力,总行以《金融稳定工作信息》的形式在全国进行了交流。

实现了《甘肃省金融稳定报告》的首次对外出版。

积极应对“3.14”事件和“5.12”地震等突发事件对金融稳定工作的挑战,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金融稳定要情专报》制度,为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稳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了全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工作。

作为总行推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三个主要省份之一,就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理论框架、现实基础等内容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座谈情况反映”得到了总行充分认可。

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活动,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倡议书和指导意见。

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有效维护金融稳定的着力点,指导天水、张掖、定西等地区开展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金融安全区试点工作,促进了司法环境、信用环境逐步好转,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把推进金融改革作为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全省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协助省政府制定地方金融改革规划,配合做好“招行引资”有关工作。

大力支持农行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密切关注股改银行分支机构深化改革情况,确保新体制、新机制有效运行。

对农发行业务发展、风险控制、职能定位等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为总行制定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提供了参考。

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情况、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分析研究。

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信用社管理体制,分批、有序地开展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工作,确保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得到有效落实,全年共有48个县(区)农村信用联社分三批通过总行和银监会考核,兑付专项票据资金4.87亿元。

【外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和各项外汇改革措施,帮助企业通过加强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开展贸易融资,提高预收货款结汇比例等措施,便利了外贸企业经营。

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手续,拓宽外汇资金流出入渠道,支持省内有优势和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举办了“企业国际化战略实施与跨境金融外汇服务”外汇论坛,邀请总局领导、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共同研究便利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

简化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管理手续,及时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系统准入及外汇保险业务准入手续,支持了全省外汇金融服务业发展。

1-12月,全省跨境外汇收支额达到71.47亿美元,同比增长7.93%,其中外汇收入23.08亿美元,外汇支出48.39亿美元。

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严防违规外汇资金流出流入。

认真做好国际收支统计与外汇形势分析,加大了结售汇日常监管力度,密切监测全省外汇收支状况。

加强货物贸易外汇真实性审核,按规定对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债务实行登记管理和规模控制,规范了货物贸易跨境资金流动。

合理设置非现场监管预警指标,对服务贸易大额异常跨境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建立了每日实时监测、月度重点监测和季度全面分析制度,重点抓好对个人外汇结汇及大额提取外币现钞的监管。

提前完成了全省263家外商投资企业历史数据的录入工作,确保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顺利上线,得到了总局资本司的表彰。

顺利推广上线了“外汇金宏系统”,外汇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大外汇检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了异常与违规外汇资金流动监管内部协调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外汇非现场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了保障。

开展了“关注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纠正处理了一些违规问题,并重新规范授权71家银行机构办理资本金结汇审批业务。

【金融监督管理】加强金融市场管理,建立了商业银行国债柜台交易和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监测体系,对辖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债券交易、内控管理、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有效防范了市场风险。

开展了对有关金融机构财政存款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再贷款和金融稳定再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实行账户“集中申报制度”和“账户专管员制度”,将以往现场审核、现场核发的方式转变为集中接柜、专门审核、统一办理流程,提高了审核效率。

开展了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检查,维护了正常的账户管理秩序。

改进现金管理,建成了全省人民币流通状况监测网络,完成了总行下达的658家监测网点的建设任务。

实行金融机构小面额货币首兑责任制,并对全省420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人民币收付、假币收缴、鉴定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了商业银行假币收缴行为。

加大国库监管力度,对全省13家代理支库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年审,依法取消了1家机构的代理资格。

对辖区代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和国库经收业务的8个机构进行了检查,提高了国库管理水平。

认真履行金融统计管理职责,加强常规性考核、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对全省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检查,数据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监管。

制定了全省银行业、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了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体系,实现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分级管理,促进了反洗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做好反洗钱调查和案件协查工作,全年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洗钱案件2起,完成调查案件2起,协查案件13起,涉案金额185亿元,进行情报会商16次,得到了总行和公安部的充分肯定,省公安厅发来了感谢函。

深入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集中3个多月,对中行、建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反洗钱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工行、农行、交行、邮储银行代理国际汇款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不断拓宽反洗钱工作领域,对华龙证券、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进行了现场检查,非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取得新突破。

构筑与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电子信息平台,实现了反洗钱非现场电子化监管目标。

采取电话询问、书面质询、实地走访、约见谈话等形式,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程序,提高了可疑交易甄别能力。

【金融服务】继续推进支付体系现代化建设。

扎实做好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现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在全省的推广。

按期完成了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业务推广上线各项工作,同步实现了银行本票全省通用。

圆满完成了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中央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子系统(AAS)升级换版工作。

顺利完成了支付清算系统核心设备的更换和新系统的切换上线,并努力克服支付系统硬件设备故障多发的困难,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强化了征信体系服务功能。

在管好用好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征信数据核查力度和征信系统应用规范化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明显提高,查询量大幅度上升。

认真履行管理征信业职责,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管理,完成了大公、联合两家评级机构对全省发债企业信用评级进场前的合规性检查。

制定了借款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意见,成立了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专家委员会,启动了全省信贷市场信用评级。

