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采区绞车房掘进施工与31采区轨道上山联络巷贯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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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采区绞车房掘进施工与31采区轨道上山联络巷贯通
施工组织措施
一、为保证31采区绞车房通道掘进施工与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安全顺利贯通,矿成立贯通领导小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副总工程师
成员:
驻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分管副总通风副总安检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及主管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及分管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工区区长地测科科长施工单位区长施工单位技术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
二、巷道贯通全过程必须由总工程师统一组织指挥。
三、贯通前后的通风设施完善由通风工区区长及主管技术员负责。
四、地质资料及贯通预测预报工作由地测科科长负责。
五、机电设备完好情况由机电工区和施工单位区长负责。
六、贯通施工具体实施由施工单位区长及技术员负责。
七、贯通施工由现场跟班负责人现场跟班指挥,并对现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负责。
八、由技术科、安检科、通风工区等单位派专人跟班,监督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
九、掘进进尺情况由现场跟班负责人或班长负责汇报到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工作人员负责在贯通施工图上标出,并将贯通情况反馈到施工单位。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31采区绞车房通道掘进施工与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即将贯通。
为确保贯通施工期间安全,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1、地测科必须有正确的测量图,每天根据开拓工区的实际进尺数在测量图上填明进度。
2、贯通前,地测科必须在31采区绞车房通道绘好中线、腰线、预测贯通地点画一条贯通中心线。
3、贯通前,地测科必须在平面图上调整贯通误差,确保平面图的准确性。
4、工作面进入贯通施工警戒位置后(工作面距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贯通处20m),必须对预透地点周围10m范围内采用打点柱进行加强支护,确定支护完好,电缆下放在水沟内用旧皮带掩盖后,才能进行作业。
5、施工单位每班工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后对预透点的加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
6、贯通前,机电工区、通风工区派专人对瓦斯监测系统、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灵敏可靠。
7、进入贯通警戒区,必须先在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预透点周围10m范围打好双排带帽点柱,间距按800mm×800mm。
8、进入贯通警戒区,31采区绞车房通道内必须保证正常供风,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施工地点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以上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通风工区必须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贯通后该通风区域内的通风系统稳定。
10、贯通期间,爆破前,每班必须派专人对预透地点支护进行检查维护,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汇报调度室,在取得调度室的许可后才能实施爆破作业,贯通期间严格执行爆破前汇报制度。
11、施工单位搞好文明生产工作,备齐施工用料。
12、安检科安排专职安检员落实本措施的现场兑现情况,并监督设岗、警戒撤人及顶板安全等情况。
二、通风流程
1、贯通前的通风流程:
(详见通风系统图)
地面新风→副井筒→+1317副井车场→+1317集运巷→S+1317回风石门(风机)→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31采区绞车房工作面→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污风)→31采区专用回风上山联络巷(污风)→S+1317新回风石门(污风)→S+1317新回风联络巷(污风)→+1317~+1466专用回风上山(污风)→+1518井筒联络巷(污风)→南采区总回风道(污风)→地面
2、贯通后的通风流程:
(详见通风系统图)
地面新风→副井筒→+1317副井车场→+1317集运巷→S+1317回风石门→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31采区绞车房工作面→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污风)→31采区专用回风上山联络巷(污风)→S+1317新回风石门(污风)→S+1317新回风联络巷(污风)→+1317~+1466专用回风上山(污风)→+1518井筒联络巷(污风)→南采区总回风道(污风)→地面
三、贯通施工期间避灾线路
1、31采区绞车房地质条件清楚,无水害威胁,当工作面发生水灾时的撤人路线
工作面→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S+1317第三联络巷→S+1317轨道石门→+1317集运巷→+1317~+1500索道斜井→+1500大巷→+1500~地面索道斜井→地面。
2、31采区绞车房地质条件清楚,无瓦斯威胁,遇瓦斯灾害或火灾时的撤人路线及要求:
工作面→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S+1317第三联络巷→S+1317轨道石门→+1317集运巷→+1317~+1500索道斜井→+1500大巷→+1500~地面索道斜井→地面。
3、要求:
发生上述灾害时,由班组长组织人员按撤人路线撤离,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以便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顶板管理
1、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地点作业前,必须由班组长与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共同认真检查工作面20m范围内和待贯通处的顶板、通风、瓦斯等情况,及时排除各种隐患后才能进行贯通工作。
2、每班班组长必须准确掌握施工进度,掌握工作面与预透点的实际距离,贯通期间每班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当班实际进尺及施工地点及预透点的安全情况,调度人员必须如实、准确记录。
3、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执行“敲帮问顶”找掉帮顶的松动矸石,进行敲帮问顶时,必须有有经验的老工人用长把工具站在安全地点进行,并有专人照看安全。
4、施工期间,若发现顶板来压、顶板下沉,支护变形失效、掉渣严重、顶板有冒落危险等,必须立即将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S+1317新回风石门内的安全地点,并汇报矿调度,只有在顶板稳定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组织人员进行作业。
5、施工期间,必须按规定搞好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随时检查巷道顶帮的支护情况,如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6、贯通期间必须有区干部现场跟班人员统一指挥,严格按中、腰线施工,确保安全顺利贯通。
(二)瓦斯管理
