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检查评分办法6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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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检查评分办法610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

供电系统安装工程

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评办法

(试行)

 

编制人:

沈建良

审核人:

XXX

批准人:

XXX

 

北京现代通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

四号线南延段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   录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供电系统安装工程1

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评办法(试行)1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考评组织1

第三章评分规则2

第四章考评管理3

第五章奖惩管理4

第六章附则5

附件一:

表1施工单位检查评分汇总表6

表1.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7

表1.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10

表1.3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13

表1.4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15

表1.5轨行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17

表1.6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19

表1.7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评分表22

附件二: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违章处罚标准24

一、安全生产方面:

24

二、文明施工方面:

24

附件三: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违章处罚通知书26

附件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台账27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供电系统安装工程

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有效指导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线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客观、公平、公正地对项目施工单位各项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结合供电系统安装工程实际,推进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穗铁建总质安[2014]108号《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指引(暂行)》、承包商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

HT141660)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规范制定。

第二章考评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线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施工主体单位履约情况、安全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价、奖惩。

第四条由广州地铁公司机电中心四南项目部、北京现代通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项目部组成考评小组。

地铁四南项目部负责人任考评组长、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项目部总监任考评副组长,考评组成员为地铁四南项目部专业负责人、安全专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代表。

供电监理项目部设置专人负责考评、奖惩管理,建立完善的考评、奖惩记录。

第三章评分规则

第3条检查评分表《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分汇总表》及《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轨行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评分表》7项分表构成,配套使用。

第4条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得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三)遇有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

(四)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五)毎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以月份分数的平均值作为季度、半年、年终考评结果。

第5条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合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为“优良”;

(二)合计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评定为“合格”

(三)合计得分不足70分,评定为“不合格”

第6条施工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转包、违反分包等违反违规行为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第7条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受检(自检)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为合格。

第8条检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受检(自检)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9条本办法应当与相关标准规范配套使用。

第四章考评管理

第10条月度考评

施工项目部的月度考评结果由总监办留档保存,并由总监办对当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部,总监办还可以酌情采取如下措施:

(1)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时,不予批准后续工序的进行;

(2)扣减当月结算工程款。

第11条季度考评

(1)当同一季度内有两个月不合格时,将由业主向总公司发函,要求总公司加强管理配合整改。

(2)当累计发生三次不合格或连续二个月考评不合格,且施工方无改进工作的态度或措施时,建议业主向总公司签发红头文件要求整改,并将该总公司列入黑名单。

第12条年度考评

(1)如未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业主根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合作企业诚信综合评分办法》在诚信考评中加分。

(2)施工单位获得业主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奖励或表扬一次,获得该项目奖励或表扬的评分表考评总分加20分;被业主及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批评一次,受到该项目批评的评分表考评时总分扣20分。

第五章奖惩管理

第13条按照穗铁建总质安【2014】108号《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指引(暂行)》,由监理项目部负责实施。

第14条实施原则:

奖优罚劣,奖罚平衡;本线路收取,本线路使用。

第15条存在以下安全文明生产违章行为的,监理部依据《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违章处罚标准》(见附件二),发出《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违章处罚通知书》(见附件三),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一)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不文明施工行为的。

(二)被建设事业总部质量安全部发出的《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有关施工作业现场不安全、不文明施工情况的。

(三)被政府部门、总公司以会议或书面通报(含整改通知书及处罚单)的有关施工作业现场不安全、不文明施工情况的。

第16条若受罚单位不按照本指引要求执行,建设事业总部将对其现场违章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抄送法人单位,约谈其上级单位领导。

第六章附则

第17条本办法由建设事业总部机电中心四南项目部批准后执行,由编制者北京现代通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18条附件一: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1.《施工单位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1.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1.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1.3《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1.4《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表1.5《轨行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1.6《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1.7《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评分表》

附件二: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违章处罚标准

附件三: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违章处罚通知书

附件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台账

 

附件一:

表1施工单位检查评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专业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检查类别

