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峰宪法带背(新排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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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硕
2021法硕马峰宪法带背汇总
目录
一、宪法的特征有哪些?
1
二、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1
三、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2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2
五、宪法关系有哪些?
3
六、宪法规范的特点 4
七、宪法规范的类型 4
八、宪法制定的程序 4
九、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关的区别 4
十、宪法的解释体制 5
十一、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 5
十二、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相同点有哪些?
5
十三、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 6
十四、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人员及特点 6
十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点与优越性 6
十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6
十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原因 7
十八、民主集中制在人大制度中的体现 7
十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有哪些 8
二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途径 8
二十一、选举的基本原则 8
二十二、破坏选举的制裁类型与制裁 8
二十三、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9
二十四、政党的特征有哪些?
9
二十五、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 10
二十六、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10
二十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10
二十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11
二十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有哪些 11
三十、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及特点 11
三十一、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主要权力包括:
12
三十二、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的主要表现 12
三十三、特别行政区行政对立法的制衡表现 13
三十四、应当列入村委会选民名单的人员有哪些 13
三十五、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完善途径 13
三十六、公民和人民的区别有哪些 13
三十七、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有哪些 14
三十八、对公民基本权的限制原则 14
三十九、平等权的内涵有哪些 15
四十、合理差别与歧视性做法的区别 15
四十一、言论自由的限制条件 15
四十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点有哪些 15
四十三、我国宪法对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16
四十四、对于公民通讯进行检查的条件 16
四十五、财产权 16
四十六、国家机构的特点有哪些 17
四十七、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有哪些 17
四十八、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19
四十九、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19
五十、总理负责制的体现 19
五十一、中央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体现 20
五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监督机制 20
五十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机制 20
五十四、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 21
五十五、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制度 21
五十六、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21
五十七、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表现。
22
五十八、五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22
五十九、宪法与依法治国 24
六十、中国的宪法监督模式 25
六十一、选举的基本程序 26
六十二、代表的补选、罢免和辞职 28
六十三、监察委员会 28
六十四、审判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29
六十五、立法审查 30
宪法典全文 32
马峰宪法带背
一、宪法的特征有哪些?
答:
宪法的特征可以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来考查,具体而言
(一)宪法的形式特征
1.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划定了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总体运行规则。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任何普通法律不得通宪法的要求相违背,宪法也是守法主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严格:
制宪机关具有专门性,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修改内容往往附加限定。
(二)宪法的实质特征
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法国《人权宣言》: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列宁:
宪法就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2.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规定代议制和普选制,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为民主政治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宪法是统治阶级巩固自身优势地位的法律武器,深刻的反映了社会各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力量对比关系。
二、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答:
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当今世界的宪法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
1.各国宪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范围。
2.政府权力的扩大,是社会发展趋势:
加大授权与加强监督相结合。
3.各国越来越重视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4.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国内宪法与国际法律日益结合,在人权领域表现的尤为明显。
三、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答:
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其特点主要包括:
1.总结了历史的经验,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指导思想。
2.发展了民主宪政体制,恢复完善了国家机构体系。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扩大人大常委会职权;恢复国家主席建制,调整了国家主席的职权;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加强党和国家对军事力量的领导;实行行政和军事系统的个人负责制;规定国家领导人的任期制,废除终身制;精简国家机构和人员)。
3.强调加强民主与法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扩大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一系列民主原则等)。
4.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
(根据“一国两制”构想,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健全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限,加强对自治权的保障)。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立宪、行宪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根本要求,具体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也被称为主权在民,近代主权的概念由法国人博丹在《共和六书》中提出,特指国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要求一国之最高权力由最多数之人民享有,人民主权原则的发展经历了主权在君--议会主权(英国)--政府主权(美国)三个发展阶段。
我国1982年《宪法》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2.基本人权原则:
源于资产阶段的天赋人权学说。
人权即人之所以为人就应当享有的权利,伴随时代的发展,人权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从最初的人身自由、政治权利和财产权方面扩展到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并有与国际法不断融合的趋势。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确认了人权的内涵与意义,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正是对基本人权进行宪法确认的结果,1982年宪法更是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置于“国家机构”之前,进一步凸显了公民基本权利作为国家权力来源的宪法价值。
2004年修宪过程中,我国突破了长期在认识论上的局限,明确规定“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一款,首次在宪法中引入“人权”的概念,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拓宽了对于宪法基本权利的理解范围。
我国宪法明确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并没有穷尽所有为现代文明国家和国际公约所承认的权利类型,人权条款的入宪导致公民基本权利范围的实质性扩张,为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的“生命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的保障提供了宪法的规范基础。
3.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概念,即法律的统治,要求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公民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根本行为准则,在宪法和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
法治原则的约束重点在于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活动。
具体而言,法治原则的要求有三:
(1)宪法优位:
确立宪法的最高地位,任何法律不得违反宪法,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这也内在的包含了法律优位的要求,即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要求。
(2)法律保留:
对于特定的重要事项,只能制定法律,行政机关不得先行规定。
(3)审判独立:
法官审判案件,只服从宪法和法律,排除非法干预。
4.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
权力制衡指国家机关的公权力运作受到约束和制约,具体表现有两个方面:
其一公权制约公权,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由不同机关享有,并在其间建立起一种相互平衡与相互制约的关系,其二私权制约公权,通过公民的监督权行使来制约公权力。
权力制衡原则源于洛克(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成熟于孟德斯鸠(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
我国宪法中的权力制约原则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人民对于国家权力的监督。
(2)公民权利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
(3)国家机关内部的互相制约。
五、宪法关系有哪些?
答:
宪法规范所调整的宪法关系包括:
1.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国家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
3.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4.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六、宪法规范的特点
答:
宪法规范的特点包括
1.内容的政治性;
2.效力的最高性;
3.立法的原则性;
4.实施的多层次性。
七、宪法规范的类型
答:
宪法规范的常见分类包括:
1.组织权限规范;
2.权利义务规范;
3.宪法委托规范(特定机关,狭义为立法委托);
4.宪法指示规范(所有机关)。
八、宪法制定的程序
答:
宪法制定的程序包括:
1.成立专门的制宪机关。
2.提出宪法草案。
3.宪法草案的通过。
4.宪法的公布。
九、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关的区别
答:
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关,主要区别在于:
1.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
2.制宪机关是一种常设性的机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具有临时性,一旦宪法起草的任务完成即宣告解散。
3.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权力。
4.制宪机关是经过选举产生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是通过任命的方式产生。
十、宪法的解释体制
答:
宪法的解释体制包括:
1.立法机关解释模式(源自英国,我国为全人常)。
2.司法机关解释模式(源自美国,解释具有被动性和个案性)。
3.专门机关解释模式(德国的宪法法院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
十一、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
答:
宪法监督制度是由特定机关对公权力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
1.违宪审查的依据(宪法为根本依据)。
2.违宪审查的机关(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
3.违宪审查的程序(违宪审查的要求,违宪审查的建议,专委会及全人常工作机构的主动审查)。
4.违宪审查的结果(制定机关主动更改,审查终止。
不主动更改,由有权机关改变或撤销)。
十二、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相同点有哪些?
答:
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具体包括:
1.工人阶级掌握领导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2.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
3.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是一样的。
4.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都承担相同的国家职能。
十三、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
答:
人民民主的阶级机构包括:
1.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
2.工农联盟是阶级基础。
3.知识分子是依靠力量。
4.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色。
十四、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人员及特点
答:
现阶段我国的统一战线称为爱国统一战线。
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这一新时期统一战线有如下特点:
1.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高原则。
2.以政治协商为主要工作方式。
3.以爱国主义为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