以扩大贷款卡发放和年审范围为载体,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进展。

到12月底,征信系统累计录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1.56万户,更新档案信息7257户。

依托农村信用村镇创建工作,继续加大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力度,全省农村金融机构对建立信用档案的201万农户已累计发放贷款235.5亿元。

提高了国库服务水平。

作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试点省份,在全省8家商业银行、4家国税机构积极参与下,兰州、白银两市按时完成了各阶段测试任务,于11月24日正式上线,12月1日成功实现了税务、银行、国库的税款缴纳电子化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快了税款入库速度。

依托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积极开展国库直接办理地震受灾群众补助金发放业务,在陇南市康县支行进行了试点,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受灾群众的称赞。

在全省人民银行推行无记名国库券直接兑付业务,有6个市州31个国库机构开展直接兑付业务,方便了国债投资者兑付国债。

加强对现金供应形势的分析和预测,科学调拨发行基金,保证了正常的现金供应。

全年累计投放、回笼发行基金较上年增加11.40%和9.28%,净回笼发行基金4.53亿元。

加大发行库建设力度,新建、改建了一批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发行库,兰州分库和张掖市、武威市中心支库被总行评定为“一级发行库”。

强化了安全维稳工作。

把防范风险、确保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工作零失误,管理零违规,业务零差错,资金零风险”为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健全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广泛开展了金融宣传活动。

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人民银行成立六十周年为契机,利用电视、广播、广场活动、柜面宣传等方式,切实加强了金融法规、金融业务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郭常民)

中国银监会

甘肃监管局

【以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为主线,引导银行业积极服务甘肃经济发展】一是引导银行业认真贯彻宏观经济政策。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宏观层面关注经济金融走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把握贷款投放结构和节奏,信贷投向结构有效改善。

及时制定了《关于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支持甘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贯彻意见》;与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支、证监局、保监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积极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积极会同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重点项目对接会议,按照“发展抓项目”的要求,督促引领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约1371.49亿元,涉及重点项目111个,有力支持了甘肃经济发展。

二是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

及时向银行业机构提示大型企业、过剩产业风险集中度及其变化,加强对“两高一剩”行业的关注,防止高耗能、高污染和破坏环境、破坏资源的“五小”企业的抬头和回潮。

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支持甘肃省支柱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流动资金需求。

组织银行机构对房地产贷款情况进行了自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不断提高对弱势经济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研究提出了推动小企业贷款的具体措施,推进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营销策略、审贷程序、风险定价、考核激励、信贷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协调建立了小企业信息沟通机制、政策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及“三农”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努力支持在特色农产品上进行集约化生产,形成品牌优势。

四是积极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进一步加大了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指导力度,提出了全面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还建立了教育、财政、银行监管、国家开发银行互相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认真分析研究商业银行在办理高校助学贷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明确了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要求。

【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着力提高监管有效性】一是依法开展了现场检查。

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甘肃银监局2008年现场检查计划,通过省局与分局、分局与监管办事处的“上下集成”,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内部岗位之间的“左右集成”,有效实施了各项现场检查工作。

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权威性明显增强。

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深入剖析了原因,并作了通报。

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改进了非现场监管。

进一步完善了非现场监管框架和流程及监测制度,提高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

进一步完善了监管谈话制度,督促被监管机构及时纠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点。

进一步推动了银行业机构的透明度建设,按季对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披露。

通过加强和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提示功能,促使监管工作由分割式的监管向系统、持续的监管转变。

三是进一步促使不良贷款“双降”。

进一步完善了银行与银监局双向建立的大额不良贷款台账监测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监测措施,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信贷“三查”制度,加大存量不良资产的回收、盘活和处置力度。

促进银行业机构逐步形成了风险自我控制和消化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是积极防控和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中小银行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

批复了白银市银鹏城市信用社依法破产。

积极做好临夏市解放路信用社撤销退市工作。

西部金融租赁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按照“一社一策”的思路,及时对高风险社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督促防控和化解风险。

【积极推进银行业改革,促进区域金融实力提升】一是督促大型银行基层行深化改革。

督促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省分行进一步巩固股份制改造成果,力求形成改革的“上下联动”和整体推进。

督促农业银行省分行按照“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定位,积极探索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的结合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继续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

对省联社成立以来的履职行为进行了监管考核,促使其发挥好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社改革,继续做好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审核工作,已批准开业农村合作银行7家,批准筹建2家。

三是积极推进邮政储蓄银行改革。

及时对邮政储蓄银行经营发展及监管面对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督促邮政储蓄银行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机构组建工作,实现了组建、经营两不误。

同时,引导邮政储蓄银行努力扩大业务领域,积极支持县域及“三农”的发展。

四是促进和支持其他银行业机构发展。

不断推进城市信用社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工作,平凉城市商业银行已获准开业。

积极支持股份制银行来甘肃设立分支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分行开业;中信实业银行经银监会批准,正在筹建之中。

加强了对资产管理公司高管人员兼职及新业务准入的监管,规范了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的报告制度。

积极推进甘肃信托公司改制重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工作,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到9家。

【切实履行责任,引领银行业提高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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