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

施工用电

安全防护

轨行区管理

质量管理

设备安装

质量

进度管理

检查评分

汇总

分类评分①

权重②

20%

5%

5%

5%

5%

20%

20%

20%

Σ②=1

分类得分

③=①×②

得分汇总

Σ③≤100分

评价意见: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1、汇总表满分100分;

2、各分类得分数③=各分类评分分值①×各分类权重②;

3、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实查项目应得满分分值之和×100;

4、可增加检查项目类别,然后重新分配权重系数。

表1.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资质与

资格

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扣10分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每人扣10分

项目部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10分

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扣10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10分,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或未现场带班,每人扣3~8分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在多于1个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扣5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每1人次扣3分

10

2

责任制度与目标管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扣6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扣4分

目标未分解或未量化,各扣3分

考核制度未有效落实,扣1~3分

6

3

施工组织设计与

专项施工方案

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14分

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扣5分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扣14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110KV、35KV或或其他高压电线路送电前未制定送电方案,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5~8分

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论证、审查并落实审查意见,每项扣6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及完善,扣5分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扣14分

未进行重大风险源辨识、登记、公示,扣5分

当地质条件和施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每一项扣5分

14

4

安全技术交底

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2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挂设在作业场所显著位置,每少一项扣2分

项目技术人员未就有关施工安全要求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扣5分

未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2分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双方未签字,扣3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扣2分

5

5

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

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扣5分

未对进入新岗位或者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含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5分

安全教育档案不全,每缺1人扣1分

未进行年度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的,扣1~2分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5分

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扣2分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标识、警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

进行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未设明显标识显示工作状态,扣3分

5

6

安全检查与验收

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检查,扣10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5~10分

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敏感期安全检查或安全专项整治,扣2~5分

未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验收,每项扣5分

未开展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等重大风险工程的验收,每项扣5分

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扣4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扣10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五到位”原则(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原则落实整改,每项扣2~5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扣5分

10

7

工程周边环境保护

未核查工程周边环境现状,扣5~10分

核查结果与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符时反馈给施工单位,扣3分

未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扣10分

未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扣3分

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安排专人监控,扣5分

10

8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未建立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扣6分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具或安全防护服装,扣10分

未建立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档案,扣5分

10

9

分包管理与协调管理

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扣5分

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规定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安全要求,扣5分

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扣3分

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向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扣3分

分包单位的“三类”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3分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5分

总包单位未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不明,扣3~5分

未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未明确双方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

10

10

安全费用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扣2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按要求提取或未得到落实,扣5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扣5分

5

11

应急管理

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主要事故的专项预案,各扣5~10分

应急预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3~5分

未组织预案演练、演练流于形式或演练频次不足,扣3分

未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扣3分

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设施,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或未及时更换补充失效的应急资源,每项扣2分

10

12

事故报告处理

未建立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扣5分

事故、险情未按规定报告,处置不及时扣4分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扣3~5分

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扣2分

5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

2.每项扣减份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表1.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现场围挡

工地周围未按所在城市的规定设置封闭围挡,扣l0分

围挡不坚固、不稳定,扣7~10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扣3~5分

围挡不整洁、不美观,扣2~3分

10

2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扣5分

在没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出时工地大门敞开,扣2~3分

无门卫或出入人员未登记,扣5分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持工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每1人扣2分

10

3

交通疏导

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交通疏解告示、行人绕行提示、文明施工用语等施工标志,扣3分

在围墙外未设置防来车碰撞墩或交通警示灯,扣5分

基坑便桥未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扣3分

5

4

施工场地

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未做硬化处理,扣5~10分

道路不畅通,扣3分

无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扣4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河)道措施,扣5~10分

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或车辆未经冲洗带泥上路、或运料未按当地规定遮盖,每项扣5~10分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扣2分

10

5

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扣4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扣2分

堆放不整齐,扣3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扣3分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序堆放,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库房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采取防火措施,扣5~10分

10

6

现场住宿

现场搭建宿舍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扣10分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扣10分