1、贯通期间,必须有瓦斯检查工现场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检查严禁有假检、漏检情况出现。
2、贯通期间,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供风,严禁随意停电、停风。
3、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并且风筒要吊挂平直,严禁有被挤压的情况,保证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4、施工期间,每班的瓦斯检查工必须加强工作面及被贯通巷道的瓦斯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8%、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才能进行作业。
(三)、机电管理
1、机运科、通风工区派专人对施工地点的瓦斯监测系统、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是否灵敏可靠。
确保贯通期间的安全。
2、每班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工作面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有电器设备失爆的现象出现。
(四)爆破管理
1、贯通施工期间,每班爆破前必须对施工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只有当瓦斯浓度低于0.8%、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换牌”制度。
3、爆破前,必须将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到警戒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
(1)31采区绞车房工作面放炮时停电范围:
a、切断31采区绞车房、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平台所有动力电源;
b、开拓工区电工必须在断电后进行验电,只有确认所有供电已断开后,方可汇报矿调度室,并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由开拓工区电工断电及送电
(2)31采区绞车房工作面掘进期间放炮时设岗位置(待工作面与贯通点进入警戒位置后):
(1)距爆破地点100m外的31采区轨道上山躲避硐内的安全地点(起爆地点);
(2)31采区专用回风上山联络巷与S+1317新回风石门交岔口;
(3)S+1336集运巷与S+1336进风联络巷交岔口;
(4)距贯通地点75m以外的S+1317回风石门内的安全地点;(5)距贯通地点75m以外的S+1317轨道石门内的安全地点;
(6)S+1317第三联络巷与S+1317运输石门交岔口。
4、站岗路线:
班长(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岗人员)→31采区绞车房绳道开门口(2号、3号、4号、5号、6号岗人员待命)→31采区轨道上山(1号岗站好)→31采区轨道上山上不车场→31采区专用回风上山联络巷与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交岔口(3号、4号、5号、6号岗人员待命)→31采区专用回风上山联络巷与S+1317新回风石门交岔口(2号岗站好)→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S+1336进风联络巷与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交岔口(4号、5号、6号岗人员待命)→S+1336进风联络巷与S+1336集运巷交岔口(3号岗站好)→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S+1317回风石门与S+1317第三联络巷交岔口(5号、6号岗人员待命)→S+1317回风石门(4号岗站好)→S+1317第三联络巷与S+1317轨道石门交岔口(6号岗人员待命)→S+1317轨道石门(5号岗站好)→S+1317第三联络巷→S+1317第三联络巷与S+1317运输石门交岔口(6号岗站好)。
5、撤人路线:
班长→31采区轨道上山(撤1号岗)→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31采区专用回风上山联络巷与S+1317新回风石门(撤2号岗)→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S+1336进风联络巷→S+1336进风联络巷与S+1336集运巷交岔口(撤3号岗)→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S+1317回风石门(撤4号岗)→S+1317第三联络巷→S+1317轨道石门(撤5号岗)→S+1317第三联络巷→S+1317第三联络巷与S+1317运输石门交岔口(撤6号岗)。
6、放炮前必须将31采区绞车房、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S+1317回风石门及布置岗哨时沿途的所有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点外。
五、贯通期间安全注意事项
1、掘进巷道施工至距预透地点5米时,每进一茬炮必须用3米长钎子在工作面正中打探眼,必须与巷道掘进坡度平行,严禁漏探,打探眼时在31采区轨道上山上部车场预透点前后5米范围内站好岗哨,以防有人靠近预透位置。
2、贯通施工期间,必须随时保持退路畅通。
3、打探眼透时,现场跟班人员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矿总工程师、分管领导,请示是否可以正常贯通,只有取得矿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贯通工作,严禁探透后擅自直接爆破贯通,且探眼严禁装药进行爆破。
4、探眼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施工方法,严禁放大炮施工;探眼探透后贯通不得进行放大炮作业,必须采取密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式进行贯通。
5、超过贯通距离而没有贯通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由地测科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6、探透后,先以小断面贯通,然后再逐步刷大贯通处的断面。
在刷大断面的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观察顶、帮,照看安全。
7、贯通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支护,以有效控制顶板,保证施工安全,同时清理好浮货,物料堆放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8、贯通期间,每班必须掌握好中线及断面尺寸,严禁出现不合格或返工现象。
9、贯通施工期间,每班施工人员必须及时出货,确保工作面通风系统畅通。
10、打眼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施工方法,严禁放大炮施工。
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装药爆破:
(1)工作面及贯通处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情况不明时;
(2)爆破前设岗、撤人工作未完成时;
(3)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大于5米时;
(4)预透位置未进行有效加固时;
(5)爆破作业未取得矿调度值班领导同意时;
六、贯通后的管理工作
1、贯通后,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由通风部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各条巷道中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符合《31采区绞车房掘进作业规程》规定时才允许恢复进行其他工作。
2、巷道贯通后,应及时挂网打锚索及喷浆注浆支护顶板,在顶帮未进行支护前,禁止有人员从贯通点通过。
3、贯通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必须清理干净贯通点的浮货、杂物,处理好一切安全隐患,搞好文明生产。
4、本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31采区绞车房掘进作业规程》中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