办公、生活区未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扣6~10分

项目部未设置民工业余学校,扣4分

宿舍净高、宽度、居住人数超过规定要求,扣3分

宿舍无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扣3~5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窗户,通风、采光差,不整洁,扣2分

宿舍无床铺或未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扣3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或无绿化,扣3分

宿舍区未设置卫生责任人标牌,扣1~2分

宿舍内使用明火做饭,扣5分

宿舍、办公室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高热灯具,没处扣2分

10

7

防火管理

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扣5~10分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没货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扣5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制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

10

8

综合治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力,扣3~5分

5

9

施工现场标牌

大门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扣3分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标牌内容不全,扣3~5分

无安全标语,扣5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

8

10

生活设施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扣10分

炊事员无健康证,扣10分

食堂无责任制和卫生制度,扣5分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好,扣4分

食堂无吊顶,四周、地面未贴瓷砖、无排烟设施,扣2~5分

食堂生熟食未分开,无防蝇、蚊、鼠、蟑螂等措施,扣2~5分

食堂食物未留样(不少于48小时)、未做好留样记录,扣3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扣5分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4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5分

未明确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无专人管理,扣5分

生活垃圾末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扣3~5分

10

11

保健急救

无保健医药箱,扣5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扣6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扣4分

6

12

社区服务

无防粉尘、防噪音、防废气措施,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6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恶臭的物质,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6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

2.每项扣减份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表1.3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无防护措施,扣20分

防护方案未审批,扣5~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扣5~10分

在线路下方起重作业,扣20分

在线路下方搭设临时设施,扣5~10分

未经建设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同意,擅自从车站或隧道供电线路接线,扣10分

20

2

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10分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与工作零线混接,扣10分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3分

设备接零保护不符合要求,每台扣3分

施工现场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扣2~5分

10

3

配电箱开关箱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10分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每处扣5分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处扣1分

配电箱内未按要求设置可见断开点的隔离开关,每处扣2分

开关箱存在“一闸多机”现象,每处扣3分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每处扣2分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每处扣5分

配电箱进出线无护套保护,或无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2分

电箱内接线混乱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处扣2分

箱体及箱门未做接零保护,每处扣5分

20

4

现场照明

照明未采用专用回路或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5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每处扣2分

地下暗挖及潮湿场所等特殊场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每处扣5分;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扣10分

手持照明灯具变压器一次侧未设漏电保护、二次侧未设熔断保护,每处扣2分

未按照要求在作业点、通道口设置照明或应急疏散照明,每处扣2分

10

5

配电线路

未按照要求使用五芯电缆,扣10分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火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每处扣l0分

线路过道无保护(管),每处扣5分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存在乱拉乱接现象,每处扣2分

10

6

电器装置

电器具安全距离、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每处扣3分

闸具不具备过载、短路功能,每处扣5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扣5分

使用国家已淘汰产品,扣5分

5

7

电气防火

电缆(线)截面未能满足用电设备荷载要求,每处扣2~10分

电气设备无过载、短路保护,每处扣3分

使用大功率、高热量照明灯具无安全措施,扣3分

易燃物质储存、使用或可易燃气体潜在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扣3分

电气设备和线路老化、残破、线路发热未及时更换处理,,或导线压接不牢,线路接头处理不当,扣3分

电气线路或设备与可易燃材料无足够安全间距,又无安全安全措施,每处扣2分

发电机用油桶直接供油,每处扣5分

10

8

变配电

装置

配电室门开启方向不符合规范,每处扣2分

配电室建筑、室内电气设备布设不符要求,扣3分

未设警示标志、消防设施、绝缘措施,扣2分

发电机组电源未与外电线路电源实行连锁,扣5分

发电机组未独立设置接地设置、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扣5分

5

9

用电管理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扣10分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要求,扣5~8分

临时用电工程投入使用前未按要求验收,扣3~5分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5分

10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

2.每项扣减份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表1.4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防护用品

安全帽

施工现场每一人不戴安全帽,扣3分

安全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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